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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與才能發展重新界定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才能與才能發展重新界定

建構一個支持學生才能發展的情境是本研究的行動方向,本節將 從才能與才能發展的文獻進行探討,釐清潛能的可能行為指標,讓我 能在才能表現之前,能有初步的辨識;再者,也要界定才能的行為指 標,已確認才能發展的方向。這段才能發展的歷程,在文獻上已有哪 些歷程被確認,或有哪些影響因素,藉此來思考行動如何規劃。

以下的討論,我先以 Gagné 的資優與才能區分模式作為討論的基 礎框架,然後再融入其他學者對於才能與才能發展的看法,整合成為 我對才能與才能發展的圖象。

壹、資優與才能區分模式

Gagné 在 1985 年,有鑑於許多在探討資優與能力的討論中的名 詞混淆不清且不一致,在檢視與批判過去的文獻後,提出一個適當的 區分。Gagné 先利用基本的二分法,將對應天賦能力範疇的「資優

(giftedness)」,與充分發展後對應表現領域的「才能(talent)」進行 區分,提出「資優與才能區分模式(Differentiated Model of Giftedness and Talent ,DMGT)」。在 Gagné 的定義裡資優與才能都是指能力,

且是指高於一般常態的能力,然「資優」傾向天賦或潛能的概念,通 常透過單一面向以最純粹的方式,去解釋人類特質;而「才能」定義 為在專業領域中的人類活動表現,是與社會環境與人類活動脈絡連結 的(Gagné,1985)。資優(G)和才能(T)的定義區分是 Gagné 的 初衷,歷經 25 年的不斷改進與將成份精緻化,在 2009 年提出 DMGT2.0 版,有更清晰的界定,且逐漸將發展過程更清晰的描繪,

成一個解釋才能發展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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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 2-2-1Gagné 的 DMGT 才能發展理論的結構包括三個基本要 素:資優(G),才能(T)和才能發展過程(D);以及兩個附加成分:

內在催化劑(I)和環境催化劑(E)(Gagné, 2009)。因此才能發展的 簡單定義就是從資優往才能的逐步轉變(Gagné, 2009)。

GIFT(G)=top10%

範疇

TALENT(T)=top10%

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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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具體成為表現才能的資優(天賦能力)如何透過觀察或評量 來發現呢?Gagné 認為使用具有信效度的測驗工具應該是最有效的 評估。不過既然資優能力是在系統性的學習中逐漸發展的,我們也可 以透過觀察來發現,如上所述在幼兒階段「學習速度」是個指標,在 兒童時期孩子在日常生活和上學時面對任務所展現的能力,也是很好 的觀察向度。

表2-2-1 資優能力的觀察與評量

資優面向 測驗舉例 觀察舉例

智能GI 智力測驗 閱讀或數學解題時展現的智力

創意GC 創造力測驗 作曲、設計海報或玩樂高時展現的創意 社會GS 同儕判斷 與同學和老師互動的展現的社會能力 知覺GP 知覺測驗

參加學校和社區舞蹈、工藝等活動時展現的 肌力GM 能力

體適能測驗 自主控制GR

資料來源:整理自Gagné(2009)

至於要表現到怎樣的水準,才是 Gagné 所定義的「高於常態」足 以稱之為資優潛能或具有才能?Gagné(1998)考量了理論上的共識 與實務上的需求,選擇以前10%作為切截點。過去以統計上常態曲線 的標準差來界定,每個階段人數比例很不規則,且在實務現場在使用 上難以使用,除測驗之外,其它如教師觀察推薦、同儕提名或活動或 競賽上的表現等都無法使用統計標準差的概念來評定,但這些卻是實 務現場上最常出現的學生訊息來源,因此百分比(或在多少人之中的 排名)概念相較之下就容易判斷。再者以10%的切截,也較過去嚴苛 標準寬鬆,容納更多的可能性;以小數點(10%、1%、.1%)的階層,

也是標準差(+1.3、+2.3、+3),也與現行使用的統計判斷相去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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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才能(表現能力)

在 DMGT 的架構中,才能(talent)是指在專業領域中的人類活 動表現(Gagné, 1985)。有別於有些資優教育學者從在領域中有傑出 成就者來借鑒發展定義,Gagné(2009)從實際的職業分類來界定才 能表現領域,他採用「ACT 工作世界地圖」將才能表現領域次分為 六個領域:技術(TT)、自然與科技(TA)、藝術(TA)、社會服務(TP)、 管理與行銷(TM)、商業經營(TB)。另外加上兒童階段與學校會出 現的三個表現領域,包括:K-12 學術課程(TC)、遊戲(TG)和運動

(TS)。這九個專業領域向度,就是才能的表現面向。同樣以 10%作 為切截,來界定在專業領域的傑出表現水準。而在才能表現領域方面 的資料活動,則可透過一些專業的評比、考試、競賽或者是同業或上 級的評比或口碑等來獲得。

Gagné 所提出的 DMGT 理論,最主要的貢獻是將長久以來在資 優教育領域中模糊不清的概念做了清楚的界定,且根據相關理論與研 究定義了次類別。Gagné 也是非常實務取向的,因此在界定切截點以 及提供觀察與評量的向度上,都考量到實務現場的實用性。此外,透 過資優與才能兩者的區分,以及中介的發展過程與催化劑,提供教育 現場一個才能發展方向的藍圖。

在 DMGT 模式中以「資優」來表示天賦能力意即「潛能」的概 念,而用「才能」來表示專業領域的表現。然而因為資優一詞在資優 教育領域有很多既定的意涵,因此在本研究中我用「潛能」來指稱較 屬於發展前的天賦能力面向;而表現能力方面,本研究也使用「才能」

一詞,沿襲才能發展派典的概念。從DMGT 的模式中(見圖 2-2-1), 我們大概可以勾勒一個「潛能→才能發展→才能」的圖象,如同才能 發展派典的資優教育,希望協助「潛能」的孩子,走向傑出表現「才 能」,這一段從潛能到才能的歷程,便稱之為「才能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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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潛能與才能

承上段,已勾勒出「潛能→才能發展→才能」的路徑,本研究的 核心關懷在學生才能的發展與最終表現,因而從潛能到才能之間的學 習與發展歷程,是本研究行動的焦點。本段落先以 DMGT 中將潛能 與才能區分的框架為基礎,歸納學者對於潛能與才能的定義與概念。

從文獻回顧中看到,許多才能發展派典的資優教育學者,也都先 以如 Gagné 一般以「二分法」來進行界定潛能與才能,作為其資優方 案或才能發展方案的思考基模,藉由二分,我們也可以將發展前與發 展後看得更清楚,茲將不同學者的定義整理如表 2-2-2:

表2-2-2 潛能與才能定義二分表

資優教育學者 潛能 才能

Renzulli Giftedness / Potential Performance

Gagné Gifts(natural ability) Talents(competencies)

Treffinger Potential Creative Productivity Cross&Coleman Potential Performance

Subotink being doing 資料來源:研究者歸納相關文獻自行整理

對潛能的形容,Renzulli 用資優(giftedness)來表示,而要產生 資優的行為是在三種心理特質群交集時,即是著名的資優三環論。三 種心理特質群包括:中等以上能力、創造力與任務承諾(Renzulli, 1978, 2005b)。中等以上能力又區分為一般能力(如:高層次思考、抽象思 考、語言或數字推理能力、空間關係等)和特殊能力(綜合各種一般 能力運用或解決問題於特殊領域中);創造力指流暢、彈性和原創性 的思考,也包括了創造力的情意特質,如:好奇、勇於冒險、幽默等;

任務承諾指對特定問題或領域表現出興趣、熱情且持續堅持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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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zulli & Reis, 1985),在 2008 年 Renzulli 提出「全部才能發展的 連續性服務」,類似DMGT 的架構,Renzulli 以輸入、過程和輸出三 個階段來表示潛能到才能的發展,其中輸入面向使用潛能(potential)

一詞,包含能力、興趣和學習風格(Reis & Renzulli, 2009)。在Renzulli 的構想裡,資優三環是潛能的內涵;而能力、興趣和學習風格是可以 用來觀察潛能的面向。至於才能這端Renzulli(1978, 2005b)用表現

(performanc)來表示,表現分為一般表現領域(如:數學、視覺藝 術等)與特定表現領域(如:地圖製作、劇本寫作、影評等)。在全方 為服務模式的架構中,則綜合成學術、創造性產出及領導才能三個大 面向。

Treffinger, Young, Nassab, Selby, Wittig(2008)用潛能(potential)

代表尚未發展但有機會或有可能性發展的能力,他認為潛能主要源自 於性向。Treffinger 雖然沒有具體的二分潛能與才能或潛能的內涵,

但若我們把潛能定義在發展前的特徵,Treffinger 在個人特徵中包含 了認知性向、風格偏好、人格和內在動機(Treffinger et al., 2008);

在才能這一端Treffinger 用創造性產出(creative productivity)來表示,

指的是在一個領域探究、表達或行動持續一段時間後,能產生具有意 義性、創造性和生產性成果(Treffinger et al., 2008)。Treffinger 雖然 沒有明確將才能面向進行分類,然而他在提到才能的重要性時,連結 了多個領域,包括:科學、醫學、科技和工程領域;領導、社會和行 為科學領域;藝術、文化和娛樂領域;倫理道德和哲學領域;個人實 現領域。

Cross 和 Coleman 則認為成為資優是指超越潛能(potential)而到 實際表現(performance)。潛能在他們的概念裡是發展所需的資源,

包括一般認知能力與創造力,而潛能主要來自於生物力量。發展後的 才能表現概念,在Cross 和 Coleman 的定義是創造性生產或在學術領 域上的成就(Cross & Coleman, 2014)。至於如何界定表現領域與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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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表現的高低,Cross 和 Coleman(2014)認為該表現是不是屬於 某個領域,是由該領域的人來認定,且由他們來區分不同成就水準。

Subotink 以發展觀點來看才能,認為才能發展是從天分(being)

到作為(doing),根據她的分析指出兒童時期所展現出的是潛能,且 潛能多以智力的形式呈現,發展需要的是適當的挑戰;而到了青少年 時間漸漸加入渴望的要素,強調領域的興趣和能力;成人後則是要有 領域的專業知識,不僅有顯性知識,還包括內隱知識,且必須在領域 內被認同,才能有所作為(Subotink, 2003)。

一、潛能

(一)潛能的定義與概念特徵

關於潛能,從學者使用的詞彙來看,資優學者在用來說明潛能時,

多傾 向使用較具生物 與先天意涵的詞 彙(gifts、natural ability、

potential、being)來表示「與生俱來的能力」或「早期的能力」。再者,

許多學者都指出潛能的概念即是指尚未發展,但未來可能獲得高成就

許多學者都指出潛能的概念即是指尚未發展,但未來可能獲得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