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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權重分析-層級分析法的運用

電子治理公 共價值架 構所涵蓋之 價值、面 向與指標確 立後,本 研 究下一步邀請 相關學 術界與實務界 專家, 透過運用層級 分析法 進行各 面向與指標間 權重的 分析。本節針 對使用 層級分析法的 原因以 及相關 執 行 過程 進行 說明 (層 級分 析 法 的詳細 結 果請參考 本研究 第四章)。

一、 層級分析法概念與適用性

本研究的主 要目的之 一在於建立 電子治理 公共價值的 指標架構 , 此 架面向 向多 元,建 置過程涉及指 標之間 的層級關係與 重要性 比較,

需要來自公共 行政、 資訊管理、社 會學等 不同領域的專 家充分 參與和 討 論 , 從 不 同 角 度 考 量 不 同 層 級 與 準 則 , 這 個 過 程 可 視 為 多 準 則

( multi-criteria decision making , 簡 稱 MCDM ) 群 體 決 策 ( group decision-making) 過 程 ( 朱 斌 妤 、 高 偲 凱 , 2012) , 這 個 過 程 廣 納 不 同 的 知識 、技 能與 價值 (Timmermans & Vlek, 1996: 158-170),以減 少 個 人判 斷時 所產 生的 決策 誤 差。然 而,在 多準則的群 體決策 過程中,

來 自 於不 同領 域專 家的 偏好(preference)以及來自每項評估準則的權 重 ( weight) , 造 成 群 體 決 策 很 難 獲 得 有 效 的 解 決 。 決 策 者 的 偏 好 在 多 準 則 之 下 具 有 價 值 權 衡 取 捨 的 性 質 , 由 於 決 策 者 對 準 則 偏 好 的 不 同,不同評估準則的權重值可 能 導 致不同 的 評估結 果(鄧振源,2005),

因此,在整合 偏好時 必須將此偏好 權重納 入。本研究重 點在於 電子治 理公共價值架 構、準 則權重化以及 如何整 合群體專家決 策準則 的權重 的 過 程, 關於 操作 方法 與步 驟 則 詳述如 後 。

最 常 見 的 MCDM 準 則 權 重 的 整 合 方 法 為 層 級 分 析 法 (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簡 稱 AHP; Sipahi & Timor, 2010: 775-808),是由 對 議 題有 深入 了解 的專 家,運用腦 力 激盪法 找出評估準 則(criteria)、

次 要 評 估 準 則 ( sub-criteria) , 分 組 排 列 成 一 個 有 組 織 的 架 構 , 以 建 立層級結構對 決策者 而言,階層結 構有助 於對事物的了 解,且 兩兩因

素成對比較方 式,可 以減輕決策者 負擔, 使決策者意向 能更清 楚地被 反應(朱斌妤 、蕭乃 沂、楊禮榮, 2013)。透過專家進 行層級 架構下 之各個 準則的 兩兩比 較( pair-wise comparison),將 所得資 料 予以量 化作各層級之 成對比 較矩陣,經運 算後求 得矩陣之特徵 向量, 再求出 特徵值,以該 特徵值 來評定每項準 則重要 性之強弱程度 ,決定 其優先 順序,作為決 策分析 時之參考資訊 。決定 各層級準則間 的權重 後,再 進行整體層級 權重的 計算(鄧振源 , 2005)。同時,在 計算整 體專家 權重前,須就 個別專 家所填寫的問 卷答案 進行一致性檢 定,確 定一致 性 指 數(Consistency Index, C.I.)小於0.1,以保證各目標及評估準則 間 相 對權 重無 邏輯 上選 擇的 問 題 (馮正 民 、李穗玲 ,2000)。

層級分析法 適合運用 在牽涉多準 則主觀判 斷的群體決 策方法, 例 如當政策決策 者需要 計畫的充分資 訊、減 少決策錯誤風 險、分 配政策 資源配置的權 重、設 計最適系統與 策略、 選取或決定具 有多評 估準則 的決策問題與 方案、 評估績效、或 做出理 性最佳規劃等 等(鄧 振源,

2005) , 可 以 應 用 的 方 法 多 元 。 本 研 究 整 理 近 六 年層 級 分 析 法 在 電 子 治 理 研究 領域 的應 用( 參見 附 錄 一), 發 現主要 分為四種面 向:

(一 ) 策 略面 向

此面向研究 的主要目 的在透過層 級分析法 排序出電子 治理相關 政 策 的 優先 順序 以及 重要 性,做為策 略 決策 的參考。如 Debendra、Kumar 與Mahalik(2010)透過層級分析法分析電子治理外包工作中不同組合 的 權 重 差 別 , 主 要 考 量 的 因 素 包 含 成 本 減 省 ( cost saving) 、 時 間 減 省(time saving)、運作難易(ease of operat0ion)、會議要求(meeting requirements) 、更佳 的 控制 ( better control) 以 及其下的次 因素。

(二 ) 計 畫績 效評 估面 向

計畫績效評 估是指用 系統性的方 法蒐集、 分析資料, 以評估有 關 方案、政策或 計畫的 成效或影響, 或是作 出決策。以此 面向應 用層級 分析法的相關 包括研 究如朱斌妤等 ( 2013)以電子採購 為案例 ,透過 層 級 分析 法發 展G2B電子治理計畫評估架構與指標體系,就是一例。

(三 ) 網 站評 比和 系統 品質 評 估 面向

此面向主要 研究的是 政府網站之 評比或是 電子化系統 服務品質 的 評 估 , 以 Dominic、 Jati與 Kannabiran( 2010) 的 研 究 為 例 , 該 研 究 認 為政府網站品 質包含 服務、使用者 、內容 、可 用性等面 向,並 假設所 要評估出最棒 的電子 化政府網站品 質,應 該是具有多準 則的, 故以層 級 分 析法 成對 比較 產生 權重 , 針 對5個亞洲的國家進行實際評估。

(四 ) 其 他面 向

例 如 Chang等 人 ( 2012) 在 其 研 究 中 , 建 構 了 評 估 地 方 政 府 的 數 位 落 差評 估模 型(digital divide evaluation model),將數位落差分為 五個 主 要的測量 面 向:分 別 是 ICT基礎建設(ICT infrastructure)、人 力資源(human resources)、外部環境(external environment)、組織 內 部 因素 (internals of organization)和資訊(information),以及其 下 共四十 二 個 測量指 標,透過層級 分析法 來分析哪個因 素最優 先需要 加以正視以縮 減數位 落差。層級分 析進行 時,和本研究 類似, 邀請了 來 自 產、 官、 學界 的專 家, 參 與 層級分 析 專家問卷 的填寫 。

在進行文獻 蒐集整理 的過程中, 本研究團 隊發現國內 應用層級 分 析在電子治理 相關領 域的研究相對 較少, 而國外應用層 級分析 在電子 治理,部分多 用在電 子化政府網站 評比的 面向上;比較 特別的 是,部 分 研 究 在 應 用 層 級 分 析 時 會 結 合 其 它 多 準 則 決 策 方 法 , 如 TOPSIS法

(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 ),像 是 BüYüKöZkan、 GüLçIn與Ruan( 2007) 透 過 文 獻 回 顧 和 專 家 經 驗 , 建構出評估政 府網站 的 面向和其下 的指標 ,再使用層級 分析計 算指標 的權重、並使用TOPSIS去排序得出最後的評比結果。此外,也有和公 共 政 策 分 析 架 構 結 合 的 相 關 研 究 , 如 Kahraman 、 Demirel 與 Demirel

(2007)使用強弱機危綜合分析法(SWOT analysis)和層級分析結合的 方式,決定出 電子化 政府計畫 的優 先策略 ;前述例子顯 示層級 分析在 應 用 上極 具有 彈性 ,且 可能 與 不 同研究 方 法有所結 合。

總結來說, 大部分電 子治理領域 應用層級 分析法,主 要是用來 計 算指標權重和 進行重 要性的比較, 偶有再 進一步與其他 研究方 法結合

的情況。本研 究以建 構電子治理公 共價值 架構為目的, 同時希 望進一 步確立電子治 理公共 價值架構下各 面向與 其對應之指標 ,期待 試圖瞭 解這些價值、 面向與 指標在落實電 子治理 公共價值中, 彼此的 重要程 度為何,有助 形成我 國電子治理與 數位國 情的發展策略 之依據 ,因此 本 研 究採 用層 級分 析法 進行 分 析 。

二、 層級分析法問卷填答對象及執行過程

本研 究 依據 電子治理 公共價值架 構設計出 層級分析問 卷(請參 考 附 錄二 )。必 須說明 的是,為了減 輕問卷 填答人的負擔 ,增加 問卷的 準確度,本研 究在進 行層級分析問 卷時, 僅包含到架構 中第三 層的指 標 , 第四 層的 測量 題目 並不 在 分 析的範 圍 內。

有鑑於專家 代表性為 層級分析問 卷的關鍵 成功因素( 朱斌妤、 蕭 乃沂、楊禮榮 , 2013),本研究盡 可能邀 請各個不同領 域的專 家,最 後共分成三類,共 二十 位(請參見表4)。第一類為學術領域專家 七位,

專 長 領域 涵蓋 公共 行政、資 訊 管理、社 會 學研究;第二 類為政 府官員 , 其中政府官員 為行政 院 研究發展考 核委員 會 電子化政府 政策相 關 主管 級公務人員以 及法務 部資訊處、財 稅資料 中心的主管級 公務人 員,其 特色是對電子 治理有 一定的實務經 驗和見 解;第三類為 產業界 人士產 業 界 人 士 主 要 徵 詢 民 間 具 ICT專 長 或 與 資 訊 政 策 有 較 深 互 動 的 領 導 人 或主管,借助 業界對 電子治理公共 價值的 寶貴想法,提 升整體 專家代 表 性 。

在問卷填寫 方式方面 ,為配合專 家的時間 以獲較佳回 收率,本 研 究 在 行政 院研 究發展 考核委員會 的 協助之 下,藉著大部 分專家 參與行 政 院研究發展 考核委 員會 活動時進 行問卷 的填寫,並配 合網路 發送或 紙 本 寄送 問卷 的方 式, 最終 回 收 共二十 份 有效問卷。

本 研 究 使 用 yaahp層 級 分 析 軟 體 ( http://www.yaahp.cn) 作 為 計 算 分析層級分析 法的層 級權重,和一 致性檢 測的輔助工具 ,並進 行一致 性檢定、針對 不一致 的問卷進行修 正,直 到均通過檢定 為止。 最終本 研 究20位專家均通過 C.I.值檢定,符合層級分析的基本要求。

表 4: 本研究層級分析問卷 填答專家名單

領 域 代 碼 服 務單 位 職 稱

政府 官 員

P1 行政 院 研究 發 展考 核 委 員會 主管 P2 行政 院 研究 發 展考 核 委 員會 主管 P3 行政 院 研究 發 展考 核 委 員會 主管 P4 行政 院 研究 發 展考 核 委 員會 主管 P5 行政 院 研究 發 展考 核 委 員會 主管

P6 法務 部 資訊 處 主管

P7 財稅 資 料中 心 主管

學者 專 家

P8 元智 大 學 副教 授

P9 政治 大 學 教授

P10 政治 大 學 副教 授

P11 中央 研 究院 研究 員

P12 美國 北 伊利 諾 大學 副教 授

P13 中興 大 學 助理 教 授

P14 東海 大 學 教授

產業 界 人士

P15 全國 電 腦公 會 主管

P16 行政 院 雲端 應 用及 產 業 指導 小 組 主管

P17 資策 會 資深 專 家

P18 資策 會 創新 應 用研 究 所 副所 長

P19 澳門 互 聯網 研 究學 會 主席

P20 科技 公 司 執行 長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行 整 理 。

說 明:時 行 政 院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已 於 103 年 1 月 22 日 併 入 行 政 院 國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