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惠 (2015) 於「環境」、「個體」與「行為」的生態語言教育觀基 礎上,提出《「授之以漁」生態語言教育師培項目設計框架》,將時間與空 間中的內容,細分成「人」、「事」、「時」、「地」、「物」,一共五個範疇,
希望透過師培地點的「文化語境」對於教師的影響,從「人(個體)」出 發,以「人文與情感(環境)」為主,以個體、行動與環境的生態模式,
使教師自主地與「人」、「事」、「時」、「地」、「物」接觸、互動,感知學習 動機,進而「改變(行為)」,達到「授之以漁」的目標,戴金惠 (2015) 提 出之架構如下圖二-2
圖二-2. 《「授之以漁」生態語言教育師培項目設計框架》。基於戴金惠,
2015,頁 127,筆者重新繪製。
筆者認為「授之以漁」框架以「人文與情感」為主的意義,即為透過文化 語境中,「人」、「事」、「時」、「地」、「物」具體與抽象的「空間移動」,使 個體達到意識的運作和流動,於感受之中,自主地與環境互動,並且於師 培課程中,強調個體感知環境的「注意的程度」的問題,一方面更要求個 體更有意識地感知環境,另一方面也透過各樣的過程,感知自我,探究並 重新審視自我教學的定位,找回教育的動機,最後再本於「語言」教育的 本質 (van Lier, 2004),於語言課室中「隨即衍生」出來,而這樣對於教師
成員「授之以漁」的影響,便是
我們 (教師) 才能把 (學習的)「fun」找回來,重拾對知識和教育的情感和 熱情才能真正達成師資培訓的目的,使參與的教師成為授之以漁具有自主性 的個體。成為「釣魚者」方能重新找回對語言教育的熱誠和動機,重回教室 啟發學生。換言之,專業進修的目的是求得改變,充實自我。
(戴金惠,2015:126) 是故,筆者認為以「授之以漁」為嘗試的生態語言師培項目,即為一 個發展教師自發性教育動機的「教師發展」項目,一如生態中個體感知環 境中「行動的可能性」而行動的過程,「授之以漁」生態師培即透過提煉
「文化語境」中的「人」、「事」、「時」、「地」、「物」的因素,為項目成員 創造各種行動的可能性,讓教師「學習」的動機「隨即衍生」,再加上有 意識地發展「教師專業社群」以協作、共生的方式發展,更鞏固了個體於 生態中,自主意識與改變的意義,並作為一個更成熟的個體回到師培生態 之中,達到教師職涯永續發展的可能。因此,筆者認為「授之以漁」生態 師培,為目前師培項目提供了不一樣的途徑,希望回到「教師」自發性地 學習動機,以達到「師資發展」的可能與意義。
小結
本節筆者探討師資培育之於生態師培的關係,筆者認為目前華語師資 培育中,「教師培訓」、「教師教育」與「教師發展」的關係失衡,沒有以
「教師發展」意義下,討論「教師培訓」與「教師教育」的範疇,然而「教 師發展」之於教師專業職涯領域又有重要的影響,故筆者以為華語師培應 將「師資發展」視為師培改善的一環。再者,筆者也認為生態語言教育師 培項目啟發個體的目標,具有「師資發展」項目的意義,是為發展華語師 資發展項目之途徑與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