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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銀行授信實務

第三節 授信實務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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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 催收款

依處理辦法第 8 條之規定,凡逾期放款應於清償期屆滿六個月內轉入催收款 科目,經轉入催收款科目之各項放款及其他授信款項即為催收款。

如預期無法收回,應將債權先提列為備抵呆帳科目(資產減項科目),確定 無法收回時,再自備抵呆帳科目。

第三款 呆帳

再依處理辦法第 11 條,逾期放款及催收款,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扣除 估計可收回部分後轉銷為呆帳:一、債務人因解散、逃匿、和解、破產之宣告或 其他原因,致債權之全部或一部不能收回者。二、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 經鑑價甚低或扣除先順位抵押權後,已無法受償,或執行費用接近或可能超過銀 行可受償金額,執行無實益者。三、擔保品及主、從債務人之財產經多次減價拍 賣無人應買,而銀行亦無承受實益者。四、逾期放款及催收款逾清償期二年,經 催收仍未收回者。

第三節 授信實務之流程

授信業務是銀行的主要業務,而「逾期放款比率」(下稱逾放比)是衡量授 信品質的重要指標,而良好的授信評估可以有效降低逾放比,提昇授信品質77。 授信之流程大抵略為:申請前洽談、受理申請、徵信調查及擔保品鑑估、分析審 核、核定准駁、通知借款人、簽約、對保、擔保物權設定登記、授信資料建檔與 撥貸。考慮不同授權權責之區分,則授信實務流程大抵如(圖二)所示:

77 郭立程,如何分析財報資訊以提早發現逾期放款之關鍵因素-以個案 YHI 公司為例,國立中山大 學高階經營碩士班碩士論文,頁1,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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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授信作業程序流程圖(筆者自行整理)

而以下筆者將擇與本文攸關之幾個步驟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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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申請前洽談與受理申請、相關資料之徵提

申請前洽談旨在對借款戶之借款意願、資金用途、所需資金金額、借款期 限、償還財源、還款方式、擔保條件產生一概括性之認識,並充分告知借款戶所 需填具之表格與須徵提之資料。並於受理申請後,切實收具所須徵提之資料,並 檢視資料之填具是否詳實。

第二項 徵信調查

依照「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徵信準則」(下稱徵信準則)第 4 條,所謂徵 信係指與授信業務有關之信用調查與財務分析等工作。即為提供授信分析審核步 驟確實且可靠的素材,徵信人員應行徵信調查具體求證或調查分析借款戶之信 用。依照授信準則第 19 條之規定,「辦理授信案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於核貸 前應先辦理徵信,未經辦理徵信者,不應核貸。」又依照徵信準則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徵信報告為授信審核主要參考依據之一,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授信案 件於核貸前應先辦理徵信。」質言之,徵信即是指「提供足夠而正確的信用決策 資料」78

於實證研究上,尤宜珍(2004)所作之研究發現徵信資訊預測危機發生前一 年至三年的準確率高達 88%。美國爆發的次級房貸風暴,便是因為對於個體戶的 基本狀況疏忽審慎瞭解,加上金融業自由化競爭為獲取高額利潤導致的嚴重結 果79。由此可見,徵信於授信過程中確屬重要。

以下就徵信之信用調查與財務分析分述之80

第一款 信用調查

徵信之內容不僅止於受理申請時向借款戶徵提的應備資料,除了向客戶直接 索取的直接徵信外,徵信之內容亦應包含間接資訊,即側面瞭解徵信對象的銀 行、客戶往來資料,調查相關信用資訊,甚至是借款戶的上下游廠商對借款戶的

78 彭雅蘭,同註 38,頁 6。

79 尤宜珍,以公司治理與徵信資訊建構銀行授信戶財務危機預警模型,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財 務管理系碩士論文,2004 年。

80 以下參考自:KOCH & MACDONALD, supra note 33, at 560.

(Current Ratio)

流動資產

(Acid Test Ratio)

流動資產− 存貨 − 預付費用

Interest Coverage)

稅前息前淨利

(Payables Turnover)

售貨成本

(Average Payment Period)

應收帳款餘額 Adequacy Ratio)

(Long-Term Debt Ratio)

長期負債 Asset Ratio)

總負債

總資產× 100% 負債比率高,則屬高財務槓桿(Financial Leverage),可使資金運用更有效率,並 享受稅盾紅利;然而,負債若過高,還 款壓力龐大、一旦週轉不靈便隱含破產 風險,債權人的風險因而愈高。

權益比率

(Equity Ratio)

(Equity Multiplier)

總資產

(Fixed Assets Ratio)

86 資本結構分析(Capital Structure Analysis)又稱資金來源分析,其屬於安定性分析,係用以表 達企業取得資金的途徑。可藉此了解債權人受自有資金保障程度。

87 資產結構分析(Assets Structure Analysis)又稱資金用途分析,用以表達企業資產的組成。

(A/R Turnover)

銷貨淨額

Inventory Turnover)

銷貨成本

平均存貨× 100% 存貨週轉越快,便可讓資金積壓程度89與倉 儲成本降到愈低;但比率過高時,也可能發 生存貨不足而流失銷貨機會的損失。

流動資產週轉率

Current Assets Turnover)

銷貨收入

流動資產× 100% 用以衡量每單位流動資產可提供多少銷貨之 獲利,並能瞭解流動資產是否有過多之弊 固定資產週轉率

Fixed Assets Turnover)

銷貨收入

Operating Profit Ratio)

銷貨收入− 銷貨成本 + 營業費用 Margin)

年淨利 Assets;ROA)

稅後損益+ 利息費用 × �1 − 稅率� Price-Earnings 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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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著絕對的標準數值,而需要透過分析師的解釋與調整。每個財務比率都並非 越高或是越低越好,無論過高或過低都有過猶不及的效果,舉例而言,一般認為 短期償債能力分析的各項指標越高,代表短期償債能力越佳,但當這些財務比率 過高時,同時也顯現了借款戶的閒置資金過多,用以投入生產的資本過少,而有 較低的經營效能與獲利能力91。甚至由此設例觀之,可以發現許多財務分析比率 彼此間有兌換關係,好的財務比率分析需要透過綜合分析去解釋各項比率的意 義,面對這些相反的財務訊號,也須探求彼此間的兌換關係,才能得出有意義的 信用風險評估結論92

第三款 非財務構面分析

自從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提出若干信用評等系統之建議後,許多銀行揚棄 以往僅憑授信人員主觀意識與經驗所做出的簡單燈號評等,而藉由專業的統計方 法計算各項財務比率之評分加總。然而,各項財務比率僅係反映企業在過去一段 時間的經營成果,財務金融學理上稱之「落後指標」,缺乏前瞻性。甚至許多中 小企業的財務資訊並不透明、謹慎,難以藉此正確評估企業的經營狀況,而須使 用若干重要的定性因子作為評分項目93

有研究指出,企業危機警訊如僅以量化分析試圖還原企業真實經營狀況,將 失之偏狹。甚至經驗上,企業發生危機之前,常伴隨有窗飾財務報表或延後會計 師簽證報表之傾向,這一共因現象使得希企僅從財務構面分析判斷授信風險並不 穩當。由前述可知,相關非財務構面的領先或同時指標實有必要94

曹曾樹(2008)所作研究便指出,非財務指標變數,包含觀察企業的成立年 資、短中期授信總餘額占最近 1 年報稅營業額比率、債務銀行往來家數等指標變 數;保證人之年齡、婚姻關係、教育程度、預借現金情況;以及銀行信用相關資 訊,包括聯徵查詢次數、銀行往來家數、公司年齡、保證人數目、信用額度使用 率、負責人名下不動產是否遭假扣押或查封等信用貶落情形」;甚至包含經濟成

91 GARY W. EMERY, CORPORATE FINANCE: PRINCIPLESAND PRACTICE 50 (ADDISON WESLEY. 1998).

92 ARAGON, supra note 69, at 247.

93 莊欣霖,應用羅吉斯迴歸構建銀行放款信用評等模式,國立交通大學工業工程與管理系,頁 18,2002 年 6 月。

94 張添順,同註 30,頁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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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率、公司是否積欠員工薪資、負責人使用現金卡或信用卡循環等非財務構面分 析,皆可有效輔助判斷借款戶的逾放比率預測95。實證上,黃柏榮(2002)所做 的實證研究,亦指出負責人信用貸款金額、公司在聯徵被查詢次數、擔保品與貸 款成數之比率等因素與金融機構授信風險情形密切96。吳俊儒(2002)、張雁萍

(2002)的研究也指出,往來銀行家數越少的公司,越不容易出現問題放款97

第四款 信用評等架構

一般而言,信用評等之架構(Obligor Risk Rating;ORR)有三項基本步驟:

第一目 財務報表選用

依照不同規模的企業或是不同功能,有各類的財務報表。然而,從事徵信分 析時,於選用財務報表時應注意其可信程度。一般認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 報表可信度最高,其次為營利事業所得算結算申報書,再劣後則為自結之報表。

徵信準則第 18 條甚至指出財務報表或資料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加蓋稅捐機 關收件章之申報所得稅報表,或附聲明書之自編報表者為準。但並非所有借款戶 皆備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98,因此有時亦須藉由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 申報書或是其他可信的自結報表,作為行財務分析時之評估素材。

然而,其餘報表亦可作為財務分析之素材並不代表徵信人員即可以恣意選用 不同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特定的分析結果,甚或是擷取不同財報中的片段組合對評 等結果有利者(Cherry-Picking)。依照授信準則第 21 條規定,授信戶依規定所提 供之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應作為授信審核之重要依據。

95 曹曾樹,中小企業財務危機預警實證研究之文獻回顧,中小企業發展季刊,卷 9,頁 159-160,

2008 年 9 月。

96 黃柏榮,台灣地區銀行以非財務構面評估中小企業貸款授信風險模式,中華大學工業管理學系 碩士班碩士論文,頁58,2002 年 7 月;於其研究中更進一步說明,負責人信用貸款與使用現金 或信用卡張數因子,可能表彰公司是否甚至需要藉由負責人個人的消費貸款以支應公司的支出。

至於公司及負責人於聯徵的查詢次數,可能代表主力銀行對其營運不具信心而須多次查詢,甚至 是同時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

97 吳俊儒,中小企業信用評等模式之研究,輔仁大學應用統計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66,2002

97 吳俊儒,中小企業信用評等模式之研究,輔仁大學應用統計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頁 6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