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銀行授信實務
第五節 授信規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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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135。甚至就連採取究係採取何種數量方法,以建構信用評分表,亦皆建立在授 信人員主觀判斷的基礎之下。
第五節 授信規範類型
雖然單從獲取銀行利益之目的而言,銀行與一般企業之經營並無不同,皆是 希望將資金作最有效的運用,產生最大的淨現值(NPV)。但有鑑於銀行業扮演 社會公器之角色,經營之良窳不僅關乎銀行利益多寡,甚至攸關國家經濟發展與 金融市場之穩定,自然不能與一般企業之經營等同視之。當銀行僅憑自身作為理 性經濟人的利益最大化視角,不僅可能會選擇忽視銀行辦理授信業務時的外部成 本與外部利益,甚至產生過度依賴中央存保機制的道德風險,做出不利整體社會 的經營決策。更甚者,即便銀行以全社會的視角來訂定風險政策,也可能因為其 風險態度相較整體社會而言更傾向接受風險,導致整體社會可能承擔難以承受的 過重風險。
因此,銀行法、徵信準則、授信準則等相關法律規定、法規命令皆對銀行之 業務經營設有若干授信規範,以確保承作授信業務時於社會整體而言仍是利大於 弊。此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確保銀行業經營之健全,規定銀行業應建立內 部控制制度以控管授信業務之風險,並須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自行查核制度、法 令遵循制度、風險管理機制等,以維護銀行經營之利潤與整體金融秩序136。政府 的監理目標不外乎是確保銀行的安全穩健、提供一效率系統,以維持貨幣市場穩 定並建立完整的支付系統137。
授信規範之類型甚多,本文以下將先形式上的從規範來源來區分,再實質上 依與授信風險之相關程度來區分,探求有意義的區分方式及完整掌握授信規範之 特徵。
135 楊生期,同註 102,頁 83-84。
136 林木振,銀行授信業務內部控制機制之個案研究,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學位論文,頁1,2013 年 1 月。
137 KOCH & MACDONALD, supra note 33, at 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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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 依規範來源區分
第一款 原理原則
第一目 承辦授信業務須遵守之基本原則
授信準則第 20 條指出,「辦理授信業務應本安全性、流動性、公益性、收益 性及成長性等五項基本原則,並依借款戶、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及授 信展望等五項審核原則核貸之。」因此,安全性、流動性、公益性、收益性及成 長性遂為承辦授信業務須遵守之基本準則,為期準確掌握這些基本原則的內容,
本文以下將逐一簡介其內涵138:
安全性:銀行自有資金比例偏低,因此辦理授信之主要資金來源及信用基礎 建立在存款戶存款及股東投資上,為確保社會廣大存款戶之存款資金安全及銀行 股東權益,銀行辦理授信有必要注意資產品質與風險管理,因此此一原則又稱
「償債性原則」(Solvency)。由此可知,安全性攸關授信品質。
流動性:銀行在金融體系中吸收閒置資金作為資金來源,再將所吸收的資金 貸放給資金需求者,創造資金循環。加以銀行授信資金多數來自存款戶存款等短 期負債,此一特性使得銀行必須具備隨時應付可能的資金需求而須具備良好的變 現能力,因此辦理授信應避免資金流動性過低,以期配合營運需要。
公益性:銀行作為自社會民眾吸收閒置資金與提供資金需求者所需資金之中 間介面,攸關總體經濟信用環境與國家金融政策之成敗,故辦理授信業務亦須注 意公益性原則。近年來於企業社會責任風潮益盛的情形下,有鑑於大型基礎設施 和工業項目可能對人民與環境產生不利影響,銀行實務更發展出了所謂「赤道原 則」(Equator Principles;EPS),此一風險管理框架除評估授信對銀行自身產生風 險以外,更進一步評估並控制環境和社會風險(如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和人權 等項目),並要求借款戶最小化對這些項目的不良影響,並建立完整的環境和社 會管理系統139。
138 以下參考自:台灣金融研訓院編輯委員會,同註 10,頁 11。
139 The Equator Principles Association, The Equator Principles 2 (June 2013) retrieved April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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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性:銀行從事授信業務仍有必須支出的成本,自須維持一定收益方能維 持經營。此外,排除銀行的公益性格,銀行本質上仍是一家公司,須對股東負 責,故收益性仍為授信業務經營之基本原則之一。
成長性:在衡量授信業務之成敗時,不能僅衡量眼前之利弊,為追求永續的 經營與發展,亦須兼顧各項業務的成長,以擴張授信市場,故成長性為授信業務 經營之基本原則之一。
第二目 5C 原則
於歐美銀行實務發展,有鑑於管理授信風險之概念逐漸形成,銀行家遂發展 出 3C 理論,即包括品格、能力、資本等三項信用評估因子。其後銀行家 Post William(1910)警覺到除違約率控制外,尚有違約損失率之控制必要,因此加上 擔保品因素成為 4C 理論140。其後,又有認為應考慮企業的營運狀況,加入企業 條件作為評估因子,而形成 5C 理論。
品格(Character):指借款戶努力履行其償債義務的主觀意願,實則每一筆授 信皆奠基於客戶對公司的付款承諾,如果客戶沒有付款的誠意與誠信,則該應收 帳款的風險勢必加大,可以說是應收賬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數額的本質上決定因 素。一般藉由探求借款戶慣常的償還債務習慣,以及借款戶是否正直可信,如有 嚴重的積債現象,則不宜承作貸款。
能力(Capacity):指顧客或客戶的償債能力,財務構面上可以計算借款戶流 動資產的數量和質量以及與流動負債的比例,並可間接由借款戶的償債記錄、經 營手段、經營方式所做的實地訪查來推求借款戶的償債能力。
資本(Capital):用以衡量借款戶的財務實力和財務狀況,表明借款戶用以償 還債務的後盾,一般藉由負債比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有形資產凈值等財務 指標觀察借款戶的資本是否足以償還貸款。
擔保品(Collateral):指借款戶拒付或無力支付時能被用做抵押的資產,一
from: http://www.equator-principles.com/resources/equator_principles_III.pdf.
140 WILLIAM POST, THE FOUR BIG C'S: FACTORSIN EXTENDING CREDIT : CHARACTER, CAPACITY, CAPITAL, COLLATERAL
(CENTRAL NATIONAL BANK OF PHILADELPHIA. 1910).;KOCH & MACDONALD, supra note 33, at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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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授信貸款發生違約,便可以抵押品抵補債權落空之損失,因此切實要求足額擔 保的抵押品,並做好中立客觀的擔保品鑑價,也成為重要的授信原則之一。
條件(Condition):係自大環境面向觀察借款戶的清償能力與意願,指可能 影響顧客或客戶付款能力的經濟環境,可參考借款戶在景氣循環至低點時的付款 歷史、在經濟不景氣情況下的付款可能與能力141。
第三目 5P 理論
隨經濟發展與授信環境之改變,1970 年代銀行家 Paul Hunn 進一步發展出包 含借款戶、資金用途、還款財源、債權保障及授信展望等五項因素的 5P 原則,
就授信決策的信用評估觀點,現行實務上,一般援引授信評估 5P 原則,並依不 同銀行或承辦人員的主觀因素或是內部統計成果,給予各個因子不同的權重,藉 以窺得其未來授信風險之預測,本文於下一一概述142:
一、借款戶因素(People)
對借款戶評估,可由其責任感、經營成效及財務狀況、與銀行之往來情形方 面觀察。責任感主要觀察其過去對承諾之履行、關係企業情況及財務報表之可靠 性,銀行實務上通常會至票據交換所查詢借款戶有無退票、清償註記、拒絕往來 等票據使用情形,也會至聯徵中心查詢銀行授信現況、履約情形,以及聯徵中心 信用資訊的被查詢次數。經營成效及財務狀況之評估則須瞭解企業的營業歷史、
生命週期、營業項目以及經營能力,具體上即調查其營運模式、產銷流程、進出 口實績、獲利成長、會計制度是否健全、營業金額增減趨勢及獲利能力,並會進 行相關財務比率分析。至於銀行往來之情形則須瞭解其存款、外匯往來占有率與 放款是否相稱、是否主動提供徵信資料、是否為新往來客戶、主要往來銀行家數 與情況、銀行存款進出情形、銀行授信餘額與額度動用情形等。
至於消費者貸款,則一般會衡量借款戶的職業、與銀行往來情形、婚姻與教 育狀況,以衡量借款戶的違約風險。
141 KOCH & MACDONALD, supra note 33, at 543.
142 許英傑,同註 99,頁 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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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金用途因素(Purpose)
資金用途影響其資金效益是否可以產生資金回收,進而確保還款計畫順利,
因此借款資金的運用計畫也是審核授信案件的重要因素之一。資金用途因素主要 觀察資金用途是否正當、貸後並須追蹤是否依照原訂計畫運用。授信案件的資金 用途大致上可分為購買資產、償還既存債務與替代股權三種。
在購買資產部份,因為購買資產可能產生最大的收益,而被認為是最佳的資 金用途,購買資產可分為資本性融資與週轉性融資,資本性融資須注意其興建或 擴充計畫是否合理,及購置計畫的效益評估,並宜研究企業財務計畫、自籌資金 能力、付款條件與時程是否合理;週轉性融資則須探求借款戶的營收規模、週轉 金比率、企業營業週期、庫存與生產時程,並須確認企業提供採購、勞務合約、
得標通知等證明文件,亦須詳實注意撥貸資金的用途控管。
在償還既存債務部份,即俗稱的以貸還貸,亦即借入新貸款以償還舊有的債 務,相較於購買資產而言,負擔較大之風險。此時,除仍須注意其資金用途所對 應的風險,亦應特別注意舊有債務之所以屆期不能清償之原因,以俾確切掌握風 險。
替代股權由於係以借款代替由股東增認股款之增資,其承擔風險最大,因而 此種用途屬三種中最差的一種。
替代股權由於係以借款代替由股東增認股款之增資,其承擔風險最大,因而 此種用途屬三種中最差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