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擇偶迷思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20-39 歲未婚男女其不同的個人因素(性別、年齡、教育 程度、父母婚姻狀況、戀愛經驗、家庭社經地位),在擇偶迷思各面向的差 異情形,敘述如下:

一、 不同性別的未婚男女,其擇偶迷思之差異情形

假設1-1 未婚男女,其擇偶迷思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發現,未婚男女的擇偶迷思在「婚前先同居」、「只有唯一」、「愛 就足夠」、「完美的他(她)」、「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擇偶民間禁忌」六 個面向上有顯著差異,其中除了「婚前先同居」與「愛就足夠」二面向為男 性的迷思高於女性,其他四面向均為女性高於男性(表4-2-1)。以下進一步 探究性別在不同面向上差異的可能原因。

「婚前先同居」面向中,雖然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

但男性的迷思程度較高。此可能因社會在同居的價值觀中對男女有不同的標 準,男性和女友同居較能被接受,而女性和男友同居則常會受到指責與批評。

「只有唯一」面向中,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點,但男性 更不認同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位適合的結婚對象,此研究結果與Cobb、Larson 和Watson(2003)相同。

「愛就足夠」面向中,雖然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點,但 女性更不同意兩人相愛便能進入婚姻。此可能因女性在選擇伴侶的過程中較 為理性,而男性較具情感取向,此與Larson(1988)以及 Sprecher 和 Metts

(1999)的研究結果相符。

「完美的他(她)」面向中,雖然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 點,但男性傾向更不認同結婚的對象應具備完美的特質。此可能因女性對婚 姻有較多的憧憬與完美的期待,認為一旦與心目中完美的對象結婚,便能有

79

幸福的婚姻。

「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面向中,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高於理論中 點,但女性的迷思程度略高於男性。可能因在傳統觀念中,女性被期待結婚 後以家庭為主,且女性結婚後會面臨到許多角色與生活的轉變,因此對於結 婚大事會有較多的考慮,更認為應在婚前做好十足的準備、並對婚姻有完全 的把握便能婚姻幸福,此與Cobb、Larson 和 Watson(2003)的研究結果相 同。

「擇偶民間禁忌」面向中,雖然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 點,但女性的平均分數略高於男性,此與張春興(1987)的研究結果相同,

顯示由於社會對於女性的婚姻有較多的期待,使女性更為重視情感的發展,

而較具擇偶禁忌的迷思信念。

綜合上述,研究假設1-1 獲得部分支持。研究發現未婚男女,在「婚前 先同居」、「只有唯一」、「愛就足夠」、「完美的他(她)」、「婚姻成功的完全 把握」與「擇偶民間禁忌」六個擇偶迷思面向有顯著差異。

80

表4-2-1 不同性別未婚者其擇偶迷思之 t 考驗 面向名稱 性別 人數 平均數

(題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婚前先同居 男 166 5.37(2.68) 1.24

2.62**

女 296 5.05(2.53) 1.25 只有唯一 男 166 5.94(1.98) 1.64

-3.15**

女 296 6.43(2.14) 1.56 愛就足夠 男 166 6.87(2.29) 1.64

2.41*

女 296 6.49(2.16) 1.63 擇偶靠緣份 男 166 7.57(2.52) 1.71

-1.11 女 296 7.74(2.58) 1.50

特質互補 男 166 5.93(1.98) 1.38 女 296 5.85(1.95) 1.13 .67

完美的他(她) 男 166 3.39(1.70) 1.01

-4.15***

女 296 3.74(1.87) .77 婚姻成功的完全

把握

男 166 8.46(2.82) 1.68

-2.60**

女 296 8.85(2.95) 1.47 擇偶民間禁忌 男 166 8.37(1.67) 2.31

-4.75***

女 296 8.39(1.88) 2.17

***p<.001,**p<.01,*p<.05

81

二、 不同年齡的未婚男女,其擇偶迷思之差異情形

假設1-2 不同年齡的未婚者,其擇偶迷思有顯著差異。

由於35 歲以上未婚者的樣本數不足,因此以男女平均的初婚年齡─29 歲為分隔點,將樣本分成低於平均初婚年齡,即20-29 歲(包含未滿 30 歲)

者,和高於平均初婚,即30-39 歲者,共二個年齡組進行統計考驗,檢視低 於和高於男女平均初婚年齡的未婚者,在擇偶迷思各面向上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的未婚者在擇偶迷思的「婚前先同居」、「愛就足 夠」、「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和「擇偶民間禁忌」四面向上有顯著差異(表 4-2-4)。以下進一步探究性別在不同面向上差異的可能原因。

「婚前先同居」的面向中,20-29 歲未婚者的迷思顯著高於 30-39 歲者。

推論其原因,可能因20-29 歲的未婚者對於男女同居較為好奇也對於同居的 態度較為開放,因此傾向認同婚前同居為檢視婚姻幸福的方法,而30-39 歲 者,可能因身邊較多已婚朋友,發現有婚前同居經驗者的婚姻並未較幸福快 樂,因此較不具婚前同居的迷思;亦或是因為30-39 歲的未婚者已過適婚年 齡,在遇到結婚對象後便會直接進入婚姻,因此不會考慮婚前同居的情況。

「愛就足夠」面向中,二個年齡組未婚者的題平均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 點,顯示不論29 歲以下或 29 歲以上的未婚者均不認同男女相愛便足以進入 婚姻,或能使婚姻幸福,然而,20-29 歲未婚者較 30-39 歲年齡組者更不同 意愛就足夠的迷思信念。此結果與Cobb、Larson 和 Watson(2003)的研究 不同,研究者認為,此可能為研究樣本的差異。Cobb、Larson 和 Watson(2003)

的研究以18-30 歲的未婚者為對象,其中多數為大學生,而本研究對象為 20-39 歲的未婚者,年齡分布較廣,且以 29 歲為分界所形成的二組樣本數量 分配不平均,因此呈現出不同的結果。

在「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的面向,二個年齡組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高 於理論中點,也就是不論未婚者的年齡,均傾向認為對個人的配偶角色或兩

82

人未來的婚姻有完全的把握後,便會有幸福的婚姻。然而,30-39 歲未婚者 的迷思程度略低於20-29 歲年齡組者。探究其原因,可能因年齡較大者身邊 有較多年齡相近的已婚親友,從他們的親身經驗了解到進入婚姻生活後的現 實與改變,並非婚前對伴侶角色有完全的把握,或保證婚姻幸福就能避開婚 後的變化,擁有美滿的婚姻,反之,婚後仍需要不斷的學習,並與另一半相 互的磨合與調整,才能永保婚姻幸福。

而「擇偶民間禁忌」面向中,二個年齡組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 中點,亦即未婚者不論年齡大小均不認同傳統對於選擇配偶的禁忌,只是 20-29 歲未婚男女較 30-39 歲未婚者更不同意民間禁忌的說法。探究其原因,

可能為年紀較輕者較不了解,或是較不相信傳統的民間禁忌,且對於選擇伴 侶的想法也較偏個人的情感取向,因此,更不會迷信於傳統的禁忌。

綜合上述,研究假設1-2 獲得部分支持。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的未婚者,

在「婚前先同居」、「愛就足夠」、「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和「擇偶民間禁忌」

四個擇偶迷思面向上有顯著差異。由於目前僅有研究支持擇偶偏好(江淑 玲,2005;林秋萍,2002;South, 1991)或擇偶條件(胡育瑄,2006;張老 師月刊,1984)會因未婚者的年齡差異而有所不同,因此值得後續進一步探 究。

83

表4-2-2 不同年齡未婚者其擇偶迷思之 t 考驗 面向名稱 年齡 人數 平均數

(題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婚前先同居 20-29 歲 368 5.22(2.61) 1.25

1.98*

30-39 歲 94 4.94(2.47) 1.27 只有唯一 20-29 歲 368 6.22(2.07) 1.66

-.89 30-39 歲 94 6.38(2.13) 1.35

愛就足夠 20-29 歲 368 6.53(2.18) 1.65

-2.37*

30-39 歲 94 6.98(2.33) 1.57 擇偶靠緣份 20-29 歲 368 7.66(2.55) 1.59

-.33 30-39 歲 94 7.72(2.58) 1.57

特質互補 20-29 歲 368 5.83(1.95) 1.23

-1.47 30-39 歲 94 6.04(2.01) 1.22

完美的他(她) 20-29 歲 368 3.60(1.80) .85

-.95 30-39 歲 94 3.69(1.85) .98

婚姻成功的完全 把握

20-29 歲 368 8.83(2.94) 1.51

3.42***

30-39 歲 94 8.22(2.74) 1.63 擇偶民間禁忌 20-29 歲 368 8.86(1.77) 2.16

-3.17**

30-39 歲 94 9.68(1.94) 2.60

***p<.001,**p<.01,*p<.05

84

三、 不同教育程度的未婚男女,其擇偶迷思之差異情形

假設1-3 不同教育程度的未婚者,其擇偶迷思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發現,不同教育程度的未婚者在擇偶迷思的「只有唯一」、「婚姻 成功的完全把握」和「擇偶民間禁忌」三個面向上有顯著差異(表4-2-3)。

以下進一步說明不同教育程度未婚者在各面向上的差異情形,及其可能的原 因。

「只有唯一」面向中,各教育程度未婚者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 中點,也就是不論未婚男女的教育程度為大學或碩博士,均不認為世上只有 一個合適結婚對象,而教育程度為碩博士者更不具有只有唯一一位合適結婚 對象的迷思。推測其原因,可能是教育程度越高者的生活歷練較豐富、接觸 到的人事物較廣,不會執著於唯一的一位結婚對象,或是因其自尊心比較 高,對於自己較有自信,因此就算與身邊的對象分手,仍認為自己有能力再 找到其他合適的對象。

「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面向上,二組教育程度未婚者的題平均分數均 顯著高於理論中點,也就是未婚男女不論教育程度為何,均認為在婚前需完 全確定自己能扮演好配偶的角色,並對二人的關係有百分百的把握,就會有 幸福的婚姻,然而教育程度為大學、技術學院或專科者在需對婚姻成功有完 全把握的迷思程度更高。此可能是因為教育程度越高者的年齡較大,且其身 邊較多已婚的親友,從親友的經驗中發現婚後的生活並非婚前想像的完美,

也非婚前自認為已做好萬全的準備、有十足的把握便足夠,將會面臨到許多 不同且難以預測到的變化,需要婚後兩人的共同努力,以及不斷的學習與適 應,因此,對於需在婚前能完全保證婚後的幸福美滿才會結婚的認同程度較 低。

在「擇偶民間禁忌」面向中,不同教育程度未婚者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 低於理論中點,也就是不論未婚男女的教育程度為大學或碩博士,均不認同 選擇的結婚對象需避免觸犯傳統民間禁忌,而教育程度為碩博士者更不相信

85

2004;South, 1991)會因未婚者不同的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缺乏探討各擇 偶迷思面向與教育程度間關係的研究,因此後續可進一步探究。

***p<.001,*p<.05

86

四、 父母婚姻狀況不同的未婚男女,其擇偶迷思之差異情形

假設1-4 父母婚姻狀況不同的未婚者,其擇偶迷思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顯示,父母婚姻狀況不同未婚者的擇偶迷思,僅在「擇偶靠緣份」

一面向上有顯著差異,亦即未婚者對於遇到適當的結婚對象需要靠緣分的信 念會因父母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經Sheffe 事後比較發現,父母婚姻 狀況為已婚且同住較父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的未婚者具有擇偶靠緣份

一面向上有顯著差異,亦即未婚者對於遇到適當的結婚對象需要靠緣分的信 念會因父母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經Sheffe 事後比較發現,父母婚姻 狀況為已婚且同住較父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的未婚者具有擇偶靠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