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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了解未婚者的擇偶迷思,與其知覺到父母對子女擇偶 看法之間的關係,研究方法採問卷調查法,並以大台北地區(包括:臺北縣、

臺北市和基隆市)20-39 歲的未婚男女為研究對象,共取得有效問卷 462 份。

依據本研究結果,茲將主要發現整理歸納如下:

一、 未婚者的擇偶迷思與知覺到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之現況

(一) 未婚者較具有「婚前先同居」、「擇偶靠緣份」、「婚姻成功的完 全把握」之擇偶迷思

本研究發現,未婚者在「婚前先同居」、「擇偶靠緣份」、「婚姻成功的完 全把握」三個擇偶迷思面向上的題平均分數分別為2.58、2.56、2.90,均顯 著高於理論中點,表示未婚男女較認同婚前同居是檢視婚姻幸福的好方法;

緣份到了,合適的婚姻伴侶自然會出現;需認為兩人的關係夠穩固,以及對 個人的配偶角色有十足的把握後才會結婚。而對於「只有唯一」、「愛就足 夠」、「特質互補」、「完美的他(她)」、「擇偶民間禁忌」等六個面向較不具 迷思信念。

(二) 知覺到父親、母親對子女的擇偶看法一致性高

本研究發現,未婚男女知覺父親對子女的擇偶看法和知覺母親對子女擇 偶看法間的相關性高,表示未婚男女知覺父親、母親的擇偶看法呈現相當一 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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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婚者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選擇伴侶具有「夫妻共結連理都靠 緣份」的迷思

本研究發現,未婚者知覺到父母對子女擇偶看法之題平均得分為2.11,

顯著低於理論中點,表示未婚男女知覺到父母對於他們選擇結婚的對象較不 具有迷思的信念。

然而,在各題項與理論中點的考驗,結果顯示出量表中僅有第三題「夫 妻共結連理都靠緣份,強求不來」之平均得分為2.76,顯著高於理論中點,

表示未婚者只知覺到父母具有結成夫妻是要靠緣份的迷思,對於研究中的其 他擇偶題項並未具有迷思的想法。

二、 擇偶迷思分析

(一) 「未婚男性」較具婚前先同居和愛就足夠的迷思,而「未婚女 性」在只有唯一、完美的他(她)、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和擇偶民 間禁忌的迷思程度較高

本研究發現,雖然在「婚前先同居」與「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面向中,

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但前者男性的迷思高於女性,後者 女性的迷思高於男性。至於「只有唯一」、「愛就足夠」、「完美的他(她)」、

和「擇偶民間禁忌」四個面向,男女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點,而 除了「愛就足夠」為男性較女性具有迷思外,其餘均為男性較女性的迷思程 度低。

(二) 「低於平均初婚年齡」的未婚者在婚前先同居和婚姻成功的完 全把握的迷思程度較高,而「高於平均初婚年齡」的未婚者較具 愛就足夠和擇偶民間禁忌的迷思

本研究發現,20-29 歲較 30-39 的未婚者具有「婚前先同居」的迷思。

而在「愛就足夠」和「擇偶民間禁忌」面向中,不論未婚者的年齡,其題平 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論中點,且20-29 歲未婚者的迷思程度均較 30-39 歲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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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者低。至於各年齡未婚者在「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面向中的題平均分數 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只是20-29 歲未婚者的迷思程度較高。

(三) 「教育程度為碩博士」的未婚者較不具有只有唯一、婚姻成功 的完全把握和擇偶民間禁忌的迷思

本研究發現,不論未婚者的教育程度為何,其在「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

面向中的題平均分數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而教育程度為大學、技術學院或 專科未婚者的迷思更高於教育程度為碩博士者。至於在「只有唯一」和「擇 偶民間禁忌」面向中,不論未婚者的教育程度,其題平均分數均顯著低於理 論中點,且教育程度為碩博士的未婚者在二面向上均更不具有迷思。

(四) 「父母為已婚且同住」的未婚者較具有擇偶靠緣份的迷思 本研究發現,未婚者對於遇到適當的結婚對象需要靠緣分的信念會因父 母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且父母婚姻狀況為已婚且同住的未婚者較父 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者具有擇偶靠緣份的迷思。

(五) 「談過戀愛」的未婚者較具有婚前先同居的迷思,而「無戀愛 經驗」者在擇偶靠緣份的迷思程度較高

本研究發現,有戀愛經驗者較無戀愛經驗者具有「婚前先同居」的迷思。

此外,雖然不論未婚者是否曾有戀愛經驗,其在「擇偶靠緣份」面向上的得 分均顯著高於理論中點,但無戀愛經驗的未婚者對於緣份的迷思更高於有戀 愛經驗的未婚者。

(六) 「家庭社經地位越高」者,越不相信擇偶民間禁忌

本研究發現,家庭社經地位越高之未婚者,越不認同傳統民間從姓氏、

生肖、八字、年齡差異、面相等,對於男女選擇的婚配對象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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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婚者的擇偶迷思程度越高,則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擇偶越具有迷 思的想法

研究結果顯示,除了「婚前先同居」面向外,其餘七個擇偶迷思面向「只 有唯一」、「愛就足夠」、「擇偶靠緣份」、「特質互補」、「完美的他(她)」、「婚 姻成功的完全把握」、「擇偶民間禁忌」與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之間均 呈現顯著正相關。即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選擇結婚對象越具有迷思想法的未 婚者,在擇偶中會越認同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位合適的婚姻對象、只要兩人相 愛婚姻便能幸福、遇到適配的對象需要靠緣份、結婚的對象應與自己的人格 特質差異較大、結婚對象需具備完美的條件、進入婚姻前必須先對個人的配 偶角色有十足的把握或保證未來的婚姻幸福,以及選擇的對象應避免同姓,

或需八字、年齡、生肖相合等迷思信念。

四、 未婚者的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之多元階層歸 分析

本研究發現,未婚者的個人背景因素和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除 了對「相反特質的互補」一面向無顯著解釋力外,在其餘七個擇偶迷思面向 上均有顯著的解釋力。

(一) 未婚男性和談過戀愛者,較具有「婚前先同居」的迷思

在「婚前先同居」的面向中,性別和戀愛經驗有顯著解釋力。表示男性,

以及有談過戀愛的未婚者較同意婚前同居為檢視婚姻能否幸福的好方法。

(二) 女性、大學學歷和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的未婚者,較具有「只 有唯一」的迷思

在「只有唯一」的面向中,性別、教育程度和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 法有顯著解釋力。換言之,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不真實 的擇偶信念,以及女性、教育程度為大學、技術學院或專科的未婚者,較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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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位真正相愛且適合結婚的對象。

(三) 父母已婚同住和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的未婚者,在「愛就足夠」

的迷思程度較高

在「愛就足夠」的面向中,相對於父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父母已 婚且同住,以及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有顯著解釋力。也就是知覺到父 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不真實的擇偶信念和相對於父母離婚或分 居,父母婚姻狀況為已婚且同住的未婚者,傾向同意只要彼此相愛便足以進 入婚姻,並且會有幸福的婚姻。

(四) 父母已婚同住、無戀愛經驗和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信念的未婚 者,在「擇偶靠緣份」的迷思程度較高

在「擇偶靠緣份」的面向中,相對於父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父母已 婚且同住、戀愛經驗,以及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有顯著解釋力。顯示 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擇偶迷思,以及相對於父母婚姻狀 況為離婚或分居,父母已婚且同住和無戀愛經驗的未婚者,會越相信要遇到 合適的結婚對象需靠緣份。

(五) 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信念和未婚男性,較具有「完美的他(她)」

之迷思

在「完美的他(她)」面向中,性別和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有顯 著解釋力。亦即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擇偶迷思,以及未 婚女性,較同意結婚對象需具有完美的特質、條件。

(六) 年齡越小和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信念的未婚者,在「婚姻成功 的完全把握」之迷思程度較高

在「婚姻成功的完全把握」面向中,年齡和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 有顯著解釋力。顯示出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擇偶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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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齡越小的未婚者,越同意在結婚前必須完全確定自己能扮演好配偶的角 色,並得對兩人的婚姻幸福有十足的把握。

(七) 女性、父母已婚同住和知覺到父母越具迷思信念的未婚者,較 具有「擇偶民間禁忌」的迷思

在「擇偶民間禁忌」的面向中,性別、相對於父母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 居父母已婚且同住,以及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有顯著解釋力。換言 之,知覺到父母對於子女的擇偶看法傾向具有迷思信念、女性和相對於父母 婚姻狀況為離婚或分居,父母已婚且同住的未婚者,較認同結婚對象不能相 同姓氏、年齡不能相差三、六、九歲,並需具有福氣的面相,以及兩人生肖、

八字相合等民間的擇偶禁忌。

(八) 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最能影響未婚者的「擇偶民間禁忌」

迷思,而對「婚前先同居」迷思無顯著影響

在階層迴歸的階層二中投入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看法變項後,除了

「婚前先同居」一擇偶迷思面向外,其餘面向的整體模式解釋力均提升2~9%

不等,而其中以對「擇偶民間禁忌」的解釋力最高,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

不等,而其中以對「擇偶民間禁忌」的解釋力最高,知覺父母對子女的擇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