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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擴大利得沒收之定義與內涵

第二節 :擴大利得沒收之概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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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大量無法證明具體來源之利得,例如詐騙、盜取林木以及毒品犯罪。僅在洗錢 防制法中規定擴大利得沒收制度,且僅將擴大利得沒收適用於本案犯常業性或集 團性洗錢罪之情況,而使其無法發揮更大的作用,實為可惜。

第二節:擴大利得沒收之概念釐清

第一項:擴大利得沒收與擴大沒收

依據德國過去的沒收體系及台灣學說見解,刑事沒收可分為利得沒收

(Verfall)與犯罪物沒收(Einziehung)8。利得沒收與犯罪物沒收最本質的區別 在於二者的法源基礎並不相同,犯罪物沒收之標的乃行為人因犯罪所生或供犯罪 所用、供犯罪預備之物,其沒收基礎在於行為人濫用憲法保障之財產權,而利得 沒收之利益標的則直接由犯罪行為所形成,其沒收基礎在於「任何人不得因不法 獲得利益」9

雖然德國 2017 年新修刑法後,在沒收章節下,已由原本的區分 Verfall und Einziehung(犯罪所得沒收與犯罪物沒收),變更為統稱二者為 Einziehung。就犯 罪所得(Taterträge)之沒收,則完整稱為 Einziehung von Taterträgen,以取代過 去的 Verfall10。但稱謂的統一,並未改變沒收在本質上,就沒收標的而言,仍舊 區分犯罪所得與犯罪物。就犯罪所得之沒收,規定在第 73 條至第 73e 條;而犯 罪物之沒收,則規定在第 74 條至第 74f 條。

8 李聖傑,犯罪物沒收,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 48,2016 年 7 月。另有學者將之 區分為狹義沒收(Einziehung)與利得沒收(Verfall),參考林鈺雄,綜覽沒收新舊法,載:沒收 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 10,2016 年 7 月。

9 李聖傑,犯罪物沒收,載:沒收新制(一)刑法的百年變革,頁 49,2016 年 7 月;林鈺雄,利得 沒收之法律性質與審查體系——兼論立法之展望,月旦法學雜誌,第 238 期,頁 55,2015 年 3 月。

10 參考德國 2017 年新修刑法第 73 條至第 76b 條。

中,乃利得沒收(舊法稱 Verfall,新法稱 Einziehung von Taterträgen,下文為求 行文簡潔,將統一使用德國舊法用語,僅在介紹德國新法時使用變更後之用語) 之利得沒收有所區別。所謂通常之利得沒收(der reguläre Verfall),係針對犯罪 行為人所保有之源自犯罪行為的財產利得而為沒收,以證明系爭標的確實源自其

所得之指令》(Directive 2014/42/E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n the freezing and confiscation of instrumentalities and proceeds of crime in the European Union,以下簡稱歐盟 2014/42/EU 沒收指令)乃指 Extended

Confiscation,被規定在沒收指令第 5 條。在歐盟 2014/42/EU 沒收指令中,囊括 了三種區別於傳統的特殊沒收方法:非以定罪為基礎沒收(Non-Conviction-Based Confiscation)、擴大沒收(Extended Confiscation)、以及第三人沒收(Third Party Confiscation)13。這三種沒收方式,共同點乃在於,沒收財產標的均未直接與「有 罪」聯結14。 Non-Conviction-Based Confiscation 的規定,實際上更接近台灣學界上通常理解的獨立宣告沒收。

14 Michele Simonato, Confiscation and fundamental rights across criminal and non-criminal domains, ERA Forum, page 3,19 Sep. 2017.

15 簡士淳,犯罪資產沒收之法制架構與實務觀察——以美國聯邦與加州沒收制度作為反思契 機,月旦法學雜誌,第 265 期,頁 188,2017 年 6 月。

16 Federico Alagna, Non-conviction Based Confiscation: Why the EU Directive is a Missed Opportunity, Eur J Crim Policy Res, page 453,2015. 本文將此處的 Non-Conviction-Ba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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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做法,則是以德國為例的擴大利得沒收,其規定於刑事訴訟中,且必須以至 少一個可被證明的不法行為存在為沒收宣告基礎17

需要特別提出的是,鑒於本文以台灣洗錢防制法第 18 條第 2 項作為討論基 礎,而其乃參考了德國舊刑法第 73d 條擴大利得沒收之規定,因此德國法之擴大 利得沒收乃為本文所欲著重探討之脈絡。限於篇幅,本文並不著墨於英美法脈絡 下之非以定罪為基礎沒收模式,惟在第六章節中,因涉及到無罪推定原則,為了 使用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幫助理解無罪推定原則之具體內容,將涉及到部分英國 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