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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第一節 攤販管理相關文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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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理論基礎

知識是一種結構化的經驗與價值,讓我們能夠以過去的知識為基礎,整合及 評估新的經驗與資訊(孫本初,2010:711)。文獻回顧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 能夠瞭解前人的經驗與成果,並作為未來從事相關領域研究的基礎。本章將先回 顧有關攤販管理以及公私協力的相關研究文獻,再介紹公私協力的相關理論,藉 由檢閱攤販管理以及公私協力的研究文獻,將兩者連結並建構臺北市市場處與攤 販集中場自理組織執行攤販管理政策的公私協力關係。

第一節 攤販管理相關文獻回顧

攤販係指於戶外場所定點或不定點,以各種型態之營業工具銷售貨物或提供 勞務以達營利目的者(張大為等,2011),因此攤販不同於在室內營業之市場攤商;

由於攤販具有低資本、高報酬及回收快等特性,進入門檻遠較其他行業低,且機 動性高,因此成為失業、創業、轉業者的最愛(吳豐山等,2010),但攤販也會對 交通、衛生環境、稅收、經濟造成影響,因此必須設法解決這些問題。本研究在 搜尋有關「攤販管理」的相關文獻後,發現過去有關攤販管理政策的研究大多以 政府研究報告為主,學位論文及期刊論文的研究十分稀少且年代久遠;因此再以

「攤販」為關鍵字,搜尋與攤販管理相關之研究文獻。經檢閱攤販管理研究的相 關文獻後,茲將其區分為不同面向並分述如下:

一、 政策執行現況

此面向的主要研究目的,是為了瞭解公部門目前的攤販政策以及執行成效,

並試圖給予改進管理制度的意見。劉水深、呂勝瑛、黃營杉(1984) 透過民意調 查、法規制度分析以及實地訪談等方式,探討臺北市攤販管理的現況,認為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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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滿足消費者對低價物品及方便性的需求,因此難以有效遏止;政府若僅是興 建市場收容攤販,並無法有效減少攤販數量,應由減少消費者對攤販之需求、輔 導攤販轉型並增加稅賦、設置專責單位等方式著手。李本誠(2001)以中壢市的十 大攤販聚集區為對象,研究中壢市的攤販管理政策,並由管理機制未法制化,管 理人力未專業化、管理設施未現代化、管理成本未經濟化等四個問題探討,最後 提出公辦民營化、分類分級化、成本公平化以及管理效率化等四項攤販管理可行 模式。吳豐山等(2010)將台灣各縣市既有的攤販管理相關法規進行分析,並就國 外的攤販管理制度進行探討,並歸納國內相關研究文獻後,提出中央應統一立法、

規劃輔導既成攤販、輔導攤販生存發展以及訂定合理租稅機制等四項建議。

前述研究以探討政策執行現況為主,吳定與紀世訓(1985)則是由政策過程的 角度出發,檢視臺北市攤販管理政策的發展歷程與執行情形,研究發現政府忽略 教育及輔導的治本方式,而著重取締及圍堵的治標作法。張大為等(2011)以臺北 市政府辦理攤販管理與取締案為研究對象,檢視臺北市政府對於市內 21 處違法 攤販集中區段的規劃整頓過程,並提出短期與中期的政策執行方向建議。蘇進雄 (1996)由績效管理的角度探討臺北市攤販管理,從管理面、組織面、政策面、經 濟面、政治與法律面、教育與文化面以及社會面等進行分析,歸納出攤販管理績 效不彰的十二項原因,並給予十二點政策建議。陳應芬(1986)不以公部門的角度 進行探討,而是以非正式部門的角度切入,建構出合理的攤販管理目標為改善並 提高臺北市民現有生活環境品質、兼顧社會救濟與社會安全、確保市民消費權益 以及維持商業服務機能之正常運作等。王振霄(2005)則是從行政首長的更迭對攤 販管理政策的影響進行探討,藉由臺北市從官派首長至民選首長以降的攤販管理 政策演變進行分析,並以問卷調查、實地訪談和法規分析,歸納出臺北市政府對 攤販管理的政策轉變方向,並提出十二項建議。

除了由政策執行現況與政策過程的角度研究攤販管理政策外,另有學者從多 面向的角度探討;馮先勉與徐貴雀(1986)由攤販造成的問題、管制法令、管理政 策等方向分析台灣地區的都市攤販問題,認為攤販雖造成許多負面影響,但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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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正面效益,政府可採用分類、分區的方式進行管理,並成立自理組織,以攤販 管攤販的方式協助政府。朱淑茗(1992)由法制建構、行政作為、消費者行為與社 會反應等四個面向評估臺北市攤販管理政策,研究發現臺北市的攤販管理政策有 (1)權責單位多頭馬車導致效率低落(2)法令欠缺強制力(3)攤販基本資料不完整 (4)管理稅制不健全(5)缺乏對消費者的教育(6)配套措施不足等缺失,並由制度 化、完稅化、衛生化、階段化、社會化等五個面向提出未來的改進策略。

上述針對攤販管理執行成效之研究,雖有時代背景與研究重點的差異,但是 對於攤販所造成的問題與公部門管理上的困境分析,基本上並無差異;唯就研究 內容分析,這些研究的共同點在於皆以政府管理的角度出發,雖有研究提及政府 應輔導各攤販集中場成立自理組織,但其觀點仍著重於「協助管理」而非「合作 管理」。隨著時代演進,自理組織除了協助管理外,亦有反映攤販需求的功能,

因此如何使雙方順暢互動並滿足彼此需求,將是政府欲有效管理攤販所必須注意 的課題。

二、 經濟角度分析

由於攤販的營業行為與一般店家的營業型態不同,加上營業方式較容易規避 稅金,因此有許多研究從經濟角度出發,探討攤販的營業行為對於經濟活動的影 響。何一凡(2002)以地下經濟活動的角度,由法律面、政策面與管理面分析雲林 縣的攤販管理機制失靈的主要原因有稅制管理欠全、稅基認定差異、稽徵作業程 序、稽徵成本偏高、稅收分配權責等五項因素,並針對管理制度與稅收制度兩方 面提出相關建議。鄧哲偉(2002)分析台灣的地下經濟規模變動,其中針對攤販產 值進行推估,認為攤販的產值有不斷提升的趨勢,並建議相關單位應注意攤販的 發展情形。

除了以地下經濟為主的研究之外,也有研究從整體經濟環境對於攤販產生的 影響進行探討。吳蕙君(2010)以 1998 年至 2008 年為範圍,分析影響攤販利潤的 因素,發現失業率、景氣、人口比例、攤販年齡、營業種類、犯罪率等因素與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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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利潤之間具有顯著相關性。潘寧馨與李玉霞(2010)由主計總處的攤販經營概況 分析資料,探討近 20 年來的攤販數量、營業類別、攤位數佔工商業場所單位比 例、從業人數、教育程度、生產總額實質成長率、全年營收與經營效能,發現攤 販對於經濟成長與勞動市場有一定貢獻,政府應計畫輔導並納入規範,以減少攤 販對社會的負面影響。

上述研究由經濟角度出發,並提出相關建議供政府作為研擬經濟或財政政策 的參考,但仍然是以政府管理的角度出發,並未論及攤販集中場自理組織在攤販 管理政策中的地位以及所應扮演的角色。

三、 地區文化發展

大多數的攤販集中場其實並非經過刻意規劃,而是隨著地區發展自然衍生的 產物,因此有部分研究的目的在於分析攤販是如何聚集而形成別具特色的聚落,

以及攤販聚集區在經年累月下是如何發展出其獨特的營業文化。戴伯芬(1994) 將歷年來的攤販政策分為三個階段,藉此探討不同時期政策下,攤販與台灣整體 經濟活動的關聯,認為攤販不僅是台灣的社會安全網絡,也同時是社會流動的管 道之一。余舜德(1996)以士林夜市內攤販與警察機關在半年內的一系列互動,分 析攤販的營業秩序是如何建立與維持,研究發現警方在管理上扮演雙面角色,一 方面是國家力量的具體展現,另一方面也是避免攤販受到取締政策干擾的屏障,

研究者並認為無論國家是否直接干預經濟,都扮演著建構經濟的角色。

前述研究多著重探討公部門的政策方向對於攤販發展的影響,然而亦有聚焦 於攤販如何發展的研究文獻;卓立寰(2005)由非正式經濟的觀點探討攤販與騎樓、

人行道的空間與日常生活關係,發現許多攤販是經由不斷的流動與嘗試後,尋找 穩定的擺攤地點,但並不表示攤販會完全捨棄流動能力,生意不佳或突發狀況亦 會使定點營業的攤販再度流動。陳玟伶(2011)以台南花園夜市作為研究對象,研 究其空間配置與攤販的移動路徑,發現夜市類型會影響攤販的營業類型;由於花 園夜市屬於塊狀夜市,因此其攤位權利便成為構成社會空間形成的重要關鍵;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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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能力、結合與權威等三大限制亦會對攤販的移動路徑造成限制,而攤販之間 的關係網絡提供了進入夜市擺攤的機會,也成為影響擺攤的限制。郭黛晴(2012) 以大花蓮地區的南濱夜市、自強夜市與四個流動(定期)夜市作為研究對象,透過 分析不同夜市形成的歷史背景因素與深度訪談,多面向瞭解夜市的運作情形與經 營方式,並分別對其未來應注意的發展課題與對策提出相關建議。

此一面向的攤販研究,著重於當地攤販(夜市)的發展歷程,以及影響攤販(夜 市)發展的相關因素,其中陳玟伶(2011)將管理重點置於夜市管理單位,與其他 研究大多重視公部門或攤販個體本身的角色有所不同,但研究重點並非著重於

「夜市與政府如何共同管理」,而是「夜市管委會對攤販的管理方式」,因此仍

「夜市與政府如何共同管理」,而是「夜市管委會對攤販的管理方式」,因此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