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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影響公私協力互動模式因素分析

第三節 隨情境改變的互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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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集中場自理組織之間,屬於主管機關與被管單位的關係,因此並無法從本研究 中觀察到「結構」對於雙方的互動模式會產生何種影響。

第三節 隨情境改變的互動模式

經由前兩節的分析,本研究發現市場處與攤販集中場之間,會因為自理組織 的心態與能力而形成不同的互動模式;心態的部分包括自理組織是否願意和市場 處建構協力關係,以及自理組織是否願意花費時間和市場處針對管理事項進行溝 通協調,如果自理組織本身的心態是正面積極的,雙方很容易就能夠建構出相互 合作的協力關係;反之,若是自理組織並沒有意願與市場處合作管理攤販,心中 所想的全都是為了攤販的營利,那麼雙方就不容易建立起公私協力關係,必須靠 市場處持續與自理組織進行溝通協調,或是運用誘因機制,提高自理組織和市場 處合作的意願。

而在能力的部分,本研究將自理組織的能力概略區分為人力、財力以及組織 運作能力等三個面向;訪談結果顯示,能力較強的自理組織比較容易和市場處建 構公私協力關係,市場處也比較傾向於放鬆對於該處攤販集中場的管制,由自理 組織負責現場營業秩序的維護和糾紛的排解,市場處就可以把更多心力放在更高 的政策目標上。而能力較弱的自理組織,則要看是哪一方面的能力欠缺;如果是 人力或財力上的不足,則市場處和自理組織之間還能夠透過溝通協調的方式,各 自提供不同類型的資源達到互補的結果,但如果自理組織的運作能力不足,不但 沒有能力約束攤販的營業行為,也沒有足夠的能力配合市場處的行政流程,因此 很難建立公私協力關係,必須由市場處親自前往現場處理;此時若是自理組織的 心態也不願意和市場處配合或是溝通協調,則雙方在偏好目標與偏好策略皆不相 同的情況下,很容易形成衝突模式。

本研究將訪談結果與 Najam(2000)所提出的公私協力 4C 模式結合,發現心 態與偏好目標的選擇之間具有相當的關聯性;當自理組織具備較強烈的協力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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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比較願意和市場處配合,並且針對政策進行溝通協調,在此情況下,除非是 政策目標真的對於攤販的生計有很嚴重的影響,否則雙方都可以透過持續溝通,

協調出彼此都能夠接受的方案。而同樣的,能力因素對於偏好策略的選擇也有相 當大的影響,畢竟策略的選擇必須考量到組織本身的能力,若是自理組織的能力 夠強,除了能夠減輕市場處的負擔,也比較容易在不完全牴觸原有政策目標的情 況之下,說服市場處改變其偏好策略。

經過歸納深度訪談資料,並參考 Najam(2000)所提出的 4C 模式後,本研究 認為市場處在與自理組織建構協力關係時,會因為自理組織的心態和能力,而和 不同的自理組織之間採取合作、互補、吸納以及衝突等四種不同的互動模式。

1. 合作模式

當自理組織有意願與市場處協力管理攤販,也有足夠的能力自主管理時,

市場處為了減輕本身的負擔,會和自理組織建立公私協力關係,共同管理攤 販;此時雙方形成合作模式,市場處比較願意放鬆對攤販集中場的管制,將 攤販營業秩序的維持和糾紛排解交由自理組織處理;除非是遇到無法由自理 組織獨力解決的問題,像是民眾檢舉案件或是重要的政策目標,才會由市場 處出面主導相關事項的推動。

2. 互補模式

當自理組織有意願和市場處協力管理,但是卻沒有足夠的能力,此時雙 方很可能會形成互補模式,由市場處和自理組織分別將其所擁有的資源作出 最適的配置,以利政策目標的達成;但在此模式中,雖然雙方互相提供資源,

但在整體上仍然是由市場處主導,自理組織則是站在從旁協助的立場,配合 市場處推動政策。

3. 吸納模式

當自理組織的能力夠強,卻沒有意願和市場處協力管理攤販或是合作推 動相關政策時,由於自理組織不希望雙方的衝突擴大而影響到攤販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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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處也會避免自理組織透過民意代表或其他管道間接影響市場處的政策 目標,因此雙方會傾向花費許多時間與心力進行溝通,以求能夠在符合政策 目標和顧及攤販生計的情況下,協調出雙方都能夠接受的處理方式。

4. 衝突模式

最後,當自理組織的能力不足,也沒有意願和市場處建立協力關係時,

由於市場處身負達成政策目標的壓力,因此必須親自處理方案的相關推動事 宜;但由於自理組織並不願意與市場處溝通協調,只希望能夠讓攤販在當地 繼續營業,因此雙方在偏好目標以及偏好策略之間歧異過大的情況下,很容 易形成衝突模式。

值得進一步探討的是,自理組織的心態與能力並非一直固定不變,而是會隨 著時間和情境的不同,或是經過公部門的輔導與教育訓練,並持續檢討自己的缺 失與不足之處後,逐漸改變心態以及能力;就心態而言,市場處可以透過不斷的 溝通與協調,提升自理組織的協力心態;針對自理組織的能力部分,市場處也可 以藉由各種不同的方式,像是補助款、協助辦理促銷活動、辦理教育訓練,或是 行政指導等方式,培養自理組織的能力;因此本研究旨在點出市場處與攤販集中 場自理組織之間所形成的互動模式,並非壁壘分明、僵化不變的,而是會隨著時 空環境的轉變,形成不同的互動模式;像是自理組織在能力偏弱的情況下,若是 願意與市場處建立協力關係,則雙方還能夠形成互補模式(N2:90-97);但如果 因為時間或情境的轉變,導致與市場處建構協力關係的意願下降,那麼也有可能 會從互補模式轉變為衝突模式。

應該是…他只聽單方面的片面之詞…或許換一個管理員,

或許換一個科長處長…就是他相信單方面的,就有可能爭執 不下。因為有些長官…很多他會怕輿論嘛…如果這種當然我 們一定會槓上去的啊。(N2:14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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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能力的部分,市場處還是可以透過各種經費補助、輔導方案或是辦理教 育訓練等方式,提升自理組織的能力;像是市場處時常會替攤販集中場辦理各種 政策宣導,或是依據攤販集中場的需求規劃不同的軟硬體補助措施。這些政策宣 導或是補助措施的目的都是為了提升自理組織的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自 理組織本身的能力已經夠強,或是攤販集中場內的生意已經趨近於飽和,自理組 織反而不希望市場處給予過多的輔導和協助(G3:92-97),因而降低其協力意願,

雙方的互動模式反而會從原本的合作模式轉變為吸納模式,此時市場處必須設法 透過溝通協調,讓自理組織瞭解到雙方的目標雖然有差異,但仍然是為了提升集 中場內攤販的業績,藉此吸引自理組織配合推動政策。

因為市場處是我們上級的一個管理單位嘛…有時候我們 需要協助、補助,還是要…仰賴市場處給我們一個資源,然 後去輔導我們,所以…我們盡量能以跟市場處做一個互動的 溝通,而盡量不要假藉他意,去做…非這個業務系統裡面的 一個介入。(N6:70-75)

基於上述分析,本研究認為自理組織的心態與能力是會隨著時空環境而改變 的,也會因此改變自理組織的偏好目標與偏好策略,因而和市場處之間形成合作、

互補、吸納、衝突等四種不同的互動模式;以下將心態與能力的變動概念融入 Najam(2000)的 4C 模式,並將其修改如下表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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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 市場處與攤販集中場自理組織的互動模式

協力心態 協力能力

強 弱

強 合作模式 吸納模式

弱 互補模式 衝突模式

綜上所述,市場處和自理組織之間由於立場不同,各自擁有不同的偏好目標;

市場處的目標在維護公共利益,避免因為攤販的營業而影響到當地的環境衛生、

交通秩序和居住安寧;而自理組織雖然並非全然以營利為目的,但仍然希望讓攤 販集中場內的所有攤販都能夠永續經營,所以自理組織的目標其實較偏向私人利 益的維護;不論是作為與外界的對話窗口、維持攤販的營業秩序、作為一個行銷 品牌,或是防止黑道介入,最終目標都是為了維護攤販的利益,讓攤販可以安安 穩穩的作生意賺錢(N1:8-18;N7:8-29);所以雙方在互動的時候,自理組織可 能會因為對於營利性目標的專注而欠缺協力意願,或者是受限於自理組織的能力,

而和市場處形成不同的互動模式。在本研究中值得注意的是,市場處和不同攤販 集中場自理組織建立公私協力關係時,雙方的互動模式並非固定不變,市場處可 以透過持續不斷的溝通協調,提升自理組織的心態,也能夠透過教育訓練或是規 劃軟硬體補助措施等方式,提升自理組織的能力,並進一步地改變雙方的互動模 式。因此市場處應該抱持主動積極的心態,持續和自理組織針對相關議題進行溝 通協調,並搭配不同的輔導措施,提升自理組織對於建立公私協力關係的心態與 能力,才能真正形成偏好目標與偏好策略一致的公私協力關係。

資料來源:修改自 Najam(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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