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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概念-論述環境地理學

第四節 政治生態學

一、政治生態學的意涵

政治生態學(Political Ecology)一詞,啟蒙於 1960 年代環境主義浪潮下,蓬勃 於 1980 年代的批判現實主義與後結構主義思潮,不只呈現一種對於自然的反思,

同時也表現出對於自然與社會間的拉扯與回應(Watts, 2011; 李蕙琴,2014; 林益 仁,2006),更被視為是現代化理論模式(或新自由主義)的批判者(陳毅峰,2008)。

大抵上,「政治生態學」通常涉及在環境問題的起因、經驗及社會上的管理 與政治情況(Forsyth, 2004),像是關於鄉村、農業與第三世界的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Watts, 2011)。然而,政治生態學發展至今卻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8(見表 4)。在表 4 中,對於政治生態學的論述聚焦在兩個部分:其一,是從「由上而下」(top-down) 的角度去探討環境資源管理與環境土地退化之間的關係,這包含了全球政治經濟 力量的影響,國家政策與管理的影響等等;其二則是從「結構的框架」中,討論 人類所從事的環境行為是如何地受到政治經濟的結構所影響,而導致了環境無法 永續的現實。在這兩種討論之中,事實上缺乏了「由下而上」(bottom-up)的參與 式環境資源管理方式,以及對於在地行動者「能動性」的探討,例如,在人本主 義地理學中就曾提出「geopiety」的概念來討論地方行動者基於自身的土地情懷 或因地方愛而展現出的環境行動,甚至是在地的角力行為(Watts, 2011;李國綱,

2003)。因此,若從地方行動者的能動性、或參與者的環境治理角度出發,可以 展現出對政治生態學的新理解,雖然這非本研究的企圖,但是理論概念上是可行 的研究方向。

另一方面,因為在過往政治生態學的討論中缺乏對於「生態」的具體描述 (Forsyth, 2004),因此,產生許多對政治生態學本體與目標的質疑(Walker, 2005)。

Walker(2005)認為,生態一詞與環境、自然及社會角力產生了命名上的語意混淆,

8 比較主流的定義為Blaikie & Brookfield(1987)所提出的:「生態學與廣義政治經濟學的結合」(Blaikie &

Brookfield, 1987; Watt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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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政治生態學的多元定議

資料來源:整理自(Robbins, 2004)

作者/來源 政治生態學的定義 目標

Cockburn and Ridgeway (1979)

Blaikie and Brookfield (1987)

Greenberg and Park Watts (1996b)

一種在生態意義上根植的社會科學和政治經濟學

Hempel (1996) Sullivan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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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造成政治生態學在領域目標和方向的不連貫與不規則延伸,以及領域定義的 移轉上可能進一步邊緣化生物的生態學派(Walker, 2005),未解決這種問題,可以 朝結合環境史、行動者網絡理論、性別理論、話語分析以及馬克思主義(Watts, 2011),使政治生態學的研究軌跡朝向更具有社會領域的取徑(Bassett & Zimmerer, 2003),也讓生態的概念不限於自然環境生態。Castells(2011)更直接指出:生態學 在社會科學的取徑上,已成為一個信仰、理論和考慮人類作為廣大生態系統的一 部分;相對的,環境主義則成為社會在環境中集體行為的全部形式與實踐,目的 在於正確的破壞人類行動和自然環境二元對立的關係形式(Castells, 2011)。在 Castells 的觀念中,環境主義是生態學的實踐,生態學反倒成為了環境主義的理 論。

因此,在社會科學的取徑上,政治生態學研究具有共同的假設前提:環境變 遷和生態環境是政治過程的產物(Robbins, 2004)。這涉及到環境變遷中的成本效 益是分配在不均質的行動者之中,連帶的影響了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均質,最後行 動者之間的權力關係也因而改變(Bryant & Bailey, 1997)。在這個意義之下,「生態」

一詞,Zimmerer(1994)從「生態人文地理學」和「新生態學」的角度,提示了三 個重要的生態定位(orientation)-時間(歷史)、空間尺度,以及主體性的重要性 (Zimmerer, 1994):

1. 大自然的複雜歷史明顯的重要,因為它包含了政治經濟學、人類的態度、價 值和信仰。

2. 多空間尺度分析,可以糾正生態人文地理學者的狹隘焦點,像是對於地方居 民在社會、經濟和政治關係代價的微觀論述。

3. 主觀性,不只談論有機體不同的能力,作為對於環境異質性的回應;還含有 對於人類自我意識的體認。換句話說,人類在環境改變下有著不同的應對能 力,這可能來自對於物質資源的不同接觸,或者是來自彼此不同的態度、價 值和信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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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生態」論述,恰巧回應到 Robbins(2004)對於政治生態學的理解:

政治生態學就是揭發人們的行為在生態角力中的作用力,以及,證明環境轉變中,

面對生計的替代選擇(Robbins, 2004),更重要的是對不同態度、價值、文化和信 仰所可能造成差異的認可。

二、政治生態學的研究範疇

在這個意義之下,政治生態學的研究主題大致分為(見表 5.):(1)退化與邊緣 化;(2)環境衝突;(3)自然保育與監控;(4)環境認知與社會運動(Robbins, 2004)。

並具有三項關注的焦點:(1)社會和土地資源是相互作用、矛盾對立與辯證的;(2) 藉由「解釋鏈」(the chain of explanation)提出關於退化的區域或空間的論述來連 結地方決策者對於環境結構中的空間變化;(3) 土地管理被構築在「外部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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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鏈(見圖 15)是 Blaikie 與 Brookfield(1987)所提出,認為政治生態學重要的 分析取徑應該聚焦在因經濟、環境和政治的邊緣化與資源生產的壓力,以及瑕疵 的環境資料與環境政策所形塑出對於土地經理人的環境行動,而這可以透過解釋 鏈來理解(Robbins, 2004; Walker, 2005; Watts, 2011)。這也顯示出地方特質和區域 性研究被納入在區域尺度的多層次分析之中。

然而,Robbins(2004)認為,解釋鏈是一個較為空泛概念的工具來操作解釋連 結與關係。原因在於透過生產者對於生產環境的向上解釋,並在擴大的互動尺度 中,解讀權力及其因果等結構化的體制在生活經驗的生態問題上難以連結,在政 治上也難以受到歡迎(Robbins, 2004)。因此, Robbins (2004)提出以「網絡」的比 較剖析作為一個更為可行的解釋模式。網絡是經由人類與非人行動者的範圍,透 過積累、選取、投資、成長、再生產、交換、合作與強制的系統來組織和被組織。

而這被認為可以對於一再發生的「社會-自然」的循環處境(特別是令人不快的一 面)有更好的理解(Robbins, 2004) 。這樣的論述與當代相關的行動者理論有異曲 同工之妙,同時也指出脈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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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5. 解釋鏈

資料來源:整理自(Robbins, 2004)

地景/生態系統 生產者/社區

地方/區域 機構

國家 跨國金融

國際制度

跨國公司

發展/生產/適應

環境主義地理學

限制/賦權

. 減少 風險/勞役

. 達成目標

. 自我決定

抽取/盈餘 整合/組織

挑戰/需求 幫助

再建構 報酬

. 債權服務

. 制度發展策略

. 開放市場

. 整合生產過程

. 穩定貨幣

. 降低成本

. 增加收益

直接挪用

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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