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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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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照顧原住民族的就業權益之立法目的裡面,「照顧」對於國家立法 者來說是很抽象簡單的概念,即要保障原住民族整體的工作權。但從公共人力資 源管理的相關理論看來,政策目標的擬定僅僅符合區隔原住民與漢人就業的矯正 歧視優惠行動,而無法顧及原住民之間的平等就業機會。

復次,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的比例則是較為具體的政策目標,但其背 後需思考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比例的政策正當性為何?進一步得以思考 原住民公務人員存在文官體系的價值意義是什麼。

最後,由原住民辦理原住民族公共事務的政策目標,對於當今的文官體系而 言,恰是對工作人力多樣化的實踐。然而,本論文發現由原住民辦理原住民族公 共事務雖為原民特考的首要目標,但若從整體文官體系看來,其實隱含著對於穩 定文官體系的衝突。也因此文官體系的甄選設計,或許就不會積極透過考試制度 去考選具有強烈原住民族意識的原住民公務人員。

第三節 政策工具

政策工具是一項有目的的行動,是政策目標與政策結果間連結的策略。政策 工具的選擇與協商,影響政策目標的達成,亦可能在達成政策目標後產生新的政 策問題。

本節首先根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提列原民特考現有 的三種政策工具,分別為「限制報考身分」、「統一分發並限制轉調機關」、「限制 轉調年限」。再依序分析各個政策工具的設計是否能夠達成第二節的三個政策目 標。如果無法達到政策目標,其原因為何;或者各該政策工具的設計在達成政策 目標後,可能產生什麼新的問題。

壹、 限制報考身分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 4 條規定「中國民國國民具有原 住民身分者,年滿十八歲者,得應本考試…」具備原住民身分,為參加原民特考 的基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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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的法律認定,須根據 2001 年頒布施行的《原住民身分法》。然而

《原住民身分法》在立法過程的攻防下,為了保障較為廣泛的原住民權益,其朝 向相對寬鬆的血緣認定主義,原住民與非原住民之婚生子女,從具有原住民身分 父母的姓氏或傳統名字,即取得原住民身分。

那麼限制原住民身分始得報考的政策工具,是否能夠達成照顧原住民族就業 權益、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的比例、以及由原住民辦理原住民族公共事務 的政策目標呢?以下將逐項檢視並探討原因。

一、 限制報考身分可以照顧部分原住民就業權益,但無法照顧原住民就業高風 險群

伊萬納威(2014:191)根據銓敘部統計年報調查原住民公務人員平均年齡 為 42.28 歲,其推估原住民族地區或原鄉可以保障原住民族公務人員的工作權至 少有 5000 戶以上家庭。伊萬納威認為提供原住民公務人員的就業機會,對於穩 定原住民生計有極深遠的影響;而政府機關進用原住民公務人員在 2009 年至 2012 年有明顯的提升,顯示其發揮《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的法 律效用。以上文獻是就原住民公務人員工作機會的統計數據,推估其可照顧的原 住民家戶數;並推論限制原住民身分,得使原住民更有機會獲得公務人員的就業 機會,進而照顧其家庭生計。

曾經做過法律上身分轉換的考生說:「因為原特考試相對比一般考試人數比 較少,比例上機會會比較多一點…重點是公務人員和外面的工作比,退休福利制 度都比較好(B01-2-23:3)。」

在原民會工作的公務人員說:「像現在原住民和漢人平均月薪所得大概差了 快兩萬塊,漢人大概四萬多,原住民大概兩萬多塊。特考就是你可以多了一個取 材的方式,因為相對之下,原住民在準備考試這方面,事實上原住民平均起來比 起漢人的確是比較弱。那如果你跟漢人共同競爭的話基本上要考上公務員的機會 會降低很多。這一方面比較是特考具有弱勢保障的一種要達成族群平等的一個方 式,因為你讓原住民取得公務人員身分,進來至少都三四萬起跳,他的薪資水準 會比其他一般的平均高不少。然後就是要促成…因為你一定是收入高了、教育程 度高了,你整個族群…等於生活狀況和教育狀況才有可能更提升(I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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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原民特考限縮具有法定原住民身分者始得報考,使原住民整體更 有機會擔任公務人員,進而保障個別原住民公務人員的就業權益。

然而,隨著原住民社會的變遷,本論文進一步詢問會參加原民特考的考生,

是否是當前原住民社會中的就業高風險群?若是則原民特考限制原住民身分即 實質上保障原住民族整體的就業權益。筆者蒐集資料的過程中,發現不論是原民 會或銓敘部、考選部,目前沒有針對經原民特考錄取為公務人員的原住民,進行 家戶所得或是學經歷的統計。因此,筆者利用訪談蒐集資料,了解會去參加原民 特考的原住民們是否為原住民社會當中的就業高風險群。

目前於台北市原民會任職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說:「應該是說比較懂得利用資 源的人才會來考原特。因為大部分原住民都還滿知足常樂、比較樂觀。所以他們 只要有就很知足阿,沒有想說會像我們…我覺得是跟教育水準有關係,一般會考 原特都是大學畢業或者是研究所去考比較多,因為相對家裡能夠容許他們的範圍、

資源比較多,就會知道這些訊息。要不然就是家庭背景。像我的家庭背景就都是 公務人員,相對的就比較知道這些(A02-2-11:8)。」

父親為泰雅族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說:「其實我讀土木系就是因為要考這個,

大學的時候,我那時候考大學填志願的時候…因為我爸爸是公務員,他知道土木 系比較好考(A01-2-11:6)。」「之後去附近的學校看就跟一般外面都市的真的 有差,而且小朋友家長幾乎都不管小朋友,那課業上可能跟都市就有很大的落 差…對,對我來說的話,就是多了這個福利的感覺(A01-4-13:7)。」

另外根據在原民會工作的公務人員觀察:「我遇過一些這幾年原民特考進來 的,它都是在鄉公所當那種約聘雇的,然後才去考原民特考。其實也沒有跟學歷 成正比阿。可是相對來說當然,其實我們原民會現在很多原住民他們學歷都很高,

很多都是台大的(I01-1-02:3)。」

父親為國小老師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說:「不過我覺得這個跟…應該同樣在高 普考也是會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像前一陣子吧,念台大的大部分、光台北市 人就佔了很高的比例。因為就真的家裡比較有錢會念比較好,基本上教育程度本 來就…我就覺得原特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應該跟高普考的問題應該也滿像的。就是 家裡教育資源比較少的,比較沒有那麼多資源…你如果家裡沒錢或者沒辦法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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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自修買教科書來看,你看了根本考不贏在補習班的人(I02-1-04:3)。」

以上三位受訪者為原民特考三等考試錄取的公務人員,其皆認為原住民當中,

家庭背景為公務人員,或者教育水準在大學以上的原住民,比較積極參加公務人 員考試。

長期定居於台灣西部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說:「那時候我覺得銀行有業績壓力,

近幾年來它的壓力有點類似保險的業務人員一樣,就是什麼都要賣,然後朋友看 到你人家都跑了吧。…而且它的上班時間很長,所以我那時候才會想到說…主要 是因為很少遇到原住民你知道嗎?我覺得我的生活中一直都很少遇到,後來才決 定要考原特(A04-2-11:3)。」

畢業於公共行政相關系所的原住民公務人員說:「畢業的時候考過一次,那 時候沒有很認真準備,也沒有心要考。後來放榜後我就去工作半年,想說要換一 個地方,就去高雄一邊工作一邊讀書,結果就是沒有在看書,後來離職準備三個 月就考上了(A03-2-11b:6)。」

以上兩位受訪者為原民特考五等及四等考試錄取的公務人員,他們原本都不 是專職考生,有一份工作足以負擔其家庭或自身之開銷。因為公務人員的就業穩 定或其他原因,轉而考取原民特考公務人員的資格。

從上述六位受訪者的訪談中呈現一個明顯的現象,亦即限制原住民的身分此 一政策工具,對於原住民考生來說,確實保障其就業機會與福利,但並無法照顧 到原住民族中的就業高風險群。目前考上原民特考的原住民,多數並非原住民族 群中的就業高風險群。因此,限制原住民身分始得報考原民特考的政策工具,無 法達成照顧原住民族就業權益的政策目標。

二、 限制報考身分可以提升原住民族擔任公務人員的比例

台灣目前由政府所承認的族群增加到 16 族,19原住民人口積極爭取自身的

19 原有伊能嘉矩所分的九族:阿美、泰雅、賽夏、魯凱、排灣、卑南、布農、鄒、達悟,政府 於 2001 年承認邵族(原歸類在平埔族)、2002 年承認噶瑪蘭族(原歸類在阿美族)、2004 年承認 太魯閣族(原歸類在泰雅族)、2007 年承認撒奇萊雅族(原歸類在阿美族,人口為向內政部申報 者)、2008 年承認賽德克族(原歸類在泰雅族),2014 承認拉阿魯哇族(原歸類為鄒族,人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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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認同,平埔族也持續爭取列入台灣原住民族族群之內,此矯正歧視優惠行動 應符合的基本身分條件可能擴及更多人口。那麼原民特考限制報考身分,是否有

文化認同,平埔族也持續爭取列入台灣原住民族族群之內,此矯正歧視優惠行動 應符合的基本身分條件可能擴及更多人口。那麼原民特考限制報考身分,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