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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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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首先提出本論文的研究架構,並說明資料的蒐集方法與流程,以作為後 續資料分析的基礎。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論文以原民特考制度為主軸,在第二章的文獻回顧後更加理解原民特考制 度制定的相關脈絡。奠基於政策設計觀點的政策分析,在政策設計的邏輯架構下,

擬定本論文的研究架構,如下圖 3:

圖 3 研究架構

根據上圖 3,整個政策設計過程,本論文首先界定原民特考的政策問題,繼 而探討政策目標,政策目標乃是政策設計觀點的核心,各標的群體會為政策目標 注入符號與價值。確立政策目標後檢視政策工具是否能夠達成政策目標,其政策 結果是否解決政策目標所欲解決的政策問題,或者在政策設計的過程中凸顯出什 麼新的問題。問題是實際待解決的問題,也會因為各標的群體的定義有所不同。

第二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所稱原民特考制度系指 2002 年以來定期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原住民考試」,2004 年修正名稱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因此在 資料蒐集與受訪者的選擇,限縮於 2002 年以後參與原民特考的相關人員。在資 料蒐集方面,目前考選部與原民會僅將報考人數依地區別(台北、花蓮、台東、

屏東、南投)作敘述統計,筆者嘗試取得如學歷別(得知應考者就讀國高中的所 在地)、長期居住地、與原特實際轉調地區等相關分類的歷年統計資料,但無相

政策目標

政策工具

政策結果 政策問題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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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資料可供取得。筆者在本論文中透過對原民特考的相關人員進行深度訪談,了 解原民特考的關鍵問題。

壹、 文件分析法

本論文首先整理與原民特考相關的矯正歧視優惠行動與代表性官僚理論之 重要文獻,用政策設計分析的觀點建構出本論文的邏輯架構。再分析目前台灣關 於原住民族特考的文獻,當中包含政府統計資料及公開資訊、網路論壇、碩博士 論文及學術期刊、法令專書等等。本論文以「原住民、政策」、「原民特考」為 關鍵字,搜尋國內相關文獻,包括可公開取得之學術期刊論文、碩博士論文、書 籍及政府的研究報告。扣除與研究主旨不符者,共得到碩博士論文 6 篇,學術期 刊論文 10 篇,研討會論文集 3 冊,政府研究報告 4 篇。依此整理出當前原民特 考矯正歧視優惠行動的政策問題及政策目標,以作為研究問題的分析基礎。

貳、 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具有對意義進行詮釋的空間與彈性,訪談者可以透過讓受訪者講故 事或舉例的方式,進行較為細緻的描述。同時得以追問受訪過程中反映不一致的 原因,經由往返不斷的相關檢證,使研究結果逐步接近一致(陳向明,2002:

227-229)。深度訪談是企圖透過資料的蒐集,呈現不同角度的意見與聲音,補充 現有資料與文獻的不足。

本論文以第一批次深度訪談的結果為基礎,因為覺得仍存在一些問題,再進 行第二批次訪談。菁英訪談在政策研究上更能提供重要、深入、動態的資料;再 者,了解政治行動者的目的與意圖更能探討結構性因素的矛盾,說明政策內部的 衝突。那麼誰是菁英則端看研究目的,菁英的認定如果忽略形塑政策議題的關鍵 人群,可能繼而忽略政策研究的非正式基礎(王麗雲,2004:97-107)。菁英訪 談的資料分析要注意受訪者可能會避開自己的觀點,說出與所屬團體一致的觀點。

因此要注意菁英個人背後所代表的社會網絡與社會結構,避免過度簡化政策的複 雜性,忽略結構的影響(王麗雲,2004:107、109)。

根據政策設計觀點的邏輯結構,一項政策設計牽涉到標的團體(T)與執行單 位(A)、法令(S)與結果(O),並透過工具(t)、規則(a)、假定(r)進行政策設計的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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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論文而言,菁英訪談所設定的對象,是直接涉及原民特考議題的相關人物或 單位,如政策設計邏輯結構中的執行單位(A),即原民會相關單位及人士。另外 本論文亦從相關報章與文獻中找出對原民特考持有不同意見的重要關鍵人物。

本論文訪談對象第一批次選定為曾參與原民特考的公務人員或考生,以半結 構式訪談了解考生對族語認證及限制轉調年限的看法。因銓敘部與原民會相關單 位皆無原民特考報考及錄取人員的國高中與轉調居住地等統計資料,亦藉此詢問 相關資訊(訪談大綱參看本論文附錄一:壹、貳)。第二批次選定為原民會相關 公務人員及學者,以半結構式訪談鼓勵其對政策目標與政策工具發表意見(訪談 大綱參看本論文附錄一:參)。本論文訪談對象的選擇採取目的性抽樣,希望按 照研究問題選取能夠提供豐富資訊的研究對象,以求提高研究結果的可信度而非 追求樣本的代表性。具體訪談名單如下表 4:

表 4 訪談名單

第一批次訪談

訪談對象 編號 概述 訪談日期

經由原民特考 任用的公務人員

A01 受訪者父系為泰雅族,母系是閩南人。戶籍地從小即 在宜蘭大同鄉,父親在大同鄉任職公務人員,母親通 勤至宜蘭市區上班,因為國高中都在宜蘭市區復興國 中、宜蘭高商求學,認為自己也是都市原住民。父親 會講族語,但受訪者本身是為了準備大學入學考試才 學習族語,取得族語認證證明。大學就讀淡江土木系,

即是為了報考原特與高考的公職人員。考試準備約一 年半,考第二次上榜原特三等,於 2013 年末分發至交 通部服務,目前居住在宜蘭大同老家。

2014/8/31

經由原民特考 任用的公務人員

A02 受訪者父系為花蓮縣秀林村太魯閣族人,母系為花蓮 縣萬榮鄉紅葉部落族人。戶籍地從小至今都在花蓮縣 秀林鄉,父親是已退休的公務人員。因為家裡重視天 主教信仰,從小就讀花蓮縣新城鄉海星國小、國中、

高中,大學與研究所在台中霧峰區就讀亞洲大學社工

201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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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訪談

訪談對象 編號 概述 訪談日期

系,沒有考過族語認證。大學與研究所畢業後,各考 過一次司法特考的觀護員,落榜後再考原民特考三等 即上榜,於 2013 年末分發。目前居住在台北市區。

經由原民特考 任用的公務人員

A03 受訪者父母系是同部落、賽德克族裡面的 Toda(都 達),戶籍地從小至今都在花蓮縣卓溪鄉。就讀花蓮縣 玉里鎮三民國中、經由社區名額上花蓮女中,再考上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曾填過社工社會福利相關的志 願)。從國中到大學皆住在學校宿舍,高中考過升學用 的族語認證,但只聽得懂一點、會講一點。大學畢業 後參加原特考試落榜,之後將工作辭掉專心準備原 特,三個月即上榜原特四等原住民族行政,於 2014 年初分發。目前居住在台東市區。

2014/9/2

經由原民特考 任用的公務人員

A04 受訪者父母系皆是賽德克族人,戶籍地原在花蓮縣瑞 穗鄉,婚後遷至台南市。小時候居住在桃園龜山鄉,

國小搬回花蓮瑞穗鄉,就讀瑞穗國中,花蓮市花蓮高 商,大學就讀台南市安南區立德管理學院(現今改制 為康寧大學),高中與大學皆住在學校宿舍。工作後在 台北居住 5 年多,直到婚後喬遷在台南市至今。曾考 過兩次原民特考,第二次將工作辭掉後專心準備,即 錄取原特五等一般行政,於 2014 年中分發。目前租屋 於台東市市區,例假日返回台南。

2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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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一批次訪談

訪談對象 編號 概述 訪談日期

曾參與原民特考 但未錄取的原住 民

B01 受訪者母系為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的布農族,因為是 家中的長子,本身並沒有主動去登記改姓為原住民身 分。直到婚前,為了要爭取工作上的機會,才改為母 姓,登記為布農族原住民身分。從小至今戶籍地皆在 彰化縣,就讀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中,高中因為獎學 金特殊招生就讀雲林縣虎尾鎮的大成商工;大學就讀 嘉義縣稻江管理學院資訊類科。轉換為原住民身分 前,曾補習參加一般國家考試。登記為原住民身分後 考過兩次原民特考五等一般行政落榜,認為是自己準 備不足,且原民特考沒有資訊類的相關考科。目前與 伴侶居住在台中市區。

2014/8/23

第二批次訪談

訪談對象 編號 概述 訪談日期

原民會公務人員 I01 受訪者非原住民公務人員,上個單位為考選部。 2015/06/03 原民會公務人員 I02 受訪者為原住民公務人員,公務年資約為兩年。 2015/06/03

學者 D01 受訪者為原住民。 2015/05/28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