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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教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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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教學知識

壹、教學知識的意義

在了解何謂教學知識之前,首先要了解教學是一項高度複雜的認知技能,發 生於一個結構複雜與動態的環境中,如同其他領域的專家,像是醫療診斷、下棋、

寫作等工作一樣,需要整合運用各種知識(Koehler & Mishra, 2005)。教學這門 專業也需要仰賴能靈活獲取高度組織與系統化知識的能力。許多知識都只是教學 的基礎,包括教導學生思考和學習的知識、各學科的知識。換言之,教師知識是 複雜、多面向、且依照情況而改變的。

作為一個開始,教師教育多是著重在以知識為基礎的內容知識上(Shulman, 1986),後來,開始轉移焦點到教學法之上,強調一般性、獨立於學科之外、能 在教室中實踐的教學法知識,因此常常犧牲了內容知識(Koehler & Mishra, 2005)。

其後,Shulman提出將教學內容知識與教學法知識相結合的「內容教學知識」,強 調教師除了擁有專業知識外,也需要積極發展領域教法的教學法知識,也就是說,

教師需要具備統整內容教學法及專業知識的能力(引自林祖強,2011)。其認為 教學成功之關鍵乃在於教師對於內容教學知識能夠有效整合理解,亦即教師應將 內容知識藉由教學過程與教學方法,轉化為學生可理解與學習之內容,同時透過 學生的認知程度、動機和興趣來轉換與調整學科內容。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科技資訊在教學現場中的重要性已無法忽視或拒絕,此 時內容教學知識的理論架構詮釋不足以詮釋教師所需具備的知識。於此,Koehler、

Mishra及Yahya(2007)在內容教學知識架構基礎上,新加入了科技這個元素,

發表了科技內容教學知識此一新架構。科技融入內容教學法知識是承襲自 Shulman(1986)的內容教學知識,並依據多位學者對科技知識的研究將之加入。

科技知識、教學知識與內容知識之間的關係是動態的;要教好一堂課,教師需要 了解科技知識、教學知識與內容知識間相輔相成的關係,還要能適切發展能針對 教學內容的教學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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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上述,教學著實是一項多元且複雜的活動,期間可能涉及到學生先備知 識、教師對學科內容的認知、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教學評鑑、學生學習意願與 表現、師生互動關係等環節,並且這些環節都可能相互影響。Mishra與Koehler

(2006)認為,對數位時代中的教師來說,現今教學應當考量到七種知識,依序 分別為:內容知識(content knowledge, CK)、教學知識(pedagogical knowledge, PK)、科技知識(technological knowledge, TK)、內容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 PCK)、內容科技知識(technological content knowledge, TCK)、科技 教學法知識(technological pedagogical knowledge, TPK)及科技內容教學知識,

(technological 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 TPCK)。

以下分述並定義七種知識類型:

一、 內容知識

內容知識是學習與傳授知識的實際主題,意指學生所要學、教師所要教的科 目的專業知識。教師必須理解所教授學科之概念、理論與流程,同時亦需了解知 識的本質及可能涉及的不同層面領域知識(Shulman, 1987)。

二、教學法知識

教學法知識是教學和學習歷程中所涵蓋的知識與方式(Koehler, Mishra &

Yahya, 2007),包括教與學的過程,也包含目的、價值觀及用來教學的技術與方 法和評估學生的策略。例如學生學習、課堂管理、教學計畫制定與執行及學習評 量;廣義來說,包含了了整體教育目的與價值。教師應當懂得如何建構知識,掌 握教學技能,激發學生對學習有益的思維習慣與積極意向,亦當涉及各項認知與 發展理論之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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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知識

科技知識除了包含狹義的科技使用能力,如:網路、影片,及其他用來提供 資訊的科技產品外,也包含使用教室中一般媒介,像是書本、粉筆、黑板等的應 用能力。這涉及應用相關科技時所需具備的技能,如操作教學系統、電腦軟硬體 所進行的文字處理、表單建置、瀏覽器應用或電子郵件傳遞等知識。

四、內容教學法知識

如同前述,有效的教學知識著眼於內容知識與教學知識之間的相互作用,因 此有效的內容教學知識乃在於,考量學生的先備知識與認知,結合教學與學習理 論基礎,透過教學設計過程與評量,為學科內容知識與教學知識做最有效之結合 與傳達。

五、內容科技知識

內容科技知識是內容知識與科技知識之相關結合與應用,教師必須要了解科 技和學科之間的相互關係。有時候科技的應用,會限制部分內容知識的表達與傳 遞,但更多時候,多元化的表達方式反而能促使教學更靈活,師生溝通更彈性;

因此教師當進一步思索如何善用科技以幫助學生更完整學習。

六、科技教學法知識

科技教學法知識是驗證教學知識存在的能力,此知識乃應用於教學和學習環 境之建構。換言之,即是教師知道採用什麼教學策略可以使某項科技發揮最大效 用,並能夠妥善應用可行的科技知能,建構利於學習者主動學習之環境。例如:

能應用網路平台激發學生表達想法,亦或利用討論區提供學生學習回饋與提 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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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技內容教學知識

藉由上述介紹可知,教師進行教學活動時除涉及內容知識、教學知識與科技 知識等各分項知識外,亦需關切於內容教學法知識、內容科技知識與科技教學法 知識之關聯性,以在教學活動進行期間有效發揮科技內容教學知識。

內容知識、教學法知識與科技知識三者關係如圖 2-2 所示。

圖 2-2 科技內容教學知識概念圖

翻譯自“Tracing the Development of Teacher Knowledge in a Design Seminar:

Integrating Content, Pedagogy and Technology,” by Koehler, M. J., Mishra, P., and Yahya, K., 2007, Computers & Education, 49(3), p.742.

總結而言,科技內容教學知識並非單獨存在,它應被視為在教學中,將科技 知識、教學法知識及內容知識相互結合而得的一個概念(Chai, Koh & Tsai, 2010)。

Koehler與Mishra(2005)指出,近年來有許多關於教師科技知識的文獻回顧都強 調要以整合的方式執行教學科技與媒體之課程(Fulton, Glenn, & Valdez, 2003;

Hacker & Niederhauser, 2000)。

C

內容知識

P 教學法知識

T

科技知識 內容教學法知識

科技教學法知識 內容科技知識

科技內容教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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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其他研究指出,科技內容教學知識為整合型知識能力,能藉由設計(如:

Koehler & Mishra, 2005)以及在群體中的實踐(如:Rodrigues, Marks, & Steel, 2003)

而得到發展。不過在傳統的教學媒體與操作師資培育課程中,比較不強調藉由設 計或群體知識的實踐來培育相關能力;因此以下將更深入談論設計導向學習,對 於轉變師資培育課程,提升科技內容教學知識之幫助。

貳、科技融入內容教學法知識的師資培育過程 ──從被動到主動

早期對於教師精熟教學媒體科技標準,包括硬體技能(例如:能夠打字、會 操作電腦、連接網路)、軟體應用(能夠使用文書處理)或能應用科技於教室中

(Wiebe & Taylor, 1997)。傳統訓練教師科技之方法主要是以工作坊課程形式,

但這種形式的課程難以產生更深入的思考,也難以幫助教師成為更有智慧的教學 媒體使用者(Koehler & Mishra, 2005)。由此可知,在傳統的教學媒體課程中,

科技的角色主要是為了創造更多工具,以提供教師和學生使用;而師資培育課程 的目的也偏重訓練教師適當地使用這些工具,致使教師最終成為教學媒體工具的 消費者,被期待以一般生活常識的態度來解決特定的教室問題。

最近幾年,也有許多研究指出,進行教學媒體科技之教案設計能幫助教師發 展其教學知識、教學法知識及內容知識(Mishra & Koehler, 2006)。Koehler 與 Mishra(2005)提出在設計導向學習,中教師之所以會去學習、探索科技是為了 試圖了解並解決教育現場問題;因此教師學會「如何學習」教育科技,也學會「如 何思考」教育科技。在設計導向學習中,教師專注於實踐,為了解決問題而尋找 並學習使用科技之方法。

從布魯姆(Bloom)的認知歷程向度(cognitive process dimension)來看

(Airasian, Cruikshank, Mayer, Pintrich, Raths & Wittrock, 2001),傳統教學媒體 課程中教授對科技的了解與使用技巧,這些學習僅是從長期記憶中提取相關知識、

建立所學新知識與舊經驗的連結、了解使用程序與步驟來執行作業,屬於布魯姆 所提及的前三層次:記憶(remember)、了解(understand)、應用(apply);

相對的,以設計導向進行之學習則屬於後三個層次:分析(analyze)、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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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luate)、創造(create)。藉由設計,教師能對教學內容更敏覺,並能針對 課程需求進行分析、設定目標、做出判斷,而非只是單純學習科技知識。因此每 一個設計階段都幫助師培生將科技知識、教學知識和內容知識交織在一起,重新 分析、評鑑,創造出師培生的教學知識。

總結而言,師培生的教學知識培養,應從傳統工作坊模式—教學指引的觀點 轉為設計導向的學習方式,並幫助教師從被動的教學媒體科技使用者轉為主動的 設計者,讓教學媒體與科技和教學的內容、教學方法有更強烈的連結。

參、從新手到適應性專家—有效率又能創新的教學知識

除了擁有好良好的內容教學法知識外,還需要在教學中融入創意,才能稱為 是好的教學(孫敏芝,2006)。亦有研究顯示,參與知識社群中分享合作程度越 高,教師的教學創新表現也越高(林偉文,2001)。從 Sawyer(2004)所提出的 創意教學是即興表演(improvisational performance)之教學比喻來看,教師必須 富含知識,在所教學之科目上成為專家,進而才能在教室中自如的施展創意。與 此相反的比喻為教學是照本宣科的(scripted),在此教學典範中,認為一個有

「效率」的演員—教師,不必了解任何課程內容,只需要熱情地按照劇本演示出 教學內容即可;他們認為,你能良好演示劇本內容,你就能夠教書。換言之,亦 即唯有當教師具備高度內容教學法知識時,才能遊刃有餘且即興地回應每一位學

「效率」的演員—教師,不必了解任何課程內容,只需要熱情地按照劇本演示出 教學內容即可;他們認為,你能良好演示劇本內容,你就能夠教書。換言之,亦 即唯有當教師具備高度內容教學法知識時,才能遊刃有餘且即興地回應每一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