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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師專業發展之理論與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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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教師專業發展之理論與相關研究

本節旨在探討教師專業發展之理論。首先探討教師專業發展的進程,

接著闡述教師專業發展的定義、構面,最後則說明與教師專業發展有關的 概念。

壹、教師專業發展之進程

教師專業發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teachers)成為學者研究的焦 點,乃源於1966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法國巴黎召開的「教 師地位之政府間特別會議」決議採納的「關於教師地位之建議」,認為「教 學應被視為專業(Teaching should be regarded as profession)」,它是一種服 務公眾的型態,需要教師的專門知識和特殊才能,這些都要經過長期持續 努力與研究,方能獲得並維持。從此以後將教師視為一種專業逐漸得到多 數人的認同(周崇儒,1997)。這是第一次經由國際間的教育學者和政府 人士共同討論與合作,對各國的教師:地位,給予專業的確認和鼓勵(何 福田、羅瑞玉,1992)。

1983 年,美國政府發表「國家在危機中:急需從事的教育改革」(A Nation Risk)一書,引起美國社會各界對教育改革的關切,1996 年美國的 全國教學與美國前途委員會(Nation Commission on Teaching and America's Future)發表了美國未來前途的報告,強調推動「教師素質的概念」要成 為教育政策議題的首要重點所在,促成了教育改革的重心是要增進教師的 專業素質的發展(Danielson, 2001)。Holmes Group(1986)的「明日教師

(Tomorrow's Teacher)」及 Camegie Task Force(1986)的「已就緒的國家:

21 世紀的教師(A Nation Prepared:Teacherfor the 21Th Century)」二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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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書,先後提出了許多對於教師專業發展的看法及規劃,使教師專業發展 日益受到重視。有些相關機構如NCTAF(National Commission on Teaching and America's feature)、TEAC(Teac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Council)等 也針對教師專業發展及課程的專業,設計了不同的規準,想透過教師分級 制度提升教學品質、加強學校效能、樹立教師的專業形象與激勵教師專業 發展 (王佑菁,2009) 。

從我國法令沿革來看,「進修」向來是教育主管者促使教師進步的重 要管道。1942 年頒佈「各省市辦理中小學校及國民學校教員進修辦法」,

規範教師進修範圍,而後又陸續的推動許多增進教師素質的激勵辦法,包 含帶職帶薪、補助學分費用等。1980 年起,教育部著手修訂「師範教育法」

及「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研究辦法」針對教師進修的權利義務更明確的規 範,包括進修機構、進修方式以及進修者之權利義務等。但由於教師參與 進修的情況未若預期良好,於是在 1996 年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 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加入強制性的時數規定。饒見維(2000)指出一 般學校的進修研習多以「學者專家導向」的演講方式進行,侷限了教師專 業發展的實務效能與可行方案。教師需要的是學習如何把想法轉化為行 動,學習如何主動研究問題、解決問題、改善問題。這才是「教師專業發 展」的真諦。

自1971 年教育部訂頒的「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各公立學 校即依據此,針對教師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只是考核大多流於形式,

並未能實質對教師專業發展提供協助(李俊湖,2007)。為因應社會大眾 對於績效責任與教育品質的需求,教師評鑑工作便如火如荼的展開了(郭 工賓,2001)。2005 年通過「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

並定調為「形成性評鑑」與考核脫鉤,2006~2008 試辦。2009 年訂頒「教 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改為常態性政策實施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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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教師專業評鑑尚未入法,部分教師仍存觀望態度;而評鑑中初階線上 課程與實體課程成效尚待評估,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否落實教師專業品質 提升的要求,實有待觀察。另外,隨著臺灣師資培育機構的開放,代表正 統的師範院校不再是培養師資的唯一管道,不僅減弱了傳統教師的社會使 命,多元的社會地位也使得教師地位不再崇高,傳統的道德色彩相對減 弱,是故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於今日更為重要。高曉婷(2004)研究發現各 國實施教師評鑑時,越來越重視及肯定教師的主動性與專業的地位,讓教 師可以運用評鑑活動作為提升其實務能力的機會與管道;也就是鼓勵教師 透過自我評鑑方式,來協助其專業的發展。

貳、教師專業發展的定義

本研究引述國內外文獻或主要研究者對「教師專業發展的定義」之觀 點,如表2−4;最後再歸納出本研究之「教師專業發展的定義」。茲依序說 明之。

2−4 教師專業發展定義彙整

研究者/年代 教師專業發展定義 Rogus

(1983)

認為教師專業發展乃指:學區或學校為教師的發展與 更新,所實施的一切活動。

Wi11iams (1985)

認為教師專業發展包括職前引導及在職的發展,兩者 目的皆是著眼於教師教學能力的提升,因此專業發展 應是增進教師才能,拓展其興趣,改進其教學能力,

特別是促進教室中教學專業的角色,及個人發展的活 動。其內涵聚焦於教師才能、教學興趣、專業角色、

個人發展。

Tindil & Coplin (1989)

教師發展乃指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發展歷程,此歷程 中目的、目標一致,主題以及實現主題的活動也相 同。教師專業發展是指教師獨自充實專業自我的歷 程。

Seyfarth (1991)

專業發展係指提供經過設計的活動,以增進教師和其 他成員之知識、能力和理解,進而改變他們的思考和 行為或確保遵守學區的規定和政策。

Fullan &

Hargreaves (1992)

教師專業發展係指通過在職教師教育或教師教育過 程中,獲得特定方面的發展,也指教師在目標意識、

教學技能和與同事合作能力等方面的全面進步。

Harris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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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年代 教師專業發展定義

潘慧玲、王麗雲等 (2004)

教師從事教學工作時所需具備的專業能力,涉及與教 學有關的認知、技能及情意,透過這些能力的作用,

從而勝任此項教學工作,以展現教師的專業水準。教 師專業發展指標的建立將有助於教學專業與教師地 位的提升。

資料來源:作者彙整

綜上所述,本研究綜合歸納前述研究者的觀點,將教師專業發展定義 為:教師專業發展是教師專業生涯中,為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能力、態 度、技能和素養,主動積極參與正式和非正式的學習、進修等活動,以提 昇並改進本身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與專業精神的歷程。

叁、教師專業發展之構面

韓愈「師說」一文開宗明義即提出:「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 也。」教師如何成為既是「經師」又是「人師」,就要靠自己不斷的進修 與發展,方能提昇專業地位,春風化雨受人尊重,尤其教育政策的改變、

教師專業自主的形成及時代的變遷,在在顯示教師專業必須發展、與時並 進,方能適存於現代的社會甚至發揮己立立人己達達人的影響力。茲就國 內外研究者針對教師養成應具備的知能內涵構面整理如表2−5:

2−5 教師專業發展構面彙整 研究者 教師專業發展構面

Richard (1998)

認為教師應具備的知識包含以下構面:

1.教學理論(theories of teaching)。

2.教學技巧(teaching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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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教師專業發展構面

3. 溝 通 技 巧 與 精 通 語 言 (communication ski11s and proficiency)。

4.學科主題知識(subjecti matter knowledge)。

5. 教 學 推 理 與 決 策 (pedagogical reasoning and decision making)。

6.脈絡知識(contextual knowledge。)

Pineda (2002)

1.學科內容知識(content knowledge):指在學科主題方面博學 多聞。

2.一般教學知識(general pedagogical knowledeg):指教師為了 實行教學活動所需要的一般教學方法與策略。

3.學科教學知識(pedagogical content knowledge):指班級經營 與組織的概括原則與策略。

4.課程知識(curriculum knowledge):指教師取得學校的課程計 畫,以及其如何運用課程計畫以滿足其學生之教學—學習 過程。

5.瞭解學習者的知識(knowledge of the learner):指教師參與學 生的學習過程,考量學生的生理、心理與認知特質。

6.教育目標的知識及其哲學基礎(knowledge of educational goals and their philosophical bases):指教師明白有關教育系 統原則及其身為教育人員所肩負的社會期望。

黃昆輝 (1978)

認為所謂的教師專業發展的內涵包括專業知能、品德修養方 面,能獲得增長的機會。

張德銳 (1992)

強調教師專業知識與技能應包括三個領域:

1.任教科目的專門知識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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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教師專業發展構面

2.教學方法的專業知識與技巧:包括有教學計畫的能力;使 用多種教學技術的能力;教學組織和發展的能力;口頭溝 通的能力;書面溝通的能力。

3.班級經營的能力:有效能的教師能夠制訂和執行教室規 則,激勵學生學習動機,並能專心上課善用獎懲技巧,以 妥善處理教室行為。

饒見維 (1996)

認為教師專業發展包含以下構面:

1.教師通用知能:指適用在各種情境的一般知識與能力。

2.學科知能:指教師任教某一學科時,對該學科內容所具備 的知識與技能。

3.教育專業知能:包含:A.教育目標與教育價值的知識、B.

課程與教學知能、 C.心理與輔導知能。

4.教育專業精神:指教師對教育工作產生認同與承諾之後,

在工作中表現出認真敬業、主動負責、熱誠服務、精進研 究的精神。

周崇儒 (1997)

指出專業發展是指個人在知識、技能方面的一種更新、改進 與擴展的行動。教師專業發展的內涵包括知識、技能與精神。

李俊湖 (1998)

教師專業發展歸納包括以下四個構面:

1 知識構面:.通識知識、專業知識、.教學知識。

2 技能構面:.教學能力、班級經營能力。

3 情意構面:工作態度與職業倫理及專業精神。

4 其他構面:與學校他人或行政人員、家長社區的人際關係 及與學校行政配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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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教師專業發展構面

劉月娥 (2000)

指出:「教師專業」必須符合「專業工作」與「教育專業」的 條件,其內涵包括四點:

1 確認教育是一種高尚榮譽的事業,在任何場所必須保持教

1 確認教育是一種高尚榮譽的事業,在任何場所必須保持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