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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中說明文的開頭

第三章 國語教科書中說明文的宏觀結構

3.3 開頭與結尾

3.3.1 教科書中說明文的開頭

了解了開頭與結尾的界定原則,再搭配文獻探討中整理的表 1-1 和表 1-2 來 觀察國語教科書中的說明文(詳見附錄七~十),研究結果發現:

一、康軒版

(一)以組成部分來說,呈現於篇章中的第一個組成部分,以「背景」最多,

一共六課;其次是「主題」,有五課;以「說明結構」為開頭的最少出現,僅一

課。

(二)就呈現的內容來討論:首先,「總提式開頭型」出現最多,一共有十一 課;「分說明點段開頭」僅出現一次。另外,「總提式開頭」又可區分為五類,在 康軒版十二課說明文中使用次數最多的是「總提事物特點式開頭」,共有七次;

其次是「總提事物形成或出現式開頭」,兩次;「總提事物作用式開頭」、「總提各 種方法式開頭」、「總提對象式開頭」各一次。

(三)寫作方法使用的情況:說明文開頭有九種寫作方法,康軒版中的說明文 使用最多的是「敘事開頭法」,有五課;接著是「直言開頭法」,三課;「導入開 頭法」,兩課;「疑問開頭法」、「概述開頭法」各一課;「引用開頭法」、「描述開 頭法」、「矛盾開頭法」、「原委開頭法」則沒有出現。

二、南一版

(一)以組成部分來說,將「主題」作為呈現於篇章中的第一個組成部分出現 次數最多,一共八課;其次是「背景」,五課;「引言」,一課;「說明結構」則沒 有出現。

(二)就呈現的內容來討論:南一版僅出現「總提式開頭型」。「總提式開頭型」

當中的五個類別則以「總提事物形成或出現式開頭」使用次數最多,共六次;「總 提事物特點式開頭」次之,四次;「總提對象式開頭」僅使用過兩次;「總提各種 方法式開頭」和「總提事物作用式開頭」則沒有出現。除此之外,較為特別的是 有兩課無法以上述所提的五個類別加以區分,這兩課分別是 B9-L14〈和山水做 朋友〉和 B10-L14〈千里訊息一線牽〉。〈和山水做朋友〉在開頭段主要陳述有許 多人喜歡親近山水,其表現有在家中掛山水畫作、庭園中設計山水造景等。〈千 里訊息一線牽〉則是在開始段陳述一則發生在網路兩端的故事。這兩課開頭呈現 的內容既不是說明主題,也無法認定為作用、特點、方法或是事物的形成。因此,

無法將其納入「總提式開頭型」開頭的五個類別中。

(三)寫作方法使用的情況:以「直言開頭法」和「描述開頭法」使用的次數

最多,均為四次;「導入開頭法」次之,三次;「敘事開頭法」,兩次;「疑問開頭 法」,一次;、「引用開頭法」、「概述開頭法」、「矛盾開頭法」、「原委開頭法」都 沒有出現。

三、翰林版

(一)呈現於篇章中的第一個組成部分,「背景」最多,一共四課;接著是「主 題」及「引言」,有三課;「說明結構」最少,僅一課。

(二)就呈現的內容來討論:「總提式開頭型」出現最多,一共十課;「分說明 點段開頭」,一課。六類總提式開頭類型,最常使用的是「總提對象式開頭」,其 使用情況有四課;「總提事物形成或出現式開頭」次之,三課;「總提事物特點式 開頭」,兩課;「總提事物作用式開頭」,一課;「總提各種方法式開頭」則沒有使 用過。

(三)寫作方法使用的情況:「導入開頭法」最常使用,四次;接著是「描述 開頭法」,三次;「直言開頭法」使用次數為兩次;「敘事開頭法」及「概述開頭 法」,都是一次;「引用開頭法」、「疑問開頭法」、「矛盾開頭法」、「原委開頭法」

則沒有出現。

四、國編版

(一)「背景」是呈現於篇章中的第一個組成部分次數最多的,一共六課;其 次是「引言」,五課;接著是「主題」,四課;「說明結構」最少,僅一課。

(二)就呈現的內容來討論:同樣也是「總提式開頭型」出現最多,一共十一 課;「分說明點段開頭」,只有出現一課。五類總提式開頭類型,最常使用的是「總 提對象式開頭」,共有五課;「總提事物作用式開頭」次之,四課;「總提事物形 成或出現式開頭」,兩課;「總提事物特點式開頭」和「總提各種方法式開頭」都 沒有使用過。但是,與南一版情況相同的是有些課文的開頭內容無法辨別,其分 別是 B10-L11〈埃及的金字塔〉、B11-L3〈我需要時間長大〉、B12-L4〈天涯若比

鄰〉,以及 B12-L6〈大地是萬物的家〉。

(三)寫作方法使用的情況:「敘事開頭法」最常使用,出現六次;接著是「導 入開頭法」,五次;「描述開頭法」則是三次;「直言開頭法」,使用次數為兩次;

「疑問開頭法」、「概述開頭法」、「引用開頭法」、「矛盾開頭法」、「原委開頭法」

則沒有出現。

五、四個版本總整理

(一)以組成部分來說,「引言」、「背景」、「主題」以及「說明結構」都可能 成為篇章中的第一個組成部分,即成為篇章的開頭。在四個版本中最為常見的是

「背景」,在四個版本五十三課中有二十一課,。其次是「主題」,有二十課;「引 言」則有九課,「說明結構」最少,僅三課。

(二)說明文中的篇章結構與開頭內容及寫作方法的安排有固定的呈現情況:

1.當開頭是篇章結構中的「引言」、「背景」和「主題」等組成部分時,內容 的呈現通常是「總提式開頭」;若是開頭為「說明結構」時,則使用「分說明點 段開頭」。

2.當開頭為篇章結構中的「引言」,使用的寫作方法通常是「導入開頭法」。

3.當開頭是篇章結構中的「背景」,使用的寫作方法通常是「敘事開頭法」、

「導入開頭法」、「描述開頭法」、「疑問開頭法」,其中以「敘事開頭法」最常見。

4.當開頭為篇章結構中的「主題」,使用的寫作方法通常可以是「直言開頭 法」、「描述開頭法」、「疑問開頭法」及「概述開頭法」,其中以「直言開頭法」

最常見。

5.當開頭為篇章結構中的「說明結構」,使用的寫作方法則有「敘事開頭法」

和「描述開頭法」。

(三)「總提式開頭型」的課文,可再細分為五類。其中,以「總提事物形成 或出現式開頭」和「總提事物特點式開頭」最為常見,五十三課中都使用過十三 次;其次是「總提對象式開頭」,十二次;第三是「總提事物作用式開頭」,六次;

最後是「總提各種方法式開頭」,一次。除此之外,還有六課無法歸類31。 (四)九種說明文開頭的寫作方法,以「敘事開頭法」、「導入開頭法」使用次 數最多,五十四課中均使用過十四次。第二是「直言開頭法」,一共有十一次。

接著是「描述開頭法」,十次;「疑問開頭法」和「概述開頭法」都是兩次;「引 用開頭法」、「矛盾開頭法」與「原委開頭法」在四個版本中均未曾使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