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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文學與影視觀光

在回顧文學與影視觀光文獻之前,先以 John Urry 與 Dean MacConnell 的凝視 與景點建構觀點來回溯旅遊、凝視與符號蒐集的構聯。

根據 Urry,旅遊的「動機」不過是想要離家或是單純想出去看看不同的事物。

而觀光客的旅遊行為反映出人們日常生活的無趣與單調,以對應旅遊時的新奇與 樂趣。Urry 提出「凝視」一概念,認為從前的觀光旅遊是一受到社會系統化、組織 化、商業化下的觀看行為,但觀光客的主體性(subjectivity)有權力選擇觀看的對 象,對於眼前所見有主導性,而「觀光客的凝視」不單單只是個凝視,其中更包含

了賦予景物獨特性(extraordinary)的能力,因此,觀光客遂不願在家體驗所謂特 殊歷程,認為唯有在家之外,才能享受到旅遊時帶來的非凡凝視,間接建構了地景 的特殊性—因觀看而有所意義。觀光行為本身便涉及到「偏離常軌」(departure)

一概念,Urry 認為觀光是「一種有限度擺脫日常生活那些習以為常的慣例與行事 作風,好讓我們的感官投入一連串與生活上的『平凡無奇』形成強烈對比的刺激。」

在偏離常軌的同時,一個凝視能形成仰賴它的對照事物(Urry, 2007),即那些被當 作「非觀光」(non-tourist)的經驗;而凝視對象的建構仰賴符號(signs),凝視行 為可說是「一個由具有社會意義的活動與符號組成的系統」。因為視覺體驗的性質 相當複雜,觀光客並非單純在「看」東西,其所見之物其實是象徵其他東西的「符 號」,他們就如同「符號學家」(semiotician),將地景當作心中預設的意符來解讀,

嘗試在眼前的景象中找出有意義的符號,這些符號說穿了都是「隱喻」,一種「喚 喻」(metonym),把一件事情的某個特點、效果或起因拿來充當事情本身。以福爾 摩斯影視觀光為例,倫敦貝克街地鐵站內的福爾摩斯叼著菸斗、戴獵鹿帽的剪影與 貝克街上的福爾摩斯博物館,都可以解讀成福爾摩斯這位虛擬小說人物在英國小 說中的重要性,以及人們對於其存在的真實與否仍有特殊的幻想,將他視為一位名 人,名人理當要有所謂的「故居」供後人參觀拜訪。

然而,Urry 的凝視較相信眼見為憑,故 MacCannell 針對 Urry 的概念提出「二 次凝視」(the second gaze),他認為旅遊時的環境與相關機構會讓人沒有辦法給予 凝視景物第二次觀看的機會,而幾乎大部分的人在機會時間許可下,都願意跳脫旅 遊機構、中介等提供的訊息,甚或自身主體性強烈的干擾,選擇重新凝視被觀看的 對象。二次凝視強調對於掩藏在背後的事物之察覺,提供尋找意料之外的體驗而不 是所謂非凡的事物(MacCannell, 2001)。在影視觀光中,不論螢幕、眼前所見之地 景,都在人的觀看下有所意義與差別,凝視的對象經過符號的蒐集與建構形成觀光 客的認知與感受,進而構成景點,MacCannell(1976)曾說:「任何事物都有潛力 可以成為觀光凝視的對象,只消有人願意費力為別人指出某處值得注意,或者為何

值得一看。」因此,MacCannell 主張若要讓一個天然形成或人工製造的東西成為 觀光儀式中的聖物,需要一個「神聖化」(sacralization)的過程,這樣的過程包含:

為景物命名、裱框、舉揚(elevation)、置入神龕保存、對聖物進行機械複製,最後 會有新的景物或景點以聞名來命名,產生社會複製。而觀光吸引力(a tourist attraction)則來自於觀光客(tourist)、景點(sight)與標示物(marker)之間的經 驗關係(MacCannell, 1976)。MacCannell 將標示物分成兩類:

1. 現場標示物(on-site marker)

指在景點當地的具體標示物,像是當地著名地標、建築、自然景觀、指示 牌、紀念品、特產、人物等。福爾摩斯、貝克街 221B(現為福爾摩斯博物館)

等便是倫敦或偵探的標示之一。

2. 不在場標示物(off-site marker)

則是提醒他人某個地方是景點的相關資訊,諸如特定典故、故事、電影、

當地人文資訊、旅遊資訊等。如福爾摩斯的偵探故事、相關地景背後與小說或 影視作品的關聯。

MacCannell(1976)還認為成功的景點必須要能提供「有意義的體驗」(meaningful experience)以及「視覺參與」(sight involvement),前者決定了一處景點是否被認 可為真實物件或經驗,後者的攝入程度則取決於觀看者和所見事物、其標示物

(marker)的連結關係。隨著後現代觀光興起,文化成為觀光的重要核心,從強調 凝視者主體性的觀光凝視到修正凝視角度的二次凝視,福爾摩斯影視觀光中地景 的建構又因以文學觀光中的文字描述為基礎,其提供的視覺參與有了更多的想像 及觀看空間,已非單純地解構凝視對象背後的意義。

文學和影視本是兩個不同範疇中的想像力構築方式,前者的媒介是文字,後者 則用影像表達某一群人的想像。早在影視觀光盛行之前,文學觀光已甚為流行,不 論是致敬、朝聖、教育功能,文學裡外的空間場域,都是頗富盛名的拜訪景點

(Robinson & Andersen, 2004)。許多影視作品以小說為藍本,創造出許多觀光地

景,如英國的《哈利波特》、紐西蘭的《魔戒》等,吸引全球書迷、影迷朝聖,形 成影視觀光行為。同樣有小說為基底,福爾摩斯觀光現象亦包含文學與影視兩種,

即便近年影視作品的魅力漸漸超過小說,原著的力量仍持續影響、吸引小說迷,甚 或新興的影迷。廣義來說,影視觀光包含至一個與書本、作者、電視影集、電影相 關的地方參觀(Busby and Klug, 2001)。而在討論影視觀光之前,需先爬梳文學觀 光的脈絡,了解其底蘊,再延伸至影視觀光,探討此類觀光模式的地景建構,以充 分了解福爾摩斯影視觀光現象。

一、文學觀光

《福爾摩斯》偵探小說熱從十九世紀一直延燒至現代,即便在現今社會中,電 視電影網路等影視科技幾乎佔去人們大半的休閒時間,書籍閱讀變成較不主流的 活動,然而偵探小說中的懸疑推理、人物刻劃、城市描繪仍讓人印象深刻。形塑文 本需要有一定程度的說服力與創造力始能引領讀者進入文字世界,然文學小說強 調的是我們本身的想像力,藉由想像力,方始信以為真,不再全然倚賴眼見為憑

(Robinson, 2004)。文學觀光不僅僅是主動追隨作家與他們的作品、探訪作家的寫 作空間、出生與長眠地、書中描寫的城市鄉鎮、故事發生之處等等旅遊行為(Busby

& Klug, 2001;Herbert, 1995;Squire, 1996),亦是真實與想像世界互動的延伸,是 事實與虛擬、實際與隱喻的混合(Herbert, 1995),透過「觀光」這樣好比儀式的行 為,讀者得以穿越真實世界,將想像具體化。

地方(place)在文學觀光中的角色不容忽視,特別在虛擬小說觀光中,作家透 過他們的作品定義與再定義一個真實地點,而參觀者同時也會對一地產生認同,成 為這個地方「文化神話」的一部份(Andersen & Robinson, 2004)。參觀者或書迷本 著對作家的崇敬、對文學作品的喜愛,前往身歷其境的想望油然而生,即便一地並 沒有想要刻意發展文學觀光,他們也會主動前往「消費」當地(Connell, 2005),使 之成為一旅遊景點。人們前往文學地景參觀的動機眾多,Herbert(2001)分析整理

出下列四點:一、對作者生平居住、工作的場所深受吸引,形成一種懷舊感、激勵、

敬畏或尊敬;二、小說的場景常建構在作家熟悉的地方,結合想像與真實,形成故 事背景設定,故此被拿來當作模型的城鎮地域常被冠上特殊的涵意,以吸引人們造 訪;三、一般參觀者的動機或更為廣泛或更為深刻,不僅僅侷限於跟作家或跟文學 作品本身有關;四、作家曾在某地經歷過人生中重大事件,如曾經在此發跡、遭逢 變故或出版第一部作品等,引發書迷的想像。然而,文學地景常是為社會所建構、

創造、放大乃至行銷,用之吸引參觀者前往,隨後即變成一種觀光型態(Herbert, 2001)。於此,Butler(1986, 轉引自 Busby & Klug, 2001)針對文學觀光的內涵,

歸納出四種觀光模式:一、對真實地點(作家故居、作品誕生處等)朝聖致敬;二、

參訪虛構故事中的重要場景;三、受到文學中描述或文學中的人物特質吸引而心生 嚮往;四、單純由文學作品或作家本身魅力引發的觀光熱潮。

綜合 Herbert 和 Butler 的論點,文學觀光以作家和文學作品為圓心,向外擴張 相關或參觀或朝聖的行為,強調與作家的連結以及故事場景的重現。拜訪文學地景 讓所謂的文學狂熱者得以在看到或摸到作家(或小說中)的物品時感受更為真實與 親近(Busby & Klug, 2001)。倫敦的福爾摩斯博物館即有此喚起、拉近讀者與小說 人物的力量。藉由偵探起居室的重現,不論單純參觀者、小說迷,或是後來的影迷,

皆能在那裡找到想像中的熟悉感,宛若走進書中世界的神祕空間。

Busby 和 Klug(2001)在上述 Butler 四種文學觀光模式外又加上「旅行書寫」, 強調藉由旅行前、中、後的文字紀錄來闡述其旅遊見聞與心得,著墨於紀錄者/旅 行者自身的體悟和感知,與文學作品本身並無直接關係。但因為網路便利,許多遊 客在出發旅行前,往往會在線上蒐集相關資訊,藉由閱讀他人旅行紀聞、部落格而 產生欲前往某處的念頭,亦可視為一種新興的文學觀光,且其影響力不容小覷,返 家後的後續思考行為,常也是某些文學作品的創發。

此外,有學者隨後提出「由電影誘發的文學觀光」(film-induced literary tourism)

一型態,說明此觀光行為奠基在影視觀光上,參觀者是在看了改編自文學的影視作

品後才回過頭去閱讀小說。即便小說文學作品才是影視的原型,在此特殊的文學觀 光子類別之下,書本似乎只是一種證明你有看過電影的提醒或紀念。影視作品可視

品後才回過頭去閱讀小說。即便小說文學作品才是影視的原型,在此特殊的文學觀 光子類別之下,書本似乎只是一種證明你有看過電影的提醒或紀念。影視作品可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