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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主要探討與本研究相關之理論與研究,蒐集相關文獻進行分析、歸納與 整理,以作為本研究問卷編製及結果分析討論之基礎。全章共分為三節進行文獻 探討:第一節探討父母教養方式之理論基礎;第二節探討情緒智慧之理論基礎;

第三節分析父母教養方式與情緒智慧之相關研究,期藉由綜合文獻探討之所得以 形成本研究之架構。

第一節父母教養方式意涵及相關理論

本節首先探討父母教養方式的意涵、父母教養方式相關的理論基礎,進而探 討父母教養方式的影響因素與相關研究層面,並綜合整理與父母教養方式相關的 研究,作為本研究論述的基礎。

壹、父母教養方式之意涵

查閱相關文獻,父母對於子女教養的探討不同的學者及研究者使用的名稱也 不盡相同,包括:父母教養態度、父母教養行為、父母教養方式、父母管教態度、

父母管教方式等。依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2000)的解釋:「教養」為教導 養育;「管教」是約束與教導;「方式」即做事情所採取的順序、形式;「態度」

則是對事情採取的主張或立場。個體在面對不同情境所表現的行為與選擇皆受認 知與情感兩種因素的影響(張春興,2002)。Belsky(1984)提到,「教養」指 的是父母教導子女的過程,包括父母自身對於養育孩子的信念,以及期待子女要 具備的觀念、準則與行為。

國內這此方面的研究甚多,各個研究者因研究的主題不同而有不同的定義,

而名稱雖有不同,但其意涵卻是相似,本研究考量教養方式涵意較廣,因而本研 究以「教養方式」一詞作為研究變項。

父母的養育方式對於孩子的發展有極為深遠的影響。Sears、Macobby 和 Levin 認為父母管教方式在本質上是一種交互作用的歷程,此一交互作用,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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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態度、價值觀、信念及興趣的影響,而形成不同的各種行為組型(引自陳冠 中,1999)。

父母是兒童學習歷程開始之後第一個認同的對象,吳淑玲(1998)認為孩子 的腦袋就是一個「訊息資料庫」,記錄著父母、親長的言教,記錄著眼睛所見、

耳朵所聽、鼻子所聞、知覺所觸的事物。Bowlby(1977)指出,父母的教養態 度及與子女彼此間互動的方式,對個體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Darling(1999)認 為父母的教養態度包含親子間正向的相處與互動及負面的懲罰與對待,父母的教 養行為會對子女產生強烈的影響。

由此可知,家庭的生活經驗、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個體的行為、心理、情緒、

情感等發展及生活的適應能力影響深遠。父母對於子女的教養態度與子女未來心 智、人格、情緒、社會生活適應及學習成就等各方面的發展產生密切關係。綜觀 國內外學者對於父母教養的定義,因理論與研究上的需求不同,他們的論述既豐 富又多樣。研究者綜合相關文獻,整理如表2-1。

表2-1

父母教養方式定義彙整表

學者 年代 教養方式定義與觀點

楊國樞 (1986) 包含態度與行為兩個層次,教養態度是指父母訓練或 教導子女時的認知、情感及行為意圖;教養行為則是 指父母在訓練或教導子女時的實際行動及做法。

鍾思嘉 (1986) 父母在教養子女時,對子女在情感、權威性、支配性 等方面所持的積極性或消極性的態度。

王鍾和 (1993) 父母對教育、訓練或管教子女的一套思想觀念、目標、

價值與行為模式。

吳秋霞、

穆仁和

(1997) 父母親的教養行為與態度會透過直接(管教)或間接 的(以身作則)親子互動,表現在照顧和訓練子女的 行為上,並且在過程中不斷地做調整,隨著子女的成 長給予合適的訓練。

黃德祥 (1997)

父母對教育、訓練或管教子女的一套思想觀念、目標、

價值與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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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續)

何委娥、

周玉敏

(2007)

父母教養是指父母在訓練或教導子女方面所實際表現 的行動與作法。

洪蘭 (2009) 教養孩子不是科學,無法複製。每位父母應該對自己 的教養方式要有信心,只要孩子很快樂,就對了,堅 持下去,孩子會以濃密的親子關係做為回報。

鍾麗儀 (2012)

教養態度包含父母在教導及養育子女時所持有之一致 性與持久的認知、信念、情感和價值觀以及行為表現。

Belsky (1984)

父母教導子女的過程,包括父母自身對於養育孩子的 信念,以及期待子女要具備的觀念、準則與行為。

Darling (1999) 認為無論是父母一方或一起分擔之教養行為,都會強 烈的影響子女,教養態度包含親子間正向的共處及負 面的對待。

由表2-1學者所提的定義,可約略將父母教養方式分為幾類,楊國樞(1986)

認為父母教養方式是態度與行為兩個層次,包含教導子女時的認知、情感、行為 意圖、實際行動及做法。也有認為教養態度包含親子間正向的共處及負面的對待

(Darling,1999)。此外,洪蘭(2009)重視父母在教養孩子時帶給孩子的感受,

認為教養孩子無法複製,父母對自己的教養方式要有信心,只要與孩子建立濃密 的親子關係就是最好的教養。

綜上所述「父母教養方式」指的是父母在教養子女時依其個人價值觀、

認知、情感、習慣所採取的策略,及對子女日常生活、行為表現的要求與回應。

貳、相關理論分析

在探討關於父母教養方式的相關研究裡雖無一套理論模式可以完整說明,但 國內研究(王珏今,2014;吳怡瑱,2010;陳美芝,2006;蔡嘉偉,2014)依據 Mead(1976)提出的六種心理學理論,試著由不同理論的論述下解釋在子女成 長及學習的過程中,父母的教養方式如何產生關鍵性的影響。此六種理論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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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 知 發 展 論 ( 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 )、 心 理 分 析論 ( psychoanalytic approach)、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approach)、行為論(behavioral approach), 發 展 成 熟 論 ( development-maturational approach ) 及 存 在 現 象 論

(existential-phenomenological approach),茲就其相關內容分述如下:

一、 認知發展論(cognitive-development approach)

Piaget 認為個體的認知發展必須經過四個時期:感覺動作期,前運思期,具 體運思期,形式運思期。主張發展具有普遍性,各發展階段有其次序且是有階段 性的。個體必須在完成前一階段的發展後依序進入下一個發展階段。認知發展是 透過「同化」與「調適」這兩種基模彼此相互作用進而產生協調、平衡的發展過 程(引自張春興,2002)。

認知發展論強調父母應了解孩童發展階段的特性,也強調教養應配合不同的 認知發展階段提供適切、有利孩子學習與發展的良好環境,了解孩子的思考模 式,並經由提供相關的刺激,培養孩子未來適應社會的行為和能力,同時亦能在 教養孩子的當下建立與培養良好的親子關係。在潛移默化中傳遞社會價值,並厚 植兒童未來適應社會的能力及行為。

二、 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 approach)

心理分析論非常重視兒時經驗,創始者 Freud 認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及 超我三個部份所組成。他認為一個人的人格在五歲時就已形成,幼時與父母間的 相處經驗將影響兒童的社會化和人格發展。而「本我」是人類天性的驅力是無法 改變的,但可經由外在的引導而修正之。黃拓榮(1997)認為兒童的所有行為開 始皆由父母控制,在個體經由體內的「自我」驅力,最後習得了自我控制。

因此,父母首要能了解孩子本身的氣質,以協助孩子控制自己的本能驅力,

以自我管理、自我成長。當本我的驅力過強時,父母應給予限制,以修正其不當 行為,引導孩子的行為表現符合社會規範。父母必須先了解孩子氣質與天性,從 旁協助孩子學習自我管理,讓孩子能在充滿包容、溫馨的正向環境中快樂成長。

由以上論述可知,父母的管教對兒童人格的發展影響甚巨,因此父母在教養孩子 的時應同時考慮到配合兒童的心理需求及發展,方能培養出健全人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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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會學習論(social learning approach)

Bandura 提出社會學習論,他認為人類的學習是個人與其所處社會環境持續 交互作用的歷程。個體自出生就無時無刻、不知不覺中學習他人的行為,人類的 行為大都經由學習而來。而這一連串的學習活動,所涉及的刺激反應,都是社會 性的,而這種學習又是個體習得社會行為的主要途徑。並強調,除環境因素之外,

個人自己對環境中人、事、物的認識和看法,更是學習行為的重要因素。換言之,

在社會環境中,環境因素、個人對環境的認知以及個人行為三者,彼此交互影響,

最後才確定學到的行為。

社會學習論強調學習是透過觀察與模仿他人而來,觀察學習亦即我們所稱之

「上行下效」、「耳濡目染」,是指個體以旁觀者的身份,觀察別人的行為表現,

從中獲得學習,父母的身教示範與與家庭還環境都會影響兒童行為的養成。社會 學習論中的另一概念模仿,指的是個體在觀察學習時,對社會情境中某個人或團 體行為學習的歷程。模仿的對象稱為楷模(model)。人的行為除受周圍物理環 境的影響,也受周圍人物的影響,重視個體本身學習的自主性,認為兒童心目中 最重要的人物最能引起模仿(張春興,2010)。

家庭中的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是兒童模仿的第一個對像,一向被視為兒童的楷 模人物。因此父母教養方式上言行合一是相當重要的。應注意在教養子女時的方 式或行為及身教可能為兒童所帶來的示範作用。

四、 行為論(behavioral approach)

Watson 是行為主義的創建者。所持觀點以為學習是個體在某些條件的限制 下(刺激)所產生的反應;將個體習得之行為解釋為刺激和反應的聯結關係(張 春興,2010)。它的理論目標是對行為的預測和控制,個體必須對環境刺激有所 反應與操作才能產生行為,新的行為就是這樣學習而來的,強調行為是具有可塑 性的(黃拓榮,1997)。

Watson 是行為主義的創建者。所持觀點以為學習是個體在某些條件的限制 下(刺激)所產生的反應;將個體習得之行為解釋為刺激和反應的聯結關係(張 春興,2010)。它的理論目標是對行為的預測和控制,個體必須對環境刺激有所 反應與操作才能產生行為,新的行為就是這樣學習而來的,強調行為是具有可塑 性的(黃拓榮,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