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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文獻探討

本節將分別探討六位兒童文學作家,以及其相近的成長年代為背景的童年書 寫作品。並蒐集關於本論文所提及的童年書寫相關論述,亦討論所指的「兒童」

年齡界定,以及兒童的心理特質等相關論述。

一、 作家作品分類

筆者從各個兒童文學作家的出生年排序,將其童年散文作品作簡單的介紹,

並且歸納作者們的出生地以及籍貫、成長地等。

表 1-1:作家背景與作品 ◎本表由研究者自行整理 書名 作者 出生年 出生地 / 成長地 出版年月

藍色記憶箱 管家琪 1960

臺北市,原籍江蘇。童年常 隨擔任法官的父親派任地不 同而搬家。曾住過臺南、嘉 義、台中、臺東、澎湖、宜 蘭、屏東。

2001 年 6 月

童年懺悔錄 王淑芬 1961 臺南縣左鎮。 1999 年 8 月 妮子家的事 陳素宜 1962 新竹縣。 1999 年 4 月 風島飛起來了 張嘉驊 1963 嘉義縣,原籍江西。八歲時

因任職警察的父親調職澎湖 1999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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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我家開戲院 林玫伶 1965 高雄美濃人。 2002 年 4 月 屋簷上的祕密 林芳萍 1967 臺北人。 1998 年 11 月

從上表得知,每位作家的成長背景皆不同,雖出生地都是臺灣,但在相異的 成長地域及族群下,所展現出童年樣貌亦屬多元。由於不同的出生地以及成長環 境,所發展出來的童年生活,對本研究有著不同的參考價值。所發展出的童年記 憶展現在人際相處、生活模式、遊戲型態、飲食記憶上有著多樣化的特殊性。因 此,筆者將於第二章起,分述童年的各項主題所呈現的樣貌,歸納分析文本的主 題內容的異同。

二、 童年書寫的相關研究

本論文所探討的六本文本皆為童年散文,而有關「童年散文」的論述較少,

在盧淑薇的研究中認為童年散文為兒童散文的一分支,故筆者將先擇選以兒童散 文為主的相關論述,從中歸納各篇章對於童年書寫的相關文獻資料。

(一) 兒童散文

早期的兒童文學專書中,並無「兒童散文」的類別,關於兒童散文有許多界 說。由馮輝岳主編的《有情樹─兒童文學散文選輯 1988-1998》其中於編者的話 介紹兒童散文,於定義與範疇上,即表示「兒童散文顧名思義,它是成人寫的適 合兒童欣賞的散文」10。其中馮輝岳的提及兒童散文作品有兩個普遍的特徵,分 別為:1、以敘事為主,2、從童年生活取材。而兒童散文與生活故事就如同兒歌 和童詩有相似的地帶,無法確切分類。馮輝岳表示童年散文寫作並不容易,因為 作者要回歸童年時期,心理視角的調整不易,容易造成跳接的問題。不過,還是 有其價值,馮輝岳表示:

10馮輝岳編,《有情樹─兒童文學散文選輯 1988-1998》(台北:幼獅,2000 年 2 月),頁 15。

對於童年的素材,相隔久遠令人懷念,每個人的童年時空相異,展現出來

臺灣童年散文研究13 盧淑薇

陳國政兒童文學獎散

年主題分類,並以童年敘述視角的兒童視角,及敘述童年的成人視角來討論文本 中相關內容。

「敘述童年的童年散文」對於回憶性質,常於敘述中採用的成人自我和童年 經驗自我的雙重視角,互相交替敘述的方式描寫童年。例如《藍色記憶箱》、《風 島飛起來一書》。張嘉驊常用明顯的時間敘述來作視角的切換,諸如「二十多年 前」、「那時」、「那年我八歲」等。而「童年敘述的童年散文」意指以第一人稱,

以經驗自我的視角觀點來敘述往事,使得過去和現在的界線打破,彷彿正在眼前 發生般,此方法使敘述展開強烈直接的生動性,這是第一人稱敘述的獨有現象。

此表現在《童年懺悔錄》、《屋簷上的秘密》、以及《妮子家的事》可看見,較重 敘事而不強調議論的方式,只從語言描寫中去傳遞思想。以《屋簷上的祕密》來 說,由於描寫自然環境,藉由作者的兒童性書寫方式及運用視角的轉變,來呈現 散文中敘述者的兒童口吻與成人身分的位置,形成時空變換後,成人到兒童間理 解和認知今昔對照的相異性,來表現懷舊或看法。此種方式即為為了表現臨場的 真實,兒童聚焦的童年散文將過去的童年回憶,透過童年經驗視角的現在式敘述,

拉回眼前。

劉和旺《臺灣兒童散文研究─以《有情樹》為例》,則是從《有情樹》的入 選散文作分析歸納。以題材類型、主題思想、篇章結構以及敘述面向上分別探討,

其中以題材類型論及獲獎的選文中,以書寫童年生活的兒童散文居多。其中對於 本論文所討論的六本文本的八篇兒童散文亦有收錄,並討論結構及探討其敘述面 向。分別為林玫伶〈今夜,我聽了一場電影〉、〈戲院是我的大教室〉、〈從電視跑 出來的人〉,陳素宜〈妮子家的食譜〉,林芳萍〈夏天的第一天〉、〈毛茸茸的冬天〉、

〈春神的禮物〉、〈中秋的圓圓夜〉。

三、 兒童的界定與其心理特質

本論文所探討的六本兒童散文所呈現的童年書寫,多以 15 歲前為取材,因

此,本段將整理有關兒童發展的相關文獻,以對兒童的心理特質有初步的認知。

使筆者對兒童的心理層面,及發展中的交互關係,有進一步的了解。

依據《兒童發展》20一書指出有關於家庭成員關係的轉變,其中提及進入了兒童 期晚期,學校生活對於孩童智力和社交生活影響越來越大,父母監督隨著個體的 成熟而減少,兄弟姊妹關係的重要性提昇。其原因為兒童進入學校後,與兄弟姊 妹相處的時間會比父母相處的時間多的緣故。

依據《發展心理學》21界定 6-12 歲正在小學階段為兒童期中期,其語言能力 在本期發展迅速,兒童更能理解及解釋溝通,也能更確切的表達自己的意思。本 時期學校是孩子的生活中心,不過依據研究,教師並非唯一影響孩童在校表現的 成年人。父母雖然相處時間較少,但家人仍以間接或直接的方式影響了孩子在校 的行為及學習的態度。在同儕方面,同伴團體是發展自我概念、建立自尊的重要 場所。因此就正面而言,同伴團體平衡了父母的影響,為兒童打開新視野,使他 們得以作獨立判斷。在小學階段,同伴團體通常都以同性別為主,原因是由於同 性別的孩子,較容易發展出共同興趣。而成員的來源,通常以類似的社經階層,

或鄰近的成長空間為主。關於家庭關係,隨著孩童的成熟,更能自處,親子間也 產生變化,也連帶了影響管教與控制的方式,但根據研究,大多數的父母並沒有 意識到,而沒有隨著子女的成熟而改變其管教的基本方式。

另外《青少年發展與輔導》22一書中,談及教養的方式,艾爾德最早將父母 教養類型分為七種類型。雖然現今教養孩童的主要陪伴者並不全然或限於父母,

因此筆者認為主要照顧孩子成長的成人,亦有取代父母的角色的可能,而與艾爾 德教養類型類似,故仍具參考價值。這七種類型為:

(一) 獨斷:此類型的父母會告訴子女如何作為,但很少容許子女自發性表現

20Richard A. Fabes 著,幸曼玲譯,《兒童發展》(台北:雙葉,2006 年 3 月),頁 539。

21黛安娜‧巴巴利亞、莎莉‧歐茨合著,黃慧真譯《發展心理學》(台北:桂冠,1998 年 7 月),

頁 491-493。

22黃德祥,《青少年發展與輔導》,(台北:五南,2000 年 11 月),頁 459-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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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肯定自己。

(二) 權威:此類型父母會告訴子女如何做,但也會聆聽子女的看法。

(三) 民主:此類型的父母會提供子女充分的機會,使他們自我做決定,但仍 然保有最後的權威。

(四) 公平:父母對子女應有的行為,平等的作出決定。

(五) 寬容:父母允許子女為作自己的決定,而且父母喜歡聆聽子女的看法,

並提供建議。

(六) 放任:此類型的父母讓子女作決定,子女也不需要聽父母的意見。

(七) 忽視:子女可以做決定,而且父母也不關心子女的決定。

從教養方式與文本提及的教養類型相應下,可以得知管家琪的童年因其父親 為法官,母親常情緒化且教養嚴格看來,偏向「獨斷型」。而張嘉驊所敘述的父 親常對他們集體訓話,母親對他亦用責罵方式管教,則屬於「權威型」。至於王 淑芬的童年,提及父母的管教方式較少,但以事件篇章的敘述看來,他們會聆聽 孩子意見,但自己做了「蠢事」的時候也少不了責罰,則是屬於「民主型」。而 相關的文本書寫方式,提及家庭、同儕、師生的關係,筆者將於第四章再詳述兒 童對於人際關係中的記憶與相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