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新移民女性形成背景與現況
近年來新移民女性在臺人數迅速增加,已成為不容忽視的族群,本節將新移 民女性緣起與發展分為:臺灣新移民女性的形成歷程與發展、新移民女性在臺人 數與現況、新移民女性通婚管道等三方面說明與探討。
壹、臺灣新移民女性的形成歷程與發展
夏曉鵑(1997)指出,臺灣新移民女性的起始淵源,係民國 60 年代末期至民 國 70 年代初期,部份退伍的榮民面臨擇偶困境,少數在臺灣的東南亞歸僑於是媒 介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的婦女,其中以華裔貧困婦女佔多數,
這些婦女來臺最早的已超過二十年。在這種的婚姻基礎上,再加上語言、文化上 的隔閡、年齡之差距、人性之不尊重等,因此也就常有「逃婚」的事件產生。此 外,夏曉鵑(1995)在「外籍新娘在美濃」一文中也曾提到:不少受騙嫁來美濃的 泰國、菲律賓新娘因文化、語言的隔閡,或因無法忍受夫家的苦作而逃家不知去 向。這些男女受害而仲介獲利的不幸事件,使得娶泰國、菲律賓新娘的人數有逐 漸減少現象。
孫武彥(1990)在「人類社會學」一書中曾指出:東南亞各國中,印尼、菲律 賓、泰國等地的人,對我國人民富足的生活最為嚮往,透過各種合法、非法的管 道,入境我國,而在我國生根發展。林若雩(1995)也曾提到:初期的進口配偶並 非全為華裔婦女,這些婦女多持偽造的觀光護照來臺。這顯示其中部份新移民女 性因以偷渡的方式進入臺灣,無法取得正式的身份;也有少數新移民女性在原國 籍並無正式的身份,可能是盜用或向他人買身份證而嫁入臺灣,產生許多法律與 社會的問題。此外,還有一種在國內非法居留的外國女郎,通常是在自己本國內 所受的教育不高,經人介紹來臺,以觀光護照入境,由於這些外國女郎沒有一技 之長,又不願意出賣勞力,只有出賣色相。這些外國女郎,為了取得合法在我國 居留的權利,通常都經人介紹後,與我國退伍的老榮民或在偏遠邊陲地區工作的 男士結婚(孫武彥,1990)。
諸如此類新移民女性逃婚、持偽照觀光護照、或出賣色相的例子雖少,但因
媒體、學者的偏頗報導,成為一般民眾對外籍配偶的負面刻板印象。這些事件接 連的被披露,使得臺灣當時迎娶新移民女性的人數有減少的趨勢,直接也使得此 種將女方騙婚來臺的婚姻仲介也逐漸消失。然至民國八十三年政府宣布「南向政 策」,公開鼓勵臺商到東南亞投資,在此之前臺資就已外流,整體而言臺灣資金大 量外流應始於民 70 年代中期(夏曉鵑,1997:10-21)。
這些外籍配偶以華人子女、及華人與泰、印、越等人通婚的子女為主,只有
少數是純泰、印、越等國的血統。臺灣男子多與東南亞國家的華人子女通婚,是 因為彼此在語言、文化風俗和生活習慣的差異性較小(夏曉鵑,1997)。且隨著臺 資的外流,臺灣男子娶外籍配偶的趨勢也逐漸升高,許多以工、農、漁業為主的 鄉村男子因社會與經濟權力的弱勢困境,間接影響他們在臺灣的婚姻市場中難以 尋找合適的結婚對象,而紛紛至東南亞地區尋找配偶(張實英,1996);
綜上所述,由於臺灣政府機構訂定限制核發簽證數量的法令因素,以及東南
亞各國開放經濟投資及觀光的時期不同,使得臺灣男子對外通婚的對象會因配額 限制及接觸時間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民國 70 年代中期以泰國和菲律賓籍新移民 女性最為普遍,自民國八十年開始,印尼籍新移民女性開始顯著增加,到了民國 八十五年起越南籍新移民女性逐漸成為人數最多的一群。
貳、新移民女性在臺人數與現況
根據臺灣內政部統計處發布的東南亞各國新移民女性數量統計顯示,從 1994 年 4,899 人,到了 1997 年已經達到 16,009 人,短短三年之間成長了將近四倍的人 數,而到了西元 2010 年 10 月為止,總人數則已經高達 4113140 人,這也說明了臺 灣境內東南亞國籍的新移民女性人數正逐年快速地成長。翻開臺灣報紙的分類廣 告,除了看護工、外籍女傭外,另一個引人注目的標題就是「婚友社」的廣告,
這類廣告通常會直接以「印尼新娘」、「越南新娘」及「外籍新娘」為標題,強調 女方柔順、乖巧,通國台語等等,於是成為上萬娶妻心切的臺灣男子,便在仲介 公司或媒人熱心穿針引線下前往印尼、越 、泰國、菲律賓和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
選娶心中的理想對象。在許多入口網站鍵入「越南新娘」搜尋,就會有上百家的 婚姻仲介公司出現。而這些新移民女性在來臺後所面臨的問題可歸納為下列六個 方面,分述如下:
一、 生活適應方面
新移民女性離鄉背井來到異鄉,對環境陌生,加上剛建立新家庭,除了要面 對人生階段的轉變,還有不同的文化習慣,又缺乏原生家庭親友系統,許多文化、
生活適應的問題隨之產生(江亮演、陳燕禎、黃稚淳,2004)。這些新移民女性是 本土文化與異國文化間重要的傳遞者,但是在臺灣種族意形型態之下,文化與生 活上的適應採取同化的方式,往往容易使這些新移民女性一時之間無所是從。
二、 子女教養方面
由於文化背景的不同,自然在子女的教養觀念上也不同,在這樣的情況下新 移民女性更容易與先生或公婆的意見不合而產生衝突,對子女可能造成矛盾,更 是不利的影響。此外,剛來臺的新移民女性對本國的語言、文化及及教育制度多 半不太了解,再加上若是嫁入社經地位較低或弱勢家庭的夫家,他們孩子的家庭 教育和學校教育也將成為相對弱勢(莫黎黎、賴佩玲,2004)。
三、 家庭暴力方面
近年來家暴案件層出不窮,其中新移民女性遭受家暴的案件也逐日遽增,新 移民女性會遭受家庭暴力通常是因為婚姻感情薄弱、夫家親友態度不友善、家務 無法達到要求或丈夫情緒不穩定等,隨著新移民女性家暴案件的增加,且其身分 的特殊性、處境的邊緣化,以及家庭支持系統缺乏,更凸顯了新移民女性家庭暴 力問題的多元性及迫切性。
四、 社會支持網絡方面
初來台灣的新移民女性在行為模式與價值觀上不同於台灣社會,較不易與社 區居民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也很難與當今社會打成一片;加上離開母國,中斷 與娘家及過去支持系統的關係;且夫家方面亦擔心這些新移民女性與外界接觸太 多,導致自我意識提高,因此刻意限制其對外聯繫,將他們生活侷限在家庭內。
在語言溝通能力有所限制的情況下,使得這些新移民女性無法獲得更多的生活資 訊及社會資源,諸如此類的狀況都使得她們的社會支持網絡變得薄弱。
五、 社會歧視方面
新移民女性在跨國陌生的環境中面臨到法令政策、地理環境、大眾運輸及公 共設施等使用上的問題,在家庭中亦會遭遇到生活方式、習俗、語言等方面,因 文化相互理解不足而造成的衝突。因為跨國婚姻商品化的本質,加上大陸及東南
亞國家普遍經濟發展落後於我國,使許多人對於這些新移民女性帶有社會歧視,
許多大新移民女性的先生更帶有一種 "妳是我用錢買來的,我可以任意對待妳"
的態度,不僅只著重其傳宗接代與操持勞務的工具性功能,更對其有一些精神或 肢體上的暴力行為,使這些新移民女性在生活適應困難之餘,更受到心理的深層 傷害。若是夫妻年齡差異大,加上在臺灣資源薄弱、婆媳關係緊張等因素,更影 響新移民女性的生活適應。其實她們既然已嫁來台灣,也是屬於國家社會的一份 子,社會大眾理應給予關懷與鼓勵。為協助新住民學習與教育,教育部於民國九 十一年通函各縣市政府,凡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以 進入補校就讀以取得正式學歷,並且積極推動與輔導補助各縣市辦理新移民女性 家庭教育、語言識字教育及國民補習教育,希望透過教育方式提供完整適切的外 籍配偶基本教育課程,以充實其知識,改善其生活方式,進而提昇生活品質,以 適應社會生活。而針對新移民女性所作的國小補校,除了協助其增加生活適應能 力外,也是當前整個相關政策中最具建設性的措施之一,但實施方案行之有年,
在學習適應不良及就學中輟比例居高不下的狀況下,其成效如何,則有待進一步 探討。
六、 就業權益方面
由於多數的新移民女性所嫁的家庭係屬低社經地位,往往需要她們工作賺錢 養家,或者原生家庭需要她們寄錢回去。然而礙於法令規定,無法合法取得工作 證或身分證,工作機會自然是少的。就算領有工作證,在臺停留期間申請工作資 格較為嚴格,加上國人因對其信任感不足,多數的新移民女性謀職易遭拒絕,能 順利救業者實屬不易(邱汝娜、林維言,2004)。
綜合而言,我們可以推論,不管從教育背景、社經地位、居住環境來看,這 些娶新移民女性的臺灣郎,在臺灣的社會中,都算是屬於比較弱勢的一群。這群 臺灣郎的教育程度在整個臺灣社會中並不算高。加上在媒體的誇大負面報導之
下,許多與東南亞婦女結婚的臺灣男性都被貼上「沒出息」、「吃軟飯」、「大男人」
的標籤。或許由於這樣的社經背景,這些新郎在臺灣要娶到新娘可能有困難,這 種透過仲介媒和的購買式婚姻關係本身,就潛藏著許多危機與問題,好像是顆不
的標籤。或許由於這樣的社經背景,這些新郎在臺灣要娶到新娘可能有困難,這 種透過仲介媒和的購買式婚姻關係本身,就潛藏著許多危機與問題,好像是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