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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新移民女性教育實施現況

臺灣社會新移民女性迅速增加的的特殊現象,迫使公務部門因其業務權責關 係,在縣市地方層級執行單位目前有提倡「優生保健」的衛生所,同時為「國籍 身分管理」的戶政事務所,以及發展成人基本教育之「識字教育」的國民中小學 附設補校,辦理公部門之相關業務。除此之外,各政府機構與民間團體,亦逐漸 重視新移民女性教育與輔導,敘述如下:

一、新移民女性的教育單位

各地方衛生所自民國八十三年七月起,將「大陸新娘及外籍配偶」增為加強 重點「列管」(列入建卡管理項目中)之族群。其目標主要在於「家庭計畫之推廣 教育」;而宗旨則在於人口控制,優生考量。但自八十八年七月起,排除大陸新娘 的部份,其原因是:大陸新娘人數龐大,業務量不勝負荷;大陸新娘的在避孕的 自覺意識與知識不亞於臺灣婦女,實不需列入宣導人口。因此,家庭計畫宣導,

只以「東南亞」國籍之新移民女性為重點。鑒於新移民女性語言與生活適應問題,

內政部特於八十八年頒布「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積極規劃辦理新移 民女性生活適應與語文訓練,輔導其融入我國生活環境。自此,全國各地戶政事 務所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班」,輔導新移民女性縮短其文化與生活適應的不 便,減低文化上的衝擊。除上述單位之外,基於國內新移民女性日益增加,教育 部為解決新移民女性實際學習需求,促使其適應生活及有助於教養子女,亦於九 十一年起,同意開放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中華民國護照」者,均可進入教 育體系之補習或進修學校就讀,取得正式學歷,並從九十一學年度起實施。同時,

還經費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外籍配偶成人基本教育班」,廣開新移民女性學習的 管道。

二、新移民女性輔導課程實施現況

臺灣地區首開先例專為新移民女性所辦理的學習課程者,為國內學者夏曉 鵑,結合美濃愛鄉協進會,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三十日,在高雄縣美濃鎮龍肚國 小補校,開辦之「外籍配偶識字班」。夏曉鵑(1995)指出:「在與外籍配偶相處的 過程中,發現她們不會說、不會寫中文,是她們日常生活所面臨的主要障礙。」

她因此成為第一位親自採取行動研究,協助新移民女性識字教育的學者。民國八 十九年期間,該班還成為內政部戶政司專款補助委託試辦的個案。除此之外,八 十八年一月,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下達二十一縣市命令:「可受理外籍配偶就讀成人 基本教育研習班」,正式認可新移民女性的就學機會。八十九年起,嘉義縣香光尼 僧團紫竹林精舍及安慧學苑分別開辦「外籍配偶生活適應班」;臺中縣東勢鎮大茅 埔客家社區的「外籍配偶識字專班」;臺北市的賽珍珠基金會針對越南新娘開華語 班,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為菲律賓新娘開閩南語班。至此,新北市、苗栗縣、

新竹縣、彰化縣、臺中市、雲林縣、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高雄市等縣市戶 政事務所,陸續開設新移民女性學習課程,表現出地方政府對新移民女性輔導的 重視,不論是開班名稱、授課內容與主辦單位,各縣市不盡相同,如雨後春筍般 蓬勃發展,實為可喜之現象(引自曾秀珠,2003)。

目前國內各單位階層對於新移民女性教育的實施現況分述如下:(一)鄉鎮市 公所:主要由民政課負責推動新移民女性教育工作。其主要推展家庭教育、夫妻 溝通、環保教育、技藝訓練等,通常配合鄉公所的家政推廣教育來辦理,每年亦 定期舉辦知性之旅與交流活動。然而,項目雖多,並有全鄉婦女共同參加,適合 來臺已有一段時日,語言無礙之新移民女性。(二)衛生所:針對全鄉新移民女性,

辦理衛生教育講座,以及營養與預防保健教育兩項工作。(三)國民小學與附設補 校:主要由學校辦理社區活動。活動的項目通常是烹飪、手工藝製作等才藝課程,

師資大都由學校教師兼任。此外家長參教學日,亦辦有親子活動、親職教育講座

等。學校除辦理前項之社會教育活動外,其附設之補習學校則提供識字教育,以 增進其對本國與言文字的瞭解與認識,適合初到臺灣地區之新移民女性。(四)社 會教育工作站:社會教育工作站隸屬國立社教館,每年都有固定經費辦理社會教 育活動,對象是針對該轄區之社區民眾,但有些社會教育工作站則是針對新移民 女性來辦理各項活動,如編織研習、美容研習、拼布藝術研習、親子活動、社區 讀書會、健系列講座等課程。(五)教會或寺廟:宗教是社會的清流,許多熱心文 化教育的宗教團體亦紛紛加入新移民女性教育工作,如:嘉義縣香光尼僧團紫竹 林精舍與天主教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等,針對新移民女性辦理有:生活適應班、本 國語文班、成長團體、唱詩班、團契活動、親子活動、休閒娛樂等活動。(六)其 他民間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大學、賽珍珠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新移 民女性關懷協會等民間團體,民國八十九年起如雨後春筍般迅速增加,陸續辦理 新移民女性教育相關課程,受惠之新移民女性為數不少。相較於政府機關相較於 宗教團體,民間團體的課程則以使用者付費方式居多。

綜上所論,外籍新娘教育的實施,可以發現全國對新移民女性議題的重視,

與政府機關、宗教團體與民間團體的普遍參與。其次,課程或活動類型仍偏重強 化家庭的功能與技藝的訓練,忽略個人的自我成長課程以及人文社會的博雅課 程,使得新移民女性尋找其原生文化的可能性增加。

三、新移民女性之學習困境

探究相關專家學者研究的結果,研究者將新移民女性在學習上所遭遇的困境 分述如下:

(一)家庭支持不足:

曾秀珠(2003)研究結果發現,外籍新娘學員輟學率偏高,原因為「懷孕、生 子,不便出門」、「子女年幼,無人照顧」、「需要工作,分擔家計」、「缺乏 交通工具,交通不便」等因素,因此,積極成立各種支持性的措施。多數的外籍

新娘家庭屬弱勢族群,家庭經濟環境較差,免費學習課程,不見得能夠吸引其前 來,因此,政府應寬列相關補助經費,才能使外籍新娘教育順利地推展。武曉霞、

徐文壽(2004)之研究發現:許多外籍配偶希望到補校或專班就學,但常因「婆婆 不同意」、「怕她學壞」而作罷。

(二)學習時間不夠:

多數新住民家庭處於經濟弱勢,所以必須找工作協助賺錢,以養活家人,因 此就缺乏足夠的學習時間。邱琡雯(2000)研究指出,外籍新娘專班與混合班比較,

無論是被動接受外籍新娘就讀的混合班,或是主動提供外籍新娘就學的專班,外 籍新娘語文學習「機會、管道、師資」的增加是許多受訪老師共同強調的。江志 宏(2006)研究指出,外籍新娘有經濟及家庭照顧的壓力,應依照外籍新娘不同需 求彈性調整上課時間。

(三)課程教材缺乏多樣:

吳美雲(2001)認為外籍新娘的識字教育不宜等同於一般成人補習教育、識字 教育,是需要更加審慎地思考與完整設計,特別是教材的研發也必要另行設想,

否則僅是很工具性地教導外籍新娘識字,強迫新娘要很快的順應臺灣文化與習 俗,強迫她們使用國語,就完全失去政府開設生活適應輔導班之美意。吳舒靜(2003)

研究指出,參與學習的外籍配偶多半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如只參加基礎的識字 課程,恐無法完全滿足其學習目的,如能調查她們的學習需求或是邀請外籍配偶 代表共同規劃課程,較能提升其進修意願。薛淑今(2003)認為外籍配偶的識字教 育實施上,外籍新娘的書寫習慣、教材中詞句陳述與表達上的理解及教材編排形 式是否影響外籍新娘的學習成效仍待進一步的研究。陳永成(2005)研究指出,目 前外籍配偶識字教材大多是採用現行國民小學低年級注音符號的教科書,也有一 部分是教學者自編的教材。外籍配偶不排斥這些教材,但是希望能有一套適合學 習的識字教材。為了讓新住民有更多的學習機會,應該從事整體規劃,提供多樣

化課程,才能滿足不同時間和不同層級新住民的需求。

(四)資源缺乏整合:

政府對於新住民教育與輔導工作,訂定各種計畫或方案,加上各單位配合辦 理,應深具成效,然實際成效卻屬有限,其中主要原因在於多頭馬車,資源缺乏 有效整合,難以發揮成效。林君諭(2003)研究指出,政策與開班的持續性計劃,

相關單位,應考量其政策並持續撥給固定金額的經費補助之可能性。因為政策的 搖擺不定,導致外籍新娘需面臨學習可能中斷的憂慮。江志宏(2006)研究指出,

外籍新娘識字教育活動的發展,目前還無整體規劃,政府各單位各行其事,雖具 活力但缺乏統整,因而浪費不少資源與時間。

綜上所述,新住民是否能充分融入臺灣社會生活,不僅影響其婚姻生活,更 影響其子女的家庭教育。知識的意義是解決生活問題和增進、重建經驗的能力,

新移民女性不僅具備生產的能力,更須承擔教養下一代優良素質國民的責任。透 過教育新移民女性來關注其生活素養的提升,將有助於解決不同文化背景家庭組 成的種種衍生問題。學習是要有延續性的,或許會因為無法銜接而產生學習必須

新移民女性不僅具備生產的能力,更須承擔教養下一代優良素質國民的責任。透 過教育新移民女性來關注其生活素養的提升,將有助於解決不同文化背景家庭組 成的種種衍生問題。學習是要有延續性的,或許會因為無法銜接而產生學習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