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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新聞客觀性與新聞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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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被動的過程,記者反而要透過自己的思考與認知,提出與事實相符的疑問,

進而產出更符合事實的新聞;他也提到,每個問題的答案本質上都是「取決於……

(It depeands)」,記者在提出每個問題時,目的不是提供一個簡單的「是或否」

的答案,而是要去探討不同的問題,並檢查不同受訪者回應的方式。當然,誠如 Maras 所說,記者可能因此在新聞中加入過多自我認定的元素,進而遭指對事件 產生偏見。台灣平面或電子新聞,確實出現許多主觀錯誤(高明慧,2007;徐佳 士,1974);但 Maras 並非希望記者在新聞中放入宣揚個人價值觀的內容,而是 要記者主動地找出不合理且錯誤的消息來源,再透過解釋性的文字,更完整地描 繪、構建事件的真實。

本研究必須強調的是,從主動過程概念中可知,記者不是墨守成規而減少思 考新聞客觀性,反而可以將新聞客觀性落實得更為透徹。身為記者,主動觀察、

主動聯想,往往是追蹤新聞的開始,過程中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新聞呈現公平 且公正、基於無誤的事實與確切的推論,才是記者的職責、大眾珍重的客觀。

第三節、新聞客觀性與新聞實踐

上述從實用主義為理論架構而提出的實用客觀性及主動過程,都強調以自身 經驗為基底,並優先考慮實踐。Ward(2004)強調,沒有毫無價值或毫無理論 的新聞報導,記者在新聞中對於事實的陳述,如果曾經經歷或瞭解相關事件,才 能在新聞中減少推測,將新聞呈現得更貼近事實,藉此增加客觀性。記者在工作 中呈現的新聞客觀性,並非個人價值觀與新聞事實分開那麼單純,新聞客觀性是 不斷發展的、難以捉摸的概念,也是多維的、持續的,而非靜態的、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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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ñoz-Torres, 2012),複雜的新聞工作場域有許多影響新聞客觀性的因素,記 者必須隨時應變,因應不同的情境有不同的作法。既然新聞客觀性會因記者的作 法相異有所變化,顯示過於嚴謹的新聞客觀性定義已難以透徹解釋記者的新聞實 踐。本研究希望找出更貼近記者在工作中呈現新聞客觀性的作法,以與時俱進的 意義解讀新聞客觀性,藉此討論新聞客觀性與記者新聞實踐的關聯,透過Ward 的實用客觀性與Maras的主動過程等概念,觀察記者在新聞實踐中對新聞客觀性 的論辯。

一、從理論到實務

誠如上述,新聞客觀性的核心定義強調新聞產製過程中,記者必須抽離個人 觀點,卻限縮記者新聞實踐的空間。而實用客觀性與主動過程等兩項概念,除強 調記者必須主動尋找新聞事件的真實,還要透過觀察,並以經驗標準在新聞中撰 寫合理的解釋性內容,適度加入觀察而得的感情,才能盡可能為讀者還原事件,

並吸引讀者閱讀,進而了解議題內容。因此,新聞客觀性並非全部都有或全部都 沒有的二元觀點,新聞事件與記者的觀點之間其實存在交集,才是更貼切記者在 新聞實踐中呈現的新聞客觀性,實用客觀性與主動過程應是記者現今對於新聞客 觀性的所行之道(Ward, 2004)。台灣現在的記者在新聞工作中,不再被動地以 新聞客觀性的常規產製新聞。當然,本研究並非探討新聞客觀性的理想價值,而 是企圖從記者的實務經驗中,找出新聞客觀性的深層解釋。更明確地說,記者在 工作中,不該是純然的旁觀者,過往對於新聞客觀性明顯區隔事實與個人價值觀 的定義,在記者的實務工作中,明顯不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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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d(2004)提到,實用客觀性運用在新聞實踐中有幾個優點。第一,將 無法解決的抽象客觀性爭議,轉移到關於新聞報導的客觀性;第二,過去對新聞 客觀性的解釋,使人無法理解「意見(opinion)」的概念,新聞客觀性變得只是 全部都有或全部都沒有,但實用客觀性讓新聞客觀性得以讓人判斷,記者的報導 是否客觀,而與讀者接受記者報導的哪些內容;最後是記者是否應該客觀成為一 個實用性問題;客觀性不是新聞業唯一有價值的傳統,也不是必須在所有情境中 嚴格遵守的道德規範,記者在報導過程中,受限太過嚴格的新聞客觀性規範,致 新聞不夠多元、不夠如實呈現,實用客觀性與主動過程的作法正好彌補這項缺失

(Ward, 2008)。

Ward(1999)認為,實用客觀性讓記者可以在新聞報導中解釋,既有的事 實可能偏離新聞真實,但Ward強調,事實的本質不變,依舊是新聞業不可取代 的重點。Ward(1999)對此舉了一個記者在新聞實踐的例子,記者尋找揭露腐 敗的隱藏事實,但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對事實存在分歧,受訪者聲稱的事實可 能是虛假的、操縱的或扭曲的,這時,記者就該憑藉自身經驗與認知,對新聞進 行解釋,以還原事實真相。此外,記者必須主動深入挖掘尚未發現的事實,才能 避免實際的真相推翻原有新聞內容。新聞學所需的認知技能,從質疑假設到識別 趨勢,遠遠超出記者身為被動記錄者的傳統模式。因此,記者必須在認知上超越 既有的事實,才能理解新聞事件的事實。Ward認為實用客觀性是在事實、理論、

目標和價值觀之間,建立理性聯繫,呈現新聞客觀性;Maras的主動過程亦同,

唯有記者在新聞各個環節主動出擊,記者與讀者才能獲得充分聯繫。

綜上,新聞客觀性在理論的連番討論,都會在記者的新聞實踐中呈現。前述 Ward 的實用客觀性與 Maras 的主動過程,就是因為察覺新聞客觀性的理論與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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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有所差異,他們認為更應從記者的新聞實踐中回溯理論。

二、新聞工作實例的新聞客觀性展現

Ward 與 Maras 皆企圖從記者的新聞實踐中,提出更貼近新聞客觀性的觀點。

他們兩人認為,唯有主動地探詢事件真實,並透過記者的個人知識背景解釋事件,

才能充分呈現新聞客觀性。Robinson 和 Culver(2019)在 2011 年至 2015 年間對 美國威斯康辛州進行的實證研究,就帶有Ward 與 Maras 對於新聞客觀性的新概 念的色彩。Robinson 和 Culver 企圖了解白人記者如何處理種族問題,一共採訪 24 名記者,發現部分白人記者的作法傾向一般認知的新聞客觀性,只揭露既定 的事實,達到程序上的客觀,便不再深入挖掘,還可免除爭議。但部分白人記者 不然,反而將採訪與寫作的過程設定為深入挖掘,即便種族主義興盛的情況下,

部分白人記者仍不願以自身對種族的理解而形成的初始框架,來撰寫新聞報導,

而是透過深度訪談,找出種族爭議的因果;這些記者從公眾的角度出發,加深種 族議題的事件背景與脈絡,更質疑當權者對種族的不公平對待,他們認為唯有如 此,才可客觀呈現事件的真理,寫出人們想要閱讀的東西。

Robinson和Culver發現,部分白人記者深知自己對種族議題的認識有限,有 記者閱讀官方文件後,還找來願意在種族問題上發言的人;還有記者會在多種族 社區中,訪問不同的家族成員,取得多元化的受訪說法。除了採訪,寫作過程也 不會照著官方說法平鋪直敘,有白人記者承認做為白人,撰寫有關種族的議題略 顯敏感、尷尬,因此會特別注意措詞,解釋種族問題的來龍去脈。

Robinson和Culver的研究提到,所有受訪的記者都希望改變黑人社區受到白 人組織壓迫,當白人記者報導涉及種族的問題時,意味著透過這種分析而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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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解,是要求和記者成為脫離權力的個體,不僅要強調故事中的社會、歷史、文 化背景,更該質疑明顯、隱含的偏見。這正是實用客觀性與主動過程所強調的重 點,因為白人記者主動尋找真相,未相信既有的絕對真理,透過多方面的採訪,

撰稿時適當地解釋事件,還原黑人不甘受到壓迫的來龍去脈,這樣的解釋可以充 分展現事件的客觀性,因為記者站在受眾的角度,以經驗、一致性與辯論的標準 撰寫報導,記者也不會拒絕在新聞中顯露對不同種族的關懷,但記者不會為讀者 評論事件的好壞,反而透過解釋性的文字,帶領讀者融入新聞現場,既能追查更 深層的新聞事實,也能維持中立的角色。

Robinson和Culver呼應Ward的實用客觀性以及Maras的主動過程,他們認為 實用客觀性和主動過程始於新聞業積極的、解釋性的文化活動,記者應該要對新 聞事件更積極地解釋新聞事件或議題,而不是做為消息來源和受眾的被動管道,

記者應該無視制度上根深蒂固的生產慣例和意識形態,以及與消息來源、受眾及 其他社會機構的關係結構。這種新方法不是默認根基於建構白人特權的啟蒙理想,

而是強調記者在社會中的解釋作用,同時保持公平和平衡。

至此,可以清楚知道,新聞客觀性若只是一味分離記者個人價值觀與新聞事 實,將使記者在新聞工作中綁手綁腳,無法體現新聞客觀性的意義。Ward 與 Maras 提出的概念,為新聞客觀性添加新的解讀模式,使新聞客觀性的解釋更加 貼近真實情況。不過,本研究仍要強調,即便Ward 與 Maras 批判新聞客觀性的 過往定義並提出新的想法,他們仍然堅信,無論過去與現在的記者,新聞客觀性 是產製新聞的重要原則,記者在產製新聞過程中,都會保持追求事實、講求中立 的新聞客觀性本質;只是,記者在多變的新聞工作環境中,累積許多經驗,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