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臺灣毒品犯罪分析
第四節 新興毒品引起重視與挑戰
近年來,新興毒品在毒品犯罪中異軍突起,涉案數量不斷上升,濫用新興毒 品的癮君子數量也在不斷增加,這一發展趨勢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注意。
所謂的新興毒品,事實上是一個沒有嚴格定義的概念,通常是指除鴉片、海 洛因、嗎啡、大麻和可卡因這類傳統的常見的毒品範圍之外的毒品。從廣義上講,
包括了《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經修正的一九六一年麻醉品單一公約》
和《一九七一年精神藥物公約》中所列的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近年來出現的人 工合成的興奮劑。就狹義而言,從追求「時尚」的角度來看,所謂的新興毒品也 可以稱之為「新潮」毒品,是目前毒品市場中較為流行的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
24法務部調查局,民國一百零三年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臺北:法務部調查局,2015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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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奮劑,主要包括流行於歐美的迷幻劑 LSD(麥角副酸乙醯胺)、吸入劑,也包 括目前在我國較為常見的合成安非他命類興奮劑——其中主要包括甲基苯丙胺
(安非他命)和更難檢測到的搖頭丸和愷他命等。25
新興毒品的出現,並不只是被濫用毒品種類的簡單增加,而是涉及毒品犯罪 模式重大變化的問題,它是一種不同以往的全新的威脅,對毒品犯罪的打擊工作 形成了新的挑戰。26由於新興毒品製造不再像傳統毒品那樣依賴毒品原植物,而 是直接通過合成相應的化學物質,因此新興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製造數量非常巨 大,製造速度明顯增快。27由於原料的易得性,其配方的傳播對社會安全構成的 威脅更具有現實性及社會危害性。
一、合成容易、成本低廉
近年來,化學合成類精神藥品大肆氾濫,犯罪份子就是利用化學變化多端的 結構特性,從中改變其部分元素,即可逃避法律管制範圍,僅目前我國列入管制 藥品名單的苯丙胺類精神藥品就有 17 種之多。科技的普及,使得掌握一定有機 合成技術的製毒分子完全可以變化手法,合成各種新興毒品,而且新興毒品的運 輸、販賣手段日漸隱蔽化和高科技化。但目前對這些新興毒品的檢驗還沒有形成 統一的標準樣品,而且緝毒人員裝備和手段相對落後,培養和構建特情的能力也 相對薄弱。這樣就形成了一方面是製販毒品的專業化、高科技化,另一方面是查 禁毒品技術和設備相對滯後的態勢,這種不對稱狀態勢必會助長吸毒販毒分子的 囂張氣焰。
加上新興毒品不若傳統毒品,其主要來自大麻及鴉片等植物的栽種,需經由 特定產地配合自然地理環境與天然氣候,才能種植完成,且熟成需經一定的時 間;而新興毒品的生產製造是透過化學原料人工合成,只要透過基本的化工設備
25高潔峰,〈新興毒品的犯罪模式〉,《犯罪研究》,2011 年,期 3,頁 48。
26高潔峰,〈新興毒品的犯罪模式〉,《犯罪研究》,第 3 期(2011 年),頁 48。
27陳世偉,〈新興毒品犯罪:生成特徵與寬嚴相濟〉,《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第 1 期(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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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在任何荒山隱蔽處皆可以生產製造,完全不受其他因素限制。且相對製程 快、產量大,同時也使得新興毒品種類在增多。
以往我們認為,只要從源頭上抑制住毒品農業,即毒品原植物的大規模種植 行為,就能從根本上遏制住毒品的氾濫,但是新興毒品的出現,使原有毒品犯罪 模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表現為:(一)從製造工藝上講,新興毒 品最大限度地擺脫了對毒品農業的依賴;(二)從製造業的角度來看,新興毒品使 得合法的藥廠和製毒場所第一次出現了交叉關係;(三)從銷售方式上講,新興毒 品的零售更為隱蔽、並走上了網路化的道路;四、從消費模式的角度來看,新興 毒品成為了一種所謂的「社交毒品」。28長期以來,我們認為只要遏制國外毒品原 植物的大規模種植區毒品輸入——視為緝毒的最前線,但是基於新興毒品的生產 可以在任何地域、任何時間內進行,這就使得在新興毒品的打擊工作中,再來區 分何處是前線已經顯得沒有實質意義,再加上現今化工原材料非常豐富,而且價 格較低,這使得製販新興毒品成本較低,而市場上新興毒品的售賣價格卻非常 高,高額的利潤往往使一些不法分子挺而走險。
二、吸食方便及銷售方式改變
新興毒品另一特點是不像傳統毒品使用上需要煙吸、針劑注射等方法吸食濫 用,只需口服或鼻吸即可,使用上相對方便,所受限制亦較少,故廣受年輕世代 歡迎。因此,不肖製毒者,經常為求規避法律及求新藥效,常改變化學式之功能 基,就可合成具有短暫欣快感但毒性增強的新興毒品,使人在不知情下併用不同 種類的毒品,可能只獲得短暫的爽快,接著猛烈的毒性發作,喪失珍貴的性命,
這種現象,務必強化警惕。
近年來資訊技術及通訊設備的進步與普及,更是提供一個隱密、快速、方便
28高潔峰,〈新興毒品的犯罪模式〉,《犯罪研究》,第 3 期(2011 年),頁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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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多元化的資訊往來空間。而網路販賣毒品,也在網路使用上形成一個更便利、
隱密且低風險的市場,更由於其隱密性,是以也增加查緝的困難度。29中國刑警 學院禁毒學系教師王銳園曾提到:「借助互聯網技術進行毒品犯罪,逐漸成為毒 品犯罪案件的新特點。以往查獲毒品案件多是通過現實交付、人人接觸的方式實 現;而新形勢下,網路販毒、購毒、聚眾吸毒等行為開始普遍化。隨著互聯網的 快速發展,網路虛擬世界必將為禁毒開闢新的戰場。」30
近來我國毒品交易案件,也有以網路虛擬貨幣付款,犯嫌若接受買方以虛擬 貨幣付款,還會有匯率交易,有時匯率還會浮動彷彿真實貨幣匯兌,看似虛擬貨 幣的實際運用,但實際上仍屬犯罪行為。加上網路聊天室、Line 及微信等通訊 軟體發達,使得毒販聯繫管道更加多元,造成警方查緝不易。
另依 2014 年法務部調查局毒品犯罪工作防制會報:「2014 年我國毒品走私 方式以利用郵包包裹及快遞夾藏共 231 案,佔年度總案數 85.24%。」,通過郵包 寄遞等方式販毒正成為毒品交易新手段。郵寄販毒是伴隨著物流行業與電子商務 的發展而出現的新型犯罪形式,加上郵包案件隱蔽性強,查控難度較大,其交易 快、成本低、風險小,被越來越多的毒販所採用。基於此,郵包販毒案件必將成 為查緝的關鍵與難題,為毒品查緝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新興毒品社交化
新興毒品另一特色在於,使用者多半認為其成癮性低於傳統毒品,危害不及 傳統的毒品嚴重,且使用新興毒品的費用亦可以承受,另一方面也有其從事所謂
「社交」之需要,因為在這種類型的「社交」圈子中,使用新興毒品不僅被視為 追求時尚的表現,而且也被視為正式進入一個社交圈子並成為「自己人」的體現。
29楊士隆、林秝楨,〈毒品犯犯罪模式之分析--以毒品市場為核心〉,《犯罪學期刊》,第 2 期(2010 年),頁 35。
30王銳園,〈網路涉毒行為探析〉,《上海政法學院學報》,第 5 期(2014 年),頁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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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毒品的危害性確實不像傳統毒品那樣明顯,在普遍情況下,其對人身的危害 性體現為一個長期且漸近的過程,其戒斷症狀的表現也遠遜於傳統毒品,這就使 得濫用新興毒品者產生了一種新興毒品不那麼有害健康並且可以隨時予以放棄 不施用的錯覺。但是目前的研究表明:新興毒品對身體的危害性同樣巨大,使用 新興毒品會產生種種藥物反應,最明顯的是產生抽離感,小劑量可產生錯覺,大 劑量使用會造成嚴重幻覺及幻聽,嚴重者仍有致命之可能。儘管國家和社會對新 興毒品的危害已經做出了大量的宣傳和報導,但是效果並不明顯。
新興毒品有的是直接由娛樂場所經營者負責提供,但在更多時候,娛樂場所 經營者只是提供場地,交易則由他人來完成,這是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目的在 於吸引客人的同時規避風險。同時,所有的交易都是在所謂的「熟人」之間私下 且秘密地完成,這無疑對查緝工作造成了極大的阻礙。
四、法律對於新興毒品的規範過慢
新興毒品不是法律概念,我國法律並未對何謂新興毒品進行嚴格的定義,而 對於近年來在國際和我國市場上蔓延及不斷氾濫的其它新興毒品,往往只能亡羊 補牢,在發現被人大量濫用之後,才列入管制藥品當中,法律規範的速度根本來 不及毒販製毒的速度,更談不上對於新興毒品的準確界定。新興毒品多來自於人 工合成,且原料多為藥品或化學品,這些藥品及化學品本身並不是毒品,但其具 有雙重性,既是一般醫藥、化工的工業原料,又是生產、製造或合成毒品必不可 少的化學品。根據 1998 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的 規定,醋酸酐、乙醚、高錳酸鉀等 22 種易製毒化學品被列為管制物品。我國法 律雖然在這 22 種化學品的基礎上將三氯甲烷也列為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管制,但 是對於什麼是易製毒化學品,法律亦沒有具體界定。而我們知道,藥品和毒品的 差異,很大程度上僅是指其用途不同,藥品一旦流入非法管道,就容易變成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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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毒品在生物屬性上與藥品非常接近,藥品容易被非法利用而形成新的
正因為毒品在生物屬性上與藥品非常接近,藥品容易被非法利用而形成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