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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臺灣毒品犯罪分析

第三節 兩岸毒品走私猖獗之探討

探究海峽兩岸毒品走私猖獗及毒梟勾結頻繁之原因,除主要基於走私販賣毒 品所帶來之豐厚利潤,妄想一夕致富的「貪圖暴利」心理外,尚有以下之原因:

地理環境,地利之便

「金三角」毒品由於受到國際緝毒機關不斷的打擊,已逐漸北移,越來越接 近大陸雲南一帶,傳統經由泰、緬、寮的毒品輸出路線亦一再受到阻撓,在毒品 無處銷售下,國際販毒集團為牟取暴利,利用大陸對外開放和邊界貿易迅速發 展,邊民交往便利的機會,開闢了走私毒品所謂的「中國通道」,即經由金三角——

雲南、廣西、廣東——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向北美或澳洲販運17。滾滾毒流 就沿大陸西南各省傾洩而下,除在中國過境販毒外並流出境外毒害全世界,臺灣 則首當其衝,成為最大的受害者,這就是近年來國內毒品氾濫急遽升高的因素之 一。另因大陸地區與臺灣僅一水之隔,兩岸地區距離近,販毒集團所花運毒費用 比較至其他地區為低且較安全。此外,臺灣四面環海兼以海岸線曲折,地形起伏 變化大,沙岸、岩岸交錯,不利海巡部隊等查緝走私單位之部署,加以查緝人力、

設備之不足,遂提供兩岸跨區毒品犯罪集團有利之地理環境,亦是有利於兩岸毒 品走私活動的原因18

兩岸人文同文同種,具有共同文字、語言、風俗、習慣等淵源,因此從事兩 岸跨區之毒品交易活動,相較其他地區較具優勢與便利,同時亦有和善之感,不 若港、泰或其他地區需與「外國人」交涉,且在語言溝通上,尚需第三者的翻譯,

以致產生梗阻。再者,政府開放國人至大陸觀光及投資,加上兩岸地下經濟氣焰 囂張,又有便捷漁船充當地下海運交通角色,而我國離島地區,如金門、馬祖、

澎湖等與大陸地區福建、廣東等沿海城市如平潭、廈門、汕頭等地有較深的地緣

17馬愷,〈毒品的走私與查緝〉,輯於《海峽兩岸犯罪偵查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臺北:國立 臺灣大學法律系主辦,1998 年 5 月),頁 2。

18沈道震等,〈兩岸合作共同打擊毒品犯罪之研究〉(臺北:遠景基金會,2003 年 6 月),頁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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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且早有各類的「民間接觸」,遂成為大陸東南沿海地區毒梟,將毒品走私 進入臺灣本島的最佳跳板。19

臺灣地區主要氾濫的毒品有海洛因與甲基安非他命。海洛因多來自「金三 角」,經東南亞、中國大陸、港澳等地走私管道入臺,尤其中國大陸管道在兩岸 往來日漸開放與頻繁下,已是毒梟走私入臺的最首要路線。1993 年 5 月我政府

「向毒品宣戰」後,製安毒梟一則在國內各查緝機關賣力查緝之下,無法在臺灣 立足。二則基於取得生產原料(即麻黃素)及其他製毒化學品之便利,三則在便 於尋覓秘密工廠之設立地點及掩護,多在大陸就地取材,煉製後再走私回臺。惟 近年來,由於中共對毒品犯罪採取嚴打政策,製安工廠已有回流臺灣現象,從近 2 年法務部調查局陸續查獲 17 座中、大型甲基安非他命製造工廠案件即是明證

20,而製安原料麻黃素仍多來自大陸地區。

由於科技的進步,毒梟可以無遠弗屆的聯絡、控制販毒活動。對此種境外操 控的販毒模式,除甚難緝捕幕後首腦外,製、販毒品者與毒源地區毒梟的結合,

更使毒品犯罪走向組織化、系統化。而在人文相同、地理相近的大陸,自然是國 內毒梟最易、最愛進出的毒源地。另外查緝人力、設備之不足,兩岸非法進出便 利,所造成國內毒品通緝犯竄逃大陸之現象,亦間接增長兩岸毒梟之裡外勾結活 動。在上述諸多因素的推波助瀾下,兩岸毒梟間勾結及毒品犯罪是有持續密切及 嚴重之傾向。21

由於漁船靠岸方便,毒梟經常選擇福建東山、晉江、石獅、石井港、廈門及 廣東汕頭、廣州、深圳等地,作為購毒、運毒起點,並於漁船裝載後,在公海滯 留,聯絡臺灣走私船隻伺機接駁上岸。而臺灣基隆八斗子、宜蘭蘇澳、南方澳漁 港、雲林沿海漁塭、嘉義布袋鹽田、屏東東港、恆春沿海等地區,外海漁船作業 密集,易於掩護,進行海上接駁,及利用漁船出入港口矇混上岸,尤為毒梟之最

19鄭幼民,〈海峽兩岸毒品犯罪現況分析〉,《展望與探索》,第 6 期(2004 年),頁 92。

20法務部調查局,民國九十二年經濟及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臺北:法務部調查局,2004 年 4 月),頁 194。

21鄭幼民,〈海峽兩岸毒品犯罪現況分析〉,《展望與探索》,2004 年,期 6,頁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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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成為大陸毒品流入臺灣之最佳管道。分析此種毒品走私之模式,具有兩大特 點:其一,利用臺灣漁船、漁民作為走私工具,漁船藏放毒品數量龐大;其二,

利用沿海漁塭、鹽田等農漁業特性及漁船特有作業方式,進行偷渡掩護,海巡單 位往往不易察覺,而輕易將毒品偷渡上岸。例如:法務部調查局專案小組於 2014 年 2 月會同海巡署偵悉以陳○○為首之走私毒品集團,涉嫌以「海○○號」漁 船自大陸走私毒品來臺販售。將「海○○號」漁船押返高雄港碼頭,在該漁船密 艙起出愷他命 18 袋,毛重 378 公斤,同時逮捕船長陳○○及船員粘○○、王○

○等 3 人,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依法偵辦22

近年來臺灣地區海空貨運十分發達,各國貨物進出口數量極為龐大,尤其貨 櫃容量甚鉅,且完全密封,不易全面徹底檢查。因之,近幾年來大陸地區毒品利 用此種轉口運送方式,流入臺灣地區或轉運出境案例,日益增多。

貨櫃走私依走私物品藏放位置可分為:藏在貨櫃本身夾層中:貨櫃體積巨大 且港口進出貨櫃數量龐大及貨櫃為金屬材質不易檢查等弱點,將毒品藏於貨櫃本 身夾層內走私,此種方式不易查獲。藏放於進口物品中:即將毒品藏放在眾多進 口物品中以逃避檢查,其外層放有備查之物品作為掩飾。例如:航業調查處接獲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通報,於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會同海關人員於基隆「○○貨 櫃場」查獲自香港利用貨櫃夾藏走私來臺(假)麻黃毛重 1,080 公斤。經會同物 流公司運送至高雄市三民區交貨,俟鄭○○出面簽領該批貨物時,即以現行犯逮 捕到案,全案移送基隆地檢署依法偵辦。23

近年自國外地區利用郵包包裹及快遞夾藏毒品案件層出不窮,走私方式包括 利用電容器、巧克力罐、LED 燈、咖啡罐、電腦硬碟、藥品等方式夾藏。例如: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於 2014 年 8 月查獲自泰國郵寄包裹 1 件,內藏有海洛因 18 包,毛重 6.32 公斤,即移請航業調查處偵辦。2014 年 8 月該處會同郵局人員進

22法務部調查局,民國一百零三年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臺北:法務部調查局,2015 年 8 月),

頁 39。

23法務部調查局,民國一百零三年毒品犯罪防制工作年報(臺北:法務部調查局,2015 年 8 月),

頁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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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投遞,俟收件人鄭○○出面簽領包裹時,即以現行犯逮捕到案,並將在現場附 近之實際貨主吳○○一併拘提到案,全案移送臺北地檢署依法偵辦。24

毒品走私犯罪的發展趨勢表明,對毒品犯罪的「嚴打」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我國毒品犯罪的嚴峻態勢,因此,對傳統毒品犯罪政策進行反思和完善是必要 的。對於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毒品犯罪的治理,應以下面幾個問題需要先行 關注:(1)要重視對新興毒品的規制。新興毒品濫用是當前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形 勢,該趨勢在我國流行趨勢亦出現,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新興毒品對社會危害及可 能進一步增長的趨勢,關注對新興毒品的規制,尤其需要關注青少年新興毒品的 濫用問題。(2)要重視對毒品戒癮的研究。毒品犯罪是一個法律問題,更是一個 社會問題。一方面要十分重視戒毒工作,防止已吸毒人員「再犯」;另一方面要 盡可能防止新增人員吸毒。(3)要重視對製造毒品罪和易製毒化學品違法犯罪活 動的規制。我國必須要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管,以減少製造毒品犯罪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