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國際反毒與非傳統安全
第二節 毒品影響國家安全
一、毒品與跨境犯罪
(一)毒品的定義與類別
「毒品」一詞,是現代社會用語,最早出現在歐洲,是人們在認識到鴉片等 麻醉藥物的危害之後才開始使用的。在中國「毒品」一詞大約是20世紀20年代才 開始使用,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才逐漸流行起來,鴉片戰爭期間亦只有「禁 煙」,不稱「禁毒」,有「鴉片罪」而無「毒」的罪名。將鴉片稱為「毒」的,
最早大約是1904年在福建發起成立的「去毒社」,漸漸「毒」或「煙毒」成為鴉 片的同義詞。17
在歐洲,最初的「毒品」是指用來注射的麻醉藥劑,英語中的drugs原本並 無「毒物」的含義,也不能用來吸食。後來,由於這類藥劑具有使人產生藥物依 賴而導致大量濫用,進而危害人體並引發犯罪,因此,歐洲的一些國家才把這種
「吸食麻醉品」的行為視為「吸毒」,從而使「毒品」一詞形成並具備了現代的 含義。由不同角度可以對毒品作不同的解釋:化學家認為「毒品」是一種「由化 學特性改變現存生物體結構或功能的物質」。醫學家認為「毒品」是指使使用者 產生依賴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吸毒」實際上是一種「藥物濫用」行為。
法學家認為「毒品」的實質不在於「藥品」,而在於「非法使用」,是一種「違 禁品」;只有經法律明文規定禁止非法使用的藥品,才屬於「毒品」。可見「毒 品」一詞又具有科學性和法律性。
1、國際組織對「毒品」的定義與種類
世界各國對「毒品」形成了自己的理解,國際組織也從不同角度解釋「毒品」。
17崔敏,《毒品犯罪發展趨勢與遏制政策》,(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年),頁 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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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問題已危及到全人類的健康,毒品問題亦非一國所能解決。20世紀以來,各 國展開團結合作,召開國際反毒會議,通過國際反毒公約,建立國際反毒機構,
統一各國的反毒政策和活動。從已簽訂實行的國際公約來看,對毒品的定義經歷 了一個逐步擴大、深化的過程。最早的1912年的《海牙鴉片公約》,只是規定了 對鴉片濫用的限制,後來1925年的《日內瓦反毒公約》將限制的範圍擴大到鴉片 類制劑及其貿易。1936年的《禁止非法買賣麻醉品公約》把範圍從鴉片擴大到麻 醉品,第一次非法製造、供給、販賣麻醉品的行為規定為國際犯罪。18
聯合國於1961年通過《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的《精神藥物公約》,以 及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品和精神藥物公約》,其中並對「毒品」內 容加以定義。根據上述國際公約,「毒品」是指國際公約規定的受控制的麻醉品 和精神藥品。其中,「麻醉品」是指附於《麻醉品單一公約》後麻醉藥品表或製 劑表中所列的任何物質;而「精神藥品」是指附於《精神藥物公約》後精神藥物 表中所列天然或合成物品。
依據相關公約,「聯合國麻藥委員會」(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Narcotics Drugs)則將毒品分為六大類:一、嗎啡型藥物,包括鴉片(Opium)、嗎 啡(Morphine)、古柯鹼(Cocaine)、海洛因(Heroin)和罌粟(Poppy)植物等。二、古 柯鹼和古柯葉(Coca)。三、大麻(Cannabis)。四、安非他命(Amphetamine)等人工 合成興奮劑。五、安眠鎮靜劑,包括巴比妥(Barbital)藥物和安眠酮。六、精神藥 物,即安定類藥物。
2、臺灣對毒品的定義和策略
在我國所謂毒品,係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規定,指具有成癮性、濫 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 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毒品之分級及品項,是由法務部會同行 政院衛生福利部(前稱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會,每三個月定期檢討,報由行政
18崔敏,《毒品犯罪發展趨勢與遏制政策》,(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年),頁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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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公告調整、增減之,並送請立法院查照。醫藥及科學上需用之麻醉藥品與其製 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之管理,另以法律定之。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 定,所謂管制藥品,指下列藥品: 1、成癮性麻醉藥品。2、影響精神藥品。3、
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前項管制藥品限供醫藥及科學上之需用,依其 習慣性、依賴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之程度,分四級管理;其分級及品項,由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設置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並刊 登政府公報。毒品本是一種藥物或物質,因其作用具有危害性,因此各國多施以 管制政策來預防其濫用。我國毒品根據施用之後對個人和社會傷害程度的嚴重 性,分為以下四級加以管制:
(1)第一級毒品
Heroin(海洛因)、Morphine(嗎啡)、Opium(鴉片)、Cocaine(古柯鹼)
及其相關製品。
(2)第二級毒品
Marijuana(大麻)、Amphetamine(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甲基 安非他命)、Codeine(可待因)、MDMA(搖頭丸、快樂丸)、LSD(搖 腳丸、一粒沙)、天使塵。
(3)第三級毒品
FM2(小白板)、Buprenorphine(丁基原啡因)、Tramadol(特拉嗎竇)、
Ketamine(愷他命)。
(4)第四級毒品
Alprazolam(蝴蝶片)、Diazepam(安定、煩寧)、Lorazepam、Nimetazepam
(一粒眠、K5、紅豆)、Zolpidem(佐沛眠)。
政府自1993年5月12日正式向「毒品宣戰」,提出緝毒、拒毒及戒毒三大政策 主軸,成立「中央反毒會報」,旋於1994年6月召開全國性反毒會議,會中決定臺 灣反毒工作以「斷絕供給、降低需求」為策略方針,復於1998年5月20日頒布「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行政院為貫徹反毒決心,將2005年至2008年定為「全國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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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戰年」;並於2006年6月2日召開之「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中決定,調整反毒 策略為「首重降低需求,平衡抑制供需」,將反毒政策轉向著重降低毒品需求,
逐漸調整毒品防制政策方向;即以「拒毒」防止新的毒品施用人口產生、以「戒 毒」減少原有毒品施用人口;再輔以積極「緝毒」以減少供給,並將反毒戰略警 戒線推展至「防毒」。19
(二)毒品跨境犯罪
全球化模糊了國家疆界,使毒品交易、非法移民和洗錢等更易跨國操作,全 球化的帶動作用使「非傳統威脅」傳播極快,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等國際病現象 無所不至。一旦一國或某一地區出現經濟動盪、社會不穩定或自然災害,整個地 區民眾的生活便會首當其衝地遭到破壞。由此使得非傳統安全問題逐漸成為國家 安全面臨的顯著問題和國際安全研究的一個新焦點。20
據1996年聯合國難民署統計,蘇聯解體之後,大約產生了900萬多的難民。
民族、宗教、部族矛盾所引發的內部地區性衝突,是冷戰之後國際安全所面臨的 頭號問題,因此帶來一系列的後遺症。國際恐怖組織介入部份國家的內亂與衝 突,在衝突地區造成販毒、走私軍火等新安全問題。例如,在中亞與阿富汗交界 的山區,當地謀生不易,居民鋌而走險,投入毒品生產、走私工作,而從事毒品 買賣的收入也成為當地恐怖組織和犯罪集團的主要資金來源。21
學者巴瑞‧布贊(BarryBuzan)認為,「毒品販運及犯罪對毒品生產國、過境國 和消費國在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環境等五個領域都會構成不同程度的衝擊 和危害」。22非傳統安全指的「是由非軍事因素引發、直接影響甚至威脅本國發展、
19法務部、行政院衛生署、教育部、外交部,《2010 年反毒報告書》(臺北:法務部,2010 年),
頁 203。
20俞曉秋、李偉、張運成、方金英、翟坤,〈非傳統安全論析〉,《現代國際關係》,第 5 期(2003 年),頁 46。
21傅仁坤,〈中亞五國政經現況與展望〉,《青雲科技大學歐亞研究中心》,(2005 年),頁 46。
22王介南,〈緬中關係與我國西南周邊安全〉,《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第 4 期(2004 年),轉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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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約有20萬人因吸毒而死亡,約有1,000多萬人因吸毒而喪失勞動能力。27 毒品犯罪顯然已成為世界性問題,1990年2月聯合國召開第一次全體會員會 議討論毒品問題,會中訂定一個由1990年至2000年之十年反毒行動計畫,認為所 有國家必須照此全球行動計畫加強採取對抗毒品犯罪之措施,在20世紀的最後十 年把消滅毒品當作一個國際性解決問題,顯示了當今毒品問題的嚴重。然而已至 21世紀,毒品犯罪問題仍未見解決,且日益猖獗,其罪魁禍首為非法走私。毒品 市場也從美國漸漸分散,轉進到東歐、中亞並及於非洲,毒品腐化各地政府,已 造成社會的動盪以及民眾對於政府防制不力的不滿。近年來又因一種更便宜且便 利的替代性物質-甲基安非他命的興起,全世界的毒品市場有改變及互相搶奪的 趨勢,造成販毒組織以更積極的方式拓展跨境市場,因此毒品的氾濫趨勢必成為 全世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當棘手的犯罪問題。
另外毒品犯罪目前具有下列特點:
1、全球國際化:由於全球目前有三個主要毒品產地,亞洲有二個、拉丁美洲有 一個,而毒品的主要消費市場卻是在美、歐各國,且遍佈世界 各地。此種地理位置之差距,使得毒品犯罪絕大多數要跨越國 界或地區。故所謂國際化,即跨境化之意。事實上毒品犯罪已 形成從種植、加工、販運到消費的製毒、吸毒一體化的國際化 趨勢。
2、組織武裝化:與毒品交易相關的利潤是非國家武裝團體,包括恐怖組織,從 事毒品販運或為其提供便利的主要動機,全世界嚴重的毒品犯 罪多是由販毒集團進行的。例如哥倫比亞卡特集團控制了該國 60%的古柯鹼生產。亞洲的昆沙集團則擁有一支7,000人左右的 私人武裝和現代化的通訊、武器裝備,從事組織化販毒活動。
另外國際販毒集團建立軍隊,以武力對抗掃毒部隊,並保護毒 品生產和販運。例如義大利的黑手黨為保護其龐大的海洛因市
27陳勇,〈淺析非傳統安全威脅的特點及對策〉,《新西部》,第 22 期(2010 年),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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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曾在五年內消滅了1,600多名敵對人士。在一些國家,毒 品市場這樣的非法市場中產生的資源,在使武裝衝突變得更為 複雜和時間延長方面發揮了作用,這往往增加其總體的致命 性。
3、隱蔽暴利化:在各國破獲的走私販毒案件中,曾發現將毒品藏匿在各類物品
3、隱蔽暴利化:在各國破獲的走私販毒案件中,曾發現將毒品藏匿在各類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