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既有建築物騎樓無障礙化方案
第一節 既有建築物騎樓整平改善建議方案
壹、騎樓間高低不平改善建議方案
一、騎樓間可整體順平 (詳圖案例一 1/3)
依據「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設計參考操作手冊」,沿騎樓通行方向,原 則上地坪有小於 15 公分的高程差時,可採取「敲除高處或填滿低處」之處理 方式,以達順平目的。
二、騎樓間設置斜坡 (詳圖案例一 2/3)
沿騎樓通行方向,原則上地坪有大於 15 公分的高程差時,通常較難以 整體順平方式處理,必須以設置斜坡方式替代,以達順平目的。
三、騎樓間設置階梯並另設置替代路徑 (詳圖案例一 3/3)
沿騎樓通行方向,原則上地坪有大於 30 公分的高程差時,若騎樓內側 結構體未開口部份之長度不足以設置符合規定斜坡時,通常較難以整體順平 方式處理,僅得以設置階梯方式配合替代路徑加以改善。
貳、騎樓與人行道間有高差改善建議方案 一、高差可以整體順平
優先考慮採用「敲除騎樓高處或填滿低處」處理方式,以使騎樓與人行 道整體順平。但有以下情形者便不適合採用整體順平方式,應改採其他方式 改善:
(一)騎樓墊高後,其高程會超過室內地坪者。
(二)騎樓敲除後,其高程與室內地坪高差超過 15 公分以上者。
二、高差設置斜坡 (詳圖案例二 1/2)
在騎樓與人行道無法整體順平時,若騎樓與人行道間之高差小於 8 公分 時,通常可利用騎樓柱寬度範圍施作斜坡。
三、高差設置階梯 (詳圖案例二 2/2)
在騎樓與人行道無法整體順平時,當騎樓與人行道間之高差大於 8 公分 時,通常無法利用騎樓柱寬度範圍施作斜坡,僅能以設置階梯替代之。
圖 5-1 騎樓間可整體順平
(一)高低差可以整體順平 案例 1 / 3
1 施作位置 台北市漢口街 1 段 82-86 號
2 現況說明 (1)相鄰店面之騎樓高差僅 5 公分。
(2)82 號及 86 號均同意整體施作。
3 施作策略 ◎82 號及 86 號銜接處可局部墊高 1~2 公分。
◎利用 82 號面寬與高差降低斜率,以整體順平方式施作。
作法 4 改善方式 整體
順平
斜坡 順修
施作 踏布
敲除 地坪
墊高 地坪
室內 順平
化妝 蓋板
加設截 水溝
加熔接 鋼線網
○ ○ ○
5 備註說明 騎樓一般整體施作方式 改善前
改善後
圖 5-2 騎樓間可整體順平
(二)高低差無法整體順平時斜坡順修 案例 2 / 3
1 施作位置 台北市武昌街 1 段 25-27 號 2 現況說明 (1) 25 比 27 號高 20 公分。
3 施作策略 ◎利用兩戶間柱距及無開口牆面之空間 ◎施作抿石子斜坡順修。
作法 4 改善方式 整體
順平
斜坡 順修
施作 踏布
敲除地 坪
墊高地 坪
室內順 平
化妝蓋 板
加設截 水溝
加熔接 鋼線網
○ ○
5 備註說明 騎樓一般整體施作方式 改善前
改善後
圖 5-3 騎樓內高低差之處理方式
(三)高低差無法整體順平或斜坡順修實施做踏步 案例 3 / 3 1 施作位置 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183、185 號
2 現況說明 (1) 騎樓通行方向,高低差大約 42 公分。
(2) 現場全部施作斜坡腹地不足。
3 施作策略 ◎施作符合法規規定 1/8 坡度之腹地不足。
◎現場無法墊高地坪或打除地坪。◎整修踏步 4 改善方式 整體
順平
斜坡 順修
施作 踏步
敲除 地坪
墊高 地坪
室內 順平
化妝 蓋板
加設截 水溝
加熔接 鋼線網
○ 5 備註說明 騎樓一般整體施作方式 改善前
改善後
圖 5-4 騎樓與人行道間有高差之處理方式
(三)高低差無法整體順平時斜坡順修 案例 1 / 2
1 施作位置 台北市武昌街一段 18 號
2 現況說明 (1) 騎樓與巷口路面高差 8 公分。
3
施作策略
◎騎樓面老舊,宜整體施作。
◎利用柱間局部敲除以抿石子斜坡順修。
◎以抿石子斜坡順修。
4 改善方式 整體
順平 斜坡 順修
施作 踏布
敲除 地坪
墊高 地坪
室內 順平
化妝 蓋板
加設截 水溝
加熔接 鋼線網
○ 5 備註說明
改善前
改善後
圖 5-5 騎樓與人行道間有高差之處理方式
(三)高低差無法整體順平或斜坡順修實施做踏步 案例 2 / 2 1 施作位置 台北市羅斯福路 3 段 267 號~269 巷
2 現況說明 (1) 267 號騎樓高於巷口 29 公分。
(2) 現有踏步級高過大、巷口旁有到路邊溝。
3 施作策略 ◎利用現騎樓踏步及溝邊範圍,設置較舒適並嵌有黃色警示帶之踏步。
◎,騎樓與人行道銜接處修順,行動不便者則改走人行道代替。
4 改善方式 整體
順平 斜坡 順修
施作 踏布
敲除 地坪
墊高 地坪
室內 順平
化妝 蓋板
加設截 水溝
加熔接 鋼線網
○ 5 備註說明
改善前
改善後
參、騎樓坡度過大改善建議方案
依據騎樓內外高程差之程度,可以下圖說加以改善:
一、騎樓斷面高低差較低者
圖 5-6 騎樓斷面高低差較低者改善示意圖 二、騎樓斷面高低差中等者
圖 5-7 騎樓斷面高低差中等者改善示意圖 三、騎樓斷面高低差較高者
圖 5-8 騎樓斷面高低差較高者改善示意圖 (來源: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設計參考操作手冊) 肆、騎樓通行空間不足改善建議方案
新舊建築物間因騎樓線位置調整移動,應檢討新舊建築物間騎樓留設通 行寬度須符合騎樓淨寬度 250 公分以上。
伍、騎樓鋪面設計或維護不當改善建議方案
方式等均應納入考量,本研究參考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設計經驗,針對騎樓 鋪面設計建議原則如下:
一、騎樓主要鋪面常用材料為一般瓷質石英磚(10x10cm,15x15cm)及仿岩面 瓷質石英磚(15x15cm,30x15cm)等二類型。
二、騎樓鋪面斜坡及收邊材料除上述二類石英磚外,亦可採用抿石子方式處 理。
三、騎樓鋪面地磚鋪貼方式原則上採正貼或 45 度斜貼方式均可。
四、騎樓鋪面若為形塑特色或增加美觀而有所謂「拼花」或「繡帶」的設計 時,仍應就成本、止滑性及避免影響正常行進作等因素加以考量、
五、騎樓主要鋪面顏色選用應以易於維護為原則。
至於騎樓鋪面維護方面,一般行人正常使用騎樓並不會發生騎樓鋪面維護 問題,反而騎樓違規使用與機車停放騎樓才是騎樓鋪面破壞的常見主因,因 此加強取締騎樓違規及機車退出騎樓均為減少騎樓鋪面破壞的有效方法。
陸、騎樓端點與道路有高差改善建議方案 一、高差可以整體順平
依據「台北市騎樓整平工程設計參考操作手冊」,騎樓端點與道路原則 上有小於 20 公分的高程差時,可採取「整體順平」之方式處理,惟這種方式 與現行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七條第二款「騎樓地面應與人行 道齊平,無人行道者,應高於道路邊界處 10 公分至 20 公分。」之規定不符。
二、高差設置斜坡
在騎樓與道路無法整體順平時,若騎樓與道路間之高差小於 20 公分,
通常可利用水溝寬度範圍上方施作斜坡,斜坡兩側應留設水溝蓋以利環保單 位疏濬清淤之用。
三、高差設置階梯
在騎樓與道路無法整體順平時,若騎樓與道路間之高差大於 20 公分,
且水溝寬度範圍不足無法施作斜坡時,可以設置階梯方式處理,並儘可能利 用人行道作為替代路徑,階梯兩側亦應留設水溝蓋以利環保單位疏濬清淤之 用。
四、加高鄰接道路高程
在騎樓與道路無法整體順平時,若騎樓與道路間之高差大於 20 公分,
且水溝寬度範圍不足無法施作斜坡時,除設置階梯方式處理外,亦可考慮採 取加高鄰接道路高程及配合設置斜坡方式處理。唯採取墊高道路高程時需邀 集相關單位及主管機關辦理會勘,包括交通、警察、工務、都計、水利、環 保及當地公所等單位。
柒、騎樓地板設置開口(騎樓地板設置設備檢修口或水錶等) 改善建議方案 騎樓內如有人孔或手孔蓋板時,建議可改為配合騎樓鋪面材質設計的不 銹鋼化粧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