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官修《明史》的東林爭論及改寫
第一節 明史館內對東林的褒貶爭論
清代官修《明史》始自順治二年(1645)開局詔修,期間歷經四次開館,五 換監修,七易總裁,人事更迭頻繁,至乾隆四年(1739)刊印成書,閱時九十四 年。惟順治二年(1645)、康熙四年(1665)係《明史》纂修初期,然而各省圖 書文獻採輯不力,史館也缺少良史之才,因此修史之事形同擱置。1至康熙十八年
(1679)三月召試博學鴻儒科,共錄取 50 人,授以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 職,一併參纂《明史》。同年(1679)五月,康熙皇帝詔命徐元文(1634-1691)
為監修總裁官,葉方藹(1629-1682)、張玉書(1642-1711)為總裁官,2開史館纂 修《明史》。
修史當先訂定體例,故朱彝尊(1629-1709)上書史館監修總裁,參酌歷代正 史,發凡起例。嗣後,陸續出現各種修史意見,其中張烈(1622-1685)提出「東 林非君子」論,其言如下:
神宗之不蚤建東宮也,起發於一念晏溺之私,釀為數十年水火之禍甚矣。
人心不可有所偏繫也,然愚尤憾於當日之為臣者,凡處人父子之間,最為 不易。申、王二輔,委蛇密陳,宜也。諸臣羣然而譟於廷,何為乎?諸臣 自負忠義,謂於太子有翼戴功,而未知所以處神宗,不思父子天性不本容 傷,而必欲迫其君以不敢不立。故神宗恥於挾制,幾至決裂,則諸臣貪功 之過也。……自學術不正,人心乖張,其號為君子者,喜事好爭,不復知 有惻怛平情之論。……以保護元子為名,而必欲彰其君宮闈之私,使之父 子兄弟不能相保,傷人骨肉之恩,成己名利之計,此忮心所發耳,非忠臣 所為也。況踵事深文,因之為門戶,甯喪國而不悔。為小人者,無足怪矣。
不知當日之君子誠何心也?若世移代遠,前人之夢已斷,而尚論者欲代為 之續夢焉。又愚之所未解也。3
張烈認為明神宗(1563-1620,在位 1572-1620)冊立太子的問題,起自他一念之 間的私心,即偏愛皇三子朱常洵(1586-1641),釀成禍延數十年的黨爭。張氏感 嘆當時內閣輔臣的處境艱難,不易介入神宗父子之間。申時行(1535-1614)、王 錫爵(1534-1614)兩任首輔,只能盡心調和,避免激起更大的君臣衝突。但外廷 諸臣雖以護衛皇長子朱常洛(1582-1620,在位 1620)為名義,力爭冊立朱常洛
1 黃雲眉,〈明史編纂考略〉,《明史研究》(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頁 41。
2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冊 4(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 81,「康熙十八年五月己末 條」,頁1035。
3 張烈,《王學質疑》,《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冊 23(濟南:齊魯書社,1995),頁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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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儲君,但實際上就是貪圖翼戴之功,未顧及神宗的顏面和心境,甚至傷害父子 的親情,硬是強迫神宗早立皇長子為東宮。是故,萬曆皇帝拒絕恥辱的接受脅迫,
君臣關係瀕臨破裂。張烈指出「爭國本」係外廷諸臣妄圖定策之功,激起君臣失 和的局面。張烈分析晚明門戶相爭,在於人心發生變化,推究原因是明末盛行王 陽明良知學,背離程、朱之道的教誨,所以當時號為「君子」之人,反而喜好爭 權奪利。此後,這一批人又在「梃擊案」中,以保護太子為藉口,不採信張差
(?-1615)瘋癲之說,堅持另有奪嫡陰謀,寧可傷及神宗父子骨肉之恩、光宗與 福王(1586-1641)兄弟之情,只在乎個人的高官厚祿,這絕非忠臣應有的行徑。
張烈仔細追究明末黨爭問題,發現門戶中人即使危害國家衰亡,也未曾悔悟自己 的作為。張烈指出這一群人,若皆是「小人」也就不足為奇,然而「君子」參與 其中則又居心何在?更荒謬的是,明朝失國已數十年,這一種「君子」與「小人」
之論,至今明史館中尚有人堅信此說,這是難以想像的事情。由此可知,張烈即 便未說出「東林」二字,但是他從「爭國本」中的反申、王二任首輔,提及「梃 擊案」之宮廷密謀,明顯是指涉號稱「君子」的「東林」,通篇主旨即為「東林 非君子」。此外,張烈批評「東林」的陳述,同於《三朝要典》所謂的「國本」至
「三案」一脈相承,即明末黨爭肇始於「東林」,4可見《三朝要典》影響後世深 遠,並未隨著明思宗(1611-1644,在位 1627-1644)禁毀而消失。同時,張烈此 文反映當時史館仍以「尊東林」之人居多,他們一昧的以東林之是非為是非。
史館監修總裁徐元文接獲張烈修史意見書的當下,非常驚訝他譴責「東林非 君子」的意見,其言如下:
時崑山徐司見三劄,驚曰:『史官是非如此顛倒,兩衙門當羣起攻之矣!』
總裁令屏劄并書焚之。5
徐元文不悅的說,張烈身為《明史》纂修官,但他的是非觀卻如此顛倒,若六科 給事中、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知曉此事,必定群起彈劾此人。徐氏下令屏除張 烈的意見,書信隨即焚毀之。這一條文獻,係目睹一切的毛奇齡(1623-1716)寫 下的回憶,他指出張烈當天遞呈三封修史意見書,頓時引起明史館內部的激烈爭 辯,其文曰:
向在史館,同館張烈造《王學質疑》一書,且進三劄云:「孝宗非令主,
陽明非道學,東林非君子」。予力為爭辨,同館且有譁者。總裁曰:「徐徐。
當俟至尊論定之。」6
4 《三朝要典》稱:「梃擊始於萬曆乙卯五月,紅丸始於泰昌庚申八月,移宮始於是年九月,迄於 天啟丙寅三月。有關三案者書一,三案于於梃擊,故首例詔諭之關係國本者,以為〈原始〉一。」
參見《三朝要典》,《中國野史集成・續編》,冊20〈凡例〉,頁 223。
5 毛奇齡,《西河合集》,《續修四庫全書》,冊 551(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王文成傳 本〉,卷2,頁 100。
6 毛奇齡,《西河合集》,《續修四庫全書》,冊 551,〈王文成傳本〉,卷 2,頁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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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奇齡總結張烈三封意見書的內容,即明孝宗(1470-1505,在位 1487-1505)並 非一代賢君、王陽明(1472-1529)不當寫入〈道學傳〉、東林涉入黨爭非君子。
毛奇齡因為負責草擬〈王文成傳〉,7所以當時他和張烈唇槍舌劍互不相讓,史館 同僚也紛紛表示自己的觀點。正當眾人爭執不休之際,監修總裁官徐元文出聲遏 止,稱今日議論到此為止,未來請示更具公信力之人作出決定。
至於引起這一場修史爭辯的張烈,曾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攜帶《王學質 疑》稿本,請正陸隴其(1630-1692)併委請題寫書序,8嗣後陸氏序文寫下
康熙癸亥,余在京師,張武承示余《王學質疑》一卷,共言良知之害,至 明至悉,不特盡掃龍谿、海門之毒,而凡梁谿之所含糊未決者,一旦如撥 雲霧見白日。9
陸隴其學術專宗朱熹(1130-1200),排斥陸九淵(1139-1192)、王陽明之學,而 張烈同是反王學的立場,所以他稱讚《王學質疑》闡明良知學之危害,掃除王門 弟子王龍溪(1498-1583)、周海門(1547-1629)的講學餘毒,也廓清高攀龍
(1562-1626)學術上的迷惑。至康熙二十四(1685)十一月,張烈歿世,隔年
(1686)其子寄贈張氏遺稿給陸隴其,陸氏認為遺稿可附於《王學質疑》書後,
至康熙二十六(1687)刊行《王學質疑》二卷本。10不過,陸隴其在新增的〈讀 史質疑〉五篇中的「東林非君子」末,寫下一段跋語:
右〈讀史質疑〉五篇皆端本澄源之論,末一篇言萬曆間,爭國本、爭梃擊 之事,謂當日諸君子不免過於深文,無以處神宗,皆由學術之疏,此論甚 正。又論國本以委婉陳密者為宜,論梃擊以風癲蔽辜為深得國體,此則有 說焉。讀者不可以文害辭,先生之意非謂主委婉、主風癲者賢於深文諸君 子也。……田叔之燒獄辭皆君子事也,非當日諸臣所可附會。先生蓋歎息 痛恨於陽明之學,是處人材釀成世禍。11
陸隴其強調張烈批判的對象,乃是王學之弊貽禍無窮,影響東林士人的言行過於 苛刻,激起明神宗的疏離眾臣。是故,張氏沒有推崇「攻東林者」賢於「東林」
7 據毛奇齡〈王文成傳本〉所言:「此即史館列傳中草搆本也。館例史官入館,先搜搆其鄉大臣 事蹟之在羣書者,而後鬮分其題以成之。文成吾鄉人,因搆此本其後,同官尤展成鬮題得文成傳,
已取此本作傳,訖而草還。」參見氏著,《西河合集》,《續修四庫全書》,冊551,〈王文成傳本〉, 卷1,頁 81。
8 吳光西,《陸稼書先生年譜定本》,《續修四庫全書》,冊 55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卷之上,頁95-96。
9 張烈,《王學質疑》,《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冊 23,〈王學質疑序〉,頁 80。
10 陸隴其曰:「武林先生既歿之,明年予既刊其《王學質疑》,先生子升孫復寄〈朱陸異同論〉一 篇、〈史法質疑〉五篇。皆先生平日開示學者,喫為人之言。其問有為王學發者,有不為王學發 者,然總之與王學相反者也。予故並附於王學質疑之後,俾學者知先生之學,本領既正,而所見 高明,篤實如此,雖未睹其全書,亦可概然興起矣。」參見張烈,《王學質疑》,《四庫全書存目 叢書》,子部,冊23,〈王學質疑後序〉,頁 97。
11 張烈,《王學質疑》,《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冊 23,頁 1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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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次之,漢代「田叔燒獄辭」係君子保全骨肉之計,張烈不僅深知此理,亦 未附會在「攻東林者」的行為上。從陸隴其的跋文中,發現他極力為張烈辯駁,
指出張氏的意思不是「東林非君子」,代表陸氏明白批評「東林」易招致攻擊。
或許,陸隴其已知張烈修史意見書,曾經在明史館中引起軒然大波,所以他在跋 文代為辯解,希望後人不會因此番言論,否定張烈的學術成就及人品操守。
另一方面,康熙十七年(1678)正月詔舉博學鴻儒科,陸隴其受舉薦,12然 而他在四月抵達北京後,十一月突然接獲訃聞,返家奔父喪,13因而錯失康熙十 八(1679)三月的殿試。雖然陸隴其未入明史館參修《明史》,但他往來對象皆 是明史館中的要員,如萬斯同(1638-1702)、徐元文、張玉書、湯斌(1627-1687)、 朱彝尊、施閏章(1618-1683)等人,所以他很清楚史館的動向,甚至是鮮為人知 的消息。即如康熙十七年(1678)九月中旬,陸隴其停留北京期間,他受邀參加 一場聚會,席間諸人聊起當今《明史》應如何纂修,陸氏的老師張玉書就提及黃 宗羲(1610-1695)、夏允彝(1596-1645)的著作,14其言如下:
黃太仲《汰存錄》亦有過嚴,夏允彝則有過寬處。15
張玉書認為黃宗羲批評夏允彝《幸存錄》部分觀點過於嚴苛,而夏允彝《幸存錄》
評論晚明歷史則失之寬鬆。關於張氏評論中的嚴苛或寬鬆,從黃宗羲編修《汰存
評論晚明歷史則失之寬鬆。關於張氏評論中的嚴苛或寬鬆,從黃宗羲編修《汰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