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時代背景

在文檔中 上官婉兒及其詩歌研究 (頁 18-27)

第二章 唐代宮廷女性詩潮

第一節 時代背景

唐代宮廷女詩人,指涉的是以生活在宮廷或深受宮廷影響的嬪妃、公主、

女官、宮人等為主體創作的詩人群體。她們創作的詩歌與我們所熟知的哀怨的 宮詞或浮靡輕豔的宮體詩有很大的不同,因為種種背景條件的純熟,當時唐代 的女性宮廷詩人們創作出來的詩歌,不僅能夠反映出唐代宮廷女性生存的困 境,也藉由這些詩作得窺整個唐代宮廷的風貌。此節將討論如何孕育出膾炙人 口詩作的背景。

一、宮廷教育

唐代算是歷史是比較重視文化教育的朝代,也是屬於一個比較開放的時 代,由於唐代婦女受到限制較少,相對可獲得一些接受教育的機會,宮廷婦女 也不例外。唐代宮廷女子可以接受過教育的,大致上分兩種:一是入宮前已經 受到過良好教育,另一則是入宮後才得到受教育的機會,即使是屬於前者,也 不排除入宮後仍需要繼續接受教育。唐代的宮廷婦女人數眾多,史載唐玄宗時 朝中宮人總數高達四萬多人,她們大多數是少年時入宮中,有的甚至就是出生 於宮中的官奴婢,或是襁褓中就已沒入掖庭成為官奴僕,因此她們大都需要接 受程度不等的教育。

唐朝為什麼要對宮廷婦女進行教育呢?不外乎這麼幾種原因:首先,出於 宮廷禮儀的需要:整個唐朝上自皇后、妃嬪,下至一般宮女,都必須接受相關 的禮儀教育。其次,婦德教育的必要︰古代社會非常重視婦女接受一些基本教 育,即使身為宮廷婦女也不能例外。其基礎教材便是漢劉向的《古列女傳》、班

16

昭所撰的《女誡》、唐鄭氏寫的《女孝經》和唐宋若莘的《女論語》等,就連唐 太宗的皇后長孫氏也曾撰過《女則》,武則天撰《鳳樓新誡》,這都是用於教育 宮中妃嬪。再次,宮廷機構運轉及事務的嫻熟︰唐代內廷有宮官制度,它是仿 照朝廷六部尚書制度而設定的,分設六尚,即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 寢、尚功,下統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分管宮廷各項事務。這些宮 差全由宮人擔任。這些職務也都需要有一定的學問知識才能勝任,有的還需要 較高的文化層次:

宮官六尚,如六尚書之職掌。尚宮二人,正五品,司記二人,正六品。

典記二人,正七品。掌記二人,正八品,女史二人。司言二人,正七 品。典言二人,正八品。掌言二人,正八品。女使四人。正八品。女史 四人。司簿二人,正六品。典簿二人,正七品。掌簿二人,正八品。女 使六人。司蘭六人,正六品。典闈六人,正七品。掌闈六人,正八品。

女使四人。尚宮職,掌導引中宮,總司記、司言、司簿、司圍四司之官 署。凡六尚書物出納文簿,皆印署之。8

其中司籍、典籍、掌籍等宮官是掌管經籍,當需要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

司記、司簿掌管宮中簿籍及帳目稽核之事,就必須具有較高深的稽核演算的專 門知識。司樂屬於掌管樂人排練、表演樂舞,就應具備較高的音樂素養。當 然,所有這一切知識和技能都需要通過教育才能獲得。在唐代的宮廷中,所有 的宮廷女子說到底就是為帝王的生活提供服務的,她們盡力服侍皇帝,有時帝 王也需要較高品位的娛樂活動,所以宮廷女子就會接受一些專業的技能訓練,

例如琴棋書畫、歌舞辭賦等,所以也就理所當然成為她們的必修課程。

唐朝提供給宮廷婦女教育相關的機構,主要是掖庭局、習藝館、內教坊 等。其中掖庭局本為掌管宮中女工之事的機構:

8《舊唐書‧志二十四》(北京:中華書局,1975 年),卷 44,頁 1867~1868。

17

掖廷令掌宮禁女工之事。凡宮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養蠶,會其課 業。丞掌判局事。博士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監作掌監當雜作。9

習藝館顧名思義就是學習琴棋書畫:

初,內文學館隸中書省,以儒學者一人為學士,掌教宮人。武后如意元 年,改曰習藝館,又改曰萬林內教坊,尋復舊。有內教博士十八人,經 學五人,史、子、集綴文三人,楷書二人,《莊老》、太一、篆書、律 令、吟詠、飛白書、算、棋各一人。10

所謂綴文,就是指經史之外的其他文章,據《大唐新語》記載玄宗對張說說的 一段話:

玄宗云:「兒子等欲學綴文,須檢事及看文體。《御覽》之輩,部帙既 大,尋討稍難。卿與諸學士撰集要事并要文,以類相從,務取省便,令 兒子等易見成就也。」說與徐堅、韋述等編此進上,詔以《初學記》為 名。11

可見《初學記》等書所收的文章便屬於綴文。所謂吟詠,就是指詩賦。至於太 一,含義比較複雜,這裡應是指一種樂曲,《舊唐書․音樂志二》載:

太一,司馬糸舀開元中進。十二弦,六隔,合散聲十二,隔聲七十二。

弦散聲應律呂,以隔聲旋相為宮,合八十四調。今編入雅樂宮縣內用 之。12

9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4,頁 1533~1535。

10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24,頁 1536。

11何正平,王德明等:《大唐新語譯注》,(廣西: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88 年),頁 367

12《舊唐書‧志九》,卷29,頁 857。

18

從以上記載可以得知內部教育的分工,也可以看出宮女們所學習的課程內容。

最後一個是內教坊,唐高祖武德之後始置於禁中,如意元年改名雲韶府,

掌教宮廷樂舞。《教坊記》載:

開元二年,又置內教坊於蓬萊宮側,有音聲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 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優雜技。自是不隸太常,以中官為教坊 使。13

西京的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善舞,蓋相 因成習。14

由此印證內教坊是設在宮中,主要負責音樂教育與演奏表演,左右教坊中 的歌舞人,或從民間召入,或為宮中奴隸,而在內教坊學習音樂者則為宮人。

依據《朝野僉載》記載:

太宗時,羅黑能彈琵琶,遂閹為給使,以教宮人。今陛下要懷義入內,

臣請閹之,庶宮闈不亂。太宗時,西國進一胡,善彈琵琶。作一曲,琵 琶弦撥倍粗。上每不欲番人勝中國,乃置酒高會,使羅黑黑隔帷聽之,

一遍而得。謂胡人曰:「此曲吾宮人能之。」取大琵琶,遂於帷下令黑黑 彈之,不遺一字。胡人謂是宮女也,驚歎辭去。西國聞之,降者數十 國。15

這條記載雖然說的是羅黑黑的事蹟,但也反映了唐代宮女中確有擅長音樂者的 事實,宮女們的這種技能當然是宮廷教育的結果。

13《新唐書‧百官三》,卷48,頁 1244。

14唐,崔令欽撰,任半塘箋訂《教坊記箋訂》(北京:中華書局,1962 年),頁 14。

15唐,張鷟:《朝野僉載》(北京:中華書局,1979 年),卷 5,頁 113。《朝野僉載》一書自明代 起即已散佚,難見原書原貌。今常見者,有六卷本與一卷本兩種版本。六卷本以明《寶顏堂秘 笈》本為代表,後起之《四庫全書》本等均出於此本。然而,《寶顏堂秘笈》本之編纂工作極 為草率,全部文字實從《太平廣記》中輯出。近人趙守儼整理輯校《朝野僉載》,收入中華書 局《唐宋史料筆記叢刊》。

19

除了以上這些機構負責教育宮人外,在唐朝後宮中還有一些女官也會負教 育之責,如《新唐書》所載:

尚宮宋若昭,貝州清陽人,世以儒聞。父廷芬,能辭章,生五女,皆警 慧,善屬文。長若莘,次若昭、若倫、若憲、若荀。莘、昭文尤

高。……若莘誨諸妹如嚴師,著《女論語》十篇,大抵準《論語》……

貞元中,昭義節度使李抱真表其才,德宗召入禁中,試文章,並問經史 大誼,帝咨美,悉留宮中。帝能詩,每與侍臣賡和,五人者皆預,凡進 禦,未嘗不蒙賞。又高其風操,不以妾侍命之,呼學士。擢其父饒州司 馬、習藝館內教,賜第一區,加谷帛。16

宋若昭的大姐宋若莘曾著《女論語》十篇,如《朝野僉載》所言:「大抵

准《論語》,以韋宣文君代孔子,曹大家等為顏、冉,推明婦道所宜。若昭又 為傳申釋之。」17這部《女論語》顯然是用來教育宮中妃嬪及宮女的。史籍還記 載:「姊妹中,若昭尤通曉人事,自憲、穆、敬三帝,皆呼為先生,六宮嬪 媛、諸王、公主、駙馬皆師之,為之致敬。」18這種情況恰恰和西漢班昭在宮中 的地位與職能相似。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唐代針對宮廷婦女的各種教育頗有成效,真的培養了 一批優秀的人才。這一批宮人除了能歌善舞,懂得法律、算學外,對於宮廷婦 女思想觀念不再狹隘,她們具備了符合儒家禮教要求的基本素質,這在已經出 土的大量唐代宮人墓誌中都有明確的反映。這樣的宮廷教育培養了一些優秀的 文學人才,上官婉兒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舊唐書》:

西台侍郎儀之孫也。父庭芝,與儀同被誅,婉兒時在襁褓,隨母配入掖 庭。及長,有文詞,明習吏事。19

16《新唐書‧后妃上》,卷77,頁 3565。

17唐,張鷟:《朝野僉載》卷5,頁 113。

18《舊唐書‧列傳二》,卷52,頁 2199。

19《舊唐書‧列傳二》,卷51,頁 2175。

20

上官婉兒既然在襁褓中已配入掖庭,可見其出眾的才學完全是宮廷教育的結 果。從這證據上說,不可否認,唐代的宮廷教育還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二、女性專權

雖然歷史記載中國女性專權的濫觴是從武則天開始的。但仔細檢閱後,其 實武氏掌權,早在她正式與高宗並稱「二聖」時的十幾年以前就開始了。《新唐 書》記載:

永徽六年,廢王皇后而立武宸妃為皇后。高宗稱天皇,武后亦稱天后。

後素多智計,兼涉文史。帝自顯慶已後,多苦風疾,百司表奏,皆委天 后詳決。自此內輔國政數十年,威勢與帝無異,當時稱為「二聖」。20

所以武則天在封為皇后時就開始參與國事的裁決,雖然之後有中宗和睿宗在 位,但其實都有則天臨朝稱制的紀錄。直到天授元年(690)才終於正式改國號 為周,武則天正式自立為帝,後在西元704 年的宮廷政變中被迫歸還政權給唐 中宗,結束女性第一位稱帝的國祚。

中宗繼位後,表面上雖然恢復了唐的國號,但武則天的影響力仍在朝中蔓 延。首先是中宗的皇后韋氏:

及再為皇后,遂干預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伏見陛下每臨朝,皇后

及再為皇后,遂干預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伏見陛下每臨朝,皇后

在文檔中 上官婉兒及其詩歌研究 (頁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