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智權加值與智財重整的創新

第六章 工研院價值導向的創新實例

6.2 智權加值與智財重整的創新

專利經營模式的創新為企業帶入大筆財源 (范建得等,2006)。國際大廠 善於利用智慧資本創造組織價值,如IBM每年賺取的專利權利金超過10億美 元。技術衍生加值為「透過智權的加值運用,包括專利的授權/讓與/聯盟/交 易等、及新事業的育成,求取將技術研發的價值最大化。」同時也藉此有效 引導並聚焦研發資源的投入,強化「產業競爭」能力與「價值」創造 (周延 鵬,2006;陳怡之 & 郭明宗,1999)。以IBM為例,以往小公司只能一項一 項購買技術使用權,過程耗時,IBM的新構想是:將專利權包裝成組合套裝,

以更機動的「浮動專利」 (floating privileges) 方式讓小公司需要時付費快速 取得技術使用權。

6.2.1 推動技術衍生加值的背景

雖然在全球專利市場大本營的美國,台灣專利的申請數量,連續多年名 列全球四強,僅次於美、日、德。但在質量上,卻有極大改善空間,可以說,

「台灣專利擁有螞蟻雄兵的數量,但在重要領域上,還欠缺一錘定音的關鍵 專利 (商業周刊1041期,2007)。」這個現象相當程度反映在台灣產品創造的 附加價值上。根據主計處的資料, 台灣電子零組件的附加價值從5年前的 29.26%逐年降低,2007年將跌破20%,相較於美、日兩國3成以上的高附加 價值,明顯遜色許多。國科會和經濟部研究統計也發現,台灣企業技術專利

每年輸出產值遠低於自國外引進專利技術產值,且趨勢愈來愈嚴重。也就是 說,台灣的技術仍高度仰賴國外進口,自主性技術輸出的產值有限。

以國際常用的「技術貿易比」來看 (技術輸出值/技術輸入值),2005年台 灣技術貿易比僅有0.23,和日本的3.12、英國2.33、美國2.20、加拿大1.95等 專利輸出國比,差距相當大,連南韓也以0.25領先台灣,凸顯台灣技術研發 和專利水準有待精進。同時專利需要維護費用,需將專利進行分級和鑑價,

讓每個專利都能「適才適用」,有利專利價值最大化,否則也會變成專利負債。

截至 2007 年底,工研院累積的有效專利約有八千件,其專利產出量比 國外同性質的研發單位13為多,顯示工研院在智慧資產累積及保護上的前瞻 性 (Chen & Yeh, 2005)。在質的方面,工研院專利亦居龍頭地位。以 2006 年 來說,其電子通訊領域所產出的發明專利數、優質技術強度 (Essential Technological Strength; ETS)、即時影響指數 (Current Impact Index, CII)、

優質專利指數 (Essential Patent Index, EPI) 均為全台之冠14。優質技術強度 是評估專利「質」和「量」的綜合指標。優質專利是各技術分類內每件專利 之優質專利積分排名在前25%的專利。即時影響指數(CII)值越高,代表該組 織專利於近年影響力越高,是「質」的指標。優質專利指數 (EPI)則為優質 專利數占該組織擁有發明專利的比例。優質專利指數越高,通常代表該公司 專利的品質越高,即時影響指數與優質專利指數均為「質」的指標。

10、2006 年台灣電子通訊領域優質專利排行榜 (6-1)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1041 期,2007

13 如德國法蘭賀福研究院(Fraunhofer)、澳洲/國家科學院(CSIRO)、荷蘭/應用科學研究院 (TNO)、加拿大/國家研究院 (NRC)、日本/產業技術總合研究所(AIST)。

工研院在智權創新應用的耕耘,可推溯到1986年起,開始將智權列為策 略發展項目之一。1993年促成與美國AT&T締結「專利交互授權合約」,保障 台灣廠商享有優惠權利金,獲得業界響應。但以專利組合專屬授權與轉讓為 例,以往模式為個別專利授權,強度與效度均不足;至於非專屬授權,著重 專利技術的商品化效益,未能發揮專利 「法定排他權」的力量。再以專利轉 讓標售為例,以往模式對一定期間後的專利,經評估無推廣價值者,多以正 式程序公開後放棄維護,形成價值的浪費。若能經過策略性評估,進行完整 組合,可大幅提升專利價值;而將擬放棄的專利標售,可回收價值,並可活 絡專利交易市場,包含法人機構、學校、知名企業、國外研究機構及個人,

均可將專利委託標售,帶動智權服務業的鑑價及融資服務等具體功能。

6.2.2 推動技術衍生加值的做法

工研院於2004年成立「技術加值團隊」,從「技術移轉與授權」轉向「活 用科技智權」,透過「開放」與「活用科技」,讓所累積的技術智權獲得加值,

甚至孕育產業。做法包括:

(1) 推動智權資源整合規劃 (IRP),採全面觀照 (overall picture)15讓專利規劃 與研發規劃同步並行,而不是分開、分階段進行,以利及早嵌入關鍵點,

產出優質、有效之專利,增加進入全美國引證率最高之前20%專利數。

(2) 創新 IP 的運用模式:借重外部智權,策略性專利引進,進行專利組合運 用;選擇性專屬授權與專利聯盟;推動IP based 新創事業,開創營運機會。

(3) 注重未來權利金收入之規劃,強調前瞻 (forward-looking) 思考。

(4) 以實質財務獎勵,促進原創性發明、提升專利品質,高度原創性發明人可

14 2006 年〈優質專利權人〉技術領域別排行,商業周刊 1041 期。

15 全域流程指的是在研發設計產品時,同步做產業結構、專利和先前技術的分析,而不是分 階段進行;但要「並行」與「同步」的進行規劃,需建立完整資訊系統,以利即時(real time)

與無障礙的存取(access),見周延鵬 (2006) 虎與狐的智慧力-智慧資源規劃九把金鑰。

獲高達專利運用收入淨額的25%之獎勵金16(Intellectual Capital),用以累積及創造企業價值。

16 根據工研人 (296 期,2008.1.) 報導,截至 96 年度底止,共發出 8,262 萬元發明獎金,獲 300 萬以上者一人;100~300 萬者 9 人;50~100 萬者 21 人;50 萬以下者 1,438 人。

R&D Planning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Leverage Other’s IPs

3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ITRI’s R&D Activities and IP Management

Commercialization Strategy

New Ventures Licenses Royalty & License Fee

Equity

New R&D Platforms Commercialization

Planning

R&D Planning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Leverage Other’s IPs

3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ITRI’s R&D Activities and IP Management

Commercialization Royalty & License Fee

Equity

New R&D Platforms New R&D Platforms Commercialization

Planning

R&D Planning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Leverage Other’s IPs

3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ITRI’s R&D Activities and IP Management

Commercialization Strategy

New Ventures Licenses Royalty & License Fee

Equity

New R&D Platforms Commercialization

Planning

R&D Planning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Leverage Other’s IPs

3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2

Unlocking Exis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2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1

Inventing with a

Purpose

1

ITRI’s R&D Activities and IP Management

Commercialization Royalty & License Fee

Equity

New R&D Platforms New R&D Platforms Commercialization

Planning

這個從研發初期就檢視智權產出之目的與後續的推廣與商業化之整體思 考,符合價值管理從目標設定開始的想法,除了讓所研發的技術承接市場標 準的檢驗,有助專利品質的提升,也確保產業效益的落實。解開現有智權則 帶有現有智權價值重建的意義。借重外部智權應用了 H. Chesbrough (2007) Open Innovation的精華,發揮智權槓桿綜效。

從研發單位扶植產業的使命來看,經過開放與加值,技術增添能量,對 廠商的幫助更直接,可降低廠商進入風險,排除進入障礙,加快廠商進入新 領域的速度,即時掌握商機。對工研院自身來說,智權加值與智財重整帶入 新營收,增加未來權利金收入,增加其財務上的健全度,在舉世非營利機構 受困於政府經費來源不穩定、不確定之苦時,為工研院的發展開創一條新的 出路。下表列出工研院2003年到2008年技術衍生加值收入金額與其佔總營收 百分比的成長情形,驗證在推動智權多元運用的效益。

11、工研院 2003~2008 年技術衍生加值收入成長趨勢 (6-2) 年度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預估)

億台幣 8.35 11.72 12.32 13.51 15.13 16.75

佔該年度工研

院總營收比率 4.8% 6.2% 7.7% 8.3% 8.5% 9.3%

資料來源:工研院,本研究整理,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