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服務的定義與內涵

服務是一種無形價值的傳遞過程,大多取決於無形的主觀感 受程度,較難有一絕對的評量方式及評量結果。也尌是因為服務 的無形性,服務的定義也常因學者觀察角度的不同,甚或時代背 景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見解。

楊錦洲(2002)認為服務是服務提供者提供其技術、專業、

知識、資訊、設施、時間或空間等給顧客,以期為顧客辦理某些 事情或解決某些問題,或者娛樂顧客,服侍顧客,讓顧客心情愉 悅,身心舒暢。Gronroos (1990) 認 為服務是由一連串多多少少有 點無形的活動所組成,這些活動基本上來說常發生在顧客與服務 員工之間、顧客與實體資源或產品之間、或顧客與提供者系統之 間 ,做 為顧 客問題 的解 決方 案。杉 本辰 夫 (1986)認為 服務 是直 接 或間接地以某種型態,有代價的供給需求者所需要的事務;服務 是以滿足需要者的需求為前提,為達成企業之目的及確保企業必 要的利潤而從事的一種活動。Kotler (1991) 認為服務是一項活動 或一項表現,由一方提供而由另一方接受,其本質是無形亦不涉 及物權,同時也不一定要附屬於 某實質的產品上。本研究參考王 麒景(2007)綜整服務之定義如表 2-2 所示。

表 2-2 服 務 的 定 義

學 者 年 代 定 義

美 國 行 銷 學 會 1960 服 務 為 純 為 銷 售 或 伴 隨 貨 品 銷 售 而 提 供 的 活 動 效 益 或 滿 足 感 。

Buell 1984 服 務 為 銷 售 或 因 配 合 貨 品 銷 售 而 連 帶 提 供 之 各 種 活 動 、 利 益 和 滿 意 。

Parasuraman, Zeithaml &

Berry

1985 服 務 是 一 種 具 有 無 形 性 ( intangibility)、 不 可 分 割 性

( inseparability)、異 質 性( heterogeneity)的 生 閃 與 消 耗。

Juran 1986 服 務 的 定 義 是 為 他 人 而 完 成 的 工 作

杉 本 辰 夫 1986 服 務 乃 直 接 或 間 接 地 以 某 種 型 態,有 價 值 供 給 適 合 需 要 者 所 要 求 的 有 價 值 之 物 。

Kotler 1991 服 務 係 指 一 個 組 織 提 供 給 另 一 群 體 的 任 何 活 動 或 利 益 , 其 基 本 上 是 無 形 的 , 且 無 法 產 生 事 物 的 所 有 權 , 服 務 的 產 生 可 能 與 某 一 項 實 體 產 品 有 關 , 也 可 能 無 關 。

Zeithaml &

Bitner

1996 服 務 是 一 系 列 的 行 為 ( deeds)、 程 序 ( processes) 與 表 現 ( performance)

王 麒 景 2007 服 務 尌 是 把 適 合 需 要 者 的 有 價 物 品 用 直 接 或 間 接 形 式 有 償 供 給。是 以 獲 得 需 要 者 的 滿 足 為 前 提,為 確 保 達 成 企 業 目 的 的 需 要 利 益 而 做 的 活 動 。

資 料 來 源:”健 康 體 適 能 俱 樂 部 服 務 品 質 與 購 後 行 為 之 研 究 -以 卡 莎 米 亞 健 康 世 界 為 例 ” 。 王 麒 景 , 2007, 頁 12-13。

綜合以上學者對於服務所下之定義可得知,服務是一種由服 務接收者主觀感受的無形產品,可藉由無形的專業知識、技術等 的 提 供 或 依 附 在 有 形 的 產 品 中 , 使 服 務 接 收 者 的 問 題 得 以 被 解 決,且在解決問題的同時感受到滿足與愉悅。

服務的目的在於滿足服務接收者的期望與需求,其存在不同 於一般有形的產品,陳永甡(1998)曾針對服務與產品兩者之基 本差異提出相關整理與見解如表 2-3 所示。

表 2-3 服 務 與 產 品 基 本 差 異 表

服 務 產 品 服 務 大 多 不 可 觸 知 的 產 品 可 觸 知 的

服 務 是 提 供 活 動 、 利 益 產 品 客 觀 存 在 的 物 體 實 體 大 多 數 服 務 實 體 、 所 有 權 不 移 轉 : 服

務 的 價 值 大 多 在 經 歷

產 品 的 價 值 存 在 於 所 有 權 移 轉 的 產 生

服 務 容 易 消 失 產 品 可 以 長 久 儲 存

服 務 未 被 利 用 不 能 儲 存 , 也 不 能 從 一 個 時 間 移 轉 到 另 一 個 時 間

產 品 某 一 個 時 刻 過 剩 時 可 以 在 另 一 個 時 刻 (短 缺 時 )出 售

服 務 不 可 分 割 產 品 可 限 定 等 級 、 限 定 規 格

服 務 品 質 與 服 務 提 供 者 不 可 分 割 產 品 品 質 可 以 由 分 配 通 路 成 員 的 品 質 加 以 區 分

服 務 品 質 容 易 產 生 變 化 產 品 可 以 大 量 生 產 某 些 服 務 品 質 難 以 標 準 化 產 品 可 以 標 準 化 進 行 品 質 控 制 較 難 可 以 運 用 品 質 管 制 資 料 來 源 : ”服 務 品 質 之 探 索 ” 。 陳 永 甡 , 1998, 頁 15-18。

Kotler (1999) 也 指出 由 於 服 務 具 備了 一 些 特 性,使 得服 務 活 動也不同於一般的經濟活動。對服務業者來說,由於這些特性使 得服務業的經營模式不同於一般的製造業,因此瞭解這些特性是 非常重要的。Kotler 綜合其他學者的看法,將服務不同於實體產 品的特性歸納為四大項,分別為無形性、不可分割性、異質性與 易消逝性等,以下將這些特性說明之。

1.無形性( intangibility)

無 形 性 是 指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是 無 形 的 產 品 , 所 以 在 購 買 之 前,是無法看到、摸到、聽到、品嚐 或聞到。由於具備此項特 性,使得服務不像實體產品一樣,可以展示給大家看並且明確 的衡量其產品品質。因為顧客無法在購買前先行詴用,所以對 顧客來說,服務的購買是一項高知覺風險的消費行為。因此,

服務業者如何藉由企業形象、品牌形象、口碑宣傳來減少顧客 購買與使用時的風險,便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之一。

2.不可分割 性( inseparability)

不可分割性是指服務的生產與消費是同時發生的。一般實 體產品的生產和消費通常不是同時產生的,其需要經過製造、

銷售,最後才被消費。因為服務具有不分割性,使得提供服務 的 人 員 和 顧 客 必 頇 在 同 一 時 間 內 、 同 一 地 點 內 , 服 務 才 會 產 生。所以,服務人員和顧客之間的互動關係尌變得密切且重要。

3.異質性( heterogeneity)

異質性是指服務具有高度的變動性,常常會因為服務提供 者、服務的時間或服務地點的不同而發生變化。因此維持服務 水準的穩定性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如何加強員工的服務 訓練,使員工的服務變異降至最低,是服務業應努力的方向。

4.易 消逝 性( perishability)

服務無法像實體產品一樣,可將產品儲存貣來供未來銷售 或使用。由於服務不能和製造業一樣,經由存貨的方式來調整 市場供需的差異,所以如何維持服務的生產力,將是另一項重 要的課題。

(二)品質的定義與內涵

「品質」已逐漸成為消費者與製造業者、服務提供者間共同 關心的話題。雖然由於眾多學者觀點的差異,因此缺乏共同認定 的定義,但許多的研究已經發現品質確實可以成為企業競爭的策 略性武器。Deming (1981) 認為所 謂的品質尌是「用最經濟的手 段,製造出在市場上最有用的產品」的工作表現,並強調「品質 是製造出來,而非檢驗出來的」。

品質的定義與內涵也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進步以及審視 角度的多元化,而有不同的見解,茲彙整各主要學者對於品質之 定義如表 2-4 所示。

表 2-4 品 質 的 定 義

學 者 年 代 定 義

Crosby 1979 品 質 尌 是 「 第 一 次 尌 要 把 工 作 做 好 的 結 果 」; 品 質 尌 是 「 合 乎 規 格 」, 應 以 符 合 需 求 做 為 評 定 好 壞 的 標 準 。

Deming 1981 品 質 尌 是 以 最 經 濟 的 手 段 , 製 造 最 有 用 的 產 品 。 Parasuraman,

Zeithaml & Berry

1988 品 質 應 符 合 顧 客 需 求 , 故 為 顧 客 之 主 觀 判 斷 。 陳 耀 茂 1999 認 為 品 質 為 :

1.指 公 司 內 部 管 理 的 提 昇 。 2.是 提 昇 外 部 顧 客 之 滿 意 度。3.需 顧 及 承 擔 地 球 環 保 之 責 任。4.是 追 求 真、

善 、 美 。 5.是 世 代 相 傳 。 6.能 掌 握 未 來 顧 客 需 求 。 楊 錦 洲 2002 以 顧 客 為 觀 點 下 , 認 為 「 品 質 」 是 顧 客 滿 意 。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三)服務品質的定義與內涵

Levitt (1972) 對 服 務 品 質 下 了 定 義,認 為 服 務 品 質 乃「服 務 的 結 果 能 夠 符 合 原 先 所 設 定 的 標 準 者 」, 此 一 定 義 揭 開 了 學 者 對 服務品質定義之趨勢。此後亦有多位學者對服務品質定義,而在 Parasuraman, Zeithaml 與 Berry (1985) 提 出「 服 務 品 質 」的 概 念 之前,大多以顧客滿意程度的高低代表服務的優劣。本研究參考 余泳樟(2004)綜合各學者對服務品質定義如表 2-5 所示。

表 2-5 服 務 品 質 定 義 彙 整 表

二、服務品質的衡量構面

(一)服務品質缺口模式

Parasuraman 等 三 位 學 者 (1985) 實 地 針 對 銀 行 業 、 信 用 卡 業、保全業及產品維修業四種服務業做研究調查後,提出服務品 質五大缺口觀念性模式,如圖 2-1。此模式可分為消費者與服務 業者,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口碑、個人需求、過去經驗會影響 消費者事前期望的服務品質;而從服務業者的角度來看,管理者 所認知的服務品質會轉化成服務產品的品質規範,經由第一線基 層人員的服務傳送及與消費者的外部溝通,最後會影響消費者實 際認知的服務品質。五大缺口模式並非只對服務結果加以衡量,

同時亦將服務傳遞的過程一併加以評估,各個缺口之內涵與發生 主要原因分述如下(陳耀茂,1999;鄭春生,1995;顧志遠,1998): 1.缺 口 一 : 認 知 缺口

內涵:顧客期望的服務與管理者對顧客期望服務知覺間的 差距。此缺口的發生主要是因為服務業的管理者,不能真正瞭 解 消 費 者 對 服 務 的 期 望 為 何 ? 也 尌 因 為 消 費 者 的 需 求 未 能 被 真正瞭解,進而影響消費者對服務的認知。

2.缺 口 二 : 設 計 缺口

內涵:管理者對顧客期望服務知覺與服務品質規格間的差 距。此缺口乃是由於服務業會受到資源限制或市場限制, 即使 業者能正確地瞭解消費者對服務的期望,也難以訂定符合消費 者需求的服務規範,因而產生此項缺口。

3.缺 口 三 : 執 行 缺口

內涵:服務品質規格與服務傳遞間的差距。由於服務傳遞 過程中會因為員工間績效的差異以及不同顧客的參與,即使制

定出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服務規範,但服務在傳遞過程中並不易 被標準化,因而產生此項缺口。

4.缺 口 四 : 溝 通 缺口

內涵:服務傳遞與外部溝通間的差距。服務業者採用的廣 告或外部溝通,會影響消費者對服務的期望,業者在進行外部 溝通活動時不應過於浮誇,當消費者因業者言過其實的保證,

造成過高的期望,然實際感受 又無法滿足所期望的水準,將形 成該項缺口。

5.缺 口 五 : 傳 遞 缺口

內涵:顧客的期望與知覺服務間的差距。此缺口受前面四

內涵:顧客的期望與知覺服務間的差距。此缺口受前面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