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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概念與定義
1-2-1 定義農民文學
參考張惠琪的碩士論文《日治時期台灣農村小說研究》,裡面整理了前行研 究中關於農民文學的定義:
站在農民立場,描寫喜怒哀樂點滴相關的敘述,或是與農民相關的農具、農民 生活作息之環境(農舍、田埂),農民之間人際關係的社交脈絡與有關的歷史事 件,這些都可以泛稱為「農村文學」。16
不過筆者仍然保留了一項極大疑問:若以這種條件來審視農民文學,那麼許 多冠上「農民」的各式文本,都可算進農民文學的範疇?比方1965 年,為了推 廣農機的使用,中國農機公司與中影合作拍攝一部《農機花木蘭》的影片;同時,
糧食局也找了「農機少女」陳命珠女士,拍攝她笑容可掬地操作農機的相片,最 後這張相片還被製成1969 年的糧食增產紀念幣 17;另外,1951 年農復會創辦的 農業雜誌《豐年》,裡面的農民形象,也是官方所構成的「健康寫實」風格。難 道只要有接觸關於「農」的文本,就可以算是農民文學嗎?
實際上,單就農民文學一詞而言,也是過於廣泛的集合,稍一不慎,可能淪 為空洞的名詞解釋,因此本文必須針對定義,在前行研究的既有基礎上進行更精 確的討論:
一、農民文學有兩種解釋:第一種是農民自身的書寫,意即「農民自己寫的 文學」。這是一種身份論的解釋方式,比方原住民文學和同志文學,本身隱含一 種身份認同的象徵。但這種解釋的問題是:農民本身因為文化資本相對稀缺的關 係,並不具有書寫行為的能動性。一般農民的文學性,大多展現在日常生活的言 語、行動以及文化再創作之上(例如自行改編山歌、改編傳統褒歌、歌仔戲等等)。 事實上這種日常語言,其故事性、精彩程度並不遜色於一般的典律文學作品,但 惜於研究方法的限制,筆者無法提出適當的架構去研究這些文本。並且就傳播層 面來說,這些文本尚未透過傳播工具進入現代公共領域,難以探討與社會結構的 互動關係18,不如知識份子刊登於媒體的書寫文本來得具體。因此本文必須放棄
「常民的隱蔽文本」此類文本,換個角度來觀看農民與農村。
16 張惠琪,(2009)《日治時期台灣農村小說研究》:中正大學台灣文學所碩士論文。
17 參考自黃采薇、吳忻怡、吳兆鈺等著,(2011)《農業超有梗》:台北,農委會。
18 比方客家山歌,就是很值得研究的「農民自行創作的文學」,但因為一般農民創作時並不會形 諸文字或其他紀錄工具,只有透過知識份子(可能是在地通曉文墨的文人等等)刻意紀錄,得以 保存。但那又是二手的創作,某種意義上也是屬於知識份子的再詮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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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種知識份子的書寫,意即「作家描寫農民及農村的文學」。農民文學的 作家雖然幾乎都有農村經驗,但身份上還是和真正的農民有所不同。直截來說,
就是作家和農民的文化資本不對等,生存心態19也就大異其趣。以吳晟為例,吳 晟算是徹頭徹尾的「草根作家」,幾乎大半輩子都在彰化溪州的圳寮村教書(國 中生物老師),並兼做農事,但也因為他的身份特殊,比起其他農民,更多了寫 作的資本及餘裕。因此縱使同處在同一個空間裡,文化資本較高的知識份子還是 掌握較多主流的語言符號,將這個社會空間裡所發生的事物,回應、描述、傳播 給社會大眾知道。因此,本文所稱的農民文學,理應屬於這種知識份子的書寫,
而非農民自身的書寫文本。
二、農民文學的「預設讀者」是誰?日本時代,楊逵曾經提出「文藝大眾化」
的想法:文學應為普羅大眾而寫、應為普羅大眾而服務20。也就是說,文藝應該 描寫普羅大眾的生活,並以簡單淺顯的文法書寫,讓一般大眾可以讀懂,就算不 識字,請他人誦讀,也可以了解意思。文藝大眾化最好的例子,就是楊逵寫的《送 報伕》。
然而,文學在馬克思的概念中,實際是屬於上層建築的,也就是屬於「決定 社會存在」的部分意識型態(這個觀點,在底下方法論一節中,會更詳細討論)。 普羅大眾,尤其是農民、工人,往往都被排除在意識型態的建構工程之外21,他 們無法自行書寫、創作,就連閱讀小說的精神空間,在生存空間擠壓下都顯得狹 窄侷促。因此若是農民文學、工人文學的作家期待自己的作品是被農民、工人所 閱讀,這種情形若不是過於理想,就是發生在共產主義政權的國家文藝政策下。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普羅階級有其能動性,也會出現突破結構限制的個體,但總 體而言,除非作品被收進課本,否則農民、工人文學主要的主要讀者群一定不是 農民和工人,而是知識份子22。
19 農民當然可能提筆創作,但考量到教育機會、資訊流通、社會資本等因素,和知識份子比較 起來的確處於「弱勢」的地位。再者,以專業農民來說,日常農事、家務忙完之後,是否有閒暇 從事創作,也是非常值得懷疑的。老一輩的農夫,認為生產就是生活的一部分,除了顧及「勞動 力再生產」的正常休息之外(睡午覺、乘涼聊天),很難會有農民特別進行無關生活、生產的書 寫行為。當然,這是從研究者自身角度出發的限制,事實上對於農民來說,「創作」和知識份子 的認知不同,將自己「田地」整理好就是一種創作行為:乾淨整齊的田地受到鄰人稱讚,背後也 有一種自我精神提升的藝術心態。
20 關於楊逵 1934 與林克夫、張深切等人論戰普羅文學的文章,可參閱黃英哲主編,(2010)《日 治時期台灣文藝評論集》:台南,國家台灣文學館。這裡的參考來源是網站「台灣大百科」裡的
「文藝大眾化論爭」詞條。
21 但國民黨在流亡台灣之後,培養了許多「軍中作家」。在此,軍人反而是被獨裁政權邀請進入
「建構文化工程」的行列。
22 如果美濃的農民有辦法和鍾理和及其文學對話,那麼鍾理和或許不用辛苦地發送《文友通訊》
和鍾肇政等人聯絡吧。鍾理和與自己筆下的農民,實際上存在著文化階級上的斷裂。根據鍾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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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脈絡下,普羅文學的實質形式,就是一種知識份子之間流傳的文本,
透過知識份子有意識的交換文本及其意識型態,追求「社會主義烏托邦」的概念 得以一再複製與強化。縱使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最後高喊:「全世界無產階 級,聯合起來!」但真正閱讀宣言的大多還是知識份子,不是無產階級。因此,
農民文學所預設的讀者,實質上是富有文化資本的知識份子,經由書寫普羅階級 的故事,爭取其他知識份子的同情共感。直言之,農民文學的功能,並非讓農民 在烈日下曬穀之暇還可以得到娛樂,而是向其他知識份子發言,藉由令人同情共 感的故事,來取得對「社會整體性」的共識。
三、農民文學的功能性,就農村半殖民地式的發展史脈絡而言,具有兩種功 能:其一是比較主要的,針對現實的諷刺與批判,例如宋澤萊《打牛湳村系列》; 其二是關於農民形象的再建構,例如吳晟的《吾鄉印象》。(這兩種功能,都具有 抵殖民的意涵,但關於農村殖民性的問題,可以留到下一節再討論。)
由於農民文學的預設讀者是知識份子們,亦即知識份子之間「再理解」農村 的方式。因此農民文學裡,有些文本不見得帶有諷刺或批判,但仍可見到許多賦 予農民「不同於官方宣傳形象23」的嘗試,亦即對於三農概念的詮釋權鬥爭。例 如洪醒夫〈跛腳天助和他的牛〉、阿盛〈火車與稻田〉、鄭清文〈檳榔城〉以及吳 敏顯〈沒鼻牛〉等文本裡,不見帶有像宋澤萊、林雙不那樣的批判意識,卻具有 獨立的農民主體性,農民不再是一抹襯托主流價值的背景油彩,而是具有獨特生 命力的、具能動性的「概念自身」。
四、為何不是「農村文學」,而是叫做農民文學呢?農民與農村代表著兩種 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人,後者是地理空間。事實上,就本文脈絡而言,以農村代 表整體的地理空間變化、人與環境互動的現象是比較恰當的。特別國民黨在戰後 透過地理空間發展不均的發展手段,達到資本積累的目的,因此農村空間裡的共 生者──不只是農民,還有販夫走卒,例如黃春明筆下敲鑼的憨欽仔,或者是王 禎和創造那位駕牛車的萬發──都是隨著城鄉興衰而衰頹、而哀愁,如要探討台 灣農業的歷時性變化,那麼以農村文學作為研究場域確實比較合適。不過,對於
的日記寫到(〈民國四十六年記於美濃尖山〉):「歸途,和一群挑柴的年輕的女人相遇,女人走過 後,忽然聽見由其中不知哪一個說道:這個人得到萬多塊錢的獎金呢!自去年十一月獲文獎會獎 金,消息不脛而走,周圍幾十里地不管相識也好,不相識也好,都知道我得獎,議論紛紛。也有 說是得彩的,彩金多少多少萬。他們所關心的是獎金,所羨慕的也是獎金。至於為何得獎,得什 麼獎,他們不管,也不會有興趣。」
23 官方宣傳的樣版,可見 1964 年的電影《蚵女》(李行導演),裡面雖然是描寫雲林沿海的小漁 村,但裡面所有的人物都是講「國語」,連罵髒話都是罵「你媽的」。這種電影被歸類為健康寫實,
同類型的還有《養鴨人家》(1965),也是李行導演。這種虛構的健康農家形象,直到現在,農委 會都還是採用類似的宣傳手法,比方作家李昂為農委會撰寫的,官方版本的農村文學,收錄在《復 得返自然-名人與台灣農村的交會》(2008,台北,農委會水保局出版)一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