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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資料與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

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樣本資料與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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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樣本資料與研究變項之描述性統計

一、人口背景變項資料描述

(一)基本資料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方式,共回收 1346 份問卷,扣除 27 份遺漏超過 1/2 之無 效卷,得到 1319 份有效問卷,樣本之基本資料請見表 4-2-1。

首先,在性別方面,本研究之樣本包含 655 位(49.8%)生理男性與 659 位

(50.2%)生理女性。根據新北市教育局針對國中與高中(職)生之統計資料,

男性與女性之比例約為 52%(n=111,462)與 48%(n=100,524),男性略多於女 性,本研究性別比例則接近各半。

年齡方面,本研究樣本中年齡最小為 12 歲,最年長為 19 歲,其中 15 歲的 樣本最多,共有 311 位(23.6%);其次為 16 歲,共有 282 位(21.4%)。樣本 平均年齡為 15.29 歲(SD=1.59)歲,偏態係數為-.056,峰度係數為-.763,整體 年齡分布趨於常態分配。而若從年級來看,本研究共包含 668 位(50.6%)國中 生與 651 位(49.4%)高中生,兩者比例相當接近。

在樣本就讀之地區方面,本研究依據新北市教育局之劃分,將新北市分為九 大分區,其中板橋分區的樣本最多,有 257 位(19.5%),其次為三重分區與新 莊分區,分別為 178 位(13.5%)與 180 位(13.6%);樣本數最少者為瑞芳分 區,有 107 位(8.1%),其次為三鶯分區,有 110 位(8.3%)。將本研究之樣本 與新北市教育局針對各分區國高中(職)生人數與比例之統計(請見表 4-1-1)

進行比較,其中板橋、三鶯、新莊等分區較接近母體之比例(19%、8%、15%),

雙和分區與瑞芳分區則與母體之比例(16%、2%)差異較多。

111,462(52%)

100,524(48%)

年齡(n=1319)

Mean=15.29 SD=1.59

39,448(19%)

21,995(10%)

32,998(16%)

6,862(3%)

26,448(13%)

5,004(2%)

10,566(5%)

34,748(17%)

32,471(15%)

*參考資料:參酌新北市教育局 104 學年度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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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經濟壓力狀況

有關樣本青少年之家庭經濟壓力狀況整理如表 4-2-2。整體而言(n=1307),

五點量表中(1 至 12 題為 0 至 4 分;13 題為 1 至 5 分)青少年主觀家庭經濟壓 力介於 1 至 52 分之間,平均家庭壓力為 8 分(SD=6.919),眾數則為 3 分,分 配呈正偏態(偏態係數=2.012)、高狹峰(峰度係數=5.469),顯示整體青少年 集中於低度家庭經濟壓力。

在各題項的回答狀況上,超過八成的青少年未曾因為感受到家庭經濟壓力而 影響其社會生活的各面向,如人際關係(85.7%)、過節(85.1%)、教育訓練

(83.4%)、生病就醫(94.5%)、看牙醫(94.4%)、穿著體面(87.5%);但仍 有約三成之青少年偶爾或有時認為「自己和家人難以靠現在的收入過活」(31%)

及「感受到家庭有金錢上的困難」(35.8%),就上述題項來看,多數青少年較 不曾因家庭經濟壓力影響日常活動的進行。

在「擔憂家裡金錢方面的事情」此題中,有 39.7%的青少年表示偶爾或有時 如此、13.2%的青少年表示總是如此,而此題之平均數達 1.01(SD=1.195),為 所有題項中最高者,顯示較多的青少年仍曾擔憂家庭金錢狀況。而關於青少年對 家庭經濟條件主觀比較看法,有約六成的青少年認為與其他家庭差不多(60.4%), 20.6%的青少年認為高於其他家庭,19.1%的青少年認為低於其他家庭。

由上述各題項之分布可知,雖然大多數青少年較少因為感受之經濟壓力而影 響日常生活,但仍有不少青少年因擔憂家庭經濟狀況而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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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因家庭經濟壓力量表並未有常模參照,為了檢視不同分區的青少 年所感受之家庭經濟壓力差異,筆者遂以本研究整體青少年平均家庭經濟壓力作 為劃分參考,將 8 分以下設為「低家庭經濟壓力組」,9 分以上設為「高家庭經 濟壓力組」,透過交叉分析比較不同分區與高、低家庭經濟壓力之情形,分析整 理為表 4-2-3。

根據不同分區與青少年高、低經濟壓力分組之交叉分析(n=1307),卡方分 配檢驗結果發現兩者有顯著關聯(χ2=21.235, p<.05)。從各分區高經濟組之比 例來看,瑞芳分區有將近五成青少年屬於高經濟壓力組(47.2%),七星分區也 有將近四成青少年屬於高經濟壓力組(38.6%),此可能與兩個分區相對屬偏遠 有關;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高經濟壓力組青少年比例最少的地區為淡水(25.0%)、

三鶯(24.8%)等市郊地區,而非板橋(35.0%)、雙和(32.2%)市中心地區。

整體而言,不同區域環境之青少年,其主觀經濟壓力程度存在差異。

表4-2-3:各分區與高、低經濟壓力之交叉分析(n=1307)

低經濟壓力 高經濟壓力

個數 比例 個數 比例 合計

板橋 165 65.0% 89 35.0% 254 三鶯 82 75.2% 27 24.8% 109 雙和 82 67.8% 39 32.2% 121 七星 70 61.4% 44 38.6% 114 文山 81 69.2% 36 30.8% 117 瑞芳 56 52.8% 50 47.2% 106 淡水 96 75.0% 32 25.0% 128 三重 112 62.9% 66 37.1% 178 新莊 127 70.6% 53 29.4% 180

合計 871 436 1307

𝜒2 = 21.235, 𝑑𝑓 = 8, 𝑝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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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青少年權能感之現況描述

本部分說明青少年於整體權能感及其各層面之現況程度。宋麗玉(2006)將 權能感分為個人、人際與社會政治三個層面,個人層面包含「自我效能與內控」、

「外在掌控力」;人際層面包含「人際溝通與技巧」、「人際自我肯定」及「社 會自我肯定」;社會政治層面則包含「社會政治資源與影響」、「社會政治權能」、

「社會政治行動」。筆者根據文獻探討與因素分析結果,發現青少年權能感同樣 應包含多元層次之展現,故亦參酌原量表,針對權能感的三種層面、八個次量表 之平均數進行檢視,以理解青少年於整體權能感及其不同面向上之展現情形。

整體青少年(n=1309)之權能程度最低為 40 分,最高為 136 分,眾數為 100 分,平均權能程度為 98.85 分(SD=13.404),換算題平均分數為 2.91 分,與預 期平均分數 2.5 分比較稍微偏高,回答偏向「同意」。而在權能感的分布上,偏 態係數為-.067,峰度係數為.795,趨近於常態分配。

宋麗玉(2006)發展權能量表時曾建立權能常模,分為四種權能程度,筆者 將將本研究樣本各權能程度之人數與百分比整理於表 4-2-4。最多青少年之權能 程度落在「尚可至中度」組,佔 37.9%(n=496);其次為「中度至高」組,佔 31.6%(n=414);屬於「低權能」組者佔 15.5%(n=203);「高權能」組的人 數最少,佔 15.0%(n=196)。

表4-2-4:權能常模參照之人數與百分比(n=1309)

權能程度 人數 百分比(%)

高權能(113 以上) 196 15.0 中度到高(100 至 112 間) 414 31.6 尚可至中度(87 至 99 間) 496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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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權能感量表各題項回答的次數分配與平均數,請見表 4-2-5。從各題之 平均分數來看,分數最高者為青少年對於群體產生之力量的信念,平均分數達 3.41(SD=.660),有 94.7%的青少年都非常同意或同意若人們果團結起來,可以 產生更大的社會力量;次高為集體力量可改變社會環境的信念,平均分數也有 3.24(SD=.692),90.8%的青少年非常同意或同意若人們一起努力,可以改變社 會的環境。而分數最低者為與權威者對抗之自信,平均分數為 2.61(SD=.911),

有 43.2%的青少年自認無法與有權力的人對抗;次低者為青少年之無力感

(M=2.69, SD=.865)與孤獨感(M=2.69, SD=.879),分別有 39.2%與 34.2%的青 少年對自己生活感到無力或孤獨。

另在其他題項上,皆有超過八成的青少年同意自己有能力(82.7%)、有價 值(85.2%)、能努力達成目標(82.9%)、有勇氣面對困難(80.8%)、知道如 何維持溝通(80.5%)、能協調溝通不同意見(87.5%)、意見不同能保持心平氣 和(81.8%)、相信採取行動可以解決社會問題(84.7%);但也有超過三成的青 少年不同意自己能透過計畫把握事情成功(34.9%)、不敢在公共場合發表不同 意見(39.3%)、不同意自己可改變所處情境(31.4%)、不願意參加集體行動改 善鄰里問題(35.4%)或社會問題(31.5%)、無法找到向社會或政府表達聲音的 管道(32.2%)。

就青少年在權能感量表各題項的答題情形來看,各題平均數都介於同意至非 常同意間,顯示整體青少年有不錯的權能感受。細究各題項,可發現青少年之權 能感受在不同面向上仍有異,多數青少年具有對集體力量的信念,相信人群聚集 可以產生更多力量並改變社會情境,但也可發現仍有部分青少年對於外在事物之 掌控感較不足,認為自己無法與權威對抗,而產生無力感或孤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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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的分析中,關於青少年權能感及個人、人際與社會政治等不同面向之 現況程度,整理於表 4-2-6。在各次量表中,青少年個人層面權能感之題平均介 於 2.72 至 2.96 間,人際層面權能感之題平均介於 2.85 至 3.00 間,社會政治層面 權能感則介於 2.81 至 3.26 間,各分量表皆稍高於預期平均 2.5 分。三個層面中 題平均最低者為個人層面權能(M=2.86),人際層面與社會政治層面權能感之題 平均分別為 2.92 與 2.96 分。

另比較各分量表,青少年最高的權能展現為「社會政治權能」(M=3.26),

即青少年具有社會政治改變之信念,相信透過集體力量或採取行動能改變社會環 境或處理社會問題;其次為「人際自我肯定」(M=3.00)、「自我效能與內控」

(M=2.96)與「人際溝通與技巧」(M=2.93),即青少年具有人際方面的溝通與 協調能力,表達不同看法時能維持心情平靜,對自己則具有自尊與效能感,能看 到自我之價值。

青少年較低的權能展現方面,最低的面向為「外在掌控力」(M=2.72),指 青少年缺乏對生活之力量感,不認為自己能對外在事物產生影響。其次為「社會 政治行動」(M=2.81)與「社會政治資源與影響」(M=2.82),指青少年較不傾 向參與實際行動來改善鄰里或社會不公不義之議題,在社會政治參與上則較缺乏 獲取資源的能力,也較不認為對環境改變具有影響力。

根據前述關於青少年權能感之描述分析,整體青少年的平均權能程度屬於尚 可至中度,權能程度並不低,反映一般性青少年的權能現況;就分布情形來看,

有將近七成的青少年為尚可至高權能,但仍有各一成五的青少年為高權能與低權 能,可以觀察到一般性青少年中仍有不同權能程度的展現。而在權能感的多元向 度方面,青少年雖然有較高對社會政治改變的信念,但獲取資源的管道與能力偏 低,並少透過實際行動來展現權能。另外,如同 Russell et al.(2009)指出同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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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變項之描述

(一)生活滿意度

有關本研究之青少年的生活滿意度現況整理為表 4-2-7。整體而言(n=1303)

青少年生活滿意度最低為 5 分,最高為 35 分,眾數為 20,平均分數為 21.11

(SD=6.729),整體題題平均分數為 4.22,稍高於預期平均之 4 分,回答偏向

「無意見」。而在整體分配方面,偏態係數為-.184,峰度為-.398,趨於常態分配。

「無意見」。而在整體分配方面,偏態係數為-.184,峰度為-.398,趨於常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