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眾、媒體,甚至是社工,總是選擇性的聆聽青少年的聲音、選擇性的相信青少年 的能力?作為青少年,又會如何看待自己的能力與權力?
從會議參與及實習經驗中看到不同青少年在權能感受上的差異,也觀察到處 在被病理化、問題化的社會中,青少年好奇對於自己生活的掌控權與影響力。研 究者希望進一步透過研究整理青少年權能感相關資料,釐清台灣青少年權能感內 涵與現況,並檢視影響青少年權能感之重要因素。
第二節 研究背景
一、發展理論如何看待青少年權能發展?
從青少年發展歷程來看,由兒童期進入青少年階段,個體面臨生理、心理與 社會的劇烈轉變(Steinberg, 2005),生理方面包括外顯的身高體重增長,內在的 腺體、臟器等亦快速發展;心理方面,青少年的認知能力更為提升,開始擅長邏 輯、系統性與抽象思考,有更高階的問題解決與決策能力。社會層面,據Erikson
(1959)與 Marcia(1966)對於青少年發展之理論,青少年期亦是建立自我概念 與尋求認同的階段,必須從父母期待、自我能力與社會期待中尋找利基點(niche)
(引自Chinman and Linney, 1998;張宏哲等譯,2013)。青少年在這個階段須完 成自我認同並與家庭分離之任務,逐漸獨立自主,與家庭、學校及同儕的互動是 重要的議題(陳玫玲,2012)。
青少年心理學者Steinberg(2005)認為青春期會發展三種自主性(autonomy), 首先是情感自主性,漸漸將父母視作對等的普通人對待,不再依賴,減少對於父 母的理想化,並開始在家庭以外的關係中注入大量的情感,最有利於情感主體性 發展的環境是鼓勵個體化與維持情感聯繫的環境。其二為行為自主性,展現於青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與自己的想法,更能進行假設性思考,而有獨立行為能力。最後是價值觀自主性,
包括道德、參與利他社會行為、政治、意識形態與宗教等抽象問題的看法與思考。
Steinberg 特別強調,所謂自主性發展並不意味完全不受他人影響,而是能在適當 的情況下徵詢他人意見,並能根據他人意見與自我的判斷來進行權衡、做出獨立 的決斷。此與國內學者對於青少年自主發展的雙元自主模型(Dual Autonomy Model)意涵相近,該模型指出青少年的自主發展應包括「個體化自主性
(individuating autonomy)」與「關係自主性(relating autonomy)」,前者為展現 個人內在特質與獨立適應,後者為維繫人際關係及與他人相依連結(吳志文、葉 光輝,2011)。從此來看,青少年的自主發展應該具有雙重目標,包括能夠自主 行事、思考與決策的獨存性,以及能與他人形成聯繫及共事的共存性。
二、法制面如何回應青少年權能發展?
聯合國於1989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UNCRC),其原則包括以下三者:(1)所有公約內的權利適用於所有兒童,不得 有任何歧視;(2)兒童的利益必須優先考量;(3)兒童的觀點必須被納入考量,
所有會對兒童產生影響的決策都應該涵蓋兒童的聲音。第三個原則強調兒少代表 權與參與權,可以說是UNCRC 的核心,如第 12 條:「締約國應確保有形成其自 己意見能力之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其意見,其所表示之意 見應依其年齡及成熟度予以權衡。」,此條以更積極的角度看待兒少權益,強調 並信任兒少能形塑自己的未來(Roche, 2004)。Roche 認為實踐 UNCRC 的參與 權並不意味必須給予青少年決策的權力,而是讓青少年能夠參與決策的「過程」, 無論是透過直接或代議的方式,兒童及青少年的想法必須被納入考量。
順應國際的趨勢,我國少年福利之發展大抵也是從消極的生存權保障擴及至 發展權,從物質層次的保障為基礎,擴展至心理與發展的重視(黃源協、蕭文高,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2012)。100 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指出:政府應結合民間協助兒童與少年建立自 尊、培養社區歸屬感、熱愛生命、因應生活壓力、學習獨立自主、參與公共事務 及發展潛能。「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於2011 年大幅修正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除了原有的身分權、教育權與就業權的維持,還新增了表意權、文 化休閒權、社會參與權,以及司法權。修法後加強兒少的參與及表意權,如新增 條文包含政府應結合民間機構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提供機會保障青少 年參與之權利,並得邀請青少年列席參與兒少福利政策諮詢會議,彰顯了兒少的 主體性(張紉,2012)。
三、增強權能觀點運用於青少年群體
從發展理論與國內外兒少政策的發展來看,青少年期是開始展現潛能、學習 對生活的掌控的階段,應擁有參與影響己身事務之權利。然事實上,社會一方面 要求青少年學習成為未來社會的主人,期待青少年發展自主掌控、自我決策等能 力;但另一方面又不斷對青少年貼上不成熟、不穩定等負面標籤,而有理由不重 視青少年自主權,導致青少年兩難的處境(趙維生,2003)。正如葉大華(2009)
所指稱的「作為『他者』的青少年」,問題化青少年使其主體性難以被看見,而 可能影響青少年權能的展現。增強權能(Empowerment)觀點改變過去將青少年 視作問題群體,而將青少年視為資源與機會(Holden et al, 2004),正符合青少年 由「客體」轉往「主體」發展之目標。
增強權能觀點在社會工作領域的運用,國內外的討論與研究發展相當豐富。
增強權能目的在於促進服務對象取得自主權與行動權,排除個人發揮權能的障礙,
增強個人的能力與自信心。基於此,增強權能理論關注的對象通常處於無力感、
無助感、疏離感與缺乏自控感的狀態,在政治經濟面缺乏參與的資源與機會(鄭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以促進其實現其個人目標(Zimmerman, 2000);另一方面,增強權能也可指一種 結果或狀態,具有權能感的個體或群體能改善其無力感、根據自己的想法與意念 採取行動、獲得對生活的控制感、發展並運用周遭資源與具有問題解決或決策的 能力,並能批判的理解社會政治環境對自己的影響(Zimmerman, 2000;Gutierrez et al., 1998;趙善如,1999)。Zimmerman 認為當增強權能被界定為一種結果時,
可以操作化加以研究權能感的展現,藉以評估權能程度。國內宋麗玉(2006)定 義增強權能為「個人對自己的能力抱持肯定的態度,自覺能夠控制自己的生活,
並且在需要的時候影響周遭環境」(p.55),此定義同時提到增強權能的過程與結 果意涵,並進一步依據生態觀點討論權能感的展現。
增強權能理論以正向與積極角度看待青少年議題,故將增強權能理論運用於 青少年領域並不少見。所謂青少年增強權能(Adolescent empowerment 或 youth empowerment),即將少年視為具有主體性與自主性的個體,透過教育或集體行動 激發其批判意識,目的在於創造平等友善看待青少年的機會與環境(白倩如,
2012)。具有權能感的青少年具有影響個人生活的能力,能展現個人的自我價值,
並有能力與他人合作影響公共事務(Gutierrez et al., 1998)。有關青少年增強權能 內涵的探究與討論不少,國外也相繼發展了許多青少年增強權能模型(Jennings et al., 2006),但如同 Prilleltensky et al.(2001)所提及,增強權能是由成人觀點 建構的,屬於青少年之權能感概念仍待整理與重新建構,非以成人角度之增強權 能理論代替之。
四、相關研究趨勢
在測量工具方面,為了了解青少年對於其權能之感受,以及探究青少年增強 權能方案介入的有效性,發展有關青少年權能感之測量工具是重要的。國外已有 研究加以發展為量表,藉以衡量青少年權能感受,有研究關注於青少年之心理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能(psychological empowerment),如自我效能、自尊、自我控制感、問題解決能 力(Zimmerman, 2000);也有部分學者重視社會政治控制(social political control)
面向的青少年權能感(Christens and Peterson, 2012);另有研究將青少年權能感分 為對父母、對師長及對同儕三個面向測量(Nation et al., 2008)。部分學者亦以多 元層面定義與測量青少年之權能感(Prilleltensky et al., 2001;Paxton et al., 2005;
Walker et al., 2009;Gutierrez et al., 2000)。
權能感如何促成、如何取得,尤其關於青少年權能感的影響因素,是本研究 待釐清的重點。目前關於青少年權能感的相關因素尚沒有特定的理論論述,實證 研究亦無定論。探討權能感影響因素的研究主要關注於社區研究(Peterson et al., 2006;Christens et al., 2011)、醫護人員(黃珊、王秀紅,2005;蕭碧瑛,2005)、
社工人員(例如Lee et al., 2011;林彥宏,2009)、教職人員(例如 Gholifar and Gholami, 2014;楊雅婷,2005)或其他弱勢群體(例如莊登閔,2011;Hansson and Bjorkman, 2005)。針對青少年權能感的部分,國內目前未有針對青少年權能 感相關因素之實證研究,國外研究未有定論,影響青少年權能感之變項因對於權 能感之內涵見解不同而有不同研究結果發現(Ozer and Schotland, 2011;Peterson and Reid, 2003;Christens and Peterson, 2012;Holden, 2004;Marr-Lyon et al., 2008;
Walker et al., 2009)。由前述可知,目前尚缺乏針對青少年權能感影響因素的完整 討論,尚值得被進一步整理。本研究除參酌青少年增強權能模型與少數有關權能 感影響因素之研究,青少年自我決策、自我效能、公民與社區參與等權能感相關 次概念之影響因素亦將納入參考,希冀整理出可能影響青少年權能感之潛在變項。
有關增強權能對於青少年之重要性,許多研究亦指出權能感之增強對青少年 之正面影響,包括課業表現與學習適應(Christens and Peterson, 2012;Ozer and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少(Holden, 2004, 2005;Reininger et al., 2012);HIV/AIDS 預防(Gutierrez et al,
少(Holden, 2004, 2005;Reininger et al., 2012);HIV/AIDS 預防(Gutierrez et 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