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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阿嬤」的混合體=創造新的力量

第三章 巴喜告部落的新騎士—「機動阿嬤」

第二節 「機動」+「阿嬤」的混合體=創造新的力量

電動代步車行車速慢35、蓄電力有限,同樣,阿嬤走得慢也走不遠,但人車補綴,

慢車配搭阿嬤衰邁的身軀,提供了適切的安全保障。不追求速度感,只要安全「慢慢騎」

和「不麻煩」家人的兩大前題,「機動阿嬤」的基本需求是能維持日常生活,電動代步 車幫助老化的身體連結回到日常,並創造了阿嬤在騎車時施展的能力。阿嬤的電動車比 不上童話裡仙子手中的魔法棒,揮動了它,那些遙遠的景象立顯眼前;也不如巫婆的魔 力竹掃把,騎乘它即能超越現實時空的限制,抵達想像的邊境,卻為許多大半生在部落 裡遠距(或跨部落)交通都依賴家人的阿嬤,在老年體驗了自己騎車、掌握得到自己行 動力的生活。過去文獻雖然關注到老年使用電動代步車為求獨立自主的晚年生活(許小 玲:2009)、障礙者的空間意識(徐秀維:2013),或以關懷弱勢用路人的觀點理解長者 用車滿意度(陳威志:2005)等。若能同時關注使用者思維、政策定義下的電動代步車,

才可能超越將使用者客體化,並跳脫僅視電動代步車為行動輔具的問題意識。本節將從 使用者及政策對電動代步車思維不同調下產生的「道路安全」問題,討論阿嬤如何在這 層含混的界定之間,藉技術物為老年生活升級。

一、電動代步車,不是車?!

(一)廣義的輔具—替代步行的工具

電動代步車對阿嬤來說是「車」,是 Biduai 布農語所說的 bibi(狀聲詞,按喇叭,

意指車子),但從法規角度,是補充障礙者行動用途的「行動輔具」,並不以車來定義。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5390 身心障礙者輔具—分類與術語」,輔具採「廣義」認定,

依其功能任務共分為十一類,定義為「特別生產或一般用於預防、補償、監測、減輕或

35 電動代步車為藥事法規範之醫療器材,提供行動不良者作為戶外交通工具,其最大速限為 10 公里/小 時(李淑貞、曾信瑋、林信豪 2010:4-5)。

緩和機能損傷、活動限制和參與侷限的任何產品,包括裝置、設備、儀器、技術和軟體」, ISO9999」轉譯及通過後,公告「CNS15390 身心障礙者輔具—分類與術語」。十一大類分別為:「個人 醫療輔具」、「技能訓練輔具」、「矯具與義具」、「個人照顧與保護輔具」、「個人行動輔具」、「居家生活

台東縣長濱鄉「台 11 線」的交通要道上,亦發生過公車司機和騎電動代步車阿嬤 之間不愉快的事件。一輛「海線」的鼎東客運在台 11 線行駛途中,差點撞上騎電動代 電車要「過馬路」回家的阿嬤,幸好司機及時剎車,人車平安,但新聞影片裡盛怒的司 機下車斥責(司機自認對阿嬤並無惡意,只是提醒)阿嬤騎車要留意,讓我替那位阿嬤 感到無所適從40。然而,綿長的台 11 線筆直寬濶,尤其台東海線部落居民少,唯有部 落出入口、小學前或重要景點設有斑馬線或閃黃燈,阿嬤該如何「過馬路」才稱得上安 全呢?電動代步車使用者和社會雙方認知的落差,亦讓身障團體騎車進入遊樂園參觀被 拒,園方以園區內坡度大、地面濕滑等理由,認為電動代步車危險,堅持身障團體搭乘 遊園專車,使得開心出遊的團體必須多負擔搭車費,更「被剝奪自由行動的權利」而感 受到歧視41。因此,量化研究方法的研究者普遍從長者騎電動代步車危險的論證下,指 出創造安全無虞移動環境的重要性(詳第二章)。

從法規的認知造成駕駛者實作產生的矛盾情形,電動代步車到底是人(身體一部分)

或是車的隱晦分野,確實說明「機動阿嬤」人機複合的 Hybrid 狀態。老弱的身體與機 動力結合,暫時成為連結回到社會網絡的「人機混合體」,Amber Case(2007)指出 cyborg 透過人機合一創造的虚擬空間,讓人跨越地理限制及認知,使當代透過通信、科技等結 合創造出 Technosocial Hybrid(科技社會的複合體)。阿嬤結合電動代步車改變對行的想 像差異並創造行動力,正是行動弱勢者一種自我增補行動條件的方法。

二、從步行模式到騎車族—用「買的」行動力

(一)行動力在那裡?

林文源(2014)研究腎病患者在長期透析(洗腎)歷程裡,弱勢者(病患)為對抗

http://168.motc.gov.tw/TC/ColumnContent.aspx?id=123&chk=700bfca3-287d-4ab1-9b4b-1df114d7e221

40 標題為「電動車擋路,公車司機怒罵老嫗」。原視新聞 2012 年 11 月 27 日,記者 Fawl/Mulas/陳天賜。

檢索日期:2014 年 2 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BMkN9KShY

41 標題為「遊園區禁代步車入園,身障人士控訴歧視」。中天新聞 2012 年 5 月 30 日。檢索日期:2014 年 2 月。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gjnl1ZE--I

整個社會的歧視和醫療專業,從實作中發展出「看不見的行動力」。他透過現象學的身 體意向性,指出身體失能情境轉變了病患所感受到的世界,包括「身體形象、品味與舉 止、身體化的時間性與空間性等根本面向,破壞病患原有存在於世的狀態,以及對此存 在的認知。」(同上引,2014:116)。老年不是病,但在種種社會對身體衡量標準之下

(退休年齡、敬老津貼或重陽節禮金發放、鼓勵參加老人日托等制度),高齡等同於失 去某些能力或自主性,需要社會特別照顧。這些「指標」彷彿標示了老年失能、標準以 外的身體。大約一年半的訪談過程裡,許多阿嬤都以「沒有辦法啦」、「很累」形容自己 的身體狀態,也同時提到請晚輩接送「很麻煩」,才藉由易學、輕巧的四輪電動代步車 來支持晚年的日常生活。Biduai 和 Sikiu 原本「一個跛腳推著一個中風的」,購買電動代 步車後,無論自己對「行」這件事的想像,或村民對他們夫妻步入老年的既有印象都改 變了。每一天他們騎到部落不同地方探索,安排出門和休息時間,找回對空間的熟悉感,

掌握時間規劃的彈性。

74 歲的 cina Balahu(車齡一年)每天都到田裡工作,她的田位於鄉道旁,烈日下,

常見她揹著籃子往田的方向慢慢走,她說:「兩個腳會痛,我還是忍耐」。她跟女兒說想 買電動代步車已經好一陣子了都沒有下文,「可是我真的沒辦法,就叫我的女婿去馬偕42 對面看」,這回總算達成買車的心願了。從沒騎車經驗,經過車行老闆在店門前教她前 進、後退的簡單技巧,cina Balahu 就慢慢地學騎,她微笑說「現在有車子可以用,比較 舒服」。現在去田裡工作、去老人日托站都不再讓她困擾了。走得吃力的 cina Balahu,「調 查」到購買電動代步車的地點,到真的「沒辦法」再走下去的時機,差遣女婿直接去店 舖看,可說是 cina Balahu 改善行動力的方法。從林文源(同上註)由於身體狀態改變 以致破壞原先感知到的世界,至巴喜告阿嬤舉步維艱又必須獨行的老年生活,「機動阿 嬤」有必要各自發展出一套改變行動力的實作方法。

(二)阿嬤互助,一起「升級」—晉級版的老人生活

42 台東市馬偕醫院(長沙街)對面銷售電動代步車的店家。

既表現自我能力,亦互助增進群體的能力,正是黃應貴(1993)所指的「實踐式的 部落成員關係」。個人的心智(isang)成熟,經由後天學習而克服對方的精神(hanido;

克服的對象可以是土地、農作,或物質等),將己力回饋聚落以獲取一種公、私利益的 平衡,以達到布農社會的理想。這種平衡不僅建立在社會內的公私利益,也見於布農人 的身體觀,如黃應貴(2012:29)所指的:「至老年時,往往能維持 makuanhanido 與

mashiahanido 間的平衡關係而顯得穩重。」老年穩重之時,宰制好與壞 hanido 的兩肩

因已達平衡,若獻己力並獲得群體承認,離世後終可返抵永恆的 maiason(部落)。故 此,表現自我能力又助人提昇能力的社會文化特質,體現於「機動阿嬤」的民族誌實例 裡,通過社會成員的實踐,做出文化的當代樣態。

熱心、有活力的「機動阿嬤」cina Abus,是老人日托站的班長、真耶穌教會的教友,

每當日托站或其它活動散會時,看到比她年長的阿嬤慢慢走路回去,「會很不好意思(看 到)她走路,我騎車子,為什麼呢,因為我的車子只能坐一個人,沒辦法載她啊。」

cina Abus 想幫忙載「步行模式」的老人家,無奈電動代步車設計的空間僅適合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