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沈湎、牽掛與本真彼此共在
第三節 歷史性與本真彼此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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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歷史性與本真彼此共在
《存有與時間》第六十六節指出,「時間性揭露自身為此有的歷史性
(Geschichtlichkeit)」247,此有是歷史性的。而後面第七十二節也說,此有「歷 史地實存和能歷史地實存,是因為它在其存有基礎上是時間性的」248,亦即歷史 性源自於時間性。在《存有與時間》闡述了時間性之後,第二篇的第五章(第七 十二節到第七十七節)就開始處理存有論上有關歷史性的問題。此有的歷史性涉 及的是被拋性,因為此有在當前投企到將來,以構成自己的過程中,過去已對它 產生影響。
1.歷史與歷史性
本文先要說明的是海德格所謂的「歷史」(Geschichte)是什麼意思?《存有 與時間》第七十三節先指出,排除與歷史科學,即歷史學(Historie)相關的意義,
流俗的「歷史」可有四種含意:
(1)過去的事(Vergangene)。例如,我們常會說某件事已經成為歷史了。
「過去」指的是不再是現成的,或還是現成的,但對「當前」(Gegenwart)沒有 影響或效用(Wirkung)。反過來說,過去的事也可能對「現在」和「今日」仍 有效用,因此有「人們無法脫離歷史」的說法。
(2)出自過去的淵源(Herkunft)。這是說「歷史意味著一種貫穿『過去』、
『當前』和『將來』的事件關聯和『效用關聯』(Wirkungszusammenhang)」249。 當我們說希臘宮殿的遺跡是有歷史的,表示它歷經盛衰而延續至今。再者,有歷 史的東西也能「造就」歷史,亦即能規定或影響「將來」。
(3)「在時間中」變化的存有者整體。這不是說自然的運動,而是指包括 人的、人的組合(menschlichen Verbänden)及其「精神」、「文化」的變化和共 命(Geschick)。因此,此意義的歷史指專屬於人的、與自然有別的領域。
247 SZ, S. 332.
248 SZ, S. 376.
249 SZ, S. 37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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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chehen)」250,因此強調其「在彼此共在中『過去的』卻又『流傳下來』的、
繼續起作用的發生」251的意義。由此可知,「歷史」與作為事件(Ereignisse)「主 體」的人相關。海德格接著追問,歷史或事件的發生是怎樣的?它又與此有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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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分析可說有幾個層次:最基本的是(1)此有的曾在性,它和當前與 將來同等源初地時間化,從而(2)曾在此的此有與還存在著的此有形成不同的 世界,(3)現在現成的古董由於屬於並出自曾在世界而具有過去性(Vergangenheit)
和歷史性質。相對於此有首要是歷史的,現成事物、上手事物與自然周圍世界都 是次要的意義上是歷史的。海德格於是把那些非此有的存有者稱為「世界–歷史 事物」,它們之所以是歷史的是因為在世界內被遭遇為存有者,而不是由於歷史 學的對象化。
儘管一般人也都會同意,人的此有基本上是歷史的首要「主體」。然而,海 德格不僅是在存有者層次上說「此有是歷史的」,而要進一步回答「歷史主體的 主體性在何種程度上,以及根據那些存有論條件,讓歷史性作為本質建構屬於 它?」。由於此有的存有,亦即牽掛奠基於時間性,故回答此問題要先從時間性 尋找把實存規定為是歷史的的那種發生。如此闡釋歷史性即是更具體闡明時間性,
先前是從本真的實存作為先行的決斷來揭露時間性,現在則要從先行的決斷推進 到此有的本真的發生,這就涉及所謂的「命運」(Schicksal)。
2.命運與共命
我 們 已 知 , 先 行 的 決 斷 的 此 有 真 正 理 解 其 有 限 性 , 而 整 體 地 承 擔 起
(übernehmen)被拋性或有限性、開創其處境,亦即理解此有事實上投企自己的 種種可能性。海德格指出,此有一般是從被拋性獲得這些可能性的:被拋的此有 被分配、被指定一個「世界」而在事實上與他人一起實存,因此,此有首先與通 常藉由現今平均的、公共的對此有的解釋來理解自己的種種可能性。
然而,「實存上的本真理解不是要從流傳下來的解釋中抽離,它倒向來從這 些解釋中、為了反對這些解釋,同時也為了贊同這些解釋才決心(Entschluß)去 掌握選擇(gewählt)出來的可能性」253。海德格把那些流傳下來的東西稱為「遺 產」(Erbe),決斷就是從遺產中開展本真實存的每一當下的(jeweilige)、事 實的諸多可能性;此有藉由決斷回到自身的被拋性,包括把流傳下來的可能性傳
253 SZ, S.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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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實存的可能性,這就是所謂的「自我傳承」(Sichüberliefern)254。海德格進一步說,一旦此有「先行向死」,就不會迷失在形形色色的、無窮 己的無能為力(Ohnmacht)時,它選擇去選擇256,使有限的自由「存有」而具有
「超越力量」(Übermacht)。此時此有能明察「處境」中的種種偶然之事,而不 會受幸與不幸之事所擺布。由於此有本質上是與他人共在,故其發生就是一種「共 同發生」(Mitgeschehen),此種發生被規定為「共命」(Geschick),它標誌出 共同體(Gemeinschaft)、民族(Volk)的發生257。正如許多主體一起出現不就 是「彼此共在」,「共命」也不是由個別的命運聚集而成。海德格主張,
有關,安排某物即是使它發生。參見A Heidegger Dictionary, p. 67.
256 這也就是「決斷」的意思:「對一自己存有的選擇的選擇」,見 SZ, S. 270。我們也可以聯想到 海德格曾說,從常人收回自己即是從常人自己轉為本真自己存有的存在方式,這必以「補做」
(Nachholen)某種選擇的方式進行,它意味著對這一補做的選擇進行選擇。見 SZ, S. 268.
257 SZ, S. 384.
258 SZ, S. 38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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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而讓自己已撞碎(zerschellen)到死亡的方式,反拋到事實的此之上」259, 才能把遺留下來的可能性傳承給自己,且承擔起屬己的被拋性,而讓此有既是將 來的也是曾在的,並在「瞬間」為了「它的時間/時代」而存有260。此有的時間性 才讓此有決斷與自我傳承,而再次接受流傳給它的可能性,海德格把這種明確地 傳承稱為「重演」(Wiederholung)。重演是重新取得一種曾在的實存可能性,例如:此有為自己選擇其英雄
(Helden)261。但是,這種重演不是再次實現那個曾在此的此有,即不是恢復過 去的事,也不是把「當前」連結回「已過時的事」以顯示出有所進步。重演乃是 對曾在此的實存的可能性的回答(erwideren),這個瞬間的回答也是對今天還起 作用的過去性的「收回」(Widerruf)262。以上面選擇英雄的例子來說,在先行 的決斷中,此有才能在曾在此的可能性中,自行「選擇」實存的榜樣而以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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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此有完整的本真發生,顯示本質上是共在的此有除了受常人所制約,也可能 以本真的方式回應共同體所加諸自己的遺產。
3.本真的發生與完整的此有
海德格之所以在這裡談「本真的發生」,乃是為了對個別此有的時間化做一 完整的說明。我們知道,海德格在實存論分析中非常在意的一個問題是:是否已 把此有的整體帶入分析的前有?他先前從顧及此有的「向終結存有」來回答,但 現在則指出,若僅是闡釋向死存有,則分析工作的方向仍是「片面的」(einseitig), 因為死只是此有整體性的一端,另一端為「出生」(Geburt),只有這個生死「之 間」(zwischen)的存有者才真正表現出他要的整體263。此有本身存有先就把自 己構成為「伸展」(Erstreckung),它是以出生的方式實存著,也已在向死存有 的意義上,以出生的方式死亡著(gebürtig stirbt)264。海德格把這種伸展開來的 自身伸展運動(Bewegtheit)稱為此有的發生。此種發生也可以說是「歷史化」,
而其結構即是歷史性,所以剖析發生的結構及其時間性可能條件,就能獲得對「歷 史性」的存有論理解。
歷史性植根在時間性,而時間性有本真與否之分,因此歷史性與發生也有本 真的與非本真的之分。「本真的發生」寄託於先行的決斷,而先行決斷要回到事 實的「此」才能投企自己事實的種種可能性,也就是說,回到被拋性的決斷承繼 起不是根據自己的自己存有,並從中開展本真實存活動的種種可能性,此有因而 有其源初的發生:「命運」。由於此有本質上與他人共在,此有的發生即是一種 被規定為「共命」的共同發生。這裡所謂的「他人」乃是「同時代人」,此有與 同時代人構成共同體與民族,而作為共同體的、民族的發生之「共命」就構成了 此有完整的本真發生。就此而言,完整的本真此有是:有終的、本真的時間性,
本真的、源初的發生,亦即命運或本真的歷史性,它具有與有所決斷的他人一起 傳達或互相告知、一同奮鬥的共命。
263 SZ, S. 373.
264 SZ, S. 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