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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正心修身為心之所發到身之所接的檢驗

第四章 《大學》明明德的實踐工夫

第四節 誠意正心修身為心之所發到身之所接的檢驗

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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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作為之前,若不能先知至善之所在,那麼行為便難以達至理所當止的地步。換 言之,明白至善之所在的知乃行為能得其適宜的先導。而物格知至的境界,其在 成德歷程的具體定位,便是表示個體透過長久篤實的格物致知工夫,至此已能「知 所止」,也就是在知的層次上,已達到知至善之所在的境界。當個體「能知所止,

則方寸之間,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是以心便能靜、能安、能慮,最後「則 隨事觀理,極深研幾,無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對此,朱子說:「然既 眞知所止,則其必得所止」,這正顯示了:對事物之理與本心之知皆能窮至推極 的物格知至之境界,乃是一種具有道德實踐之動力的真知,其本身必然會要求個 體由知應然之理而真行應然之理,並且,其本身既已突破氣稟物欲之拘蔽,則本 心之知與事物之理便能充盡地相互呼應,當本心之知遇到某一事物便能應之以相 應之理,是以能隨其所遇而皆得其所當止之地。

透過以上的討論,可以嘗試為朱子的〈格物致知補傳〉作如下的闡述:《大 學》所謂的「致知在格物」,意指格物致知乃同一工夫的兩種向度,想要推致吾 心之知,其工夫不在別處,而就落實在即事物而窮究其理中,因為窮格事物之理 即所以推致吾心之知。而其之所以如此,乃因人人皆有本心之知,天下事物皆有 其理,並且本心之知與事物之理之間,乃是一種能彼此呼應、相互開顯的關係,

若不能窮究事物之理,則本心之知便只能受限於氣稟物欲的拘蔽而不能充盡地呈 現其知。因此,《大學》八條目的首要教導,即要求學者在面對天下事物之時,

必須就其本心之知的已知之理對事物進行窮至其理的工夫,以令本心之知與事物 之理相互開顯,個體每窮究一分事物之理,同時也就推致了一分本心之知,如此 一直做到至極為止。如果能做到窮至事物之理,便能知道事物的當然之理與所以 然之理,知道其價值義理之是非;而如果能推極本心之知,則其便能突破氣稟物 欲的拘蔽,而產生具有道德實踐之動力的道德肯認,也就是真知。此一格物致知 的工夫經過長久篤實的實踐之後,則終有一天個體將能自然而然地達到全然地融 會貫通,此時對天下事物,無論其內在外在、精密粗略的道理都能窮至,而本心 的本然之體及其本然之知也將能恢復其本然的光明,這就是所謂物格知至的境 界。就成德的歷程而言,個體於此已達到知至善之所在的位階。

第四節 誠意正心修身為心之所發到身之所接的檢驗

在正式談論誠意、正心、修身的工夫內涵之前,且先就朱子對《大學》八條 目的分類,再作一些整理與補充。如前所述,朱子認為:八條目中,若就明明德 與新民來作劃分,則格致誠正修等五項為明明德的工夫,而齊治平等三項為新民 的工夫;若就知與行的層面來看,則格致的工夫是求知其所止,物格知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