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求助理論與求助歷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求助理論與求助歷程

壹、 求助行為的意涵

有關於求助行為的研究上,人類學家和社會學家主要關注於社會網絡之中求 助者和協助者間之物品與服務的交換關係;醫療社會學家和社會服務行政人員則 強調醫療和健康服務的使用,將求助行為區分為正式的專業求助和非正式的朋 友、親戚、鄰居的求助類型,亦探討兩者之間的關聯;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則關 心個人的壓力和適應,將求助行為視為心理問題的因應機制(Gourash, 1978)。國 外在求助行為的研究上較為多元,針對不同的對象、關注焦點而有許多不同的研 究類型,試圖呈現出不同群體於需求和行動上的連結(Gourash, 1978;Karl, Alan, &

Anne-Marie, 2011;Maria, 2002;Robertson & Fitzgerald, 1992)。而瀏覽近十年國 內關於求助行為的研究,大致上則呈現幾個趨勢:疾病醫療,即關於身心理的醫 療求助行為,通常透過健康服務使用模型來了解各疾病群體的求助傾向,也是求 助行為研究中為數最多的面向(林秀慧,2009;吳曉竹,2005;葉雅馨、林家興,

2006;顏閩嘉,2009;蔡明錤,2005);心理諮商,其包含社區諮商和學校學生的 輔導(周玉真,2002;程小蘋、陳珍德,2001;張虹雯、陳金燕 2010/2005/2004;

張聖德,2007;董華欣、鍾思嘉,1993);特殊族群,關注社會上的特殊族群,如 家庭暴力或性侵害受害者(呂佳芸,2011;陳秋瑩、王增勇、林美黛、楊翠娟、宋 鴻樟,2006;陳筱萍、周煌智、劉仁儀,2009);以及社會服務的使用(陳佩萱,

2008;鄭麗珍,2002;蘇惠靖,2009;劉靜如,2008)。隨著各領域學著關注的焦 點不同,對於求助行為的意涵界定也有些微的差距,相同的是,大家都是在探討 個人從意識問題的存在到取得協助的過程。

何謂求助行為?「求助行為(the help-seeking behavior)」,是個體在面對問題或 困難事件時,藉以獲取支持、建議、或協助,來緩解即時壓力的傳遞機制,其為 一複雜的行為歷程,是個人透過內在認知與外界環境之加強作用而產生的外顯行 為,包含對問題與協助途徑的一般性討論,以及對朋友、親戚、鄰里、和專業協 助機構的懇求(Gourash, 1978;Lee, 1997;陳仙子,1999)。廣義的求助行為泛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所有能夠減緩個人在面臨問題或困擾事件時的緊張狀態、解決個人的困擾問題之 因應方式,其包含自我協助(如閱讀書籍、蒐集資料、忽略否認等)、透過正式與 非正式的管道尋求機構或家人朋友的協助(陳仙子,1999;夏敏,2000)。基本上,

求助者是積極的行動者,其試圖尋找環境當中能夠協助他們脫困的人事物,並且 與這些潛在的協助者接觸(Lee, 1997),不過,Rickwood, Dean, Wilson,

Ciarrochi(2005)認為求助是個人由心理受苦層面過渡到人際層面的過程,求助者除 了要有能力感覺自身的痛苦外,同時也必須可以向他人傳達或表達他的痛苦,求 助才可能發生(引自張虹雯、陳金燕,2010)。求助者是否能夠取得其所期望的協 助,似乎是受到事物狀態、協助者、與求助者三者之間的關係而決定,且於求助 的過程當中也存在了相當多的阻礙,可能影響求助過程,其並非 yes or no 二分法 可以說明(Nadler, 1987;Saunders, 1996),因此不少的研究十分關切求助者從問題 認知到取得協助的過程,尤其是對於正式資源的求助行為,更受到心理學與社會 學家的關注。

貳、 求助行為相關理論

對求助者而言,求助行為可能為其帶來好處,如可以獲知相關資訊、專業知 識或技能,來解決這些辣手的問題;或者在求助的過程中,透過觀察解決問題的 方法,也可以使求助者學習新技能,以了解未來如何解決類似的問題

(Leonard-Barton, 1989;引自 Lee, 1997)。但是,求助也並非都是正向資源的積累,

有時候卻也會帶來負向的感受,社會心理學者試圖透過理論觀點來解釋這種負向 感受對人們考量求助與否的影響,並認為當求助者在求助行為產生之前或於求助 過程中有如此的感受時,將阻礙求助者進一步的求助行動。Fisher、Naddler 和 Whitcher-Alagna(1983)縱覽各家學者的說法,提出四個理論:公平理論、歸因理 論、抗拒理論、和自尊威脅理論,用以說明求助行為的形成依據,前三個理論分 別從社會心理之相關理論作衍伸,而自尊威脅理論則由 Fisher 等人提出,如下所 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一、 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

公平理論主要立基於社會交換論的觀點而來,從個人角度出發來分析人們的社 交行為。社會交換理論最早由 Homans 所提出,其認為人際間的關係存在於一種 條件交換的過程,而此種施與受之間的平衡,將維繫和強化彼此的連帶關係,因 而我們會試圖去維持人際間的平等關係,若雙方為不平等的狀態將帶來壓力(丁興 洋、李美枝、陳皎眉,1988)。

Walster & Greenberg(1980)試圖將此理論再建構,並將其應用於求助互動關係 的面向上(協助—受助),其認為在互動的過程中,若求助者感受到較多的利益而 非貢獻的時候,此種不平等的感受將會提升,稱之為「負債感(indebtedness)」。當 求助者所接受的協助越多,其產生之負債感越深,也越驅使個人想要回饋

(receiprocate)對方的人情,來維持雙方的平衡。因此,一旦求助者覺察到此種不 平等之虧欠感受,必然透過可能的行動來消除此不公平的感受,若其無法回報協 助者時,求助行為將會停止(引自 Fisher el.,1983)。

總體而言,公平理論將協助的接受與否(receving aid)置於一個大的交換關係 上,假設在如此的授予過程中,雙方可透過有效的回應來相互增強能力,但也易 於在此關係當中產生不平等與負債差異的負向效果。因此,求助者通常除了考量 協助者的能力之外,最好的對象應為使其感受負債最少的人,一般來說,身邊親 近的對象經常成為最優先求助者。

二、 抗拒理論(Reactance theory)

由 Brehm 所提出,抗拒理論認為個人渴望維持自由與自主,當人們覺得他們 的自由或自主權受到威脅時,將感到不舒服,進而激發個人的反抗機制,試圖回 復其所失去的自由(楊語芸譯,1997;劉安彥,1993)。將其應用於求助行為上時,

協助(aid)可能帶給求助者的限制包含兩個面向(Fisher el.,1983):

1. 協助本身的限制:許多的協助過程或多或少都存有附帶的條件規範,當受助 者覺察到這個幫助或支持對他的自由與自主性產生威脅時,他們就很可能拒絕接 受協助。亦如一些社會補助的附帶條件是需要個人提供相關資料或接受相關服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務,雖然該協助可能使求助者獲得較好的生活保障,但當求助者不希望將自己的 資料提供給相關單位,或不願意活動自主受到限制時,其將不會求助正式資源。

2. 社會期待的限制:社會通常會期待求助者不辜負他人的付出,或者相信協助 應能帶來某些預定的成果,因而要求求助者要能努力上進,達到社會的期望,如 接受社會救助的個人可能被期待要能獲得謀生的工作,即使協助當中並沒有明確 的限制,求助者都還是有可能會經驗到這樣的威脅。

求助者若不願讓自己受到侷限,則其求助的動機自然降低許多;若已進入協 助階段者,求助者很可能會透過行為或認知的改變讓自己回復自由的態度,比如 求助者可能展現出不積極的態度來回應具限制效果的支持方案,此時將也易於被 視為失敗的協助。

三、 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

歸因理論最原始的意涵在於:「試圖對人類行為作特質因素(個人)和情境因素 (環境)的區分,以解釋或推論事件成因的歷程」,即個人可透過內在自我,和外在 環境來取得歸因,協助了解事情或行動的產生因素。歸因理論應用於求助行為上 將關注兩個層面:

(一) 相對推論觀點—為什麼他/她會協助我?

相對推論說(correspondent inference,或稱應對推論)是由 Jones & Davis 提出,

其試圖將實際行為與行動者之意圖和特性做對應,以了解這些行為是否能反映出 行動者之內在特質。其認為當行為結果出現罕見效果(由特定方法完成的事情)、

不符合社會角色預期、以及外在影響的程度小時,較有可能將該行為作個人特質 的內在歸因(引自楊語芸譯,1997)。

Fisher el.(1983)認為可將此應用於求助概念上,求助者具主動性,意圖促使協 助關係的產生。求助者欲了解協助者的行為,以及依賴情境產生的面向,即求助 者想要知道為甚麼協助者要協助我(他們是否存在著甚麼意圖)?求助者可能產生 三方面的考量,試圖區辨協助者的協助意圖:協助者可能完全出自於對求助者福 祉的關心、存在著內隱的動機、或是來自於既定的(被要求的)協助角色。根據理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論,只有在協助者展現出較多利他意圖、獨立性,或不在意協助過程對協助者產 生之各方面的耗損時,求助者才可能將此協助行動歸因於協助者的個人特質,而 不至於被視為受到環境因素的迫使或僅僅是為了完成工作的執行者。換言之,若 求助者相信助人者是良善誠懇的,那麼求助者在求助行動上也較不會有猶豫不決 的狀況產生。

(二) 共變與因果基模觀點—為什麼我要被協助?

Kelley(1967)主要在於討論人們甚麼時候會做外在歸因(external attribution)或 內在歸因(internal attribution)。認為當人們試圖解釋行為動機時,將透過三種訊息 做推測:共識性(concensus),不同行動者在同一情境的行為狀況;一致性

(consistency),同一行動者在不同情境的行為狀況;區別性(distinctiveness),同一 行動者對不同對象的行為狀況。透過此三種訊息的搭配來做歸因判斷(楊語芸譯,

1997)。

此觀點在求助行為的應用上,當人們有需求的時候,通常會詢問自己「為什 麼我需要協助?」,求助者可能認為其需求歸因於自己能力的不足(內在歸因),或 是外在環境的困難度(外在歸因);通常,如果求助者的需求被歸因於個人能力的 不足,其也相對較不喜於自我覺察,也較不易於產生求助行為,換言之,當求助 者感受到他們的求助需求來自於其個人的因素(具獨特性),則他們尋求協助的能 量就會降低,尋求協助的行動也不易出現;相反的,如果個人覺察到許多人像他 們一樣都有類似的需求(與他人有高度的一致性),他們也就會傾向將問題的產生 歸因外在,也會願意尋求或接受協助(Fisher el.,1983;楊語芸譯,1997;劉安彥,

此觀點在求助行為的應用上,當人們有需求的時候,通常會詢問自己「為什 麼我需要協助?」,求助者可能認為其需求歸因於自己能力的不足(內在歸因),或 是外在環境的困難度(外在歸因);通常,如果求助者的需求被歸因於個人能力的 不足,其也相對較不喜於自我覺察,也較不易於產生求助行為,換言之,當求助 者感受到他們的求助需求來自於其個人的因素(具獨特性),則他們尋求協助的能 量就會降低,尋求協助的行動也不易出現;相反的,如果個人覺察到許多人像他 們一樣都有類似的需求(與他人有高度的一致性),他們也就會傾向將問題的產生 歸因外在,也會願意尋求或接受協助(Fisher el.,1983;楊語芸譯,1997;劉安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