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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污名訊息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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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污名訊息與控制

本節將藉著探討污名訊息的由來、象徵的意義,以及污名或污名化如何發生 在生活場景的混類接觸,及其對人與人互動的影響;並進一步探究污名訊息的控 制,及學習如何與污名共處,以達到社會的標準,讓生活及社會互動不至於失序 或令人不知所措,進而認識控制污名訊息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壹、污名訊息 一、於焉而生的污名

污名(Stigma),一個由希臘人創造出來有別於正常人的一個詞彙,特別是 指涉肢體殘障的人,而今污名似乎被廣泛地使用。「污名」或「污名化」發生在 人與人相遇的混類接觸(mixed contacts)時刻;當人們對彼此的印象跟實際狀況 有落差時,污名便油然而生;污名則在愈來愈頻繁的接觸中,一次又一次地烙印 在每個歷程、滲入人的生活經驗,漸漸成為讓人直接聯想的刻板印象,「事實上 污名是屬性與刻板印象之間的一種特定關係(曾凡慈譯,2010:4)」。

所以污名的基本概念是: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將那些出現在社會場景的陌生 人,理所當然地以他們的外表來預設他們的類別與屬性,亦即區分他們的社會身 分(social identity)。事實上這是一種虛擬的社會身分(virtual social identity)與他 們實際真實的社會身分(actual social identity)之間存在的特殊落差,而污名或污 名化就是在這樣的過程中產生的(曾凡慈譯,2010;柯朝欽、陳巨擘、鄭祖邦,

2011;劉惠純,2008)。

當各方都預期某個類別成員的屬性,且依照某個特定規範並加以實踐時,就 等於認可行使規範的模式。換言之,當人們與某種類型的人相遇時,我們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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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社會接觸的經驗為他人進行分類,再根據該類別的屬性與我們心中對他的刻 板印象,選擇我們認為合宜的方式來對待他人。過程中,我們覺得一切是如此的 自然而且合乎情理,甚至毫無覺察,在此同時污名的問題悄悄地萌生在彼此心中,

污名與刻板印象從此有了密不可分的連結與關係(曾凡慈譯,2010)。

二、訊息象徵與定義

污名研究在社會訊息特質上被詮釋為:與個人身分、個人特質有關聯的社會 訊息,而這些社會訊息和傳遞訊息相關的符號,是透過個人身體對在場的接收者 來傳達,訊息往來的過程則被視為是個人的反身性與體現(embodied)。個體通 常表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符號活動:他所給予(gives)的表現以及他所流露(gives off)出的表現;前者指的是他明確使用的口頭符號及其替代物,目的在於傳遞信 息;後者所指的是一系列表現所代表的真正目的。合乎這些特質的訊息可稱為社 會的(social)訊息,人們也習慣性地找尋與接收這些經常唾手可得的社會訊息及 所代表的符號,這些符號可視為社會訊息的「象徵」(symbols)。特定象徵所傳 達的社會訊息,除了確認符號能傳達關於個人的事情,更讓其他人豐富的想像力 在他身上淋漓盡致地發揮,而這些互動及往來發生得如此理所當然。在這樣的脈 絡發展下,可以得到污名象徵(stigma symbols)所代表的是虛擬社會身分的符號

(徐江敏等譯,2011;曾凡慈譯,2010)。

有些受污名者在日常生活的混類接觸時刻,必須經常遭遇正常人在他面前討 論污名的尷尬場合,此時此刻,處理好污名對他來說極為重要。他能獲取多少其 他人的訊息且加以運用,以掌握當下的主導權,將有助於定義情境(define the situation)。另一方面,讓其他人能夠預先知道受污名者對其他人有何期望,或他 們可以對受污名者抱著哪些期望,將有助於雙方與彼此相處或避免窘境。在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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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雙方都正面臨能如何在彼此心中定義自己,與能在對方心裡留下什麼印象的 情境。而為了達到對自己有利的定義,以及在對方心中留下好印象的目的,相遇 的雙方幾乎是維持在一種隨時隨地改變自我呈現的狀態之下(徐江敏等譯,2011;

曾凡慈譯,2010)。

再者,如果從受污名者的可辨識性來看,污名也同時隱藏了一種雙重視角:

明顯遭貶抑者(discredited)簡稱「明貶者」,他們早已清楚知道自己被歸類的屬 性特質,或者無須言語亦能輕易被人辨識出污名的人;另外一類是可能遭貶抑者

(discreditable)簡稱「可貶者」,這類受污名者從外觀上看不出有污名,大家並不 知道也不會當場發現他有什麼不同,他的污名可能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會被發現,

或自我揭露的情況下才被知道(柯朝欽、陳巨擘、鄭祖邦,2011;曾凡慈譯,2010)。

但必須注意的是,我們預設所有受污名者並非完整的人,基於這樣的預設,

我們將會施加各式各樣的歧視或觀點在受污名者身上,讓他無法確定正常人將如 何識別他的污名,或如何對待他。種種的不確定性,不只來自受污名者無法預知 他會被歸在哪一個類別,也來自於即使得到滿意的歸類,他可能還是會遭遇到正 常人根據他的污名而被定義;因此,在混類接觸的社會時刻,受污名者常常面臨 無法掌握情境發展的焦慮,那便是無法確定其他在場者對他抱持著什麼樣「真正」

的看法(曾凡慈譯,2010)。

倘若進入真實生活世界,亦可發現每個職業的職稱都代表著職業的屬性,以 闡明它們的職稱在職場結構上的位置及職業身分的社會特性。以空服員職業身分 為例,其工作場域幾乎是在飛機上(少數地面勤務的時間),而職業的屬性以字 面上的涵義來說,是指飛機上的服務人員,負責乘客們的餐飲服務,滿足乘客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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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時飲食方面的生理需求;當我們把注意力都放在服務時,空服員在維護航機安 全的價值上,會不會比較容易忽略了呢?

另一方面,一般大眾對空服員所抱持的既有預設,多與傳播媒體報導或航空 公司廣告所創造的「笑容可掬、親切服務」等形象連結,這些預設逐漸成為與空 服員身分劃上等號的專業形象,大眾往往根據空服員的形象廣告,來建構空服員

「就是那個樣子」的刻板印象;然而,對空服員而言,所謂的專業空服員還有另 一個被廣大媒體與大眾較少關注的重大價值,例如對緊急事件或重大事件發生時 的應變能力,空服員這項攸關航機安全的價值,比較沒有與種種被塑造出來的虛 擬社會身分緊密黏貼,甚至經常性地被忽略,因此我們不難推斷,空服員虛擬的 社會身分與真實的社會身分之間,必然存有相當程度的落差。

貳、污名控制 一、社會互動中污名控制的學習與策略

「一個社會類別的成員多半會強力支持某些多數人都贊同、但卻不會直接施 用於自身的判斷標準」(曾凡慈譯,2010:7)。受污名者在每次的混類接觸中漸 漸學習到社會標準,各式各樣的社會標準就像公式一樣有其對應的常規程序,亦 即在某種特定的社會情境下,有與之相對應抽象而刻板的期待,讓人遵循並實踐。

此外,在混類接觸時,一套又一套的常規程序,讓相遇的彼此不至於在互動時無 所適從或不知所措,它使社會情境看起來別具意義且穩定。我們可以不加思索地 從過去的經驗中,找到一些面對污名的方式與標準,而受污名者同時充分意識到 其他人可能如何看待他的污名。在這種情況下,受污名者將無可避免地迫使自己 承認他的確未達到社會標準,他極可能因此感到羞愧,並認知到自己的某項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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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讓他尷尬丟臉,甚至巴不得從來沒有這項讓他被污名化的屬性(徐江敏等譯,

2011;曾凡慈譯,2010)。

對受污名者而言,混類接觸時可能會覺得他正在「演」(on),必須有意識 地營造或防禦性地回應他想表現的印象;他可能會擔心平常慣用的生活模式,會 不會因為些微的缺失或無心的錯誤舉動,被他人有意無意地詮釋,而成為他的污 名。受污名者,尤其是明貶者,他們有理由認為混類的社會情境,將可能造成互 動時的焦慮。受污名者與正常人一樣,都會在混類的社會情境中帶入一些預設,

這讓社會互動過程中的彼此,一起面對可能遭致的污名與結果,而內心充滿了不 確定的感覺。有時候我們可能會主觀地認為,他其實是完全符合情境中某種類型 的人,這無關乎我們對他評價是好是壞,而是他早已被認定就是如此。此外,受 污名者與正常人甚至會合作演戲,佯裝那眾所周知的污名一點都不重要,或裝作 沒人注意到,這類的事情經常發生在受污名者的生活中。總之,受污名者經常面 臨要管理與他污名相關訊息的問題,例如要展現或不展現、說或不說、欺騙或不 欺騙;還要考慮到對誰、如何、何時、何地等因素;以上這些管理污名訊息的相 關情境狀況,就是 Goffman 所謂的矇混通關(passing)(曾凡慈譯,2010)。

「矇混通關者會策略性地自願維持各種形式的距離,他們謝絕或避免太過親 密,以免除後來必須透露訊息的義務」(曾凡慈譯,2010:117)。亦即在混類接 觸時,受污名者藉著與別人保持疏遠的關係,確保他不必花時間及心力跟別人相 處,畢竟隨著相處的時間愈長,就愈有機會意外地洩漏他的秘密。因此,污名者 會利用一些策略,因應各樣的社會情境(曾凡慈譯,2010)。

具體而言,他們會利用隱藏或除去成為污名象徵的策略;或者當同樣承擔特 定污名的人一起出現的時候,他們可能透過相互幫助來矇混通關;還有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