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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穢概念的建構:價值與秩序

第二章 文獻回顧:垃圾研究的主流典範

第二節 污穢概念的建構:價值與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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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來處理,採取價值建構論的觀點理解廢棄;另一種則將垃圾看作科技問題,著 重於探討廢棄物處理的技術政策。而在台灣的相關研究中,大多著重在廢棄物處 理政策及技術的探討,亦有部分專注討論與垃圾議題相關的社會群體,比如拾荒 者與清潔員。接下來,筆者將進一步回顧這兩種垃圾研究的取徑。

第二節 污穢概念的建構:價值與秩序

垃圾是生活的產物,具有特殊的社會文化意涵。垃圾的社會建構論考察可以 追溯到有關污穢概念的形成。污穢的概念與社會分類有關,而分類的問題是「社 會人類學最原初、最基本的關懷」(Needham 2012)。Émile Durkheim 與 Marcel Mauss 在《原始分類》(De Quelques Formes Primitives De Classification)中寫道:

所謂分類,是指人們把事物、事件以及有關世界的事實劃分成類和種,

使之各有歸屬,並確定他們的包含關係或排斥關係的過程。⋯⋯我們對 事物進行分類,是要把它們安排在各個群體中,這些群體相互有別,彼 此之間有一條明確的界線把它們清清楚楚地區分開來(Durkheim and Mauss 2012:2-3)(粗體為筆者所加)。

對Durkheim 與 Mauss 而言,分類並非單純的個體心智或活動的產物,不是 人類自然形成的。所謂分類圖示(schema)「不是抽象理解的產物,而是某一過 程的結果,而這個過程是由各種各樣的外來因素組成的」(Durkheim and Mauss 2012:8)。在人類社會的分類行為中,除了將事物進行歸類以外,不同的類別之 間還有特定的關係甚至等級秩序。所以,在Durkheim 與 Mauss 的理論中,原始 社會的分類模型所體現的就是社會本身。在具有情感、宗教意涵的分類邏輯中,

產生了相對於個體的集體神聖性,社會秩序隨之而生,將社會人及事物進行分類 整合。

人類學家Mary Douglas 追隨 Durkheim 的腳步,在其 1966 年問世的專書《潔

(Purity and Danger)中將污穢(dirt)定義為「喪失位置/位置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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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物(matter out of place)」:

這是一個十分具有啟發性的研究進路,它暗示了兩個情境:一系列有秩 序的關係以及對此秩序的違背。這樣一來,污穢就絕不是一個單獨的孤 立事件。有污穢的地方必然存在一個系統。污穢是事物系統排序和分類 的副產品,因為排序的過程就是拋棄不當要素的過程(Douglas 2018:

48)。

Douglas 認為,污穢的概念是象徵的(symbolic),與物的內在性質無關,是 一個相對的概念:「鞋子本身不是骯髒的,然而把它放到餐桌上就是骯髒的;食 物本身不是污穢的,但是把烹飪器具放在臥室中或者把食物濺到衣服上就是污穢 的。」(Douglas 2018:48-49)換句話說,只要與系統的分類相牴觸,或是落入正 常的分類體系之外,任何東西都可能成為污穢(Douglas 2018)。

將污穢與潔淨區隔,牽涉到系統性的秩序與分類。但是,我們對污穢的感知 並不是一種消極的排除,而是認知系統的積極挑選。去除污垢的行為則是一種重 組環境的積極努力。Douglas 借引 Bartlett(1932)的圖示(schema)概念,說明 我們作為感知者所具有的創造模式的傾向:

在不斷變換印象的混沌中,我們每一個人都建造了一個穩定的世界,在 那裡,事物都具有可辨認的形狀,這個世界位於深處並且具有永久性。

在認知的過程中,我們也在建構:接受某些提示,拒斥另外一些(Douglas 2018:49)。

所以,在認知的層次上,垃圾這種概念範疇,彰顯了廢棄行為發生的圖示:

當我們決定丟掉某樣東西時,首先在認知中確認了其可拋棄性(disposability)或 至少是可拋棄的(disposable)(Kennedy 2007)。由此可見,某些在觀念上運作的 東西,形塑了我們的廢棄行為,以建構我們認知中的穩定模式。反過來亦可以說,

我們的廢棄行為一定程度上就是對秩序的維持與整飾。而垃圾作為此結果,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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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與我們創造生活世界的想法密切關聯(Scanlan 2005)。

污穢概念的確知,以及社會秩序的維持,皆需要依靠儀式。在原始社會中,

污穢的概念往往與宗教相繫。透過教義的規範以及儀式的反覆確認,建構起一套 包含污穢概念的秩序系統。人類學家過去致力於尋找原始社會與西方社會的差 異,而污穢與宗教神聖的分割與否就成為他們所認可的具體證據。但是,Douglas 指出,傳統西方社會人類學所認為的他/我之分其實並不那麼絕對。無論是原始 或現代社會,皆存在一種劃出潔淨與危險之界線的社會秩序。只是,現代污穢的 概念脫離了宗教的神聖性,建構在環境衛生的基礎之上(Douglas 2018)。

然而,「衛生(hygiene)」並不總是現代廢棄行為的最主要或者唯一考量。髒 污是一個與環境及文化相關的概念,如同日常生活與家務勞動的不斷變化,我們 對垃圾的定義以及日常廢棄行為自然也會隨著地理與時間的變遷而有所差異

(Lynch 1990;Strasser 2000)。Gavin Lucas(2002)認為,廢棄行為總在衛生

(hygiene)與節儉(thrift)的道德模型中拉扯。他針對 20 世紀歐洲與美國地區 的家戶廢棄行為進行深入研究,指出家庭生活廢棄物的產生和處理與歷史脈絡中 的文化因素有關。不同時期的社會秩序對於衛生或節儉的強調,顯然影響了家戶 對物品的使用、保存與丟棄。9

即使社會對有用/無用或乾淨/污穢的界線在不同的歷史時空及文化脈絡 中有所差異,但不能否認的是,幾乎所有文化都會留下其存在的痕跡。在城市消 逝之後,殘骸就成了歷史的見證。垃圾作為生活的遺跡,同樣也紀錄了人類生產 與消費行為的變遷軌跡,成為映照社會生活的一面鏡子。垃圾考古學(garbage archaeology)透過對掩埋場的挖掘與分析,得以描繪出不同地區、不同時期人們 的消費習慣、飲食生活習慣與人口組成。換句話說,吾人可以透過研究垃圾來了 解我們的社會(Rathje and Murphy 1999)。垃圾甚至可以成為殖民歷史的見證者,

9 20 世紀作為消費文化興起的重要歷史轉折,很明顯地能夠看到整個世紀前半與後半家戶廢棄 行為的差異。在消費社會中「節儉」的考量敗給了「衛生」,加速強化了拋棄式生活的形成,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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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 Myra J Hird 及 Alexander Zahara(2017)對加拿大原住民居住地垃圾的研 究,讓我們了解殖民者帶入了什麼樣的規制與影響,從而改變了原住民族的生活 與文化。

與此同時,垃圾也和創造(creation)與毀滅(destruction)的價值循環有關。

Michael Thompson(1979)就認為,物件的價值來自人類的社會生活。他依照價 值創造的動態過程,將物件分為三個範疇:臨時物件(transient)、垃圾(rubbish)

及耐久物件(durable)。臨時物件與耐久物件代表物質文化中可見的、有價值之 物,而垃圾則代表了與其相反的、在我們生活外圍,不被看見、沒有價值的物件。

垃圾是連結臨時物件與耐久物件的中間範疇(‘in-between’ category),它提供了從 臨時物件轉換成耐久物件的可能途徑(Parsons 2008)。由於垃圾是無價值的,因 此反而成為了重新再被賦予價值的可能性本身。

根據人類學的觀點來看,垃圾價值是象徵的,廢棄行為是建構的。唯有價值 存在的前提下,才有垃圾存在的結果。有系統才有污穢,思考垃圾就是對於價值 及秩序的思考。而那些遊走於秩序邊界的物或人,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群體,往往 都是令人不悅,甚至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