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法白切入知識倡議領域之催化創新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研究發現

本研究之研究問題為「知識倡議組織在資源匱乏限制下,如何利用隨創及知 識中介突破制約困境?」本章第一節先探討法律白話文運動如何透過催化創新切 入知識倡議行列,並陳述其倡議對象與願景,而後將探討從研究問題延伸之兩個 研究子題;第二節將法白從民國103 年創立至民國 108 年的歷程切分為三段,探 討其於各時期所擁資源及面臨物質制約下的隨創運用;第三節將綜合民眾觀點描 繪出環境制約的挑戰,並說明法白採取哪些作法來回應制約;第四節將討論法白 寫手在文章撰寫上如何活用知識傳播模式來弭平知識斷層。

第一節、法白切入知識倡議領域之催化創新

法律白話文運動的前身為「服貿科普文」粉絲專頁,主要是現今法白站長楊 貴智感慨當時網路上流傳許多資訊錯誤且缺乏知識涵養的懶人包,因而與一同就 讀國際法組的其他研究生共同運用所學導正資訊的正確性。太陽花學運結束後,

服貿科普文也隨之停擺近半年,然於此期間,楊貴智也反思服貿科普文的經驗,

體悟到台灣普遍民眾對於法律的不理解,因而與好友共同創立「法律白話文運動」。 但法白不是第一個法律知識傳播的網站,卻能夠從資源窘迫的情況下脫穎而出、

存活至今,有賴於法白在起跑點時就以具發展性的角度切入知識倡議領域,本研 究將透過催化創新的特質去分析法律白話文運動的源起。

一、對社會面的改變具有可擴展性及可複製性

法律白話文運動,並不單純是將法律以淺白方式傳播給民眾了解。白話文是 一項工具,願意讓民眾去閱讀、理解、認知到法律並非避之唯恐不及的專業學科,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而當在日常生活中遇上法律相關議題時,也能與他人以粗淺但正確的法律知識進 行溝通。然而長遠目標更希望能改變現今民眾很容易在得知結果卻不理解過程、

原因的情況下進行情緒性評論的行為,法白希望培養民眾的思考習慣,以關心社 會的理念出發,並提供從法律角度進行分析的觀點,強化民眾在思考的邏輯縝密 度,而不單僅從結論為評論。

法白透過白話文的方式試圖改變社會大眾的思考脈絡,而此一方式也具有可 擴展性及可複製性。詳細而言,法白並未先設定目標族群後,針對該族群去設計 內容,而是先「預設」有一群人想要關心社會議題,但是這群人已經厭倦電視上 立場偏頗的新聞或是舌燦蓮花的政治名嘴,而法白所撰寫的文章正好能提供一個 使用法律觀點思考社會議題的框架予這群人。法白透過時間篩選出的主要受眾為 18 至 25 歲的大學生,且近來年齡有下探至高中生的趨勢,法白希望透過這群受 眾再往其他年齡層進行擴散,達成法白的長遠目標,因而具有服務提供範圍之可 擴展性。此外,除了透過文章撰寫外,也能透過其他廣播、實體講座等媒介進行 知識傳播,因此亦具有內容可複製性。

二、以未被開發的倡議方式切入

社會上確實不乏法律知識傳播的組織,即使是資源相對充足的政府也嘗試普 及法律知識,卻換來成效不彰的結果,例如司法院曾編列新台幣一千多萬元與 Yahoo TV 合作拍攝短片,以影音方式讓民眾重新認識司法,但上傳至 YouTube 平台已三個月卻僅有四千餘次的觀看次數。法白初期在資源受限下,僅能透過文 章、圖文方式進行知識傳播,但與其他普遍粉專不同之處在於法白注重與受眾之 間的互動,且其風格拋開一般人對法律所認知的嚴肅形象,反倒選擇以親民、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天口吻與受眾對話,讓法白成為既能夠嚴肅討論社會議題,亦得以輕鬆暢聊法律 概念的知識傳播組織,以風格獨樹一幟的倡議方式切入。

三、提供簡單,品質卻足夠讓人滿意的資訊

民眾若遇上與自身相關或有興趣之法律相關議題,最簡便的方式即為在搜尋 引擎輸入關鍵字查詢,進而獲悉裁判書、新聞報導或律師分析判決等資料。若以 民國103 年發生的「勇夫護妻打死竊賊」案為關鍵字查詢,可搜尋到臺灣士林地 方法院104 年易字第 628 號刑事判決的內文,可清楚獲悉該判決結果為「何柏翰 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緩刑 貳年。」並接續近逼一萬字的判決內文,包含事實、證據能力分析及論罪科刑,

然而一般民眾鮮少會有時間或精力閱讀整份判決,再加上判決書文字偶爾拗口,

除了法律專業術語 (例如:阻卻違法事由、阻卻罪責事由、現在不法之侵害) 外,

論述上也時常出現「固值非議」或「難謂並非必要」的雙重或三重否定,增加閱 讀上的理解障礙。

除了判決書外,民眾也能搜尋到相關新聞媒體報導,於同一案的媒體報導,

其架構也多先針對事實進行描述,而後直接跳至法院判決,並採訪當事人看法及 搜集網友留言,卻完全省略法院為該判決之審酌因素,導致閱聽者也聞風起舞,

開始批判法院不食人間煙火。此外,民眾也能搜尋到部分律師事務所的粉絲團針 對該案件的評析,然卻也跳脫不了專業術語的問題,譬如使用「現在不法之侵害」

及「符合必要性」等詞卻忽略解釋,對於閱讀者而言仍是過於模糊、不得其意。

而法白在撰寫文章時,特別強調用語的可理解性,因此避免使用拗口字句,並以 插畫、生活化舉例解釋法律專有名詞。再者,針對案件的分析也先揭示案件背景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與判決結果,再針對判決理由分點解釋,讓受眾了解法官為判決時的思量點。法 白的文章以簡單易讀的白話文進行撰寫,並根據受眾想知道的部分進行解釋,省 略受眾不感興趣之法理脈絡及學說爭議,以不失公允的立場進行知識傳播。

四、使用非傳統方式取得資源

無論是營利或非營利組織,資金的流動時常關乎一個組織的存續,通常多以 營利行為或募捐來維持現金流。而法白創立當時資金幾近於零,僅能靠撰寫文章 來賺取微薄稿費,然而卻能仰賴隨創此非傳統方式組建資源、維繫至今,本文將 於下一節進行物質制約與隨創間的討論。

法律白話文運動確實透過催化創新的角度,在資源受限的情況下從社會中找 到新的切入點傳播法律知識。透過白話文字提供受眾想要知道且足以消化吸收的 法律資訊,並以親民風格進行互動,試圖弭平普遍民眾的知識斷層,同時以隨創 解決物質制約,維繫組織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