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隨創建構資源的知識中介者-法律白話文運動個案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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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 辭 終於,來到了我朝思暮想的謝辭時刻。回首三個月前,腦中還在思索該怎麼 避免整篇論文只有謝辭可看的情況,以為我的靈感會源源不絕寫個十多頁停不下 來,時光飛逝,現在的我反而因為受過太多人的關心與幫助而不知從何下筆。因 此,要感謝的人太多了,那就謝天吧。完。(被揍 但無論如何,即使地球上剩下最後一張白紙也要寫下我對瑜倩老師的感謝, 從一開始選題時就提供一系列參考價值爆表的文獻,還忍受我消失一整個學期去. 政 治 大 擇您當指導教授真是學生們的福氣!同時 ,也必須感謝世慶及蕙芬老師在口試時 立. 交換,幸虧回來後有瘋狂與您 meeting,才順利完成這知識來知識去的論文,選. ‧ 國. 學. 給予學生的寶貴建議,讓這篇論文能更臻完善。此外,感謝法白的站長貴智、伯 威、珞亦、大鈞、書磊、眾寫手與友情客串訪談的朋友們,以及犧牲運動時間來. ‧. 協助我繪製知識傳播概念圖的睿宏及宇晨,還有美化我慘不忍睹簡報的甲慧。當. y. Nat. io. sit. 然也要感謝所辦的秋玲、翠娥和宛蓉助教協助處理論文及畢業行政程序。. er. 而在撰寫論文的過程中,也相當感激我手持鞭子與糖果的家人,支持我的交. al. n. v i n Ch 換決定,卻時不時提醒在荷蘭的我要寫論文,雖然當時根本連檔案都沒打開。謝 engchi U 謝以下的朋友們在這四個月瘋狂聽我說要 delay 卻又提早交的謊言或稱讚我的論 文對社會微不足道的貢獻:大學畢業也斬不斷孽緣的思吟、宇晨、昭遠、忻叡、. 子瑄、毓涵、名紜、弘軒、姵蓁、婕慈;號稱瑜倩四小龍的舒婷、絜文、如茵; 研究所好夥伴士賢、崑桂、元碩;美食獵人高瑀;真正九年情誼的雅琳、筱文、 甲慧;遠在荷蘭讀書的子懿、國棟、Moon、Sharon。 在政大科智所的兩年多時光就跟穿雲箭一樣飛逝而過,即將邁入人生下一階 段,對自己說聲加油,也恭喜自己成為大學社團同屆第一位從研究所畢業的! 嘉文,民國 109 年 1 月 14 日.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 摘 要 近年來,民眾開始關注社會議題,並多從新聞媒體獲得相關資訊;然而媒體 提供的資訊時常有疏漏且不夠全面的問題,再加上社群媒體之普及,因而促使知 識倡議組織的興起,憑藉其專業知識傳播正確且論述完整的資訊,希冀培養民眾 理性思考的習慣。為達成該願景,知識倡議組織必須善用資源,將專業知識擴散 至更多受眾,並突破民眾的舊思維框架。然而,絕大數的組織並未掌握大量資源, 故如何透過隨創,在資源貧乏下突破物質制約與環境制約,對於知識倡議組織而. 政 治 大 本研究旨在了解知識倡議組織的資源建構與知識傳播過程 ,並以成立迄今六 立. 言為一重要課題。. ‧ 國. 學. 年、累積粉絲數多且與粉絲間有密切互動的「法律白話文運動」作為研究個案, 藉由深入訪談了解該組織如何透過隨創建構資源,以及身為知識中介者的角色,. ‧. 如何透過傳遞、轉譯或改造專業知識,縮短與民眾間的知識鴻溝。. y. Nat. io. sit. 本研究發現,知識內容為知識倡議組織的重要資產,然而在組織初期欠缺資. al. er. 金與人力的情況下,組織應善用時間來增加內容產出。而當組織聲譽提升後,組. n. v i n Ch 織才有更多機會吸納優秀人才,並接觸更廣泛的受眾,且為了維持知識內容的品 engchi U. 質,組織得在與粉絲互動中汲取更多知識內容產出的想法與意見。此外,知識倡 議組織得透過不同媒介,設法激發民眾主動接觸專業知識的動機,使得不同領域 間產生知識聚合。當跨領域知識間產生交集,知識倡議組織始能區辨新穎知識, 進而傳遞或轉譯知識,亦或是蒐集民眾的反饋後協助改造專業知識。總體而言, 本研究透過法律白話文運動的發展歷程,提供未來的知識倡議組織在建構資源與 知識傳播上之參考依據。. 關鍵字:知識倡議組織、隨創、知識中介者、知識傳播、法律白話文運動. DOI:10.6814/NCCU202000062.
(4) Abstract Recently, the awareness of social issues has increased; additionally, public usually receive related information from the media, which sometimes provide incomplete and erroneous information, which leads to the emergence of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These groups utilize its profession to spread correct and complete information, and aim to cultivate rational people. To achieve the goal,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have to use resources appropriately, spread specialized knowledge to more audiences, and persuade public to rethink outside the framework. Yet, most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do not hold tremendous resources. Thus, breaking through the constraints with limited resources has become a crucial obstacle for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This research aims to understand how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construct. 政 治 大 Movement” as a case, which was founded in 2013 and had established close 立 relationship with its numerous fans. Through in-depth interviews, this research resources and disseminate knowledge to the public. This research uses “Plain Law. ‧ 國. 學. examines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resources using the lens of bricolage. In addition, as a knowledge broker, how “Plain Law Movement” transfers, translates, or transforms. ‧. knowledge to decrease the gap between the profession and the normal? The research finds out that content knowledge is essential for knowledge advocacy. Nat. sit. y. groups, and the groups should take advantage of time wisely to generate more contents. er. io. while they face financial and manpower shortage. As the reputation of the advocacy groups increase, the groups would have more opportunities to recruit talents and attract. n. al. Ch. i n U. v. a variety of audiences. Besides, to maintain the quality of contents, the groups could. engchi. interact with their fans and absorb feedbacks from them in order to generate better topics. Moreover,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could use diverse intermediaries to stimulate people to reach specialized knowledge, which agglomerates different knowledge areas. While intersection exists between interdisciplinary knowledge, the groups could discern novel knowledge and then decide between transferring, translating, and transforming knowledge. This research expects to contribute to both construction of resources and dissemination of knowledge for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s.. Keywords: knowledge advocacy group, bricolage, knowledge broker, knowledge dissemination, Plain Law Movement. DOI:10.6814/NCCU202000062.
(5)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 ...................................................................................................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 ...................................................................................................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 7. 第四節. 研究方法 ................................................................................................... 8. 第五節. 名詞解釋 ................................................................................................... 9 文獻探討 ..................................................................................................... 11. 第二章 第一節. 知識倡議 ................................................................................................. 11. 第二節. 資源建構 ................................................................................................. 14. 第三節. 知識中介 ................................................................................................. 25. 第四節. 小結 ......................................................................................................... 32.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研究方法 ..................................................................................................... 35. 第三章. 個案研究法 ............................................................................................. 37. 第二節. 訪談法 ..................................................................................................... 48. ‧.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53. y. Nat. 第四章. 第二節. 法白面臨之物質制約與隨創 ................................................................. 56. 第三節. 法白面臨之環境制約與組織策略 ......................................................... 74. al. er. sit. 法白切入知識倡議領域之催化創新 ..................................................... 53. io. 第一節. 第四節. n. v i n Ch 法律知識中介者與跨領域知識傳播 86 i U e n g c h..................................................... 小結 ....................................................................................................... 104. 第五節. 結論與建議 ............................................................................................... 107. 第五章 第一節. 結論 ....................................................................................................... 107. 第二節. 研究貢獻 ............................................................................................... 110. 第三節. 研究限制 ............................................................................................... 112. 第四節. 後續研究建議 ....................................................................................... 113. 參考文獻 ................................................................................................................... 114 附錄、訪談問題 ....................................................................................................... 124. DOI:10.6814/NCCU202000062.
(6) 表 次 表1. 本研究針對知識倡議組織的理論架構 .......................................................... 33. 表2. 法律白話文運動與類型相似粉絲專頁之比較 .............................................. 37. 表3. 法律白話文運動講座列表 .............................................................................. 44. 表4. 訪談對象名單 .................................................................................................. 49. 表5. 研究子題及預期取得資料 .............................................................................. 51. 表6. 法律白話文運動於三段時期之隨創運用 ...................................................... 7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2000062.
(7) 圖 次 圖1. 知識傳遞概念圖 .............................................................................................. 29. 圖2. 知識轉譯概念圖 .............................................................................................. 30. 圖3. 知識改造概念圖 .............................................................................................. 31. 圖4. 研究流程 .......................................................................................................... 36. 圖5. 代表性知識倡議組織粉絲專頁按讚人數 (截至民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 39. 圖6. 法律白話文運動內部任務分派 ...................................................................... 41. 圖7. 法律白話文運動出版書籍 .............................................................................. 46. 法律白話文運動廣播-法客電台 .................................................................. 47. 學. 圖9. ‧ 國. 圖8. 政 治 大 法律白話文運動線上課程 立 .............................................................................. 47. 圖 10 法白文章審稿流程 .......................................................................................... 79. ‧. 圖 11 篩選適量法律知識 .......................................................................................... 82. y. Nat. io. sit. 圖 12 漁翁得利型之法律知識中介者 ...................................................................... 87. al. er. 圖 13 第三方參與之法律知識中介者 .................................................................... 89. n. v i n Ch 圖 14 知識聚合概念圖-以柯旗化故事為例 .......................................................... 93 engchi U 圖 15 知識改造概念圖-以年金改革為例 .............................................................. 97 圖 16 法律知識中介者的知識聚合概念圖 .............................................................. 99 圖 17 法律知識中介者的知識傳播概念圖 ............................................................ 101 圖 18 法律知識中介者的知識傳遞概念圖 ............................................................ 102 圖 19 法律知識中介者的知識轉譯概念圖 ............................................................ 103 圖 20 法律知識中介者的知識改造概念圖 ............................................................ 104 圖 21 知識中介者的知識產出、知識聚合與知識傳播概念圖 ............................ 109. DOI:10.6814/NCCU202000062.
(8)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背景 「倡議組織」是由參與社會運動的「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簡稱 NPO) 發展而來 (徐秉琪,2007)。倡議組織之成立非以營利為目的,而是為 了宣揚、捍衛某一目標,藉由明確活動的設計、推行,以啟發民眾對某特定議題 之意識,並促進該目標之正向改善 (程韻舫,2004)。 在台灣歷史演進過程中,隨著政府法令逐漸鬆綁,人們開始涉入社會議題,. 政 治 大. 籌組非營利組織,並願意發表對社會議題之看法與願景 (蕭新煌、孫志慧,2000)。. 立. 早於日治時期,政府為抑制民族主義思想,限制台灣人民僅能使用日語,剝奪台. ‧ 國. 學. 灣人民對其本土文化之認同,更遑論人民會自發性公然倡導某特定社會議題。直. ‧. 至中華民國在臺灣建立,台灣人民開始使用國語,但卻迎來長達 38 年的戒嚴時. sit. y. Nat. 期,國民政府對言論、出版、思想、結社等自由之強烈打壓,讓宣揚某特定議題. io. al. er. 之想法淪為空談。直至解嚴後,人民的言論等自由不再受到過分箝制,配合人民. n. 團體法 (時稱《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集會遊行法 (時稱《動員戡亂時期. Ch. engchi. i n U. v. 集會遊行法》) 之施行,公民及集會遊行活動逐漸興起。此外,再加上非營利組 織顧名思義不以營利為目的,並擁有明確的目標宗旨,相對於政府或營利組織, 更值得信賴且具公正性 (顧忠華,2000)。憑藉媒體及大批民眾對非營利組織之支 持,非營利組織得以挑戰公共權威,展開與政府間之對話,針對組織目標與政府 進行斡旋,促使政府與人民對話,並正視社會需求 (黃惠萍,2016)。 過去,人民對於特定社會議題的意識,大多是從對於政府不當政策所引發的 民怨所致,人民因而成立組織,再透過報章雜誌等報導宣揚理念,啟發人民的社 會意識 (蕭新煌、孫志慧,2000)。例如:民國 79 年 3 月爆發的野百合學運,由. 1. DOI:10.6814/NCCU202000062.
(9) 於資深國大代表貪得無厭的戀棧行為引起社會輿論,數十名大學生選擇絕食靜坐 於中正紀念堂,此一事件經過平面媒體報導後三天,激起全台超過五千位大學生 參與靜坐,並使得更多民眾開始密切關注該次靜坐的後續發展 (邱萬興,2016)。 如今,受惠於網際網路等社群傳播媒體之便利性,團體不再受限於實體形式, 社群媒體使用者得於社群網絡自行組織社團,並與其他使用者共同討論。再者, 透過社群媒體之即時性與公開性,其他使用者得以立即地接收社團內使用者之活 動紀錄或資訊分享,並將訊息再次傳播,喚醒更多社群媒體使用者對於特定議題 的社會意識。例如民國 103 年 3 月的太陽花學運,數名大學生及社運人士質疑政. 治 政 大 府的議案審查程序,後續透過佔領立法院,迫使政府正視人民的憤怒,而透過網 立 ‧ 國. 學. 際網路的資訊即時傳播性,短短兩天便聚集一萬多位民眾聚集在立法院外支持此 一抗爭活動 (法操 Follaw,2014)。. ‧. 有鑒於社群媒體的普遍性讓社會議題得以快速擴散,近年來,台灣經歷許多. sit. y. Nat. 大型抗爭活動,如:民國 95 年紅衫軍運動、民國 102 年洪仲丘白衫軍運動及民. n. al. er. io. 國 103 年太陽花學運等。針對社會議題,人民利用社群傳播媒體挑起社會大眾對. i n U. v. 於該議題之關注後,再透過社會運動、示威抗議、救濟請願等活動表達不滿或諫. Ch. engchi. 言 (陳雅玫,2016)。然而,並非所有民眾皆能親身參與社會運動,大部分的民眾 仍是訊息接受者,再加上民眾對於當下社會議題的認識多源於新聞媒體的報導, 難免有不夠深入及資訊正確與否的疑慮。本研究認為有兩項主要的原因,其一, 部分媒體帶有預設立場,所蒐集之資料容易因主觀判斷而進行選擇性修編,造成 民眾僅知悉片面資訊;其二,媒體雖然盡可能針對社會議題進行公正且全面性之 分析,然而複雜之社會議題容易牽涉專業知識,媒體在將專業知識轉譯成普羅大 眾容易理解的內容時,容易造成偏誤而導致民眾理解錯誤。除了上述民眾所接受 的資訊正確性議題外,如何讓民眾長期關注該議題亦相當困難,由於社會運動或 2.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0) 遊行示威皆屬於短期活動,雖可以喚醒民眾對特定議題之意識,但民眾對該議題 之關注也容易隨時間經過而消退。 有鑒於上述問題,越來越多組織或團體不單僅是針對社會議題進行長期倡議, 同時也兼具知識與資訊傳播的角色,致力於將較艱澀難懂之專業知識轉譯為平易 近人的資訊,俾使民眾更深入了解社會議題,消弭資訊間的不對稱;例如:法律 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於社群媒體起家,透過圖文、影音等方式針 對現下社會議題進行法律面分析,同時會將拗口的法律概念以白話文的方式解釋, 消弭社會大眾對於法律之刻板印象。此外,哲學新媒體 (Philosophy Medium) 亦. 治 政 大 是由一群哲學愛好者在經歷太陽花學運後,發見普遍民眾的邏輯與思辯能力欠佳, 立 ‧ 國. 學. 因此透過創意包裝艱澀抽象的哲學概念,並使用社群媒體推廣哲學教育。芭樂人. 類學 (guava anthropology) 也透過文章引領民眾去反思日常所接觸的每件事,體. ‧. 悟到人類學並非遙不可及,而是無時無刻都與生活緊密連結。. sit. y. Nat. 藉由社群媒體的興起,倡議組織大多以社群媒體為媒介,向民眾進行知識傳. n. al. er. io. 播及議題宣導;然而,因社群媒體進入門檻低的特性,組織必須思考應透過何種. i n U. v. 方式才能夠持續爭取民眾的關注,並達成知識倡議的目的。此外,知識倡議組織. Ch. engchi. 由於不以營利為目標,相較於企業,在執行目標的過程中,常受到資源應用上的 阻礙,成本入不敷出 (莊文忠、徐明莉、張鐙文,2009)。. 第二節、研究動機 根據 2018 年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顯示,台灣具公益性質之非營利組織數量 已突破六萬,且每年皆呈現成長趨勢 (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2019);這顯示非營 利組織在社會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除了成為政府的監督者,對民眾的重要性 也更與日俱增。然任何組織皆須仰賴資金以維持其運作,在資金匱乏的困境下, 3.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1) 組織的運作也勢必受到影響。研究指出,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穩定性及可運用資金 與該組織的經營成果呈現顯著正相關,而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大多源於民眾之 捐款 (趙雅儀、蕭哲芬、蔡秋田、鄭琬諭,2018)。再加上民眾之捐款意願大多受 該組織之資訊透明度影響,而現今網際網路十分發達,組織的資金運用資訊都會 公佈於該組織之網站或社群媒體,提升捐款民眾之信任感 (韓意慈、徐煒勛, 2018)。透過社群媒體將資訊透明化縱然可以提升民眾信任度,但前提仍是民眾 得以在資訊量爆炸的網路中搜尋到該組織並對其產生興趣,因此倡議組織必須思 量如何在適當時機增加自身曝光度,並持續維持倡議對象對該組織之關注。. 治 政 大 倡議組織為了傳播資訊,也必須善用資源。與一般企業類似的是,倡議組織 立 ‧ 國. 學. 也會遭受制約;在制約的情況下,倡議組織可能會面臨現實面的物質制約,包含 欠缺資金或人力等,同時也須處理社會普遍存在的環境制約,促使民眾抗拒改變,. ‧. 造成倡議推行困難 (Zucker, 1977)。因此,倡議組織不僅重視知識的傳播,更希. sit. y. Nat. 冀民眾得以改變過去思維受制約之情形,為達成此目的,組織必須進行議題重塑,. n. al. er. io. 從普羅大眾的角度出發,傳達新的價值以改變民眾對於議題之窠臼印象 (Schön,. i n U. v. 1995)。為了重塑議題,組織必須投入資源,但在資源缺乏下更是一大難題。. Ch. engchi. 企業多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目標,因此需與其他競爭者相互競爭以取得優勢。 而此一優勢,通常建構在資源充足、且該企業得將該資源轉換為其他競爭者難以 複製的條件下,企業透過有效運用這些資源的獨特能力,得以創造優勢 (Wernerfelt, 1995)。在台灣,中小企業對於經濟的貢獻不容小覷;有鑒於中小企 業投資的固定成本低,且員工數量較少,在面臨經濟環境變化迅速的時代,中小 企業彈性高的特性相較於大企業,更能挺過經濟危機 (于卓民,2014),也因此過 去五十多年來,台灣的產業結構多以中小企業為主。然而,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 處統計報告,台灣目前中小企業數逼近 150 萬家 (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2019), 4.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2) 佔全台灣企業總數的 97.73%,在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台灣大多數企業時常面臨 資源匱乏的劣勢情況,如何妥善使用既有資源成為企業的一大課題。此外,既有 資源恐怕無法支撐企業長期的目標,因此在商業環境逐趨複雜的現況下,企業如 何在資源受限的情況下進行資源建構顯得更為重要,不僅是組合既有資源,更要 懂得創造資源 (蕭瑞麟、歐素華、蘇筠,2017)。 現存文獻針對資源建構議題,提出了識機創業 (entrepreneurial 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策略回應 (strategic response)、隨創 (bricolage) 等觀點。識機創業 文獻認為,創業者應具備慧眼獨具之特質,能夠掌握創業時機,在資源有限的情. 治 政 況下將資源做最適當的應用 (Ardichvili, Cardozo, &大 Ray,2003)。策略回應文獻 立 ‧ 國. 學. 則強調企業得以透過提出策略吸引其他企業之關注,破除資源受限之窘境. (Bouquet, & Birkinshaw,2008b)。隨創的研究則指出,競爭中弱勢一方得善用手. ‧. 邊資源及自身專業,集結拼湊後發展新用途 (Lévi-Strauss, 1966)。透過上述三種. sit. y. Nat. 方式,企業或許得突破資源匱乏之逆境。然而,對初設立之組織人微言輕,即使. n. al. er. io. 欲採取上述方式也有不同的門檻,識機創業者必須已擁有部分人脈資源,若在無. i n U. v. 法取得大量市場資訊的情況下,擁有再敏銳的創業警覺心也於事無補。策略回應. Ch. engchi. 能成功的一大要素也是人脈,透過他人引薦或與其他競爭者合作,對於剛起步的 組織實屬不易。而隨創,則使組織專注於本身所擁有的有限資源上,秉持不放棄 的信念創造資源,門檻相對較低。此外,現有文獻大多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或創 業者角度出發,探討資源如何建構;相較而言,知識倡議組織非以營利為主要目 的,但為了達成倡議目標,不免與其他組織競爭資源,且需建立其他倡議組織難 以仿效的資源及運用方式,以突破物質制約 (Barney, 1991)。 除了上述提及的物質制約,另一方面,知識倡議組織在傳播資訊時,同時面 臨環境制約的困境。詳細而言,知識的雛形為資訊,人民接受知識倡議組織傳播 5.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3) 的資訊後再透過學習過程轉化為知識 (Sheate, & Partidário,2010)。然而,學習態 度 (attitude about learning) 影響人民學習的成效,資訊難易度、資訊多寡都可能 是影響學習態度的變因 (Marzano, 1992)。當人民對某知識領域有興趣而主動搜 尋相關資訊,但所接受的資訊卻過於艱澀或繁雜過量,反而讓人民產生負面的學 習態度,導致當初的學習動機降低。未來這群人在面對該知識領域時,由於對認 識該領域知識的興致已消失,轉而用自身已理解的有限知識量去解讀,或是在未 經思考或求證的情況下直接接受資訊傳遞方所釋出的資訊。因此為了突破環境制 約,知識倡議組織得以善用其「知識中介」(knowledge brokering) 的角色進行跨. 治 政 大 領域的知識傳播。根據 Burt (2004) 的社會網絡理論,知識中介者得以整合不同 立 ‧ 國. 學. 領域的知識,並將專業知識加以轉譯、轉化為大眾可理解的內容,以解決民眾認 為部分專業知識過於艱澀的問題。然而,知識中介者必須先洞察不同領域知識間. ‧. 的缺口並佔據其中,此為結構洞 (structural hole) 之缺口 (Burt, 2004)。然若欲佔. sit. y. Nat. 據結構洞,並進而突破環境制約,知識倡議組織勢必要耗費大量資源在整合資源. n. al. er. io. 及佔據後的內容傳播,但現有文獻多以資源充足的假設前提下討論策略,較少討. i n U. v. 論當知識倡議組織的資源窘困時,在佔據結構洞上的策略是否如同現存文獻之策. Ch. engchi. 略,亦或組織應透過他種方式同時建構資源與倡議,因而形成研究缺口。 總體而言,資源受限的知識倡議組織身為知識中介者,必須同時兼顧「資源 建構」及「知識倡議」兩方面。資源的建構對非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的組織相當重 要,本研究認為從隨創角度探討較適合初起步的組織,以建構足夠的資源以供組 織繼續運轉。同時組織在知識倡議上,倡議組織得利用其中介知識的過程產出, 在數位時代下突破環境上制約,並擴散倡議成效。然而,綜觀現有文獻,大多著 重於營利組織的資源建構,對知識倡議組織的資源建構討論較少。因此,本研究 希望以初探性角度出發,探討知識倡議組織在資源匱乏的情況下,如何透過隨創 6.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4) 建構資源,進而重塑議題,以達成知識傳播與倡導的宗旨。. 第三節、研究問題與目的 近年來國內社會風氣已相當開放,再加上人民之言論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皆 受憲法保障,知識倡議組織透過社群媒體同時進行議題倡議與知識傳播,將專業 知識重新包裝成普羅大眾容易理解之內容,希冀民眾得以在潛移默化下被教育, 進而影響其既存之偏誤觀念。再者,倡議組織為了達成上述目標,必須耗費大量. 政 治 大 務上皆較少討論知識倡議組織之資源建構,故為彌補研究缺口,本研究之研究目 立 資源,卻同時須面臨資源匱乏之窘境。然而,從現有的研究成果中,在理論及實. ‧ 國. 學. 的如下:. 一、探討知識倡議組織剛起步時,組織如何透過隨創建構資源,並突破物質制約. ‧. 之過程。. y. Nat. io. sit. 二、探討知識倡議組織在資源有限下,如何利用知識中介突破環境制約之過程。. n. al. er. 並了解知識倡議組織運用知識傳遞、知識轉譯及知識改造,進行跨領域知識 傳播之模式。. Ch. engchi. i n U. v. 本研究試圖從研究中整理出知識倡議組織突破制約之方法,因此,本研究將 以知識倡議組織之資源建構為主軸,並奠基於隨創理論與知識中介理論,將研究 問題定為「知識倡議組織在資源匱乏限制下,如何利用隨創及知識中介突破制約 困境?」,並以「法律白話文運動」此一知識倡議組織作為研究個案。. 為了回答此問題,本研究將從組織本身及組織成員出發,先釐清組織初起步 時所面臨之制約限制,進而討論如何透過隨創建構資源,以及組織身為知識中介 者,如何透過將專業知識轉譯為易於理解之內容以突破環境制約。另一方面,本. 7.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5) 研究也將與不同年齡層之倡議對象接觸,試圖驗證知識倡議組織的策略確實能打 破民眾既有的窠臼思維。. 第四節、研究方法 為了達成知識傳播與議題倡導之目標,倡議組織在知識傳播上需投入大量資 源,因而引發本研究針對知識倡議組織如何建構資源以突破制約之研究動機。法 律是民眾日常生活會接觸且實用的知識,但其艱澀的內容卻讓民眾產生排斥感,. 政 治 大 生活最貼近的法律領域切入原因有二。一為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人民可以 立. 甚而形成對特定知識領域有誤解的情形。在眾多知識領域中,研究者選擇與民眾. ‧ 國. 學. 透過法律保障自身權益,但法條內艱澀拗口的文字及抽象概念卻讓法律蒙上一層 難以親近的面紗;二為民眾對於法律的不理解,造成僅 21.9%的民眾相信法官可. ‧. 以公正審理案件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9),甚至經常在未充分理解判. y. Nat. io. sit. 決內容的情況下,單方面聽信由媒體報導的片面資訊,並任意批評依法為判決的. er. 法官為恐龍法官。此一惡性循環造成法律知識的傳播上有其困難度,也因此有更. al. n. v i n Ch 多組織致力於破除艱澀的高牆,希冀透過平易近人的議題與多種媒介,將法律知 engchi U. 識傳達給社會大眾,例如「法律白話文運動」、「一起讀判決」及「律師談吉他」 等粉專都屬於傳播法律知識的倡議組織 (其他類型相似粉絲專頁之比較請參考 表 3-1)。然而,在推廣法律知識普及時,法律知識倡議組織亦得面對資源匱乏且 有限的困境,研究者將以「法律白話文運動」粉絲專頁作為案例研究,探討法白 處理資源建構與知識傳播之議題。 本研究選擇以個案研究法、文獻分析法與質性之訪談法作為資料蒐集方式。 個案研究法將針對特定對象進行研究,蒐集該對象之一手及二手資料後進行系統 性分析,協助研究者釐清個案背景 (陳姿伶,2003)。之後再蒐集與個案相關之報 8.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6) 導或社群媒體貼文等文獻分析其知識傳播模式;最後再訪談組織成員,對研究個 案取得更深入之理解,且得以彈性調整訪綱以切合本研究之研究問題 (Babbie, 2016; Mason, 2017) 。. 第五節、名詞解釋 一、倡議組織 (advocacy organization) 倡議意指為了宣揚、捍衛某一目標,藉由明確活動的設計、推行,以啟發民. 政 治 大 標之正向改善 (程韻舫,2004)。而一群人為達成倡議之目標集結成立之團體,稱 立 眾對某潛在或常被忽略議題之意識,進而影響民眾對該議題的態度,並促進該目. ‧ 國. 學. 為倡議組織,這包含於內政部公益資訊平台登記之實體社團及於社群媒體上自組 之非實體社團。於本研究中所稱之倡議組織多以知識傳播的倡議組織為主。. io. sit. y. ‧. Nat. 二、知識中介者 (knowledge broker). er. 不同知識領域間存有資訊不流通之知識斷層,而此一鴻溝需透過知識中介者. al. n. v i n Ch 連接該知識斷層之兩端。由於知識中介者身為不同領域知識之間的溝通協調者, engchi U 因此在篩選知識時必須蒐集大量資料,且確認該知識的正確性,後續更需將知識. 進行整合,進行傳遞、轉譯或改造後傳播予閱聽人 (Lingo, & O’Mahony, 2010)。. 三、環境制約 (environmental constrains) 環境制約指在科技時代下,由於資訊的高度流通性導致人們透過網路或其他 媒介搜尋資料時,會接收到過多且繁雜的資訊。縱使人們知悉所選讀之資訊並不 全面,卻也無心力再去探究其他面向,或是當人民試圖用既有知識去了解新穎知 識時,因為部分媒體提供片面或不正確的資訊,導致民眾無法充分理解資訊。更 9.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7) 甚者,當人們既有觀念遭受新資訊挑戰時,會選擇屏蔽資訊或盲從,將自身思維 制約於框架內 (Prasad, 1993)。.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8) 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知識倡議 一、公眾涉入 一群公民或團體針對某一目標、理念、訴求、議題等,有計劃地向社會教育、 傳播、宣揚,藉此提升社會大眾對於該目標、理念、訴求、議題的關注,或是為 弱勢個體、弱勢團體發聲,這些行為稱為倡議 (London, 2008)。倡議的目標,可 從短期至長期分類為:「提高社會關注 (raise awareness)」、「凝聚共識 (build. 政 治 大. consensus)」及「改變現狀 (create change)」(Kelly, 2015)。提高社會關注是倡議. 立. 行為最短期也最直接的目標,社會大眾可能會開始關注該被倡議的議題,願意深. ‧ 國. 學. 入了解該議題,並進而參與討論。伴隨著該議題關注度的提升,可能會有更多懷. ‧. 抱相同想法的公民願意加入倡議的行列、擴大倡議的範圍、獲得更多支持者金錢. sit. y. Nat. 上或精神上的支持、凝聚共識;甚至在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成立組織,更有系統性. io. al. er. 地向該倡議目標邁進。而長遠的目標則是改變現狀,現狀可能因政府法令的不完. v. n. 善或社會普遍存有知識落差,而社會輿論能夠間接影響政府傾聽民意或填補人民. Ch. engchi. i n U. 間的知識鴻溝,致使該倡議的目標得以達成 (London, 2008)。 倡議所帶來的影響,能夠讓更多人認識該議題,為一種公眾涉入 (public engagement) (Scheufele, 2014)。若欲達到倡議目標,倡議組織勢必先深入瞭解該 議題,進而在倡議過程中傳播正確的資訊,讓民眾對該議題產生興趣。而狹義的 涉入單指民眾參與倡議行動的過程,又稱公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Rowe, & Frewer, 2005)。廣義的公眾涉入則還涵括了民眾對該倡議客體產生的興趣、知 識、態度 (Retzbach, & Maier, 2015)。若以提倡將法律白話文的知識倡議組織為 例,民眾在該倡議下,對法律有更深一層的認知,進而產生對司法體系的信心,. 11. DOI:10.6814/NCCU202000062.
(19) 即是一種公眾涉入。而在眾多民眾選擇涉入倡議後,倡議的群體增大,達成目標 的距離也隨之縮短。 公眾涉入最明顯的例子是社會運動。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普遍人在搜尋資訊 時尋求「快」,部分新聞媒體便統整相關資訊的精華,製作出僅含片面資訊的懶 人包。「懶人包」或許能滿足民眾短時間內了解社運內容的需求,但是在正確性 上仍有待商榷,以致部分民眾受假新聞誤導 (王億晴、梁慈芳,2018)。民眾除了 透過新聞媒體獲取資訊,社群媒體的傳播性也讓假新聞流傳迅速 (黃銘輝,2019), 部分人士有鑒於錯誤懶人包或假新聞帶給社會運動的傷害,便利用自身專業統整. 治 政 大 社運相關資訊,並透過社群媒體傳播內容全面且正確的懶人包。當閱聽者接收到 立 ‧ 國. 學. 懶人包的資訊,民眾對於「快」的需求能夠被滿足,對於「正確性」的需求也已 經由專業人士檢驗,致使民眾得有效率地獲取正確的資訊,並透過社群媒體分享. ‧. 的功能,讓資訊再次被傳播,喚起更多民眾之社會意識。然而社會運動屬於短期. sit. y. Nat. 活動,倡議組織能在該段時間內不斷提供資訊以喚起民眾對特定議題的意識,但. n. al. er. io. 其倡議的成效可能隨著社運結束而被沖淡。因此,部分組織仍會持續提供特定領. i n U. v. 域之相關資訊,長時間地傳播資訊,讓閱聽者將資訊轉化為知識,並試圖改變閱. Ch. engchi. 聽者既有的思維框架,為知識倡議。. 二、資訊傳播 倡議組織需要透過媒介來傳播資訊,從過去的報章雜誌,歷經電視、手機簡 訊,直到現在的網際網路,傳播資訊的管道越發多元。過往報紙所提供的資訊確 實能增近民眾的知識,但是在教育尚未普及的時代,報社並不會根據民眾的教育 程度印製不同版本的報紙,因此識字能力會影響民眾取得資訊的途徑 (Tichenor, Donohue, & Olien, 1970)。如今,網際網路得以解決上述問題,民眾不再受限於識 12.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0) 字能力,而可透過圖文、影音等方式在數以萬計的網站中獲取資訊。再者,人民 不光僅限於單方面從網站獲取知識,社群媒體的興起帶動人際網絡的建立,透過 社群網絡的連結,即使是平常未關注特定議題的使用者,也可能透過社群網絡的 其他使用者接收該議題的資訊 (Tewksbury, Weaver, & Maddex, 2001)。另外,素 未謀面的社群網絡使用者們得以在社群媒體上尋覓擁有共同理念的其他使用者, 這些人在虛擬的社群媒體上互相凝聚、建立歸屬感,並針對議題進行討論,激發 更多對該資訊的深刻剖析 (施琮仁,2016)。 根據社群媒體管理服務提供商 Hootsuite 和數位行銷公司 We Are Social 於民. 治 政 大 國 108 年初針對全球網路使用的調查報告,台灣民眾平均一天花 7 小時 39 分鐘 立 ‧ 國. 學. 在使用網路,相當於每個人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上網 (Kemp, 2019)。同份 報告指出,台灣民眾最常造訪的網站為 Google、Facebook、YouTube 及 Yahoo,. ‧. 其中 Google 及 Yahoo 為搜尋引擎,於該搜尋引擎中的關鍵字排行榜,「新聞」. sit. y. Nat. 亦是位居前矛 (Kemp, 2019)。而 YouTube 雖是影音串流網站,但搜尋「新聞」. n. al. er. io. 仍卻位居關鍵字排行榜的第一位,可見現代人已不再受限於傳統文字的資訊取得,. i n U. v. 而是得以透過影音方式獲取資訊。台灣民眾在使用網路時,平均有 1 小時 52 分. Ch. engchi. 鐘花在社群媒體上,而 Facebook 為台灣民眾最常使用的社群媒體 (Kemp, 2019), 在社群媒體使用者眾多且成為民眾生活一部分的情況下,越來越多使用者會在社 群媒體上分享新聞或其他資訊,致使使用者更容易透過社群網絡進行交流 (Robertson, Vatrapu, & Medina, 2010)。 然而,社群媒體雖能促進使用者間的資訊交流,但每一位使用者使用社群媒 體的目的不盡相同。且民眾在使用網路時,通常是具有目的性地主動使用網路 (Cho, De Zuniga, Rojas, & Shah, 2003),並從上網的過程中滿足其目的。現今的網 路一部分取代電視,有學者認為使用者透過網路得以擁有與電視相同的娛樂與資 13.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1) 訊獲取功能 (Ferguson, & Perse, 2000)。除此之外,網路更具有訊息傳遞、人際互 動、資訊搜尋等功能 (Papacharissi, & Rubin, 2000)。而使用者在使用社群媒體時 的目的不外乎為娛樂或人際互動,在使用過程中也會不經意接觸相關的倡議資訊, 甚至被該資訊的標題所吸引而願意點擊進入該網頁了解內容 (張甘青,2014)。此 外,社群媒體的普遍性也導致相似的資訊氾濫,閱聽者在搜尋資訊時,不一定會 閱覽全數之資訊 (林佳燕,2010),因此倡議組織在透過社群媒體進行知識傳播時, 也必須思量如何吸引閱聽者之點閱。. 治 政 大 人民透過倡議來凝聚共識,進而涉入其中以期改變現狀,然而倡議是一段長 立 ‧ 國. 學. 期的活動,在此過程中勢必有資金的流動。營利組織若欲對社會現象發聲,得以 運用企業本身的現金流支持行動 (London, 2008),同時提升自身的名譽;非營利. ‧. 組織則將倡議視為達成目標的工具,透過政府或民間贊助來維持運轉。如今甚至. sit. y. Nat. 有社會企業存在,以商業模式解決社會議題,並同時透過市場機制維持內部之運. n. al. er. io. 作,創造社會影響力 (丁玉珍,2015)。而 Facebook 社群媒體也出現粉絲專頁 (fan. i n U. v. page) 的形式,粉絲專業經營者可以透過該專頁散播資訊,並與使用者進行互動。. Ch. engchi. 而現今的粉絲專業經營者背後可能沒有財力雄厚的企業贊助,或是影響力大的非 營利組織,而是一群人懷抱共同的理想與目標,選擇透過數位時代下最容易、成 本也相對低廉的方式與其他使用者進行互動,以達成倡議的目標。而本研究中針 對知識倡議類型的粉絲專業經營者進行探討,在倡議過程中,資源的取得相當重 要,此類型的粉絲專業經營者應如何取得資源,將於下一節進行討論。. 第二節、資源建構 一、資源困境 14.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2) 企業若欲於市場上屹立不搖,必須持續推出創新之商品或服務,許多文獻亦 多著眼於創新的手段及策略研究,並植基於資源豐沛的前提下。許多文獻指出, 企業在沒有投入足夠資源的情況下難以創新,例如缺乏資金與人力進行研發,或 是經驗不足導致創新路上受阻。資源可為有形或無形,有形的資源包括資金、人 力等;無形的資源包括智慧財產、企業名聲等,這些資源若能不被其他企業所效 仿,或是有專屬建構資源的方式,這些優勢將使該企業在市場上保有競爭力 (Barney, 1991)。此外,由於資源豐富的企業已經把持市場上大部分的消費者,也 提供品質相當高的商品或服務,對於這些企業的下一步,自然不會糟蹋已經建立. 治 政 大 的一手好牌,而是會繼續提升或增加現有的商品或服務,但是消費者不見得需要 立 ‧ 國. 學. 如此高品質的商品或服務 (Christensen, Baumann, Ruggles, & Sadtler, 2006)。回歸 現實中,享有充足資源的企業寥寥無幾,餘下大部分的企業則會面臨資源受限的. ‧. 情形 (蕭瑞麟、歐素華、陳蕙芬,2014)。針對遭遇此窘境的營利組織,許多文獻. sit. y. Nat. 會提出破壞式創新 (disruptive innovation) 的概念,建議企業以成本比市場在位. n. al. er. io. 者更低的方式,打入未開發或低階市場發展,逐漸削弱在位者的優勢 (江子鳴, 2011;Christensen, Raynor, & McDonald,2015)。. Ch. engchi. i n U. v. 相同地,部分文獻也提及社會企業時常面臨資源有限的窘境,他們必須在資 源有限的情況下找到社會現有的缺口進行創新,再以獲得的資源投資於解決社會 議題,學者稱之為催化創新 (catalytic innovation) (Christensen, Baumann, Ruggles, & Sadtler,2006; Desa, 2008)。知識倡議組織同樣也面臨資源稀缺的窘境,導致倡 議成效不彰,有學者認為縱使知識倡議組織並非社會企業,若能夠建立起可負擔、 永續經營的方法,進而產生社會影響力,則催化創新應亦可應用在知識倡議組織 (Kickul, Griffiths, Bacq, & Garud, 2018)。因此,若欲達成催化創新,應具備四項 特質: 15.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3) (一) 對社會面的改變具有可擴展性及可複製性 非營利或倡議組織的設立,就是為了宣導某一理念而試圖改變社會的某一層 面。可擴展性 (scalability) 意指該創新可以隨著需求增長而增加服務提供之內容 及範圍;可複製性 (replicability) 意指該創新在不同時間和地點仍能有效執行。 隨著某議題倡議之成效逐趨顯著,組織也該適度調整資訊傳播之閱聽者類型或提 升傳播內容之品質,且得以同一模式透過其他媒介執行。 (二) 以未被開發的倡議方式切入 相類似的議題,在社會上可能已有組織在宣導,然而成效不彰導致民眾不願. 治 政 大 意正視該議題,或是提供之資訊沒有刺激民眾想進一步了解。在數位時代下若能 立 ‧ 國. 學. 正確使用社群媒體及輔助工具,或許能以嶄新的方式吸引民眾願意了解該理念或 資訊。舉例而言,政府在法令宣導上不遺餘力,然而民眾對於索然無味的純文字. ‧. 解釋興趣缺缺,若能善用新時代科技,並搭配生活化主題以圖文、影音、廣播方. sit. y. Nat. 式呈現,或許能更有效達到普及法治教育的目的。. n. al. er. io. (三) 提供簡單,品質卻足夠讓人滿意 (good-enough) 的資訊. i n U. v. 有鑒於一般民眾可能不需要如此艱澀、知識量過於豐富的資訊,因此資源有. Ch. engchi. 限的組織,得以該點切入,提供更簡單,且內容已足夠讓民眾消化吸收的正確資 訊 (Christensen, Baumann, Ruggles, & Sadtler, 2006)。舉例而言,法律專業知識早 已存在於民間,然其艱澀的文字卻讓一般民眾望之卻步,因此致力於將專業知識 平民化的倡議組織得以將該專業知識重新包裝,以簡淺易懂的文字解釋,其內容 卻足以讓一般民眾理解該被包裝在華麗詞藻下卻未如此複雜的法律知識。 (四) 使用非傳統方式取得資源 非營利或倡議組織在資源取得上不若營利組織,許多時候資金得仰賴捐贈, 人力資源則希冀志工的協助,其他無形資源的建立上也有所異同,本研究將於後 16.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4) 續之隨創篇章進行討論。. 藉由催化創新的角度,資源受限的組織得以從社會中找到新的切入點進行知 識倡議,然而至今文獻大多著重於實體資源 (例如:資金、人力) 的制約,卻忽 略大環境下的制約。詳細而言,數位時代下佔據較多資源的資訊提供者,有較高 的機會壟斷資訊,甚至操弄資訊的正確性 (López, Mendes, & Sanjuán, 2002)。國 際非營利組織 Mozilla 於 2019 年 9 月針對台灣網路健康的調查報告中顯示 (蔣 曜宇,2019),受訪者對於資訊壟斷的意識程度為 85.8%,然而試圖針對資訊壟斷. 治 政 大 而有所行動的比例卻只有 56.4%,說明普遍民眾即使知悉所獲得資訊並不全面, 立 ‧ 國. 學. 仍有一部分民眾選擇漠視,不願意再去搜尋其他面向的資訊。再者,同份報告也. 指出年長者相對較容易被訊息誤導,並分享錯誤的資訊予其他人 (蔣曜宇,2019)。. ‧. 除此之外,另外一項環境制約也是咎因於科技帶給社會的快速演變,員工在新系. sit. y. Nat. 統出現前有一套處理工作的程序,然而在新系統出現後,員工卻認為該系統只會. n. al. er. io. 破壞已建立的程序,因而排斥使用之,此為一種思維上之制約 (Prasad, 1993)。. i n U. v. 在資訊的傳播上,許多民眾也認為自身沒有必要或是不願意打破既有的思維,受. Ch. engchi. 舊思維綁架之制約,不啻為知識倡議組織必須突破的一大瓶頸。 綜上,知識倡議組織所面臨的資源困境,不僅限於實體之資源限制,大環境 下的思維制約也是組織應正視之難題。因此,如何激起民眾願意接納新知的興趣, 並教育民眾明辨正確資訊,不侷限於資訊壟斷的偏誤資訊,這些制約帶給組織相 當大的挑戰,資源有限的事實更是讓組織雪上加霜。身處劣勢的倡議組織,應如 何在劣勢中解除制約,將於下一段進行討論。. 17.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5) 二、突破物質制約 剛成立的營利組織,一方面沒有龐大金援或資源,另一方面也面臨市場上強 勢者的打壓,而大多數組織都是在此劣勢下累積資源、建立人脈,培育自身的能 力以期與強勢者抗衡 (蕭瑞麟、歐素華、蘇筠,2017)。而剛成立的知識倡議組織 相較其他已成立許久的組織,在資源上可能處於劣勢,意指該組織所把持之資源 相較於資源豐富者處於弱勢。但知識倡議組織在社會上並沒有絕對要打敗的強勢 者,然他們仍需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進行倡議,同持維持組織的運作。因此本段 將回顧物質制約的相關理論,並據此討論相同之策略可否適用於知識倡議組織。. 治 政 大 物質制約目前主要被提出討論的理論有三,分別為: 識機創業、策略回應與隨創。 立 ‧ 國. 學. (一) 識機創業 (entrepreneurial 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創業警覺 (entrepreneurial alertness) 一詞最早於 1979 年被 Kirzner 提出,說. ‧. 明資源受限的企業家若欲創業,應具備警覺心,得以察覺目前被忽略的潛在市場,. sit. y. Nat. 並說明有警覺心與沒有警覺心企業家的行為差異 (Kirzner, 2015)。後續有更多學. n. al. er. io. 者 針 對 該 詞 進 行 討 論 , 而 至 今 學 者 多 將 該 警 覺 心 與 機 會 識 別 (opportunity. i n U. v. identification) 做連結,說明企業家若懂得正確分析市場環境,並能識別市場內的. Ch. engchi. 核心驅動要素,即使是競爭中的弱勢者,也能夠藉機崛起,削弱強勢者之優勢 (Gaglio, & Katz, 2001)。針對警覺一詞,有研究認為過於廣泛,因此將其步驟化, 第一步必須搜尋相關資訊,第二步需比對現有資訊及過往經驗,最後一步則是評 估該創新是否有利可圖 (Tang, Kacmar, & Busenitz, 2012)。但也有學者認為創業 的契機必須仰賴企業家的警覺心與可獲得資訊之多寡,即使企業家警覺心強,但 若是擁有的資訊不足,也很難掌握創業的時機 (Minniti, 2004)。此外,過往經驗 也會影響到機會識別的能力,例如過去經營上的經驗、累積的人脈,甚至是樂觀 的人格特質都會有正面影響 (Ardichvili, Cardozo, & Ray, 2003)。然而,警覺心的 18.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6) 重要性或許在競爭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但知識倡議組織並非以打敗競爭者為首 要任務。累積資源才是進行倡議的前置作業,而識機創業的文獻仍然強調經驗以 及資訊取得的重要性,無法直接套用到大多從零資源開始的知識倡議組織。 (二) 策略回應 (Strategic Response) 弱勢出身的組織若選擇正確的策略,也能夠改變現狀、增加影響力 (Meyer, 2006)。而策略目標是掌握重要資源、建立人脈,並提高自身價值以建立合法性 (legitimacy),且目標之間環環相扣,若缺乏資源,則較難建立人脈,自身價值也 無法提高;若缺乏人脈,在資源獲取上也有難度 (Bouquet, & Birkinshaw, 2008a)。. 治 政 大 現有文獻主要提及以下之弱勢回應策略: 立. 服從 (Deference):「既來之,則安之。」敘述了此一策略之精髓,既然資源. ‧ 國. 學. 1.. 稀缺的弱勢組織無法於短期內改變現狀,不如順從強勢者,並希冀服從得以. ‧. 讓強勢者留意到其存在,進而提供資源及提升該弱勢組織存在的價值. sit. y. Nat. (Salancik, 1977; Vonk, 2002; Lipman-Blumen, 2006)。然而此一被動策略,或. n. al. er. io. 許在競爭者多的市場上得以執行,但對於並非仇視競爭者的倡議組織而言,. i n U. 過於被動的策略反而導致該倡議的初衷無法實踐。 2.. Ch. engchi. v. 引薦 (Representation):透過第三人之推薦,讓強勢者得以注意到弱勢者之存 在,進而產生正面影響。相較於毛遂自薦,透過可信任第三人的推薦,可扭 轉弱勢組織之現況,強勢者注意到該弱勢組織的存在,也願意分配資源 (Heine, & Lehman, 1997)。此一策略雖偏向被動,但是對身處弱勢之倡議組 織不啻為可執行的策略,由於普遍大眾在數位時代裡暴露在過多的資訊下, 倡議組織若欲從中脫穎而出,透過具有影響力的人士推薦,能夠增加該倡議 組織的認知度。. 19.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7) 3.. 競合 (Coopetition):此一策略比起上述兩項策略更為複雜,較適合已經累積 些許資源與人脈的組織,透過與其他組織合作,彼此分享資源並提升自身組 織的競爭力 (Luo, Slotegraaf, & Pan, 2006)。對於知識倡議組織,除了透過影 響力之人的引薦外,也能選擇彼此合作,由於社會議題可能不僅牽涉單一知 識領域,不同知識領域中的倡議組織可以共同攜手,針對特定之社會議題共 同倡議。. 策略回應的文獻中,出發點大多是資源稀缺的弱勢者如何對抗強勢者的壓迫,. 治 政 大Birkinshaw, 2008a),都需要 或是國際子公司如何爭取母公司的資源 (Bouquet, & 立 ‧ 國. 學. 選擇正確的策略來為自身提高競爭的籌碼。而若將上述策略套用至知識倡議組織, 服從策略對於倡議組織過為被動,相較之下,引薦及競合都有助於倡議組織在社. ‧. 會上提升知名度,在資源的取得上頗有助益。然而,剛起步的組織不僅資源少,. sit. y. Nat. 人微言輕的現實也缺乏本錢說服具有影響力之人或其他知識倡議組織共同合作,. al. n. (三) 隨創(Bricolage). er. io. 導致許多初起步的知識倡議組織滿富理想,該倡議理念卻無法成功被擴散。. Ch. engchi. i n U. v. 遭遇資源有限的困境,必須從現有的資源拼湊出解方。隨創一詞最早由學者 Lévi-Strauss 於 1967 年的 “The Savage Mind” 一書中提出,描述工匠如何將手上 僅有的資源以及看似無用的素材湊合著用,拼湊出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成品 (Lévi-Strauss, 1966)。而後有學者將其隨創之概念套用到企業,定義隨創為將手上 資源湊合著用,並拒絕妥協於資源稀缺的困境,鼓勵員工勇於創新 (Baker, & Nelson, 2005)。隨後學者認為資源受限的情形並不侷限於營利組織,社會企業也 相當青睞以隨創方式達成兼顧社會目的及突破財務不穩定的困境,且隨創的運用 也對催化創新有加持效果 (Kickul, Griffiths, & Gundry, 2010)。而 Baker & Nelson 20.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8) (2005) 將隨創運用於實體物件,並區分為三個要素:現有資源、湊合著用與資源 新用,以下闡述之: 1. 現有資源 (the resources at hand):現有資源意謂能夠容易入手的資源,也包含 便宜或免費的資源,這些資源雖然經常被視為無用,但卻可能是創造新用不 可或缺的要素 (Baker, & Nelson, 2005)。 2. 湊合著用 (making do):Lévi (1966)在 “The Savage Mind” 書中提及隨創有時 會產出未預期的驚人成果,因此湊合著用的精神是拒絕妥協於限制,與其懷 疑現有的資源能否變出新花樣,不如專注於嘗試組合不同資源,並勇於挑戰. 治 政 大 當下限制,不要求完美結果,只需要足夠使人滿意的成果 (Baker, & Nelson, 立 ‧ 國. 學. 2005; Bojica, Ruiz Jiménez, Ruiz Nava, & Fuentes-Fuentes, 2018)。. 3. 資源新用 (combination of resources for new purposes):一項資源可以普遍運用. ‧. 於某一用途,但或許同一項資源也可以運用於其他用途。資源新用大多是創. sit. y. Nat. 新的關鍵,但這些想法大部分都屬於突發奇想,對於這些想法從何而得的過. n. al. er. io. 程,許多學者也無法詳細說明 (Baker, & Nelson, 2005; Schumpeter, 1982)。. Ch. engchi. i n U. v. 企業家將現有資源湊合著用,以發掘其新用途,稱之為資源拼湊 (making do with resources) (Baker, & Nelson, 2005)。而後進學者也將隨創運用於人才、人脈 或經驗等方面,試圖擴大解釋組織可靈活運用的現有資源並不只限定於物件 (Mair, & Marti, 2009)。統整現有之資源拼湊文獻,可歸納出物件拼湊、角色轉換 (role shifting)、重組常規 (reorganizing routines)、調換工作排序 (reordering the work) 與技術拼湊。物件拼湊已於上段說明,而「角色轉換」意指原先負責某一 特定職務之人員被臨時轉調至負責另一職務,試圖激發創新之資源新用。「重組 常規」指將標準作業程序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或將業界習以為常之規範進行 21. DOI:10.6814/NCCU202000062.
(29) 更動,讓執行更具彈性。「調換工作排序」即將已排定之工作順序進行調換,以 應付突發事故。「技術拼湊」則是促成跨領域間的技術交流,讓各領域的專家進 行知識交流,以迸發創意 (Bechky, & Okhuysen, 2011;蕭瑞麟、歐素華、吳彥寬, 2017)。以上這些方式,一再體現資源的價值不應被既有成見所限制,有彈性地靈 活運用物件、活用人才,或讓不同領域的專家互相交流,將有限資源進行拼湊, 以展隨創精神。 資源有一定基礎的組織,確實能透過資源拼湊來提升組織成長的機會,但對 於資源基礎較差或所擁資源趨近於零的組織,一味仰賴隨創也於事無補 (Bojica,. 治 政 大 Ruiz Jiménez, Ruiz Nava, & Fuentes-Fuentes, 2018)。學者針對該情形,將文獻重點 立 ‧ 國. 學. 從資源的客觀價值轉移至資源的主觀價值,同樣的資源,其客觀價值可能在短時 間內不會有太大差異,但是其主觀價值卻可能透過轉念思考或生動口才,讓該資. ‧. 源被認定為具有相當高的價值。此概念被稱為資源建構 (resources construction),. sit. y. Nat. 讓資源無中生有,其箇中要領在於重新定義資源的主觀價值 (Senyard, Baker,. n. al. er. io. Steffens, & Davidsson, 2014; Sonenshein, 2014)。此概念又被細分為物理建構及社 會建構 (social construction)。 (一) 物理建構. Ch. engchi. i n U. v. 單一資源無法進行拼湊,但其主觀價值卻能被重新定義。例如:沼氣為有毒 氣體,是阻礙該地被妥善利用之阻力,然若改變對沼氣之主觀價值,藉由燃燒氣 體產生之動能加以轉換為經濟資源,即能建構資源 (蕭瑞麟、歐素華、吳彥寬, 2017)。同樣一件資源,或許弊大於利,但資源擁有者若能以另一角度進行詮釋, 便能無中生有,建構資源。 (二) 社會建構 部分弱勢企業所擁有的資源稀少且價值不高,但若將所擁資源以傑出的說書 22.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0) 技巧提升其主觀價值後,進而獲取更多資源或賺取收益,學者稱該過程為文化創 業 (cultural entrepreneurship) (Lounsbury, & Glynn, 2001)。資源的主觀價值標準因 人而異,而若欲提昇對方對資源的主觀價值,便應讓對方在接收資訊時,其內容 能夠打動對方的內心,藉此提升對方對資源的信任度 (Berger, & Luckmann, 1967; Schön, 1994)。研究指出,時機與角色為社會建構的關鍵,在適當的時機運用手 上的資源,能讓資源的價值提升,以及弱勢者與強勢者的角色互換,也會讓原先 資源的價值提升,突破制約 (蕭瑞麟、歐素華、陳蕙芬,2014)。. 治 政 大 組織的目標是成長、掌握資源,並脫離弱勢者,然而並沒有一套隨創公式可 立 ‧ 國. 學. 以適用於每間公司,因為隨創更像是一種不放棄的精神,願意就僅有的資源做多. 樣化嘗試,是否得以成功也難以預料 (Bojica, Ruiz Jiménez, Ruiz Nava, & Fuentes-. ‧. Fuentes, 2018)。於識機創業文獻中提及創業之時機相當重要,於隨創也具有類似. sit. y. Nat. 的道理,在資源受限的緊繃情緒下絞盡腦汁或靈機一動而構思出的資源拼湊或資. n. al. er. io. 源建構方法,卻可能因時不我與而以失敗告終。但若先辨識正確的時機,再進行. i n U. v. 資源拼湊或建構,其過程中的阻礙或許能有效排除 (蕭瑞麟、歐素華、吳彥寬,. Ch. engchi. 2017)。而所謂正確的時機,並非全然為追隨當時的趨勢,而是能夠辨識時機相對 性;詳細而言,當強勢者認為某一情況是難以突破的困境時,弱勢者若能逆向思 考,將危機視為轉機,進而乘勢拼湊或建構資源,不啻為突破制約的方法 (Vaghely, & Julien, 2010)。 隨創文獻幾乎多從營利組織及社會企業的立場出發,鮮少有文獻針對知識倡 議組織這類型的非營利組織進行討論。對於社會企業,無論其規模大小或目的異 同,他們都擁有四項共同點。首先,社會企業如同一般企業般,透過交易製造收 益,得以自給自足,在達成社會目標上享有自治權;第二,試圖改變某一社會或 23.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1) 環境上議題;第三,推行目標的附帶利益是提高社會資本,讓社會中互不認識但 抱持相同理念的人願意團結發聲;第四,經常面臨到資源有限的問題 (Di Domenico, Haugh, & Tracey, 2010)。而社會企業與知識倡議組織的區別,僅在於 第一點,亦即知識倡議組織並不以市場上交易為主要收益來源,因此該類組織會 嘗試以各種方式取得未使用或仍有使用價值的資源,以隨創精神試圖讓資源價值 最大化,以達倡議目的 (Di Domenico, Haugh, & Tracey, 2010)。此外,也有部分 學者認為隨創對組織並非全然是件好事;雖然隨創會讓組織專注於現有的資源, 鼓勵內部創新,然而過度依賴隨創,卻也可能導致組織短視近利,犧牲主動向外. 治 政 大2018; Ladstaetter, Plank, & 尋求新資源的機會 (Kickul, Griffiths, Bacq, & Garud, 立 ‧ 國. 學. Hemetsberger, 2018)。. 綜觀以上識機創業、策略回應及隨創的文獻,大部分多以企業角度出發,說. ‧. 明在資源有限的制約環境下,企業若能掌握時機、妥善且靈活運用資源,或許能. sit. y. Nat. 突破物質制約,導致強弱勢的角色對換。然而對於知識倡議組織而言,同時得面. n. al. er. io. 對環境制約,而該制約源自於每天暴露於過多資訊而放棄接收全方面資訊的一般. i n U. v. 人,以及認為專業知識過於複雜而受到舊思維制約的群眾,過去文獻針對此一議. Ch. engchi. 題較無討論。環境制約的形成導因於人民長期對於專業知識的陌生感,無法理解 因而選擇逃避,因此若要解除環境制約,便得從問題根部著手,試圖改變民眾對 於專業知識的主觀感受 (楊貴智,2017)。而在上段所述方法中,社會建構主張巧 妙利用言語,讓對方提升對資源的主觀價值,因此知識倡議組織若透過社會建構, 將其所欲倡議的內容轉化為普羅大眾也願意花時間理解的資訊,提升民眾對於該 專業領域知識的主觀價值,或許能突破一層層的環境制約。具體而言,知識倡議 組織透過社會建構以突破環境制約,而該方法得參考下一節之知識中介理論。. 24.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2) 第三節、知識中介 知識中介 (knowledge brokerage),是一套將知識在不同領域間互相傳輸的過 程,由知識中介者串連不同領域之知識,聚集雙邊或多邊對自身知識領域有所瞭 解,且對其他知識領域抱持興趣的人。而知識中介者的角色並非僅是將某領域知 識原封不動地傳達至其他領域,而是能夠調和不同知識領域,將知識經過整理轉 譯後,再進行傳遞,並引起不同知識領域間的討論 (Canadian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 Foundation, 2003)。知識中介的概念時常被運用在新興領域與政府的政. 政 治 大 對於新興領域卻一竅不通,或是該領域所涉及的議題過於複雜,需要透過該領域 立 策制定間,政策制定者或許立誓提升社會褔祉並熟稔立法程序的相關知識,但是. ‧ 國. 學. 的專家共同參與決策制定的過程,透過溝通討論俾使政府得以制定完善的政策 (Clark, & Kelly, 2005)。例如在醫療領域 (Tasselli, 2015)、環境影響評估 (Sheate,. ‧. & Partidário,2010)、商業 (Walter, Lechner, & Kellermanns, 2007) 等領域都能搜. y. Nat. 以互相交流,甚而激發結合不同領域的創新成果。. n. al. 一、知識與中介. Ch. engchi. er. io. sit. 尋到許多學者對於知識中介的討論及應用。透過知識中介,不同領域間的知識得. i n U. v. 「知識」是一項儲存於人類大腦裡的無形資產,日後得以在有需求時進行提 取。有學者將知識類比為資訊或認知,但知識相比資訊而言更有體系 (Blackmore, 2007)。也有學者將知識步驟化,拆解為資訊生成、蒐集與分析,人會透過閱讀或 研究獲得資訊,並將不同資訊蒐集後進行分析,最後產出知識 (Weaver, Pope, Morrison-Saunders, & Lochner, 2008)。文獻也指出,知識是得以被人回想起的資 訊,但其意義絕不僅止於此,資訊需要透過人的學習,進而產生真知灼見成為知 識刻畫在大腦 (Bloom, 1956; Sheate, & Partidário, 2010)。此外,根據美國教育心 理學家 Bloom (1956) 的認知範疇層級,人在擁有知識後,才可進一步應用、分 25.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3) 析、評估以至創造,讓知識昇華為智慧 (Partidario, & Sheate, 2013)。以上有關知 識的定義,大多是以資訊接收方的角度出發,接收者接收資訊後,經過學習,將 資訊轉換為知識。 相對地,資訊接收的另一面為資訊產出,身處於資訊產出方,勢必對該領域 已經有一定程度的知識,並且會持續對該領域鑽研,稱為知識專業化 (knowledge specialization) , 且 透 過 知 識 專 業 化 , 該 領 域 的 知 識 產 出 效 率 會 逐 漸 提 升 (Carnabuci, & Bruggeman, 2009)。然而若僅針對單一領域進行鑽研,在研究上也 容易遇上瓶頸,因此有學者認為不同知識領域間不應劃清界線,而應透過不同知. 治 政 大 識領域的交流,將不同知識領域既已存在的知識重新結合產出新知 (Weitzman, 立 ‧ 國. 學. 1996)。該文獻進一步討論,不同知識領域間又可依知識性質區分為同質或異質,. 同質知識領域間互相交流,該知識屬於較簡易之線性移轉,移轉後仍仰賴知識專. ‧. 業化產出新知;異質知識領域間互相交流,則有賴知識中介者之轉譯後,得以跨. sit. y. Nat. 領域挖掘新知,並將知識重新結合後產出有創意的貢獻 (Weitzman, 1996; Burt,. n. al. er. io. 2004; McFarlane, 2006)。. i n U. v. 資訊給予方提供資訊予資訊接收方,而接收方經過學習後轉化資訊為知識,. Ch. engchi. 於此過程中,由於雙方知識領域的內容可能有極大差異,若以單純線性方式傳遞 資訊,接收方有極大概率無法透過學習轉化為知識。故介於資訊給予方與資訊接 收方之間的角色,稱之為「知識中介者」(knowledge broker)。與中介者相關的文 獻起初著重於討論中介者如何利用社會中不同網絡間的資訊斷層以獲取利益,在 現今複雜的社會存在許多不同的社交網絡,每個社交網絡間可能有所交流而建立 起聯繫,但也有許多社交網絡間存在資訊斷層,學者稱之為結構洞 (structural hole)。. 26.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4) 中介者若能佔據該結構洞,將不同社交網絡串起聯繫,不僅得以獲利,在資 訊獲取上也能跨領域產出創新成果 (Burt, 2004)。此時的中介者所使用的方法被 稱為「漁翁得利」型 (tertius gaudens),由於被中介的雙方網絡資源有限,且缺乏 適當的管道得以交流資訊,而中介者佔據該結構洞,並利用其優勢地位向雙邊進 行協調,以取得利益。因此漁翁得利者在中介時,不會讓被中介的雙方建立直接 的聯繫管道,而是充當居間傳遞、協調資訊的角色,該中介者始有其存在的意義 (Vernet, 2012)。 而後有學者提出另一中介模式,稱為「第三方參與」(tertius iungens),即中. 治 政 大 介的真諦並非僅是佔據結構洞而從中獲利,而是協助先前未有聯繫的不同個體互 立 ‧ 國. 學. 相合作、交流資訊或是強化已有聯繫的個體間的互動,藉以提升創新產生的機率 (Obstfeld, 2005)。雖有學者批評此模式將導致佔據結構洞的中介者喪失其存在的. ‧. 意義,但該篇作者認為舊有結構洞的填補代表有更多不同的社交網絡建立起聯繫,. sit. y. Nat. 同時也促使新結構洞的產生 (Obstfeld, 2005; Vernet, 2012)。. n. al. er. io. 除了上述漁翁得利型及第三方參與型,有研究認為這兩種中介方法不互相排. i n U. v. 斥,在某些中介情形應混合使用,例如音樂產業中,歌手與唱片公司間的中介者. Ch. engchi. 為製作人,彼此間的目標皆為打造出暢銷歌曲,而製作人在製作過程中,便必須 依據當時情況採取不同的中介模式,有時需要聚集雙邊關係人共同討論,有時卻 必須攔阻部分資訊傳遞至對邊 (Lingo, & O’Mahony, 2010)。. 二、跨領域知識傳播 綜合上段三種中介模式,除了漁翁得利型的主要目的在於獲取利益,其餘兩 者都是聚焦在促進不同領域間的互相交流,並藉此激發更多創意的想法。不同領 域的知識須經由知識中介者傳播至另一領域,而在傳播過程中,知識中介者須視 27.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5) 雙方知識領域間的差異採取相異的資訊傳播模式。而在選擇模式前,必須先瞭解 在不同知識領域間所存在的三項要素,分別為差異性、依賴性與新穎性 (Carlile, 2004)。 (一) 差異性 (difference) 不同的知識領域在內容上顯然有所差異,且知識領域開始發展的時間不同, 其知識量的多寡也有差異。而差異性正是不同知識領域可以互相交流學習的契機, 若差異性越大,知識中介者在知識轉移的過程也較費工 (Carlile, 2004)。 (二) 依賴性 (dependence). 治 政 大 知識中介者將多個知識領域串連,目的是讓知識可以互相流動,而其背後的 立 ‧ 國. 學. 原因是觀察到知識領域間有互相依賴的特性存在。學者將依賴性定義為兩個個體 為了達成其共同目的,在決策前會將對方納入考量 (Litwak, & Hylton, 1962)。由. ‧. 於彼此依賴,知識中介者在傳遞知識時,同時也會協調雙方在資源或決策上達成. sit. y. Nat. 共識,避免因利益不一致而導致中介破局。若依賴性越大,知識中介者在知識轉. al. n. (三) 新穎性 (novelty). er. io. 移的過程也更複雜 (Carlile, 2004)。. Ch. engchi. i n U. v. 新穎的反義詞為共通,當兩個以上的知識領域串起聯繫,雙方在知識上重疊 的部分被稱為共通知識 (common knowledge);雖然共通知識有助於雙方之間跨 領域的溝通,但跟隨共通知識而生的經驗法則也潛意識地影響雙方依循過往經驗 處理事情,反而導致新穎知識傳播受阻。若新穎性存在,則雙方之間無法透過共 通知識直接進行溝通,而需要知識中介者協助。因此知識中介者在知識轉移的過 程便必須針對新穎知識進行內容重塑 (Carlile, 2004)。 不同知識領域間以新穎性為影響知識傳遞方法的首要因素。若不同的知識領 域間欠缺新穎知識,即使存在知識量差異及雙方間的依存關係,雙方仍得依循既 28. DOI:10.6814/NCCU202000062.
(36) 有經驗或共通知識進行溝通,並整合領域間的知識差異。但若新穎知識存在,雙 方間無法透過共通知識進行溝通,一味依循既有經驗或共通知識反而成為傳播新 穎知識的阻礙,讓創意發展的空間受限 (Carlile, & Rebentisch, 2003)。因此在傳 播知識的過程中,根據上述三項要素的差異,知識中介者必須突破不同知識領域 間的阻礙 (McFarlane, 2006),而建立聯繫的方式也有可區分為知識傳遞、知識轉 譯及知識改造 (Carlile, 2004)。 (一) 知識傳遞 (transferring knowledge) 此為最樸實的一種知識傳播模式,由於兩方知識領域的共通知識重疊度高且. 治 政 大 沒有新穎知識存在,因此雙方在處理差異性及依賴性時,可以直接透過共通知識 立 ‧ 國. 學. 進行溝通,知識中介者在此一情形單純負責將一領域的知識以資訊的型態傳遞予 另一領域,該領域的人接觸該資訊後,透過既有知識及共通知識嘗試學習,再將. ‧. 資訊轉化為新知識,並與既有知識相融合,激發創意,反之亦同 (Shannon, 1948)。. sit. y. Nat. 也因為知識中介者在欠缺新穎知識的情況下,僅負責知識的傳遞,有學者也稱為. n. al. er. io. 線性傳遞 (McFarlane, 2006)。然而若有新穎知識存在,則共通知識無法處理新穎. i n U. v. 知識的部分,會導致知識傳遞不完善。如圖 2-1 所示,雙方知識領域間的共通知. Ch. engchi. 識重疊度高,且未有新穎知識存在,因此知識中介者得以直接傳遞知識。. 圖 2-1:知識傳遞概念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9. DOI:10.6814/NCCU2020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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