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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知識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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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文獻探討

第一節、知識倡議

一、公眾涉入

一群公民或團體針對某一目標、理念、訴求、議題等,有計劃地向社會教育、

傳播、宣揚,藉此提升社會大眾對於該目標、理念、訴求、議題的關注,或是為 弱勢個體、弱勢團體發聲,這些行為稱為倡議 (London, 2008)。倡議的目標,可 從短期至長期分類為:「提高社會關注 (raise awareness)」、「凝聚共識 (build consensus)」及「改變現狀 (create change)」(Kelly, 2015)。提高社會關注是倡議 行為最短期也最直接的目標,社會大眾可能會開始關注該被倡議的議題,願意深 入了解該議題,並進而參與討論。伴隨著該議題關注度的提升,可能會有更多懷 抱相同想法的公民願意加入倡議的行列、擴大倡議的範圍、獲得更多支持者金錢 上或精神上的支持、凝聚共識;甚至在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成立組織,更有系統性 地向該倡議目標邁進。而長遠的目標則是改變現狀,現狀可能因政府法令的不完 善或社會普遍存有知識落差,而社會輿論能夠間接影響政府傾聽民意或填補人民 間的知識鴻溝,致使該倡議的目標得以達成 (London, 2008)。

倡議所帶來的影響,能夠讓更多人認識該議題,為一種公眾涉入 (public engagement) (Scheufele, 2014)。若欲達到倡議目標,倡議組織勢必先深入瞭解該 議題,進而在倡議過程中傳播正確的資訊,讓民眾對該議題產生興趣。而狹義的 涉入單指民眾參與倡議行動的過程,又稱公眾參與 (public participation) (Rowe,

& Frewer, 2005)。廣義的公眾涉入則還涵括了民眾對該倡議客體產生的興趣、知 識、態度 (Retzbach, & Maier, 2015)。若以提倡將法律白話文的知識倡議組織為 例,民眾在該倡議下,對法律有更深一層的認知,進而產生對司法體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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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一種公眾涉入。而在眾多民眾選擇涉入倡議後,倡議的群體增大,達成目標 的距離也隨之縮短。

公眾涉入最明顯的例子是社會運動。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普遍人在搜尋資訊 時尋求「快」,部分新聞媒體便統整相關資訊的精華,製作出僅含片面資訊的懶 人包。「懶人包」或許能滿足民眾短時間內了解社運內容的需求,但是在正確性 上仍有待商榷,以致部分民眾受假新聞誤導 (王億晴、梁慈芳,2018)。民眾除了 透過新聞媒體獲取資訊,社群媒體的傳播性也讓假新聞流傳迅速 (黃銘輝,2019),

部分人士有鑒於錯誤懶人包或假新聞帶給社會運動的傷害,便利用自身專業統整 社運相關資訊,並透過社群媒體傳播內容全面且正確的懶人包。當閱聽者接收到 懶人包的資訊,民眾對於「快」的需求能夠被滿足,對於「正確性」的需求也已 經由專業人士檢驗,致使民眾得有效率地獲取正確的資訊,並透過社群媒體分享 的功能,讓資訊再次被傳播,喚起更多民眾之社會意識。然而社會運動屬於短期 活動,倡議組織能在該段時間內不斷提供資訊以喚起民眾對特定議題的意識,但 其倡議的成效可能隨著社運結束而被沖淡。因此,部分組織仍會持續提供特定領 域之相關資訊,長時間地傳播資訊,讓閱聽者將資訊轉化為知識,並試圖改變閱 聽者既有的思維框架,為知識倡議。

二、資訊傳播

倡議組織需要透過媒介來傳播資訊,從過去的報章雜誌,歷經電視、手機簡 訊,直到現在的網際網路,傳播資訊的管道越發多元。過往報紙所提供的資訊確 實能增近民眾的知識,但是在教育尚未普及的時代,報社並不會根據民眾的教育 程度印製不同版本的報紙,因此識字能力會影響民眾取得資訊的途徑 (Tichenor, Donohue, & Olien, 1970)。如今,網際網路得以解決上述問題,民眾不再受限於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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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能力,而可透過圖文、影音等方式在數以萬計的網站中獲取資訊。再者,人民 不光僅限於單方面從網站獲取知識,社群媒體的興起帶動人際網絡的建立,透過 社群網絡的連結,即使是平常未關注特定議題的使用者,也可能透過社群網絡的 其他使用者接收該議題的資訊 (Tewksbury, Weaver, & Maddex, 2001)。另外,素 未謀面的社群網絡使用者們得以在社群媒體上尋覓擁有共同理念的其他使用者,

這些人在虛擬的社群媒體上互相凝聚、建立歸屬感,並針對議題進行討論,激發 更多對該資訊的深刻剖析 (施琮仁,2016)。

根據社群媒體管理服務提供商Hootsuite 和數位行銷公司 We Are Social 於民 國108 年初針對全球網路使用的調查報告,台灣民眾平均一天花 7 小時 39 分鐘 在使用網路,相當於每個人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時間都在上網 (Kemp, 2019)。同份 報告指出,台灣民眾最常造訪的網站為Google、Facebook、YouTube 及 Yahoo,

其中 Google 及 Yahoo 為搜尋引擎,於該搜尋引擎中的關鍵字排行榜,「新聞」

亦是位居前矛 (Kemp, 2019)。而 YouTube 雖是影音串流網站,但搜尋「新聞」

仍卻位居關鍵字排行榜的第一位,可見現代人已不再受限於傳統文字的資訊取得,

而是得以透過影音方式獲取資訊。台灣民眾在使用網路時,平均有1 小時 52 分 鐘花在社群媒體上,而Facebook 為台灣民眾最常使用的社群媒體 (Kemp, 2019),

在社群媒體使用者眾多且成為民眾生活一部分的情況下,越來越多使用者會在社 群媒體上分享新聞或其他資訊,致使使用者更容易透過社群網絡進行交流 (Robertson, Vatrapu, & Medina, 2010)。

然而,社群媒體雖能促進使用者間的資訊交流,但每一位使用者使用社群媒 體的目的不盡相同。且民眾在使用網路時,通常是具有目的性地主動使用網路 (Cho, De Zuniga, Rojas, & Shah, 2003),並從上網的過程中滿足其目的。現今的網 路一部分取代電視,有學者認為使用者透過網路得以擁有與電視相同的娛樂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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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獲取功能 (Ferguson, & Perse, 2000)。除此之外,網路更具有訊息傳遞、人際互 動、資訊搜尋等功能 (Papacharissi, & Rubin, 2000)。而使用者在使用社群媒體時 的目的不外乎為娛樂或人際互動,在使用過程中也會不經意接觸相關的倡議資訊,

甚至被該資訊的標題所吸引而願意點擊進入該網頁了解內容 (張甘青,2014)。此 外,社群媒體的普遍性也導致相似的資訊氾濫,閱聽者在搜尋資訊時,不一定會 閱覽全數之資訊 (林佳燕,2010),因此倡議組織在透過社群媒體進行知識傳播時,

也必須思量如何吸引閱聽者之點閱。

人民透過倡議來凝聚共識,進而涉入其中以期改變現狀,然而倡議是一段長 期的活動,在此過程中勢必有資金的流動。營利組織若欲對社會現象發聲,得以 運用企業本身的現金流支持行動 (London, 2008),同時提升自身的名譽;非營利 組織則將倡議視為達成目標的工具,透過政府或民間贊助來維持運轉。如今甚至 有社會企業存在,以商業模式解決社會議題,並同時透過市場機制維持內部之運 作,創造社會影響力 (丁玉珍,2015)。而 Facebook 社群媒體也出現粉絲專頁 (fan page) 的形式,粉絲專業經營者可以透過該專頁散播資訊,並與使用者進行互動。

而現今的粉絲專業經營者背後可能沒有財力雄厚的企業贊助,或是影響力大的非 營利組織,而是一群人懷抱共同的理想與目標,選擇透過數位時代下最容易、成 本也相對低廉的方式與其他使用者進行互動,以達成倡議的目標。而本研究中針 對知識倡議類型的粉絲專業經營者進行探討,在倡議過程中,資源的取得相當重 要,此類型的粉絲專業經營者應如何取得資源,將於下一節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