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目前在台灣地區的旅館相關政策法律上並未明文定義何謂溫泉旅館,因此本 節擬以旅館的分類來探討溫泉旅館的定義。

一、旅館的分類

發展觀光條例將旅館分類可區分為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觀光旅館又 分為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全國法規資料庫,2006)。

潘朝達(1979)、徐享宏(1984)依旅館經營性質為區隔標準,認為為休閒 渡假旅客提供住宿的旅館,一般位在交通方便的遊憩區,並配合旅客興趣提供渡

鈴木忠義(1990)將旅館依其所在地區分類為「都市旅館」(city hotel)與

「休閒地旅館」(resort hotel),休閒旅館通常設立在風景優美的地區,可能靠 近海濱湖畔、山岳、溫泉、海島或森林等地區。溫泉旅館即屬於渡假旅館中的一 種。

黃應豪(1995)認為休閒旅館大多位於交通便捷之處,山間、鄉間或海邊等 風景名勝區,為一結合住宿、餐飲、遊樂園及各項遊憩設施,並以經營對象為區 隔標準,認為其對象以追求健康休養與育樂為目的的渡假旅客為主,並配合風景 區的休閒型態,提供各項活動。

張雅惠(1997)認為休閒旅館是鄰近或位於自然風景區內,提供住宿設施之 場所。而王昭正(2000)則依旅館特色和顧客特點,將旅館劃分為四種類型:商 業性旅館、渡假性旅館、汽車旅館、長住型旅館,其中渡假性旅館一般都遠離繁 華的大都市,座落於海濱、山林、溫泉、名勝專地,為客人提供娛樂和渡假的地 方,所以有各種娛樂體育設施與設備,例如划船、釣魚、潛水、高爾夫球等活動,

所以渡假型之飯店須從活動設施之質與活動項目之量為考慮重點。旅館分類如圖 2-1所示

圖 2-1 旅館分類 1

資料來源:引自曾干育(2004,頁 10)

國內休閒渡假中心的設置始於早期風景區內的一般旅館,國內休閒渡假中心 一般依住宿設施、遊憩設施、休閒活動或經濟性質的不同,區分為渡假俱樂部、

渡假旅館、渡假村、渡假山莊四種類型。其中渡假旅館亦可稱為休閒旅館,較一 般旅館偏重遊憩設施或休閒活動的提供。其中可依其區位或特色分為山岳旅館、

湖濱旅館、海濱旅館及溫泉旅館(詹益政,1992)。

詹森(1992)也將休閒渡假旅館界定在與周圍自然資源如海濱、溫泉、山岳 等搭配的休閒據點,比一般旅館偏重遊憩設施或休閒活動的提供,且休閒渡假旅 國際觀光旅館

旅館業

觀光旅館

一般旅館 休閒渡假中心

一般觀光旅館

寄宿所 普通旅館

招待所

包租宿舍

民宿 賓館

汽車旅館

溫泉旅館。

姚德雄(1997)依地理位置區隔,將休閒性的渡假旅館再詳細劃分為以溫泉 為訴求的溫泉休閒渡假旅館、以海濱沙灘為訴求的海濱休閒旅館、無自然環境資 源而利用人文環境或創造原創性資源的賭場遊樂休閒旅館。其中休閒性溫泉渡假 旅館以溫泉為訴求,設置許多配合溫泉浴的週邊設備。因此,本研究將針對休閒 渡假旅館中的溫泉旅館做探討。

國外學者 William and Salvatore(1998)認為休閒渡假旅館是人們想要得到輕 鬆娛樂等心情而前往投宿之旅館目的地,而個人的需求皆不同,所產生的娛樂方 式也不盡相同,因此兩位學者將休閒旅館分為封閉式與開放式,故渡假旅館又可 稱為休閒旅館。

二、溫泉旅館的定義

目前溫泉資源的利用僅屬休閒旅館眾多營業主題之一,根據一些學者提到的

「休閒旅館」定義中可知,只要是以休閒渡假中心的型態,將溫泉資源包含於其 中就稱之為「溫泉旅館」,本研究亦是針對休閒渡假旅館中的溫泉旅館做探討。

李文姬(2004)將溫泉旅館定義為「能提供滿足顧客休閒與住宿需求的軟、

硬體設施,且服務項目多元化,包括住宿、餐飲、溫泉、健身、娛樂等,是屬於 綜合性的服務產業,並結合週邊環境的溫泉資源作整體性的利用為主要特色。」

宋欣雅(2004)認為溫泉旅館是可提供旅客泡湯、住宿、餐飲、健身、社交、娛 樂等活動的場所。曾干育(2004)則將溫泉旅館定義為位在溫泉資源區域範圍內,

提供溫泉設施與其他一般的休閒渡假旅館服務」,其特色為結合旅館週邊環境的資 源作整體性的利用,提供顧客休閒娛樂之用。

呂嘉和(2005)稱溫泉旅館為除具備休閒旅館的住宿客房、餐飲、健身房、

美容按摩室、會議室、與其他休閒設施之外,最大特色是擁有溫泉浴場。依建築

的差異分為小木屋式溫泉渡假村和樓房式的溫泉旅館兩種。張松源(2007)認為 溫泉旅館為具溫泉資源,且設有運用溫泉之相關設施,提供滿足顧客休閒需求的 住宿、餐飲、溫泉、健身、娛樂等軟、硬體設施的場所。丁怡瑛(2008)則將溫 泉旅館定義為以溫泉為主要訴求,而位在溫泉區域範圍內,並且提供溫泉設施以 及其他休閒渡假旅館服務。

綜上所述,台灣地區之旅館可分為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而觀光旅館又分為 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國內溫泉地區之國際級觀光旅館較少,而多以一 般旅館登記,目前台灣地區的旅館相關政策法律並未明文定義何謂溫泉旅館, 本 研究將溫泉旅館定義為「位在溫泉資源區域範圍內,以溫泉為主要訴求,提供軟、

硬體設施滿足旅客泡湯、住宿、餐飲、娛樂等活動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