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漢泰能願動詞「 ได้」 (dai)與「會、能、可以」之語義對比分析…
第三節 「 ได้ (dai) 」與「可以」之語義比較
一、 ได้ (dai)與「可以」的相同語義
1.表「能力」:「ได้(dai)」和「可以」都能表示「NP 具備無障礙實現 VP 條件」的「能力」之義項。如:
泰: รถยนต์ คัน นี้ นั่ง ได้ หก คน
(Rodyon kannee nang dai hok kon)
(汽車 這台 坐 可以 六 人)
漢:這台汽車可以坐六個人。
漢:這間屋子可以住四個人。
泰:บ้านหลัง นี้ พัก ได้ สี่ คน
(Banlang ni pak dai si kon)
(房子 這 住 可以 四 人)
2.表「用途」:呂叔湘說,「可以」具有某種用途之意,而泰語的ได้(dai)
也具有此義項。下列例句的主語所表達的是無生命的,所以並非一般所謂 的「能力」,可以稱之為「物力」,就其意義上來說,「用途」之義可以說 事物的一種能力。如:
泰:ร่มคัน นี้ กัน แดด กัน ฝน ได้
(Rom kan nee gan dad gan fon dai)
(傘 把 這 防 太陽 防 雨 可以)
漢:這把傘可以防太陽,也可以防雨。
漢:棉花可以織布,棉籽還可以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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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สําลี สามารถ ทอ เป็น ผ้า ได้ เมล็ดฝ้าย สามารถ คั้น เป็น นํ้ามัน ได้
(Samli samart tor ben pa dai maletfai samart khan ben namman dai)
(棉花 織成 布可以 棉花種子 榨成 油 可以 ) 3.表「許可」:漢語否定時用「不能」,「ได้(dai)」也有此意。如:
泰:เธอ อยาก กิน เท่าไหร่ ก็ ได้
(Ter yak kin taorai gor dai)
(你 想 吃 多少 都 可以)
漢:你想吃多少都可以。
泰: ใช้ โทรศัพท์ ใน โรงหนัง ไม่ ได้
(Chai torrasab nai rongnang mai dai)
(用 手機 裡面 電影院 不 能)
漢:電影院裡不能用手機。
漢:休息室裡可以吸菸。
泰: ใน ห้อง พัก สู บบุหรี่ ได้
(Nai hong pak subburi dai)(裡面 室 休息 抽菸 可以。)
4.表「條件」:表主語具備某條件做某事的能力,泰語ได้(dai)也具有此 語義。如:
泰:เขา เขียน การบ้าน เสร็จแล้ว เลิก เรียน ได้ แล้ว
(Khao khian ganban setlaew lerk lian dai laew)
( 他 寫 功課 完成了 下課 可以 了)
漢:他的功課寫完了,可以下課了。
二「 ได้ (dai)」與「可以」的相異語義
1.表「值得」:呂叔湘、劉月華等 3 人都指出「可以」有「值得」之意,
泰語ได้(dai)並無此義。如:
泰:พระราชวังฤดูร้อน ทิวทัศน์ สวย งาม มาก คุ้มค่า ไป เที่ยว ชม
(Prarachawang reudoo ron tiutad suai ngam mak kumka bai tiao chom)
(頤和園 風景 優美 很,值得 去 遊覽觀看)
漢:頤和園風景優美, 很可以去遊覽遊覽。
泰:ปัญหา นี้ คุณค่า นํา มา ศึกษา สัก ครั้ง (Banha ni khanka nam ma seuksa sak krang)
(問題 這個 值得 拿 來 研究 一番 ) 漢:這個問題很可以研究一番。
例句中的泰語對應句 kumka(คุ้มค่า)、khunka(คุณค่า)都表示「值得」義,
表說話人認為值得施行 VP 所要表達的動作。所以,表達「值得」義時的 泰語不用ได้(dai),而是用 kumka(คุ้มค่า)或 khunka(คุณค่า)。
2.表「可能」:「可以」表示廣義的可能,表 NP 具備不妨礙 VP 實現的條件,
和「能」的替換率很大,約有 90%可用「能」替換,有表示「可能」、「估 計」之意,而「ได้(dai)」沒有。如:
漢:今天小劉能到北京嗎?
泰:วันนี้ เสี่ยวหลิว จะ ถึง ปักกิ่ง ไหม
(Wannee xiaoliu ja terng bakking mai)(今天 小劉 能 到 北京 嗎) (此時「能」的語義與泰語的「จะ(ja)」相似,表說話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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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事的推測。)針對「ได้」(dai)與「可以」的語義異同,筆者整理如下表所示:
表四-3「ได้」(dai)與「可以」的語義異同表
語義 ได้(dai) 可以
1.能力
2.用途
3.許可
4.條件
5.值得
6.可能 จะ(Ja)
對於泰語的「ได้」(dai)與漢語能願動詞「會、能、可以」的語義比 較,筆者也重新整合如下表所示:
表四-4 「會」、「能」、「可以」與「ได้」(dai)的義項對照表
在上節中,我們進行了相關的對比分析。ได้(dai)與漢語的三個能願 動詞的義項對比中,有相異處,也有相同的地方。對於泰籍學生來說,在 義項相異處的學習上較無偏誤發生,在義項相同的地方,就比較容易產生 學習偏誤及負遷移,尤其是漢語的三個能願動詞之間,又存在著語義上重 疊使用的部分,更易造成泰籍學生在此三個能願動詞上的使用偏誤。
能力 推估、
可能
善於 許可、
允許
條件 用途 值得 承諾
會
能
可以 ได้(dai)
第四節 漢泰能願動詞對比的結果分析 與偏誤預測
一、漢泰能願動詞對比的結果分析
在上述比較中發現,漢泰能願動詞在句法和語義上有很多相同點,也 有很多不同點。在語法上的相同點,除了「可能義」之外,漢泰能願動詞 都可以連用;漢泰能願動詞都可以用「A 怎麼 V」或「AV 什麼」來提問,
少數能願動詞可以用「A 怎麼樣」提問;多數漢泰能願動詞都可以單獨回 答問題,兩者都可以受副詞修飾。
語義上,漢泰能願動詞也有很多相同點,泰語能願動詞「ได้」(dai)
可以翻譯成「會」、「能」、「可以」,既可以表示「可能」,又可以表示有某 種能力或技能的意義。兩語言無論在語義上、句法位置及用法上都有相同 性,在二語學習的過程中,發揮很大的「正遷移」作用。
然而,除了相同點外,兩者還存在著很多不同點,如漢泰能願動詞雖 然都能受副詞修飾,但漢語中修飾能願動詞的副詞要放在能願動詞前面,
而泰語則是放在動詞後面,當有多項狀語時,副詞要放在中心語後面,一 般放在句末。語義上,兩者的對應關係也很複雜,如漢語的「能」對應著 泰 語 的 四 個 詞 「ได้(dai)」、「ไหว(hwai)」、「สามารถ(samart)」、
「จะ …ได้(ja…dai)」,而泰語的「ได้(dai)」也對應著漢語的「會」、「能」、
「可以」等。學生在學習目的語時,都必須經過和母語的轉換過程,由於 母語和目的語存在著比較複雜的交叉關係,因此更增加了學生的學習困 難,這也是泰國學生在學習漢語能願動詞時出現偏誤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能願動詞的偏誤預測與習得順序
從漢泰能願動詞的對比分析中,我們根據布拉圖(Prator,1967)的 困難層次模式,列出能願動詞的習得順序,歸納出泰國學生學習漢語能願 動詞的情況,期盼在教學過程中,預測泰國學生學習能願動詞的難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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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選擇及安排合理的教學順序與學習方式,以防止偏誤產生。
布拉圖將困難模式分為六個層次,是由斯道科威爾(Stockwell)的
「句法系統困難模式」層次簡化而來的。六個困難層次依次向上排列,困 難指數也越來越大。
圖四-1 斯道科威爾的六個困難層次圖
級別 特質 困難程度
五級 分裂 零級~~ 五級 逐漸加深
頂點
四級 超差異
0 三級
二級 差異不足
一級 合併
零級 正遷移
從上圖中可知第一層(零級)是非困難層次,即母語和目的語為完全 對應的關係,在學習上沒有困難,母語可以協助學習者學習目的語,即所 謂的「正遷移」。從第二層(第一級)開始進入難度層,第一級的難度最 小,是母語到目的語的合併,即母語中的兩項合併為目的語中的一項。第 二級為目的語沒有而母語中有的語法項目,必須提醒學生避免使用。第三 級的「再解釋」為母語中的語法項目在目的語中呈現不同的形式及分布,
必須透過學習並重新解釋。第四級的「超差異」,表示目的語中某些項目 在母語中並沒有對應的形式,學生學習起來較困難,常會出現迴避偏誤,
以其他語詞或形式來代替。第五級的「分裂」是指母語中一個語言項目,
在目的語中分裂成兩個以上的學習項目,學生不僅要學習新的語言項目,
還要區別與母語的不同,存在著雙重的習得困難,因此難度最大。
然而,從漢泰語對比結果來看,漢語能願動詞「會、能、可以」的學 習對泰國學生來說,也是屬於難度最大的第六層第五級,因為泰語的「ได้
(dai)」對應成漢語可以分裂為「會、能、可以」,加上漢語能願動詞「會、
能、可以」及泰語的「ได้(dai)」本身多義性的複雜性,對於泰國學生在 能願動詞等近義詞的學習上,形成很大的干擾及困難度。
透過漢泰能願動詞的對比分析,對應布拉圖( Prator,1967)的困難 層次模式,對泰國學生習得漢語能願動詞的情況進行歸類,預測能願動詞 的學習難點及重點,主要在於「近義詞的辨析」與「能願動詞在句子中的 位置」兩方面,而習得的難度等級應為:會>能>可以。最難習得的能願 動詞為「會」,最容易習得能願動詞為「可以」。透過兩者的對比與預測分 析,期望在教學過程中,能透過合理的教學順序安排、練習,以防止可能 的偏誤產生。
對於「會、能、可以」與「ได้(dai)」之間的異同,大致已有了初步 的認識,基於母語負遷移的原因,此節先做一個預測性假設,分析學生在 學習漢語能願動詞時,可能有的難點及容易出現的偏誤:
1.語義上的偏誤:若是「會」、「能」在表示「能力」時容易出現混淆;表
「推斷」時的「會」、「能」易產生混淆;「可以」容易被誤用為表「能力」
的「會」、「能」。
2.否定句、疑問句中,能願動詞位置不對;否定形式錯誤,如「可以」的 否定誤用為「不可以」;否定結構錯誤,如出現「來不能」的泰式語法。
3.其他偏誤如該用的不用,或其他詞、其他用法迴避,不該用的時候亂用。
當然,造成偏誤的原因很多,因此,偏誤的類型也不僅止於此,下一 章即針對語料偏誤的類型進行分析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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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果與探討
上一章已針對泰籍學生母語的能願詞「ได้(dai)」與漢語的能願動詞
「會、能、可以」進行了比對分析,因為對比分析著重在學習者的母語對 標的語學習的干擾,對於其他學習語言的內在影響因素並無法觀察得知。
因此,本研究透過語義學、對比分析的比較方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論以及內 容分析法,對漢泰能願動詞的相關語義進行對比,同時針對泰籍學生的書 面語料進行分析,試圖找出泰籍學生使用能願動詞的表現,並分析探討所 有發生偏誤的原因及類型所在,並以此研究所得為基礎,在下一章節中設 計出合適的教學對策。
第一節 研究方法
一、內容分析法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以「內容分析法」為主,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 ) 又 稱 為 文 獻 分 析 ( documentary analysis ) 或 資 訊 分 析
(informational analysis),是「對各種訊息交流形式的明顯內容進行 客觀、系統及量化的描述」。「資料來源的不同,它不是直接從研究對象那 裡獲取研究所需要的資料,而是去蒐集和分析現存的、以文字形式為主的 文獻資料。……所謂文獻,指的是包含我們希望加以研究的現象的任何訊 息形式。根據文獻具體來源的不同,我們既可以把文獻資料分為個人文 獻、官方文獻及大眾傳播媒體三大類。」(袁方,2002:386、377)本研 究所分析的語料,來自北京語言大學的「HSK 動態作文語料庫」,HSK 為漢 語水平考試的縮寫,是為測試母語非漢語者(包括外國人、華僑和中國國 內少數民族人員)的漢語水平而設立的國家及標準化考試。本研究提取的 對象為參加漢語水平考試的泰國人。
內容分析法是透過個人文獻(作文、造句練習等)所蒐集的語料(本文 所收集的文獻語料則為泰國人參加漢語水平考試的作文),是研究對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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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思考、理解所寫出的篇章語句,選用詞語的過程中不會受到研究者的影
過思考、理解所寫出的篇章語句,選用詞語的過程中不會受到研究者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