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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願動詞「會」、「能」、「可以」的教學排序

第六章 漢語能願動詞「會」、「能」、「可以」的教學語法與建議

第二節 能願動詞「會」、「能」、「可以」的教學排序

漢語和泰語兩種語言的能願動詞表現在結構上、語義分析上等方面都 有不同的特點。兩者語言的語義或結構相近,直譯的可能性就極高;若兩 者間存在高度的差異性,不但在教學上是一大挑戰,也會增加學習者在學 習目的語的困難度。呂文華(2002)在﹤對外漢語教材語法項目排序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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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構序:從結構角度排列出由易到難的次序。有以下幾種類型:

(1)從簡式到繁式,如「買了一本書→買了一本剛出版的英文原版書」

(2)從有標到無標,漢語是缺乏嚴格意義上的型態標記的語言,有些語 法意義有形態標記,也些則無,一般來說,有標記的較容易理解即運用。

例如:用「被」表示被動比較,但不用「被」表示的被動,就常常出錯。

(陳俊光(2007,83)認為,此時使用的有標句式和無標句式的區分,是 指形式上是否有外顯的被動標記如「被」、「讓」、「叫」等,至於「有 標」與「無標」,應從上下文來判斷。)

(3)從基本式到衍生式:有些句是在結構上有相互依存的關係,有些句 式必須在某些句式出現後才能出現。如可能補語,必須在結果補語和趨向 補語出現後才能生成可能補語。只有在教了特指問、是非問、選擇問之後,

才能出現帶疑問語氣詞「呢」的問句。這些都必須遵循語法結構自身的規 律。

2.語義序:語義序是要由淺入深、由實義到虛化義、由基本義到引申義貨 比喻義等。

(1)由實義到虛化義:同一個詞語在結構或語義上,可能同時存在著實 義與虛義,通常抽象的虛義比較難學。

(2)由原型到非原型:原型代表一個句型的典型形式和意義,非原型在 形式上、語義上都會有一些變化,而非原型則是外籍學生較難掌握的。例 如:整個星期天他都被孩子纏住了。→整個星期天都被他花在孩子身上 了。後者的非原型句式,就是較難學習掌握的部分。

(3)從常規搭配到超常搭配:主要表現在述賓搭配中,漢語在述賓搭配 上有極大的靈活性,在語義上述賓之間可以表現多樣化的關係,這常使學 習者感到困惑。如:吃麵包/吃父母、救人/救火。

(4)從基本義到引申義:如趨向動詞表示趨向是其基本義,當它表示結 果和狀態時就是引申義。例如:考上(大學)/寫上(名字)、關上(門);

站起來/包起來、團結起來。

(5)從一般義到文化義:如「他喜歡吃油條」和「他是個老油條」中的

「油條」含義就截然不同;「知情/知音」、「白色恐怖」等,必須從漢 文化的歷史典故或民族文化內涵中去理解,否則很難理解

3.用法序:可以根據下列幾點原則編排其教學順序。

(1)從常用到非常用:在詞頻統計的基礎上,可以確定出常用句型、非 常用句型、罕用句型出現的頻率高低。在教學上,應該先選擇常用句型,

再教非常用句型。

(2)從一般用法到靈活用法:例如,數詞表示實在的數目時,是一般用 法,而不表示實在的數目時,則是靈活用法。

(3)從單個句到相關句的比較:例如:張太太是一個家庭主婦。→張太 太是家庭主婦一個。前句是對主語的說明或判斷,後句是對主語的評價,

有一定的感情色彩,表示評價的對象傾向於弱小、差劣,所以後句往往還 有下文(沒有文化、沒見過世面等)。

(4)從結構、語義深入到語用:對外漢語教學存在著重結構輕語義,忽 視用法的現象。對於一個語法現象,在結構、語序的掌握上相對比較容易,

進一步要學習掌握語義,最後是要藉由所學習到的句法、結構、語義進行 語言交際。

有別於其他學者侷限於表層結構的對比觀察,對此,鄧守信(2003)

更將困難度的定義延伸,兼顧語法和語義雙重結構,提出兩個假設,六種 狀況:

假設一:語言間的句法結構差距越大,對學習者而言,其結構的困難度越高。

狀況一:第一語言的句法結構在第二語言中也有相對應的。

狀況二:第一語言的句法結構在第二語言中沒有相對應的。

狀況三:第二語言的句法結構在第一語言中沒有相對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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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二:語言間的語義結構差距越大,對學習者而言,其結構的困難度越高。

狀況四:第一語言的語義結構在第二語言中也有相對應的。

狀況五:第一語言的語義結構在第二語言中也有相對應的。

狀況六:第二語言的語義結構在第一語言中也有相對應的。

(鄧守信,2003:52~53)

鄧表示,從遷移的角度看,前述六種狀況的排列順序正表現出「正遷 移」程度的遞減,亦即負遷移程度的遞增。也就是說,前面的狀況是表示 兩種語言間的相對應性越高,對學習者來說,學習第二語言可以借助本身 的母語來進行正遷移的學習效果;相反的,越至後面的狀況代表兩種語言 間存在的相對應性越低,對於學習者來說,學習第二語言反而受其本身的 母語干擾越大,導致學習效果越差。對於句法和語義結構的習得,普遍上 認為句法結構的學習是較為明確且容易掌握的,而語義結構對學習者來 說,往往是模糊的認知且較難掌握的,使僵化的情形更容易發生在語義結 構上,因此而形成學習上的障礙。

根據語義學理論,詞義有多個層面,如具體意義、引申意義。這些意 義只有在特定的語境中才能體現出來。一個詞的意義在於它的語言中的運 用,只有把詞放在一定的語境中才不會引起誤解(薛秀晶,2009:157)。

可見,語境和語義是一體兩面的,語義的研究始終脫離不了語境,這 是因為語言的使用總是在一定的語境中進行的。脫離語境的語義研究不能 有效的揭示語義的動態本質,脫離語義的語境研究也同樣不能揭示語義的 動態本質。

漢泰語都有能願動詞的使用,兩語言在能願動詞的語法上,都能修飾 動詞、形容詞、動詞性詞組;都可以受副詞修飾;都可以單獨回答問題,

主語也可以省略;能願動詞都可以連用;不能重疊、不能直接接名詞等,

就以上這些情況而言,這些語法上的相同點,就屬於前面的狀況,兩語言 的相對應程度高,對於泰籍學生而言,就能形成語言的正遷移,幫助漢語 能願動詞的學習。對於漢泰能願動詞的「肯否不對稱」、「疑問式差異」、

「能願動詞在句中的位置不同」等句法結構,就屬於比較難的狀況三了。

由此可知,在泰籍學生學習漢語能願動詞的過程中,可預知學生可能會發 生的錯誤了。至於語義方面,兩語言的對比更為複雜,根據第三章的對比 分析可知,「能」與「ได้」的語義重疊部分有百分之七十五,「可以」與

「ได้(dai)」的語義重疊部分有百分之八十三,而「會」與「ได้(dai)」

的語義重疊部分只有百分之二十,這與筆者在 Hsk 語料庫做的語料偏誤研 究不謀而合,也就是泰籍學生在習得「會」、「能」、「可以」時的習得 難度是會>能>可以,「可以」與泰語的「ได้」語義對應最大,是對泰籍 學生來說是最易習得的,而「會」與泰語的「ได้(dai)」語義對應最小,

「會」不但可與泰語的「ได้(dai)」相互對應,也可同時與เป็น(pen)、เก่ง

(keng)、จะ(ja)相對應,從其對應關係來看,可見其語義上的複雜,超 過其句法關係,所以「會」對泰籍學生來說是三個能願動詞中最不易習得 的語詞。

呂文華(1999)指出:「對外漢語教學語法體系是指專門為學習漢語 的外國人編寫的書中所使用的語法教學體系。」教學語法的正確與否,要 透過學習者的學習成效來檢視,因此教學語法更重視其理論所建立的語法 教學架構對於學習者的學習是否有積極的幫助。但究竟該如何選擇、何時 選擇、如何有效的就某一語法點進行教學,是語言教師的工作,更是教材 編寫時,極需謹慎研究的重要工作。

根據偏誤原因及難點分析,對於泰籍學生在習得「會」、「能」、「可 以」上,得到以下結論:

1.語法方面:在學習「會」、「能」、「可以」的基本語法上,對泰籍學 生並不困難,只在能願動詞在句中的位置及肯否不對稱的用法上較容易出 現錯誤,可能是在學習的過程中,教師並未特別強調這樣的用法,而且泰 語本身並沒有這麼多肯定句、否定句的規則,導致學生分不清何時該使用

「不能」,何時又該用「不可以」,或是何時該用「能」,何時又該用「可 以」。至於能願動詞在句中的位置方面,一般泰籍學生多能掌握在動詞前 面的規則,但遇到能願動詞連用或副詞合併使用與簡化時,就容易受母語 負遷移干擾而形成錯誤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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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語義方面:對泰國學生來說,筆者認為這方面是最困難的。因為在學習 漢語時,學生往往只學習到比較簡單的解釋及基本義,如「會」表示通過 學習而得到的技能、能力;「能」表示能力、擅於做某事;「可以」表示 允許、請求,但如果表示「可能、推測」義時,泰國學生就沒辦法掌握,

也很難理解在什麼樣的情境下,該使用哪一個能願動詞。

3.語境方面:能夠掌握「會」、「能」、「可以」的基本結構、句法外,

再透過語義的分析、練習之後,就是語用的交際功能了。除了語義的了解,

還要考慮上下文和各種不同的場合情況,不只是泰籍學生,相信對學習第 二語言的外籍學生都一樣,語用及語境的掌握並非一蹴可及,短時間內就 能駕輕就熟。

在教學排序上,鄧守信(2009)認為排序的種類並非只有在前或在後 兩種,「同時教學」也必須納入排序的一個種類,並曾對能願動詞的教學 排序提出建議,認為單獨教「能」可能不如和「會」一起教來得有效,或 者「會」跟「可以」一起教,當然還是需要語境上互換的輔助,在自然對 話中容易同時處理。而筆者所使用的教材即是以此排序方法,同時教授這

在教學排序上,鄧守信(2009)認為排序的種類並非只有在前或在後 兩種,「同時教學」也必須納入排序的一個種類,並曾對能願動詞的教學 排序提出建議,認為單獨教「能」可能不如和「會」一起教來得有效,或 者「會」跟「可以」一起教,當然還是需要語境上互換的輔助,在自然對 話中容易同時處理。而筆者所使用的教材即是以此排序方法,同時教授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