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瀕死照顧與志願服務
壹、瀕死照顧的意義
Scrochan(1981)認為「瀕死」(Dying)是即將到達死亡的生命過程,對大 部分的人而言,死亡是漸近的,這段時間有長有短,它的特徵通常是臨終者逐漸 喪失身體的活動力,無法完成社會性的功能,需要他人照顧,全身器官及系統漸 失功效,各種跡象顯示生命即將終結。為了能夠提供妥善的瀕死照顧,照護人員 必須要有與患者「同在」(be with)的理念,不管患者是遭受生理、心理、靈性 或是來自社會方面的痛苦,照護人員也需有感同身受與患者在一起的態度(陳玉 婷等譯,2002)。
貳、瀕死照顧的發展
近年來臨終關懷、安寧療護的理念,強調對病患的「全人關懷」,應抱持尊 重生命的態度與病人的自主性,挑戰傳統以科技掛帥的醫療方式,也為助人工作 開拓一個新的服務領域。目前除了參與安寧照顧領域之安寧療護志工,也有一些 民間的宗教團體更不遺餘力的投入和死亡相關的志願服務,透過愛與關懷的陪 伴,使瀕死者臨終的路不再痛苦與孤獨。以下針對安寧療護的全人理念及宗教組 織的瀕死照顧志願服務做一陳述。
一、安寧療護(Palliative care)
安寧療護的初創是在對逐漸步向死亡之患者的照護仍有顯著缺失的環境下 所建立的,而創始者本著在生命即將走到終點更應接受富有感情和人性化之照護 哲理與知識,並加以推廣普及至整個健康照護層面,以扭轉照護缺失的狀況。安 寧療護初始基於對此理念的肯定,開始在全美80個城市中包含醫療界、政界、宗 教界、媒體、藝文界、商業界、銀行界及法律界等的合作推廣。那些忠實的鼓吹 者都是親眼目睹安寧療護為病人所作所為之後,在感動之餘才奉獻自己的心力。
所謂安寧照護的理念泛指三個面向(黃天中,1991;陳玉婷等譯,2002):
(一)以照顧為主的理念
「照顧」除了字面上的意思外,更深一層的意義,是一種人格的接觸,透過 照顧,讓彼此相互成長,而非單方面的接受或給予。因此,工作人員需能坦然面 對死亡,而沒有任何恐懼或忌諱,並以同理心(Empathy)對待瀕死病人。
(二)尊重生命尊嚴、尊重病人權利
生命的存在並非只有身體活動,還有精神生活,人在此一層面,應受到的尊 重和關懷,不該因生命活動力的殆盡而減低。亦即對待臨終病人為一「完整」的
人(Knowing him as a person and not as a case),工作人員及家屬們必須 給予關懷和尊敬,在尊重病人的權利理念上,工作人員將以病人之需求為服務重 點,因此,瀕死病人有權利知道自己病情發展,及共同參與治療過程的討論,並 視病人個體性之不同,作不同的服務。
(三)重視生命品質
安寧療護的重點不再是如何去延長生命,而是如何去豐富生命。希望提供一 個安適、有意義、有尊嚴、有希望的生活,以達提昇生活品質的實質意涵,包括 個人主觀滿意程度,及在客觀上達到文化所認為有價值的特質或技能,換言之,
其實是更加強調尊重瀕死病人的意願。
二、宗教與瀕死照顧
從上述安寧照護理念的三個面向,即說明了安寧療護與宗教結合的必需性。
其主因在於其對於患者的「全人關懷」方面,除了在醫療上處置疾病症狀控制及 其心理支持外,更有著「靈性照顧」(Spiritual Care)的主張。靈性不祇是宗 教,它包含了宗教及個人生命哲學理念,而宗教是個體對超越人類力量的信仰與 崇拜,透過各種宗教活動來表達人們的靈性內在,是人類滿足靈性需求的方式之 一 (陳玉婷等譯,2002)。
而台灣自 1967 年英國 Cicely Saunders 女士開始推動安寧療護運動以來,
有些團體努力協助病人在溫暖關懷的家庭環境中離開人間,有些團體則建立具有 家庭氣氛的安寧院或緩和醫療病房,讓病人在此安祥往生(陳榮基,2000)。除了 醫院附設安寧病房外,也有一些民間的宗教團體更不遺餘力的投入和死亡相關的 志願服務,例如慈濟團體有為亡者助念的佛教志工;蓮花臨終關懷基金會希望以 佛教的方式,協助病人,安祥往生極樂淨土;德蕾莎修女所設立的「印度垂死之 家」,收容無數罹患重病、卻沒有地方可去的人,其服務理念,即是將瀕死的病 人視為一個完整的個體,並且和對方站在一個平等的位置上,去照顧、關心及尊
重他。而這些照顧瀕死者的志工和一般志工最大的差異,在於「靈性照顧」的部 分,為經歷臨終過程的病人提供溫暖親切、支持接納的環境,並滿足病人逐日發 生的不同需求。
參、參與瀕死照顧志願服務的動機
人類的行為動機是非常複雜的,無法以單個變項來以一概之,而是有許多相 關因素連結構成,動機背後牽涉到舉凡個人成長背景、需求滿足、生命經驗與概 念認知等(湖中鴨,1992)。從志願服務工作者的特質來看,是非專職且不記酬、
自發性高、由非專業進入專業,因此可讓志願工作者參與及持續志願服務的因素 很多。蔡啟源與吳美慧(1995)指出參與志願服務之動機可綜合分為四大類型: (1) 自我型動機:以自我認識、自我實現、充實自己為主,藉由服務他人來獲取自我 心理滿足與生活樂趣。(2)利他型動機:純為服務且是傳達對別人照顧與關懷之 具體表現。(3)社會型動機:經由服務他人,以達到實踐社會接觸和擴展人際關 係的目的。(4) 他人影響型動機:來自配偶、家人、親戚、朋友與鄰居間相互鼓 勵支持而參與志願服務者。
針對安寧照顧志願服務者的研究中指出,除青少年志工外,不論是婦女、成 年及老年志工參與安寧照顧主要動機是提供心理支持、自我成長、轉換過去喪親 之痛,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宗教信仰的指引,而在滿足感方面亦傾向期待得到內在 報酬,如了解死亡、工作人員的接納、團隊的支持等,甚至能與病患或家屬建立 如家人般的情感關係,便是志工最大的安慰(Roessler,carter,Campbell &
Macleod,1999;Elisabeth,1994)。其中宗教信仰是人類追求人生意義的最佳憑 藉,可以使人在追求人生意義之際,獲致最滿意的解答,亦是促使個人投身助人 工作的內在催化劑,如基督教的復活與救贖觀點,前提便在於愛人行善;而佛教 的因果業力或是輪迴觀,也在勸人為善棄惡才得以脫離六道輪迴之苦,往西方極 樂世界。再加以許多人雖享受現代化的生活,但在心靈上卻備感空虛,而藉由參
與志願服務希望善加利用人生寶貴經驗貢獻所能外,並且發自內心去探索自我真 正的本質、追求靈性,從中體會到生命的價值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