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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特定秘密保護法的立法過程

第二節 特定秘密保護法的反對和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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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民主黨的腳步。62經自民黨表態後,公明黨不願與自民黨為敵而影響之後導入「輕 減稅率」的協商,轉回與自民黨同調。63

自民黨無法與民主黨達成共識,而轉和日本維新會商討。維新會希望將秘密 範圍限定於「國防」,並設置獨立機關檢驗秘密指定的基準妥當與否。維新會一部 分勢力主張賣給安倍首相及自民黨一個人情,但橋下徹黨主席又希望和民主黨、

大家的黨重組在野黨,不能太討好自民黨。64結果大家的黨率先與自民黨、公明黨 取得一致,維新會錯失機會。維新會為了和大家的黨競爭,自民黨利用在野黨相 互的競爭心態,在並未多大讓步下,就與維新會協商成功。65

在各個擊破的情況,在野黨並無就反對議題取得共識。即使最後在野黨幾乎 反對,各政黨態度見表 2,但在野黨在社會並無形成有力反對聲浪,單純靠民間力 量在國會影響有限。

第二節 特定秘密保護法的反對和贊同

特定秘密保護法的贊成、反對雙方論點,許多可追溯回國家秘密法案或秘密 保全法的反對和贊同意見。本文以下主要針對特定秘密保護法,簡要說明雙方論 點,並提及幾項論點的變遷。

壹、反對:守護憲法

62 「自民・中谷氏、情報公開法の今国会改正に慎重」,日本経済新聞,

https://www.nikkei.com/article/DGXNASFS0300V_T01C13A1PE8000/,2013 年 11 月 03 日。

63 「自公、情報公開法改正、今国会見送りへ 民主の分断作戦不発」,産経ニュース,

https://www.sankei.com/politics/news/131106/plt1311060019-n1.html,2013 年 11 月 06 日。

64 「維新合併1年、個人商店から組織政党へ 特定秘密法案対応が試金石に」,産経ニュース,

https://www.sankei.com/politics/news/131118/plt1311180011-n1.html,2013 年 11 月 18 日。

65 「みんなに先越され焦った維新…与党「粘り勝ち」の秘密保護法案合意」,産経ニュース,

https://www.sankei.com/politics/news/131121/plt1311210033-n1.html,201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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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立法作業未經民主程序。有識者會議並未作成議事錄。會議內容和討 論內容都是秘密,關於公開部分,內容有被更改的可能性。大部分意見公募的期 間為 1 個月左右,本法案僅有二週。考量法案的重要性,國民可思慮的期間過短。

亦未明白說明重要的法律條文,法案概要不足。關於為何需要此立法的必要性,

並無具說服力的說明。山內敏弘檢討制定過程的不透明,並認為國會的強行採決,

抨擊特定秘密保護法諸多部份抵觸日本國憲法的基本原理:國民主權、基本人權、

和平主義。比較過去的爭議法案,眾議院審議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支援法審議約 88 小時、武力攻擊事態對處法約 92 小時等,特定秘密保護法約 45 小時。國會 即強行採決,審議時間不足。66欠缺立法事實和立法目的不明,不符法律明確性原 則。部分修正亦無法解消違憲性,且無立法必要,已有其他現有法律足以規範秘 密洩漏,必須廢止特定秘密保護法。67

法案指出特定秘密的事項包括:(1)防衛(2)外交(3)防止以外國利益為 目的進行的安全威脅活動(4)恐怖活動防止。大致可見法案以「我國的安全保障」

為根據,明顯具有軍事立法的性格。然而所謂「安全保障」,具體的內涵隨著國內 外的情勢大幅連動,時常變化。例如與法案的秘密指定相關,「核子事故」雖然不 是秘密指定的對象,但是假如核子事故與輻射防護構造的脆弱性有關,安全性、

脆弱性相關資訊,是秘密事項的可能性很高。故以安全保障為根據的秘密指定,

將可能大幅擴張秘密指定的範圍。而亦未定義「安全威脅活動」及「恐怖活動」,

將提高政府恣意認定的可能性。68秘密主義是官僚制的弊害。秘密會自我繁殖,使 特定秘密保護法下的「特定秘密」,超越「安全保障」,膨脹秘密事項的範圍。

一、特定秘密保護法案違反和平主義、國民主權及基本人權的憲法原理。

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如同前述,具軍事立法性質,本身即違反日本國憲法的和

66 山内敏弘,「特定秘密保護法の批判的検討」,頁 3-4。

67 山内敏弘,「特定秘密保護法の批判的検討」,頁 5-6。

68 山内敏弘,「特定秘密保護法の批判的検討」,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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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主義。伴隨國家安全保障基本法案、國家安全保障設置會議法案,在明文修憲 前,對憲法 9 條實質上的修憲。全面違反日本國憲法規定的戰爭放棄、國際紛爭 的和平解決、不保持戰力、交戰權否認。

法案對接觸特定秘密者強化統制,阻礙國民知的權利。國民對關於安全保障 的重要事項,作為主權者的知的權利應受保障。一旦法案成立,對於特定秘密的 相關報導機構的取材形成顯著困難。為了讓國民對政治能適切地判斷,可以接觸 到重要事項的正確資訊顯得重要。法案成立使情報公開制度、公益通報者保護制 度大幅倒退,倘若又無法對秘密指定不服訴願,情報公開制度空洞化,破壞制度。

防衛省、外務省、警察廳等行政機關將特定資訊指定為秘密,提供予國家安 全保障會議,形成安全保障相關決定機制,權限將集中統合於首相,國會控制權 的有效機能消失,削弱議會制民主主義。69

法案嚴重威脅隱私權、思想自由、基於國民主權的國民的知的權利、取材、

報導自由等。如同憲法研究者奧平康弘當年駁斥國家秘密法案。

戰後日本的秘密保護法制的發展,從 1980 年代的《國家秘密法案》提案、2001 年修改自衛隊法,建立防衛秘密法制、2007 年締結 GSOMIA,70日本政府被認為 對國內以刑罰重罰化,逐漸加強資訊統制與限制言論。對外則強化日美軍事同盟,

顯現和美國軍事關係逐漸一體化的傾向。71延續以上目的,2013 年通過特定秘密 保護法。72

69 山内敏弘,「特定秘密保護法の批判的検討」,頁 7-8。

70 《軍事情報保護協定》(General Security of Military Information Agreement),日本和美國簽署關 於軍事情報的保密協定。美國則已和 60 幾個國家互相簽署。

71 青井未帆、斉藤豊治、清水勉、田島泰彦、晴山一穂、三宅弘、村井敏邦,逐条解説特定秘密 保護法,頁 2-18。

72 “Japon: la loi sur les secrets d'État fait débat,” Le Figaro,

http://www.lefigaro.fr/international/2013/12/05/01003-20131205ARTFIG00678-japon-la-loi-sur-les-secr ets-d-etat-fait-debat.php, 5 décembre, 2013.Tomohiro Osaki, “Young protesters rap state secrets law as movement gains rhythm,” The Japan Times,

https://www.japantimes.co.jp/news/2014/10/28/national/young-protesters-rap-state-secrets-law-moveme nt-gains-rhythm/, Octobe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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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贊成:為了國家安全

本法參考人憲法學者長谷部恭男在國會表示,有批判認為日本這樣的國家,

沒有特別值得保護的秘密。這樣的說法違反常識。因此政府如要保有值得特別保 護的秘密,如何對應洩漏機密等問題,具高度必要性。而有相關立法,亦為合理。

何況其他國家有類似法制度並不在少數。指定特定秘密的具體事例要由具備專門 知識的行政機關為之。73

面對國際恐怖攻擊情勢嚴峻,對應狀況最好的辦法,確實執行情報收集,以 收集到的情報為基準迅速且適當地判讀。前提是獲得信賴的同盟國高品質情報,

因此需要將日本的情報保全體制提升至同盟國足以信賴。74

憲法學者木村草太則認為關於國家機密法制的立法準備工作已經太晚了。他 指出法律起源於安倍之前的民主黨政府,並有充分準備由專業的憲法專家參與立 法。75因此,本法起源和安倍政府右翼的意識形態並無關係。然而,媒體不信任安 倍政府,所以對特別秘密保護法抱持懷疑態度,將其視為惡法。木村草太並呼籲,

立法已通過如仍焦點放在法律條文,可能導致忽略實際的執行。與其批評條文,

他認為應該關注法律未來如何執行。木村草太指出安倍的「國粹主義」傾向非常 危險,他完全反對修憲限制公民自由。但他強調特定秘密保護法應該和安倍的國 家主義分別。76

其實在 2006 年第一次安倍內閣成立未滿三個月,熱衷於重建國家安全的安倍 晉三,就在 12 月組織「情報機能強化檢討會議」,由內閣官房長官主持。772008 年 2 月檢討會議發表最終報告,建議經由三方面提高情報能力:第一,建立機制連

73 「第 185 回国会衆議院国家安全保障に関する特別委員会会議録第 12 号」,2013 年 11 月 13 日。

74 内閣官房特定秘密保護法施行準備室,「特定秘密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 Q&A」,首相官邸,

https://www.kantei.go.jp/jp/topics/2013/headline/qanda20131227.pdf,2013 年 12 月 27 日。

75 參與民主黨「關於秘密保全法制的應有規範有識者會議」的憲法學者,正是自民黨立法所請的 參考人長谷部恭男。

76 Arthur Stockwin, “Japan’s Designated Secrets Law,” p. 115.

77 「情報機能強化検討会議」,首相官邸,http://www.kantei.go.jp/jp/singi/zyouhou/,2007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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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政策制定者和情報系統。第二,改進情報收集 。第三,改進情報分析和分享。

其次要加強資訊安全,特別是反間諜。78這是日本的第一份官方文件,全面與理論 性地審視國家的情報系統。

2006 年 12 月,內閣官房長官主持另一個加強反間諜的會議,792008 年檢討 會議的最終報告有採納此會議部分觀點,建議為資訊安全建立情報系統範圍的標 準,如秘密取得者適格性確認制度,並呼籲立法保護秘密資訊。802008 年 4 月在 內閣情報調查室下設立「反間諜中心」,負責協調國家的反間諜政策。81但是相關 立法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