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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意見之分析

本節主要探討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員的可行性為何?並與現行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相互對照,探討之 間的差異,首先討論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 人員的可行性程度,其次與試辦現況進行差異比較。

一、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 輔導人員的可行性意見

如表 4-11 所示,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員的可行性意見中,除 了「8.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 員資格」可行性程度的平均值為 2.9563,其餘平均值都超過 3,其中又以「11.由 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

及「13.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輔導相關工作」分居 一、二名,顯示特殊教育教師大部份傾向由縣市政府統一辦理特殊教育教師專業 發展評鑑事宜,以確保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過程的專業性,建議未來各縣 市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可參考此一模式辦理。

表 4-11 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員意見之分

二、不同教師背景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

表 4-12 不同「教師年齡」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表 4-13 不同「特教年資」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三)「擔任職務」背景變項分析

從表 4-14「擔任職務」背景變項來看,「教師兼主任」一組對各類評鑑與輔導 人員來源的可行性程度平均值皆為最低,顯示以主任的角度看待這項教師專業發 展評鑑的可行性不高,應有其他較可行的方式,值得深入探討;相對的,「專任教 師」則認為各類評鑑與輔導專業人員來源的可行性皆相當高,尤其「11.由縣市政 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的可 行性程度平均值更高達 4.0167,可見縣市政府有必要針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教 學輔導教師另行培訓,提供足夠的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

表 4-14 不同「擔任職務」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四)「學校類別」背景變項分析

(五)「特教背景」背景變項分析

表 4-16 不同「特教背景」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表 4-17 不同「任教班別」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人

表 4-18 不同「特教班班級數」之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

(八)「參與試辦現況」背景變項分析

「學校曾參與試辦」的特殊教育教師認為「9.聯合鄰近具特教班或資源班之 學校一起進行規準研訂、教學評鑑與輔導」、「1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 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13.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 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輔導相關工作」較為可行;「學校未曾參與試辦」

的特殊教育教師認為「1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

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較為可行,而兩者一致認為「8.推薦校內具特教資 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最不可行。

「教師曾參與試辦」的特殊教育教師認為「13.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 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輔導」最可行,「1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 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最不可行;「教師未曾參與試辦」

的特殊教育教師則認為「1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 庫,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最可行,「8.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 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最不可行。

表 4-19 不同「參與試辦現況」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 人員意見之分析

學校是否曾參與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試辦

教師是否曾加入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試辦 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

任評鑑與輔導人員的可行性程

度(平均數) 是 否 是 否

總平均 排序

8.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 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 鑑與教學輔導人員資格

2.9474 2.9579 2.9091 2.9585 2.9563 6

9.聯合鄰近具特教班或資源班 之學校一起進行規準研訂、教 學評鑑與輔導

3.6579 3.3598 2.9091 3.4274 3.4047 3

10. 與 縣 市 特 殊 教 育 學 校 合 作,由特教學校教師擔任教學 評鑑與輔導人員,協助校內特 殊教育教師學習與成長

3.2632 3.2290 3.0909 3.2407 3.2341 5

表 4-19 不同「參與試辦現況」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輔導 人員意見之分析(續)

學校是否曾參與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試辦

教師是否曾加入教師 專業發展評鑑試辦 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

任評鑑與輔導人員的可行性程

度(平均數) 是 否 是 否

總平均 排序

11.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 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

提供學校推動評鑑小組聘用

3.6579 3.6121 2.8182 3.6556 3.6190 1

12.善用退休菁英特殊教育教 師資源,投入評鑑系統,研發 適宜明確量化的評鑑規準

3.5789 3.3505 3.1818 3.3942 3.3864 4

13.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 進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輔導 相關工作

3.6579 3.5421 3.2727 3.5726 3.5595 2

N=252

三、與現行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差異

目前教育部補助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評鑑方式分為教師自我評鑑、校內 評鑑二種,強調校本評鑑,但評鑑範圍包括專業知識、學科專業知能、服務熱忱、

人際互動、特殊表現……。對相對少數的特殊教育教師而言,如何提升其專業,

仍必須提供專業的評鑑與輔導人員。由表 4-11 統計結果可知,特殊教育教師對各 種評鑑與輔導人員的專業性仍不具信心,平均值最高也只有 3.619,與文獻探討結 果相同,顯示出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只重整體未兼顧個別的缺失,導致國民中 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專業產生質疑。98 年度即將進入另一階 段的拓展期,要鼓勵學校與教師擴大參與,應針對此一問題提出相關配套措施,

才能讓特殊教育教師樂於參與、專業成長。

第四節 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