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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探討研究目的,本研究先進行文獻蒐集、整理與分析,接著編製問卷、

進行問卷預試與修訂,再針對雲林縣國民中小學特教班及資源班合格特殊教育教 師進行正式問卷,探討融合教育制度下「影響特殊教育教師參與特殊教育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因素之程度」、「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實施、

擔任評鑑與輔導人員可行性之看法」、「特殊教育教師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標 準(指標)重要性與可行性程度之看法」,以取得有效的特教教師評鑑應有的合理 評鑑目的、具體的評鑑指標及合宜的評鑑程序。

本研究主要採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獻分析、問卷調查法,分述如下:

一、文獻分析

文獻分析的使用主要在於針對國內外有關教師專業成長與專業發展評鑑等相 關文獻加以彙整分析,一方面做為編擬本研究工具的基礎;另一方面,亦藉由相 關文獻的分析統整,歸納出影響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困境,並 尋求解決之道。再者,亦可使研究者對此相關議題有更深一層的瞭解,以做為研 究結果詮釋與建議的理論基礎。

二、問卷調查法

本研究以雲林縣國民中小學現職資源班、藝術才能資優班和身障特教班特殊 教育教師為對象,以問卷調查的方式瞭解教師對現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看法,

探討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評鑑的相關意見,並進一步提出具體的建議。

為瞭解雲林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意見,本研究 以問卷調查法進行探討。參酌國內外相關研究中的理論、試辦實施現況與問卷量 表,依本研究之設計與範圍,採用教育部2005年委請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推動發 展我國『各師資類科教師專業標準研究』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與研究者 自編之「影響個人參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因素之程度」及「個人對特殊

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的可行性之看法」製訂問卷初稿。問卷初稿完成後,

分別邀請國內特殊教育學者專家及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委員協助鑑定量 表(附錄四),針對問卷內容進行進行審查,提供修正意見,藉以評定題目的適切性,

建立問卷內容的效度。再依據專家學者審查結果彙整成附錄五,只要有兩位以上 專家學者認為題目不合適即刪除,問卷內容說明如下:

一、「影響個人參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因素之程度」

問卷之編製

(一)問卷內容

「影響個人參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因素之程度」問卷,係研究者探 討相關文獻,歸納出教師評鑑面向後,依據目前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現況編製 成試題,再依專家學者所提供意見修改語意文句與題目,最後擬定共 7 題題目。

影響參與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內容包括有:

1.整體評鑑制度的規劃是否達完善。

2.評鑑文化的時機是否成熟。

3.評鑑目的與結果的應用是否落實。

4.評鑑方法的使用是否具完整性。

5.評鑑內容及指標的選取是否適切。

6.評鑑與輔導人員是否具備專業性。

7.評鑑後提供的教師訓練與進修機制的的規劃是否建全。

(二)計分方式

量表填答方式及計分方式,是採李克特式(Likert)五點量法計分,選項分為「影 響極低」、「影響為低」、「影響普通」、「影響為高」、「影響極高」五個等級,並分 別給 1、2、3、4、5 分,得分越高表示特殊教育教師認為該項影響其參與教師專 業發展評鑑的程度越高。

二、「個人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的可行性之看 法」問卷之編製

(一)問卷內容

「個人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的可行性之看法」問卷,係研究者 探討相關文獻,歸納出目前特殊教育教師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困境面向後,再 依據解決之道提出具體建議編製成試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的實施、擔任評鑑與 輔導人員各層面內容包括有:

1.推薦校內具特教資格之普通班教師,接受訓練取得同儕評鑑與教學輔 導人員資格。

2.聯合鄰近具特教班或資源班之學校一起進行規準研訂、教學評鑑與輔 導。

3.與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合作,由特教學校教師擔任教學評鑑與輔導人 員,協助校內特殊教育教師學習與成長。

4.由縣市政府針對縣內特殊班或資源班教師,統一進行評鑑與教學輔導 工作。

5.由縣市政府統一建立特教評鑑與教學輔導教師資源庫,提供學校推動 評鑑小組聘用。

6.善用退休菁英特殊教育教師資源,投入評鑑系統,研發適宜明確量化 的評鑑規準。

7.由各縣市特教輔導團統一進行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輔導相關工作。

專家學者認為第 4 題之評鑑人員資格未確定,列入不適合,確定刪除,最後 僅留 6 題。

(二)計分方式

量表填答方式及計分方式,是採李克特式(Likert)五點量法計分,選項分為「可 行性極低」、「可行性為低」、「可行性普通」、「可行性為高」、「可行性極高」五個 等級,並分別給 1、2、3、4、5 分,得分越高表示特殊教育教師認為該評鑑方式 的可行性越高。

三、 「個人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指標)重要性與可行性程 度之看法」問卷之編製

(一)問卷內容

「個人對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標準(指標)重要性與可行性程度之看法」

問卷,係教育部 2005 年委請中華民國師範教育學會推動發展我國「各師資類科教 師專業標準研究」,指出各類科教師共同專業標準為五個向度,分別為教師專業基 本素養、敬業精神與態度、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以及研究發展與 進修,而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另外附加兩個向度,分別為特教專業知識與特殊 需求學生鑑定與評量。國民中小學教師專業標準經整併後,共有五個向度與 32 個項目,而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經整併後,共有七個向度與 48 個項目。七個向 度分別為:1.教師專業基本素養、2.敬業精神與態度、3.特教專業知識、4.特殊需 求學生鑑定與評量、5.課程設計與教學、6.班級經營與輔導、7.研究發展與進修。

此部份經專家效度意見審查後,排除不適當題目,確定刪除一般教師專業指 標,僅留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指標部份,重新整合後共 17 題題目(如附錄五)。

(二)計分方式

量表填答方式及計分方式,是採李克特式(Likert)五點量法計分,選項分為二 部份,一部份是對題目的可行性的看法,分為「可行性極低」、「可行性為低」、「可 行性普通」、「可行性為高」、「可行性極高」五個等級,並分別給 1、2、3、4、5 分,得分越高表示特殊教育教師認為該評鑑指標的可行性越高;另一部份是對題 目的重要性的看法,分為「重要性極低」、「重要性為低」、「重要性普通」、「重要 性為高」、「重要性極高」五個等級,並分別給 1、2、3、4、5 分,得分越高表示 特殊教育教師認為該評鑑指標的重要性越高。

四、預試選題標準

(一)項目分析

將各預試量表總分依高低分排列,選取全體得分高分、低分兩組,以 t 檢定 逐題進行高低分組的平均數差異比較,並求出決斷值(CR),當 CR 值小且差異

未達.05 顯著水準時,即刪除此題(表 3-2)。

(二)內部一致性檢定

逐題檢驗各題目與總量表總分之相關,未達.01 顯著水準者,予以刪除(表 3-2)。

(三)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

利用主成分分析法,經由 Kaiser 的最大變異數法(Varimax solution)做正交轉 軸,保留因素特徵值大於 1.0 的因素,結果各題項皆達標準,予以保留。因素分 析結果共求得四因素,依據各因素題目性質分別命名為:「敬業態度」、「專業知 識」、「學生評量」、「資源整合」四個因素,各因素的名稱、題號、因素負荷量詳 見表 3-3 及 3-4。

表 3-2 各題項目分析摘要表

號 相關分析 r 值 內部一致性 CR 值 題

號 相關分析 r 值 內部一致性 CR 值 1 .67*** 13.96*** 16 .58*** 9.80***

2 .56*** 9.56*** 17 .70*** 13.57***

3 .55*** 9.82*** 18 .70*** 15.49***

4 .62*** 12.27*** 19 .54*** 11.27***

5 .55*** 7.94*** 20 .62*** 11.56***

6 .58*** 9.46*** 21 .67*** 13.51***

7 .52*** 7.98*** 22 .71*** 13.72***

8 .33*** 4.25*** 23 .74*** 16.69***

9 .51*** 7.62*** 24 .66*** 13.06***

10 .29*** 2.87*** 25 .55*** 9.47***

11 .62*** 11.38*** 26 .58*** 10.68***

12 .48*** 6.97*** 27 .56*** 9.10***

13 .60*** 9.41*** 28 .53*** 8.65***

14 .63*** 10.81*** 29 .55*** 9.19***

15 .60*** 9.80*** 30 .57***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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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 評鑑指標因素分析摘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