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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世界潮流影響,台灣自1980年代開始快速轉型,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

社會價值多元化,教育改革聲浪也一波波湧向寧靜保守的校園,從師資多元培育 到教師素質提升無非是要確保教育品質。1994年「師資培育法」的公布,改變了傳 統師資培育制度,促使在職教師須更著重教學知能及專業精神的培養。2001年教育 改革之檢討與改進會議中(教育部,2002),針對結論暨建議事項提出整備教育環境

-體制改革之方案,其中推動學校本位評鑑工作項目強調「應速建立教師課程與 教學評鑑之機制,教師評鑑結果應作為教師初聘、續聘、停聘、解聘之依據」。

2007年立法院一讀通過「教師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第23條之1:為提升教師專業 成長及達成教學與輔導之成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2007年教育部 依據全國教育發展會議結論及建議事項,開始推動「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

計畫」,協助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提升教學品質,以增進學生學習 成果。2009年即將進入「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的另一階段。

對教師而言,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教育部自從1996年「教育 改革總諮議報告書」針對「改革中小學教育」部分,提出「提昇教師專業素質、

建立教育評鑑制度」的呼籲,歷經十年的努力,教師的教學可以透過評鑑加以檢 視的概念,已逐漸成為教師的基本共識。

根據上述提出本研究動機如下:

一、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為教育改革的成敗關鍵,有深 入了解之必要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各教育階段特殊教育之評鑑,該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至少每二年辦理一次;其評鑑項目,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定之。特殊教育的評鑑已行之多年,但都屬於整體層次評鑑,關於特殊教育教 師個人的教師評鑑迄今尚無相關制度或措施。1995年教育部公布之「中華民國身心 障礙教育報告書」及1997年修正通過之「特殊教育法」都明確揭示我國特殊教育人 員應具備專業化,現在正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制度推動之際,必然會碰到許多問 題與困難,包括教師評鑑規準無法真正評量教師工作表現、特殊教育教師評鑑與 輔導人力的缺乏、教師評鑑文化尚未建立、教師評鑑環境的整備等,如何突破這 些困境,實有待針對評鑑計畫內容不周全之處一一提出建議與釐清。因此,本研 究將蒐集國內外探討教師專業發展的相關文獻,以深入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內 涵,此為本研究的主要動機。

二、融合教育體制下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規劃有其 探討之必要性

我國自民國五十七年實施九年國教以來,特殊教育逐漸受到政府及社會的重 視。特別是近來融合教育思潮的風行,普通教育學校安置了絕大多數特殊需求學 生,特殊教育已成為普通教育中的一個次級系統(王振德,2003)。教師參與評鑑 的意願決定了政策的成功與否,融合教育制度下,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評鑑的知 覺,是關鍵因素,有效改善特殊教育教師參與評鑑的阻力,乃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三、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之建構,有助於特殊教 育教師評鑑的規劃

一個理想的教師評鑑系統必須根據教師評鑑目的,採用適當的評鑑指標,然 後根據指標來決定適當的評鑑方式(張德銳,1992)。同樣的在進行教師專業發展 評鑑時,首先應有一套完善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尤其是不同專業領域的特 殊教育教師。在經過相關文獻整理歸納與深入瞭解特殊教育教師對教師專業評鑑 之意見後,如何將此相關資料化為特殊教育教師評鑑指標的內容,以及如何訂定 指標的原則,以建構一套完整的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指標體系,即為本研 究動機之三。

四、特殊教育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結合教師專業發展,有助於 優質評鑑文化的建立

全面實行教師評鑑是未來趨勢,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推動,須納入特殊教育 教師,而優質評鑑文化的建構,有賴普遍共識概念的建立。研究者服務於教育界 雖僅短暫十數年,然深感學校似乎是個封閉性的機構,與外界較少有互動,無法 與社會的脈動產生連結,大部份的教師多屬獨善其身型,雖然孜孜於教學工作,

唯對自己的教學較少反省的能力,不像外界專業團體講究實質性的績效,因此真 正落實評鑑機制,讓教師真正「參與評鑑」,而非「被評鑑」,乃為本研究動機 之四。

五、研究者之興趣

本校 96 學年擬申請加入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試辦,但校內參與人數未達 20 人標準,因此作罷。97 學年順利加入試辦,但校內兩位特殊教育教師均未參與 試辦,身為評鑑推動小組員,對於真正原因,實有深入了解之必要,乃為本研究 動機之五。